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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發行市場化改革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03/100353187.html

 最近十多年,在中國做股本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PE)、風險投資基金(VC)大都掙了 個盆滿缽滿,惟有二級市場的股本投資者沒掙到錢。為什麼?主因還是PE、VC的投資不受監管,所投公司質地和成長性不錯,價格亦較合理。而股票市場發行管 得很嚴,先到當地證監局備案,再到證監會發行部遞申請,然後到發審委,外加各種明文規定的約束條件。證監會有時還特意調節發行節奏。這些監管本意是為保護 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結果卻適得其反。

  由於上市能否獲批的不確定性大,綜合成本高,首先把一批優質企業趕到了海外股票市場或使它們打消了上市的念頭。其次由於審核程序複雜,發行節奏 難以與市場情況形成良性互動。個別成長性好、本應能給中小股東帶來回報的公司,其IPO價格常貴得離譜,市盈率高達七八十倍。它們雖然是好公司,但不見得 是好股票,投資者買這種股票鮮有不虧的。其他發行市盈率看上去不是很高也就十幾倍的公司,則往往非常大型,他們對股東的回報通常不是很關切,更在意的是公 司規模的擴張。也許有時其資本收益率(ROE)也很高,但不分紅,拚命擴張,風險很高。但監管部門為了它們上市,創造各種市場條件,把其他公司的上市機會 擠掉。股民買了這些公司的股票,能有多少回報?

  股本投資在中國本應產生很高的收益,因為經濟高速增長,但普通大眾投資股票卻很難產生收益,怎麼辦?既然股票市場沒有固定的收益,若要給投資者 真正帶來回報,還是要增加股市的資本配置效率,並且把人為造成的高發行價格降下來。這只有徹底地市場化,讓企業在市場中去追逐資本,才能做到。

  怎麼市場化呢?就股票發行而言,簡單的市場化框架應是這樣的:無論是IPO還是增發,證監會都不要做判定公司前景的實質性審查,只做規則性審 查,如信息披露是否符合要求,公司治理是否滿足規定等;同時放鬆關於發行的各種規則性要求,如對盈利情況、募集資金投向等的要求,使企業感到發行市場是一 個對企業方便友好、憑企業的真本事贏得資金的市場。上市公司的好壞和投資價值則完全由市場自己去判斷。同時證監會也不要人為調節發行節奏,以免影響發行定 價。

  如此實行發行的市場化改革(即註冊制),上市公司一開始可能出現參差不齊,這是否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這牽涉到如何能成功過渡到市場可對發行的股票恰當估值,同時也使得證監會與股票投資收益脫離干係。

  如果擔心一下子全面實行發行的市場化改革,可能衝擊太大,不妨在創業板上先做試點,實行註冊制,但只允許機構投資者或高淨值個人進入,不讓一般 老百姓介入,因為後者通常缺乏判斷價值的能力。這樣的做法在當前中國機構投資者有了長足發展和高淨值個人大量增加的前提下,是可以實施的。等各方適應後, 再允許一般投資者進入。創業板試點成功後,再推廣到主板。

  如果真正推行這樣的改革,會出現什麼樣的結果呢?一些大型企業,原先在資本市場上很容易拿到大量資金,今後恐怕就不容易了,要加大分紅才能實現 再融資。但那些真正能給投資者帶來回報的企業,就會喜歡這樣的市場,會踴躍來上市。至於一些爛公司,其IPO發行就會失敗,在股市中就圈不到錢。股市的殼 資源也不會有多少價值了。

  股票發行實行市場化改革最終取得成功,也需要配套改革,比如要加大證券公司准入的對內對外開放,並推進其公司治理的改革。否則證券公司能力提不高,發行的市場化改革效果會受限。但發行市場化改革的啟動,當下即可進行,並不取決於配套改革的並行推出。

  中國股市在2001年和2009年進行過兩次市場化改革,都是放開了發行的定價,但沒有放開發行的數量,導致發行價格過高,改革被認為不成功。發行的市場化改革不完成,中國股市就不能保護普通投資者的利益,自身也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作者為上海市金融服務辦公室主任,本文為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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