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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寧門店若關張收租婆咋辦? 歲寒知松柏

來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7a300f0102v7b9.html

$蘇寧雲商(SZ002024)$ 公告擬出售物業給基金再回租,我們來算筆賬:

賬載原值20億,凈值17億,年折舊按1億算。現40億出售,交稅10億,凈收30億現金,利潤13億。

售後回租時,基金想募集到錢,優先級現在得保8%才有吸引力,否則就算蘇寧集團劣後險資等機構也不敢認購基金,老百姓可不傻,p2p都15%的年預期收益率呢。

那麽,蘇寧雲商年租金至少得付3.2億元,否則基金不可能有8%的收益率,未來的增值暫不考慮。

一、這3.2億的年租金,不到10年即超過30億的出售現金流入,年10.7%遠高於銀行貸款利率;

二、3.2億減1億的折舊,每年增加2.2億成本費用,6年即超過13億的出售一次性利潤,年17%(所得稅因素忽略),或者說是6倍的pe,請問蘇寧雲商現在pe多少?

這麽看來,只有稅務局是贏家,白得10億的稅款。那蘇寧為什麽要幹這事呢?

一是要靠這13億扭虧;

二是弄到30億現金,估計它抵押貸款有難度或金額小,所以寧願用高成本的售後回租;

三是讓炒股的朋友眼睛亮一亮,證明自己的資產隱蔽有升值,股票炒高大股東質押時能多融點錢。

不過,蘇寧雲商現在的pb超過2倍,不要說港股里大把0.5pb的地產股,就是a股的地產龍頭也就1倍pb出頭。

當然啦,以房地產現在的形勢,能賣還是得賣,否則過一二年想賣都沒有傻瓜願接貨。若是過幾年門店大關張,租金該向誰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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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合法化之後沒人種咋辦?意大利讓軍隊開工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09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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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醫用大麻在意大利已於去年合法化,然而藥店里的大麻價格高昂,令人望而卻步。於是該國政府想到了一個解決辦法:讓軍隊去種大麻。

據路透社報道,自明年始,佛羅倫薩地區某軍事基地的一個高安全實驗室將為意大利的醫療保健系統試驗性地種植大麻。意大利政府稱,此舉可為遭受病痛折磨的病人提供安全、合法和經濟實惠的大麻。

當前意大利官方出售的大麻主要從荷蘭進口而來,價格高達街頭毒販出售的10倍之多。來自軍隊的新增供應被寄予促進政府降價的厚望。

屆時地方衛生局將得以以更低廉的價格甚至免費向符合條件的病人提供大麻,從而幫助政府結束意大利黑手黨的“營生”。

在距離威尼斯約60公里的Rovigo ,意大利頂級大麻專家、農業科學家Gianpaolo Grassi正致力於在自己70公頃的研究性農場上栽培最完美的醫用大麻。這也是意大利境內唯一一個獲許在戶外種植四氫大麻酚含量在0.2%以上的大麻的地方。

通過強大的燈光照射,他培育出來的大麻品種可以在室內栽種,預計佛羅倫薩軍事實驗室將會使用這一品種。

大麻的花香彌漫著整個農場。10英寸高的鐵絲網將農場的四周圍上,攝像監控儀也在來回查探。農場幾年前建起了這一成熟的防盜系統,毫無疑問是為了防範翻墻而來的小偷。Grassi咯咯地笑著,“都是些孩子”。

(上世紀)六十年代以前,這里簡直就是大麻的天堂,各種各樣的麻類植物漫山遍野,滿足著多個國家的繩索、衣物和造紙之用。這位57歲的老學者沈浸在年輕時的回憶里。後來成了科學家,大麻多種多樣的用途,多麽令他著迷啊!

自2002年以來,Grassi試驗了約330種醫藥級大麻。這些千百年來一直被用作治療疼痛和疾病的植物卻在二十世紀里不為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所容。

現在,意大利軍方的這一大麻栽培計劃仍然被定義為“試點項目”,究竟哪一個品種會被定義為治病良藥仍然有待角逐。

意大利政府官員明確表示,在大麻合法化上不願步美國後塵。在美國的許多州,醫藥大麻合法化最終演變成了全面的合法化,甚至用於娛樂。

直言不諱的天主教禁毒活動家、參議員Carlo Giovanardi表示,意大利希望確保“治療病人不會成為擴大大麻使用的借口。大麻完全合法化將催生一個充斥著“行屍走肉的”社會。(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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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不願貸款咋辦?歐洲擁抱P2P金融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4535

在歐洲商業銀行業害怕風險不願放貸的同時,歐洲企業正擁抱P2P、眾籌這類互聯網金融創新。

據一項研究報告,去年歐洲在線另類金融市場增長了144%,規模達到了30億歐元,預計今年規模將再翻一倍達到70億歐元。

這項研究結果是由劍橋大學Judge商學院和金融服務公司EY聯合發布的。數據顯示歐洲的中小企業,以及初創公司越來越依賴股權眾籌平臺,以及P2P等另類金融市場的資金。

就在這一現象出現的同時,害怕承擔的歐洲主要銀行正大幅縮減貸款,提高安全資產比率防止新一輪金融危機的沖擊。為了應對銀行惜貸,歐洲央行對此采取負利率,並實施開放式QE刺激銀行貸款

P2P平臺使用互聯網撮合借貸雙方,相比傳統金融機構的貸款,其資金更為廉價。眾籌平臺則初創公司提供了發展機會。在英國的眾籌平臺上,投資者最低可以投資10英鎊。

這份研究報道的聯合發布者,英國劍橋另類金融投資中心主任,Robert Wardrop稱:“至少從部分歐洲國家看,另類金融非常有希望變成主流金融。”

報告顯示英國的P2P、眾籌平臺壟斷了歐洲的另類金融市場,去年英國這類金融市場規模達到23.4億歐元。

去年英國對沖基金Marshall Wace旗下一只P2P信托基金Global Investments,通過上市籌集了2億英鎊資金,成為英國售價上市的P2P平臺。另一家P2P平臺,Funding Circle最新一輪融資籌得6500萬美元資金,並吸引到了 Union Square Ventures 和Ribbit Capital這類美國科技風投。

歐洲大陸的P2P金融市場相比英國則小的多。2014年排名第二的法國規模為1.54億歐元,排名第三的德國為1.4億歐元,瑞典1.07億歐元,荷蘭7800萬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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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鑒定專家拒不出庭咋辦 一個基層法官的煩惱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3887

廣西玉林中級法院在審理某醫療糾紛案時,通過遠程視頻質詢鑒定人。全國多地均有這種嘗試,以破解鑒定人出庭難局面。 (玉林中院網/圖)

在一些地方的醫療糾紛案件中,醫學會的鑒定人不出庭甚至成為慣例,對此,司法行政機關管不到,法院也完全無能為力。

杭州市江幹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葉法官最近遇到了一樁麻煩事:他在審理一起醫療糾紛案件時,由於患方對鑒定意見提出異議,他依法通知鑒定人出庭作證,但鑒定人卻不出庭,導致案子難以了結。

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在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鑒定專家違法不出庭現象並非孤例。在一些地區,醫學會鑒定人不出庭甚至成為慣例。而無論法院還是相關部門,對此皆表示無能為力。

誰是鑒定組長?

這起醫療糾紛的原告是杭州市民楊榮興。2014年11月,他到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住院,經診斷患有“慢性腎功能不全急性加重”,需要做腹膜透析。但醫生在為其做“腹透置管術”時,導致了“腸穿孔”,過了兩天之後才發現。後經緊急手術,楊榮興保住了命,之後與醫院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成,遂對簿公堂。

2015年4月,此案第一次開庭。葉法官任審判員,他按醫療糾紛案審理慣例,要對醫院在對楊榮興的診療過程中是否存在過錯以及過錯與損害後果有無因果關系等進行鑒定。

經醫患雙方協商,選定浙江省醫學會作為鑒定機構,由法院委托其做醫療損害鑒定。

根據規定,浙江省醫學會的鑒定通常是這樣做:醫學會建有一個鑒定專家庫,專家由各醫院的醫生擔任。鑒定前醫患雙方通過“搖號”確定五名專家。五名專家中選出一個組長,由組長主持鑒定並出具鑒定意見書,其他專家也在上面簽名。

2015年8月,鑒定意見出來,專家組認為,楊榮興的“腸穿孔”是腹透置管術的並發癥,“臨床上難以完全避免”。最後認定醫方雖然存在過錯,且與患者目前損害後果之間有一定的因果關系,但考慮到患者自身疾病因素等原因,認為醫方承擔“輕微責任”。

南方周末記者註意到,這份“醫療損害鑒定意見書”上有五位鑒定專家的簽名,其中排在第一的是湯姓專家。

葉法官把鑒定意見發給雙方當事人。由於對醫方承擔“輕微責任”的認定不服,患方向法院申請鑒定人出庭接受質詢。

2013年起施行的新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或者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這意味著出庭作證是鑒定人的一項法定義務。

新民事訴訟法施行之後,杭州市中院開始在醫療糾紛案件審理中推行醫學會鑒定人出庭制度。在此之前,在全國醫療糾紛案件審理當中,醫學會鑒定人不出庭是普遍現象。

葉法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在患方申請鑒定人出庭並向法院交了專家出庭費(1100元)之後,他向浙江省醫學會發了出庭通知,定於10月26日開庭。

但在開庭前幾天,葉法官接到醫學會通知,說鑒定組組長到外省“支邊”,開庭時沒辦法來了。

“這個我們也能理解,”葉法官說,“以前也碰到過,可以換個開庭時間,這個都好商量。我就問什麽時候回來,等一兩個月都沒有問題。”。

但是,醫學會方面後來又說:鑒定組長說了,就算“支邊”回來,也不願意出庭。

“組長來不了,其他專家來也行。對我來說,只要有專家來就行。”葉法官說。

而對方的答複是:出庭的通常只有鑒定組長。另外四名專家一開始就不願意出庭,所以也不當鑒定組長。

至於這位鑒定組長到底是誰,醫學會沒說。葉法官說他到現在也不知道。

由於5個鑒定專家一個也來不了,葉法官只得取消了原定於10月26日的開庭。

“我們也不可能綁他來”

從法官處得知專家要去“支邊”無法出庭,患方本能地不相信。

“怎麽會這麽緊急?又不是哪里鬧地震。醫生到外省支邊難道不應該早安排好?”楊榮興的妹妹楊女士懷疑,看到患方律師寫的代理意見後,專家覺得不好應付,所以才編了個理由拒絕出庭。

楊女士在杭州一家醫院的普外科做了30年的護士。她認為在哥哥的事情上,醫院的問題是明擺著的。她說,考慮到對方與自己所在的醫院同屬浙大醫學院系統,哥哥畢竟救過來了,以後還要看病,本來不想把事鬧大,後來是因為醫院態度太差,家人為了爭口氣才決定打官司。

楊家請的代理律師張靜也曾是一名醫生。他在鑒定報告上看到湯姓專家的名字排在第一位,判斷此人應該就是鑒定組長,於是就給患方出了一個主意:在原定的10月26日開庭這天,去專家所在的醫院轉轉,看他到底是不是去“支邊”了。

這一天,楊女士來到湯姓專家所在的醫院,結果與對方碰個正著。她用手機拍下了視頻,之後分別向浙江省醫學會、浙江省衛生廳、省司法廳、省紀委、江幹區法院等單位發了投訴信,投訴鑒定專家欺騙法庭。

舉報信發出第二天,楊家就接到醫學會一位工作人員的電話,稱她給專家拍錄像是違法的,給當事人造成很大心理恐懼,威脅到他的安全,都沒心思工作了。

“我說我拍錄像是為了證實專家究竟有沒有去‘支邊’,又沒有公布,怎麽威脅他安全了?”楊榮興的另一個妹妹說。

12月11日,楊女士姐妹二人來到浙江省醫學會,詢問專家出庭的事情。負責組織楊榮興案鑒定工作的陳姓小姐出面接待。陳小姐明確說,楊家投訴的湯姓專家並不是鑒定組組長。至於組長是誰,則“不方便透露”。

陳小姐說,專家確實跟她說因為要到外地而無法出庭。由於醫學會是第三方鑒定組織機構,對鑒定專家沒有任何監督職能。“法院如果再來函,我們只能按程序再叫他來,他不來也沒辦法,我們也不可能綁他來。”

“你在醫療機構你也知道,很多專家是不願意參加鑒定的,他們拿的勞務費就這麽一點點。”陳小姐對楊女士說。

與司法鑒定機構動輒上萬元的收費不同,醫學會鑒定收費要低得多。一般在3000至4000元,由於參與鑒定的專家多在3人以上,每人能分到手的不多。在楊榮興案中,由於是醫院申請做的鑒定,鑒定費也是由醫院來出。

楊女士回答說,“既然不願意他們為什麽又要鑒定?因為他們也有可能碰到這種情況,明天你也要出事的,你也要到我手上來,所以他只能來鑒定。”

陳小姐還認為,法律並非規定專家必須出庭。如果專家不出庭,醫學會工作人員代替專家出庭也是可以的,“我們鑒定(工作人員)出庭的也很多”。但是法官不同意。

葉法官認為,民事訴訟法所說的“鑒定人”指的是鑒定專家本人,而不是醫學會工作人員。“我是問專家,不是問其他人”。至於醫學會工作人員出庭的情況也有,但是在專家本人出庭的前提下陪同來。

“店大欺客”

由於專家拒不出庭,此案陷入僵局。葉法官對此倍感無奈。

根據新民事訴訟法,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支付鑒定費用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鑒定費用。

事實上,對於鑒定意見是否被法院采納,醫學會似乎並不在意。“法院判你這個鑒定書無效也沒關系的,無效就無效。無效之後要求退費這種情況都有的,我們能配合的都配合。”陳女士對楊氏姐妹說。

但對於法官而言,問題就麻煩了:由於鑒定意見是認定案件事實的重要證據,沒有鑒定意見就沒辦法判決。

葉法官說,目前情況下沒有好辦法,只能再問一下雙方意見,看要不要找其地方重新做個鑒定。但是,因為鑒定人不出庭就重新做鑒定,這個理由也是“怪怪的”。但是他也想不出什麽好的方法來加以制約。“只能做更多工作。如果(類似情況)多了,上面可能會考慮解決這個問題。”

浙江省醫學會只是供江幹區法院選擇的鑒定機構之一。理論上,由於鑒定專家拒不出庭,影響案件審理,法院可以不再將其列入備選鑒定機構名錄。但事實上卻無法做到。

“這就是一個店大欺客還是客大欺店的問題。”葉法官說。

2010年侵權責任法實施之後,浙江省高院出臺規定,醫療損害鑒定既可以委托給醫學會,也可以委托給司法鑒定機構。但對後者設置了一個前提:司法鑒定機構的該類鑒定,應有臨床醫生參加。由於浙江大部分司法鑒定機構沒有臨床醫生,基本上也就被排除在醫療損害鑒定之外。

葉法官說,在楊榮興案中,能選擇的鑒定機構就三家:浙江省醫學會、杭州市醫學會和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其中杭州市醫學會稱自身的鑒定資質已經過期,不再接案了;而患方認為浙江大學司法鑒定中心與被告同屬“浙醫”系統;最後只能選擇省醫學會。

法院也可以委托北京、上海等地的司法鑒定機構做,但是需要經過浙江省高院同意。

按照規定,如果專家不能出庭,浙江省醫學會應向法院書面告知原因,但事實上僅僅是打了電話。而患方也因此懷疑,是不是法官在騙他們。

對此,葉法官也頗感無奈:“正常的話我有書面的函通知它(浙江省醫學會),它也應該書面答複給我。人家不願意給,我一定要求,也沒意思,以後還要找它做鑒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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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里有人要強行拖走我,咋辦?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6320

一名關註女性權益和安全的女大學生到和頤酒店前聲援,“保護女性,酒店有責”。(謝匡時/圖)

持續大聲喊叫吸引別人的註意,並且堅決對周圍人表示:“我不認識他!”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

如果在公共場合有人發生沖突,如果旁觀者判斷兩人系熟人之間的紛爭,那麽一般不可能介入。表明自己與對方不認識,是為了讓旁觀者清晰兩者之間的關系。同時,女當事人持續的呼救,雖然沒有立刻得到幫助,卻能使更多的人參與圍觀,這就已經是一種非常好的自保方式。

“知道”(nz_zhidao)跟你談談,在酒店面對陌生人強行拖走,該科學如何對策。

近日,“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在朋友圈被瘋轉。當事人“彎彎”聲稱,4月3日其在北京朝陽區望京798和頤酒店入住時,被一名陌生男子暴力襲擊並且試圖將其劫走。在拖拽過程中,酒店工作人員並未制止暴行,幸好一名女住客施以援手,“彎彎”才得以脫險。她聲稱,事發後酒店未及時作出合理的解釋。

“彎彎”於是發微博披露該事件,並且公布了事發時的監控錄像。由於事發地點地處北京鬧市區,並且該酒店又是著名連鎖品牌酒店,發生如此駭人的暴力事件,引發了公眾普遍的擔心。那麽,在該事件中女當事人的應對方法是否正確?如果遇到類似的情況,普通人又該如何應對呢?

她做得對嗎?

從“彎彎”公布的事發經過來看,她可以說做出了一個教科書式的危機處理方法。當突然遭遇到陌生人詢問:“你住哪間房?”,她馬上意識到危險,果斷拒絕了施暴者的提問。這種應對方式表現出不合作的態度,在大部分性侵案件中,受害人一開始的順從會讓歹徒認為軟弱可欺,進一步侵害的意欲會更大。

當然,在這次事件中,對方並未因此收手,繼而實施攻擊動作——拉扯女當事人。在這個階段,“彎彎”的應對也相當正確。首先,她持續大聲喊叫吸引別人的註意,並且堅決對周圍人表示:“我不認識他!”這是非常重要的一點。如果在公共場合有人發生沖突,如果旁觀者判斷兩人系熟人之間的紛爭,那麽一般不可能介入。表明自己與對方不認識,是為了讓旁觀者清晰兩者之間的關系。同時,女當事人持續的呼救,雖然沒有立刻得到幫助,卻能使更多的人參與圍觀,這就已經是一種非常好的自保方式。

在暫時沒有旁觀者介入的情況下,為了爭取更多求救時間,“彎彎”采取了躺在地上的辦法,讓對方無法順利拖拽。有過朋友醉酒經歷的人應該清楚,若是有人喝醉躺倒,一兩個人也難以將其拖走。因此,在地上躺倒,或者死死抱住一個固定物體(如柱子、樹木)都可以為自己爭取時間,也能讓旁邊的人確認發生異常情況。最終,“彎彎”獲得旁觀“女俠”的救助,當然得益於旁觀者的見義勇為,她自身應對得當也是獲救的關鍵。

被跟蹤了咋辦?

在該事件中,女當事人的應對基本正確,但仍舊存在一些值得推敲的地方。她在微博中指出,自己進入酒店前施暴男子就尾隨進入,並且根據監控錄像判斷此人在附近已經活動了一段時間。顯然,她未及時確認被跟蹤的情況,才導致施暴者有了後續的動作。

在任何暴力襲擊案中,跟蹤和確認攻擊目標都是行兇的必經階段。掌握良好的反跟蹤技術是安全的關鍵。好在大部分女性天生有察覺被跟蹤的第六感,所以識別跟蹤其實並不是特別困難。一旦確定或者懷疑自己被跟蹤,擺脫跟蹤的技巧就能發揮作用。

在大部分情況下,讓跟蹤者了解到你已經察覺了他的跟蹤行為,對方往往會放棄自己的計劃。在這個時間節點,雙方只是心理上的較量,因此可以利用所謂“不可繼續跟蹤節點”來擺脫跟蹤。

原理是引誘他進入一個只能進不能出的場合,快速離開,使其不敢暴露自己,從而放棄跟蹤。例如,迅速進入電梯,等對方進入電梯後,卻選擇退出。對方此時如果也退出,就意味著自己的跟蹤已經失敗了,從暗中跟蹤變為明確的跟蹤。還有一種方法是迅速進入一個建築物,等對方跟入後退出,這同樣讓對方兩難。如果是駕車的話,將車輛停在綠燈前等待,黃燈時加速通過路口。跟蹤車輛也會無法繼續前進,除非闖紅燈。

當然,在最壞的情況下,跟蹤者被識別後還會堅持跟蹤。這也就意味著對方從暗中跟蹤變為明確的威脅,你的危險系數正在上升。此時,你首先需要打電話讓對方聽到你有人接,然後找個看起來還比較可靠的男性,跟他小聲交談。盡量征得他的同意,跟你一起走一段,再找機會脫身。

走夜路時,千萬不要貼邊,因為如果路邊突然跳出人來,你很難有反應時間。如果後方有跟蹤者,而前方有一輛打開門的面包車,或者一輛車慢慢貼近你。那麽,這很可能是直接要把你推進車內帶走的征兆,這種情況是最危險的,必須迅速逃離現場。

反跟蹤的原理其實很簡單,但是需要保持警惕性,並且善於觀察周邊情況,並且遇事時保持冷靜。

2016年4月6日,北京,和頤酒店召開發布會。臺上兩位女士,一位和頤酒店北方區的負責人,一位是和頤798酒店的總經理,對事件進行回應。(視覺中國/圖)

心理建設是最重要的

“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發生之後,媒體上出現了很多教你各種安全技巧的文章(包括推薦學習何種功夫,購買何種防身武器)

此類安全指南普遍存在的基調是“如果你遇到A,那麽你要B”。實際上,這是一種非常差勁的心理暗示。“如果(if)”表達的意思,是你可能遇到也可能遇不到,給讀者一種心存僥幸的心理暗示。正確的安全指南表述,應該是“當(when)A發生時,那麽我要B”。只有從心理上認定危險一定會發生,才能做好心理準備。

或許有人認為,人無法隨時保持警覺的狀態,這種想法是絕對錯誤的。經常開車的人都知道,開車時除了觀察正前方的事物之外,也要經常掃視後視鏡。人只有一雙眼睛,不可能同時看著正前方、正後方和兩個側面。有經驗的司機在合適的時間把目光集中在合適的方向。了解城市中危險區域以及危險發生的征兆,就如同老司機知道何時目光要集中在何處一樣。因此,一定要從心理上認定“當A發生時,那麽我要B”,才能把危險當做隨時會發生的情況。

如果僅僅看了幾篇安全指南城市生存手冊,就認為當危險發生時自己能從容應對,就和你讀了駕校教材就能開車上路不撞死人的想法一樣荒謬。必須時刻保持心理安全暗示,以及定期對自己所處環境進行心理預案複習。例如,如果你看到一些街頭的安全指南,那麽在街頭行走時,內心默默複習一遍這些技巧,以及尋找一個假想目標進行心理模擬,在遇到情況之後才不至於驚慌失措。

心理建設是任何安全守則中最為關鍵的一步,絕對比任何技巧都要重要得多。

要不要買防身器材和學防身術?

“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發生之後,很多商家開始推銷各種防身器材。不過,有趣的是很多專家卻告誡大家不要隨身帶防身武器,尤其女性防身武器可能會被對方奪走利用。那麽,到底是否應該準備防身器材呢?

在東南亞遊歷時,筆者發現當地華人即便存在被暴力侵害的可能,也往往從內心拒絕購買可以合法持有的槍支彈藥防身。他們的理由往往是:“帶槍要是有事的話,自己可能更危險!例如對方把你的槍奪走了!”

然而,在歐美地區,當地華人在法律許可的情況下卻普遍接受持槍防衛的觀點。他們願意花錢學習如何使用槍械自衛的課程,並且熟練掌握射擊技術和迅速掏出武器反擊的技巧。事實上,經過良好的訓練以及擁有安全意識的武器持有者,會遠比襲擊者更熟悉自己的武器,所以無需擔心武器被別人利用。從這個例子你可以看出,武器本身並不能給你帶來安全,只有熟練掌握如何使用武器並且養成良好的防衛意識,武器才能為你帶來安全。

女性隨身攜帶防衛武器的前提,是一定要掌握如何正確使用它,並且要保證緊急情況下令其發揮作用。這就要求攜帶武器的女性經常練習和檢查自己的武器,尤其不要把催淚瓦斯或者電擊器和手機、錢包、唇膏混在一起扔進手袋。那確實不如不帶的好。因為在緊張的情況下,你絕對找不到你的武器。當你攜帶武器時,必須保證腰部、褲兜、大腿外側有武器專用的位置,這樣才能迅速取用。如果你覺得這樣影響美觀,那麽我建議你還是放棄攜帶武器吧!

很多專家也認為,女性力量較差,即便學習武術,也無法對抗壯漢的攻擊。如今,各國特種部隊都要求士兵嚴格訓練格鬥技巧,然而現代戰爭肉搏的概率非常小,那麽這些訓練是否無用呢?顯然不是,特種部隊的格鬥訓練並不僅僅是為了培養士兵的格鬥技術,是為了讓士兵通過格鬥建立自信,以及熟悉戰鬥中出現的精神和生理變化。學習防身術或者格鬥,也許無法讓女性肉搏戰勝壯漢,卻能夠有效提高遭遇危險時的心理應對能力。

遇到家暴也要管

“和頤酒店女生遇襲”事件暴露了一個令人擔憂的細節,酒店管理人員認為當事人和施暴者是情侶,所以沒有“多管閑事”。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開始實施,其第十三條規定“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家暴現在已經是法律認定的違法行為,即便當時真的是家暴,酒店職員也應該出面制止。更何況如果不是家暴,是一起暴力襲擊事件,酒店和旁觀者更加應該出面制止,或者至少通知安全人員以及警方出面處置。

從這次事件來看,事主如果未得到旁人的幫助,那麽任何“教科書式的安全指南”都毫無意義。在城市中,個人安全和社會安全是統一且不可分割的,所有人在遇到類似情況都應挺身而出制止暴力,幫助別人的同時也是在幫助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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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不起房咋辦? 深圳5年要建28萬套人才保障住房

近日,深圳市住建局表示,“十三五”期間,深圳將建設28萬套人才住房,而這些人才住房將從保障房體系剝離。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單獨建立人才住房保障體系,在全國尚屬首創。此外,這28萬套住房占深圳“十三五”期間原保障房計劃供應數量的80%。

顯然,深圳的保障性住房正向人才大幅度傾斜。當地部分區域經濟觀察人士表示,在深圳這座房價居高不下、外來人口占多數的城市,這一舉措是合理的。

以90平方米較大戶型為主

今年深圳市兩會期間,有人大代表表示,當地的人才住房隸屬保障房體系,但保障房屬“救濟政策”,而人才房屬“激勵政策”,兩者交集運作,出現了諸多弊端:如果按保障面積標準,難以滿足人才住房需求。如果以人才住房需求提高保障房標準,則違反了保障房“保基本”的政策,也存在保障房“福利化”的問題。

深圳市住建局近日答複,計劃將人才住房困難群體與社會住房困難群體相分離,厘清社會保障房與人才住房邊界,制定人才住房建設標準。

該部門也表示,“十三五”期間,深圳將建設28萬套人才住房,而這些人才住房將從保障房體系剝離,以90平方米左右的較大戶型為主。同時,建設一批100平方米、150平方米的大戶型人才住房,滿足高端人才引進需求。

當地一位熟悉保障房建設的人士告訴記者,將人才住房從商品房中剝離出來,單獨建立人才住房保障體系,在全國來說屬於首創。“在深圳,人才住房概念是‘十三五’期間,也就是今年才提出來的。‘十二五’期間,住房保障主要是指公租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不單獨針對人才。”

自去年以來,深圳房價漲幅較大,外來人才的購房壓力大幅增加。“來了就是深圳人”這句遍布當地各個公共場所的廣告語曾經讓外來人心生溫暖,但如今,在那些去東莞和惠州買房的深圳上班族無奈的戲謔中,這句話已經被改為“來了就是東莞惠州人”。

在這座人口結構嚴重倒掛、外來人口占多數的城市,這種壓力也傳遞到了當地政府等各個層面。

在今年6月份的當地一次研討會上,深圳市住建局房改處處長劉逸群公布了他掌握的一組數據:“十三五”期間,深圳可能還要引進約132萬名本科以上、技能型的人才,新引進的人才至少50%在深圳沒有房子,保障房建設的任務艱巨。

他也表示,深圳引進人才的數量已經出現一點點下降的趨勢。本科以上的學歷,從2011年的59.76%降低到55%,呈小比例下降,碩士和博士占比下降得更多一些。深圳迫切需要通過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來緩解高房價帶給人才的擠出效應。

八成保障性住房留給人才

當地政府已經加大了住房保障的力度。今年2月1日,深圳市政府在市六屆人大二次會議上提出,計劃五年內建籌保障房40萬套。而“十二五”期間,深圳全市新增安排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24.62萬套,建築面積約1600萬平方米,超額完成計劃。

兩相對比可以發現,深圳“十三五”期間的保障房籌建數量將是上一個五年規劃實際完成的1.6倍左右。

此次,深圳市政府計劃從保障房中剝離出28萬套,意味著什麽?深圳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深圳市政府承諾“十三五”期間籌建40萬套保障房,其中交付35萬套。如果從保障房中剝離出28萬套作為人才住房的話,這意味著80%的保障房將提供給人才,其他20%才是給低收入者。

“為什麽向人才傾斜呢?因為房價上漲速度太快,如果要留住和吸引能滿足產業升級需要的人才,只有通過政府強制補貼和實物補貼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他說,人才住房的比例似乎大了一點,但是對於深圳這座城市來說是合理的。至於能否在全國推廣,不好說。

目前,將人才住房從保障房體系中剝離出來這個大的戰略目標已定,但是一些實際操作問題,包括人才標準的制定、以及住房如何落實到人才手里等,尚未明確。

不過,今年6月底,深圳先後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常委會都原則通過了《關於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幹措施》。

其中一點是,實行統一性與差異化相結合的人才認定標準。一方面,設定人才安居政策適用對象的基本條件,包括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及以上技能人才、特殊緊缺專業人才,並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等,作為準入門檻;另一方面,允許各區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差異化人才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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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未發現的問題,咋辦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1731

回應“市委書記‘突擊’來了!

2016年12月15日《南方周末》讀者來信

無錫市委書記李小敏“突擊”檢查,能發現河水汙穢不堪、臭氣熏天,並及時將多個區黨委負責同誌召至市委開會,研究河道綜合整治工作,這是好事。可市委書記未“突擊”檢查到的企業安全隱患、校園食品質量、鄉村群眾行路難等問題,又該怎麽辦?

我們既希望市委書記、市長們能把“突擊”變“常態”,又期盼相關部門、各級幹部能夠承擔起管理好“一條線”、治理好一方的職責,把群眾呼聲轉化為自己敢作為、善作為的動力,把那些人人看得見的問題,真真切切解決好。

因為,對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我們不能只指望市委書記來一一“突擊”檢查,來一一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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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急病又沒錢咋辦?深圳一男子獲疾病應急救助基金50萬

突發急病、沒錢治療怎麽辦? “三無人員”需要緊急救治怎麽辦?是否意味著走投無路?

3月30日,深圳市衛計委發布通報稱,2016年深圳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已撥付約1300萬元。其中,一名全身多處骨折以及腸道穿孔的28歲男子接受了一筆最高金額的救助——50萬元。

不過需要註意的是,深圳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只能由醫療機構就已發生的醫療費用進行申報,不能由患者個人提出申請。

52歲倒地男子緊急截肢獲基金“埋單”

深圳市從2015年起正式設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該基金是通過財政投入和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救助對象包括在深圳市境內發生急重危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給予資助的患者。該基金還可統籌用於支付重大傳染病、自然災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傷病患者。

此外,該基金面向全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無論是公立醫療機構還是社會舉辦的醫療機構,經審核符合條件和規定的都可以申請基金支付。

52歲的阿東(化名)是湖北麻城人,來深圳漂泊已經有20多年,一直沒有固定的工作,也沒有和家人聯系過。

2015年9月13日,他突然暈倒在深圳鹽田的沙頭角口岸,海關工作人員馬上撥打120,將其送入鹽田區人民醫院,結果診斷為糖尿病足,長期的糖尿病讓他的左小腿、左腳、左手食指都受到感染,有壞死跡象,同時他還伴有膿毒癥、糖尿病酮癥酸中毒,貧血等。由於病情急危,醫院經其同意,為他進行了手術,將左大腿截肢。

住院80天後,他順利康複出院,期間共產生醫藥費用5.2萬元,由於阿東住院後就失去了收入來源,也沒有親朋支持,他根本無力支付這筆費用。最終,鹽田區人民醫院向深圳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提出申報,經過嚴格審核,該基金向醫院全額補助了這筆費用。

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的一年間,鹽田區人民醫院一共向深圳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報緊急救助對象6人,獲基金撥付6.8萬元。

最高一筆50萬元

上述數字在所有申報的醫院中並不算高。同一時期,龍崗區中心醫院獲基金撥付了84.9萬元,羅湖區人民醫院獲得約70.7萬元,龍華新區人民醫院獲得57.7萬元,社會辦的恒生醫院也獲得了18.5萬。

深圳市衛計委通報,2016年以來,全市已完成各級各類醫院申報2013、2014、2015和2016年上半年期間的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申報工作,初審通過4600余例,為上千例病人償付了疾病應急救助基金。

2016年,該基金共向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撥付約1300余萬,包括市屬醫療機構8家,共撥付救助基金486余萬;區屬醫療機構18家,共撥付救助基金763余萬;社會辦醫療機構8家,共撥付救助基金64余萬。

其中最高的一筆來自羅湖區人民醫院,為一名全身多處骨折以及腸道穿孔的28歲男子救助了50.6萬元,最低一筆來自社會辦的萬豐醫院,為9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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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新人動了老人的奶酪咋辦?

1 : GS(14)@2013-10-29 00:33:01

http://finance.sina.com.cn/zl/career/20131020/115917048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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