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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整頓風暴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2-23/100341809.html

遍佈全國的300多家交易所是關是留?證監會、各部委、地方政府之間的博弈正在進行

財新《新世紀》 記者 王紫霧 實習記者 王申璐

 

  全國各地300多家打著現貨、延期、分割交易等方式的各類交易所,正面臨大規模的清理整頓。

  12月21日,國務院下發《關於修改<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下稱《期貨條例》徵求意見稿),強調「規定地方政府查處取締非法期貨交易場所的職責」,並刪去了有關「變相」期貨交易的規定。

  「這兩項新規定說明中國證監會雖然牽頭對交易所的監管,但對於類期貨交易不具有直接監管責任。」知情人士分析認為,「這與此前國務院的38號文及高層的表態一致。」

  11月11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即業界所稱「38號文」,拉開了整頓各類交易所的序幕。38號 文要求成立以證監會牽頭的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協助各省級政府對各類交易所的設立進行審批,同時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清理整頓違法證券期貨交易工 作。

  11月19日,王岐山副總理在地方金融工作座談會上稱,要堅持「誰的孩子誰抱」的原則,明確責任,確保金融安全和地方穩定。

  一週後,證監會召開證券期貨全系統的視頻會議,向地方派出機構做了工作部署。接近監管層人士表示,證監會已經向各地方政府下發關於各類交易所的調查表,12月底以前由地方政府相關機構整理上報。

  「這次和上次對期貨市場的整頓不一樣,範圍更廣,不僅僅涉及變相期貨市場,還有很多其他類型的市場,整頓難度很大,沒說一定要關,但上面也是下了決心的。」這位人士表示。13年前,中國有對幾十家期貨市場、兩大全國性的法人股市場等清理整頓的先例。

摸底和設限

  「這些交易所大多數是在『金融創新』的旗號下進行,涉及到複雜的地方利益。」一位業內人士認為。

  各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就具體整頓方案也曾互相交流。方案申報在即,部分地方政府已經確定了通過給交易機構下發自查書、現場檢查等。

  各地方政府早已對當地註冊的交易所通過工商登記等信息進行清點,並已將名單上報。同時,中宣部等各部委也在抓緊制定所轄行業的交易所整頓的細則條款。

  被歸為整頓清理對象的這些交易所既包括以藝術品、酒等實物進行拆分交易的各類新型交易所,也包括以期貨性質進行的「新瓶裝舊酒」的各種大宗商 品、貴金屬電子交易平台。而後者因涉及敏感的期貨行業,早已被整頓過數次,但依然存在如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山東壽光蔬菜產業集 團(天津)商品交易所等受到質疑的交易場所。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此次證監會下發給地方政府的調查表,只是為了初步摸清各地交易所的情況。該調查表將交易所劃分為「權益類」與「合約 類」兩種,按照不同類型登記。交易企業產權、股權等劃分為權益類,而藝術品、期貨等則劃分為合約類。早在一週前,各地方政府就已經將本地轄區的交易所名單 上報。

  38號文規定了交易所不得踏入的禁區,即任何單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同時,除 經批准的交易場所外,任何交易場所均不得將任何權益拆分為均等份額公開發行,不得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不得將權益按照標準化交易 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權益持有人累計不得超過 200人。

  上述接近監管層的人士表示,是否等額拆分、連續交易、交易者是否超過200人、是否引入集中競價和做市商制度是衡量交易所是否應被整頓的主要標準。

  而證監會相關人士則表示,連續交易、等額分割、做市商制度和超過200名交易者等準則,觸犯任何一條都將不被允許。

  此次《期貨條例》徵求意見稿更明確表示:「未經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組織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同時,也「禁止在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期貨交易場所之外進行期貨交易」。

  一旦被認為是期貨交易,將被納入《期貨條例》徵求意見稿所規定條款:「非法設立期貨交易場所或者以其他形式組織期貨交易活動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多方利益博弈

  儘管38號文要求各地方政府12月底以前報送整頓方案,但地方政府相關人士表示,這個方案只是確立工作原則和方法,具體問題的解決尚在商討中。

  38號文規定,由證監會牽頭的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清理整頓違法證券期貨交易工作。但業內人士表示,具體的清理和日後監管工 作均由地方政府進行,聯席會議如何能有效推動清理的進行和日後有序監管,是一大難題。聯席會議更多承擔交易所設立時規則和交易品種的審查。

  同時,該人士認為,38號文不代表對證監會的法律授權。他強調:「這次是證監會牽頭整頓,不是證監會監管。」業內人士介紹說,此前證監會即曾表示,由於此類產品不屬於法律規定的證券類監管範圍,因此證監會並無法律授權管理此類交易所。

  對於如何清理整頓各類交易所,從各部委到地方政府,內部亦有「嚴打」和「寬鬆」等不同意見。

  天津市副市長崔津渡曾表示:「物權法規定,財產可以有不同形式的存在方式,正是出於這樣的考慮,我們才批准了交易所在交易模式上的創新。」

  其他地方政府亦有表示,各類交易所對當地經濟具有推動作用。現在按照38號文的標準,除了已經正式批准的證券、期貨交易所,其他交易所均無法存在。「我們希望證監會能出細則來詳細定義哪類該監管,哪類不該。」一位地方政府金融監管部門人員表示。

  但也有監管人士認為,此類交易所已經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以現貨交易為名,卻沒有現貨交割之實,還利用金融槓桿,本質上就是開賭場,應徹底打擊」。

  據一位參與清理整頓的人士預計,整套工作可能會進行半年左右,有些交易所的部分規則,如連續交易等,僅僅需要調整,而一些類似天津文化藝術品交易所(下稱「天津文交所」)的藝術品交易所可能面臨被徹底關閉。

  對此,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這次與十八年前徹底關閉期貨交易所不同,這次對交易所不會徹底關閉,但違反有關法規的交易規則必須要改。

  38號文下發後,各交易所反應不一。

  據統計,目前全國有三百餘家各類交易所。部分是在當地金融辦等政府部門主持或批准下成立,剩下一部分則是私自成立。北京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表示,漢唐藝術品交易所即未經批准,也未報送過材料給相關監管部門。

  南京交易所日前宣佈,儘管現行產品停止上市,但要與境外交易所合作,引入新形式的產品。種種跡象表明,無論是交易所還是地方政府,都不願輕易完全放棄這一陣地。

  北京金馬甲網絡交易平台表示,其推出的國窖1573原酒認購和後續交易等業務未觸及38號文規定,因此暫無應對措施。據此前媒體報導,天津貴金 屬交易所、湖南維財大宗貴金屬交易所等均在正常運行。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已引入國有企業中國黃金集團為股東,其註冊資金也由最初的1000萬增加到1億元, 更引發業內人士對其「轉正」的猜測。

文交所善後難題

  天津文交所等機構自38號文下發至今交易並未叫停,甚至業內出現「天津和上海可能作為文交所試點」的說法。

  文化部文化產業司前副司長李小磊表示,在文化領域,目前只有深圳文化產權交易所和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是符合規定的,而即將成立的北京文化產權交 易所也將嚴格遵守規定運作。他介紹說,目前中宣部正在牽頭制定文化領域交易所的相關規定細則,細則中將說明何種產品和權利可被用於交易,交易所中交易品的 種類需經過相關部門批准。

  漢唐藝術品交易所號稱在38號文後「第一個停牌」。11月21日,漢唐藝術品交易所公告稱,因涉及T+0、電子撮合、集合競價等交易模式,自 11月22日起對所有交易品種進行停牌,「可能會停牌一個多月,在年底前拿出方案。」漢唐交易所有關人士稱,該所正在與投資者和相關政府部門探討解決方 案。

  同樣停牌或暫停業務的有湖南文交所、陝西文交所等,且有部分尚未開展業務的交易所將已收到的投資款退還給了投資者。

  12月15日,鄭州文交所在網站發佈公告稱,該所試運行期結束時間預計在明年2月份或以後,具體結束時間另行公告。而陝西文交所和湖南文交所等未正式開展交易的交易所,直接清退已發售產品,並允許投資者贖回。

  鄂爾多斯等地監管人員表示,本來準備開辦的文交所也因為風聞38號文即將下發而停辦。

  李小磊表示:「這些沒開展交易的交易所影響都不大,最難處理的是天津文交所這種。」

  在38號文出台之前,天津文交所的泡沫就已經行將破滅。

  今天6月始,整頓的傳言就令天津文交所的等額分割、上市交易的藝術品數度跌停,並曾暫時停牌(參見本刊2011年第11期《藝術品股票之 惑》)。而今,一度高報17.07元/份的《燕塞秋》已幾乎跌回發行價,其他藝術品亦情形類似,多數在2元/份以下的價格徘徊,並不斷因跌停而停牌。

  不過天津文交所目前依然在運行中。

  相對於交易所停止交易來說,如何解決現存產品和投資者問題是更為嚴峻的問題。

  漢唐交易所曾與投資者商談,提出五種解決方案:拍賣;將上市品種交由基金公司負責,逐年退出;轉板香港市場;採用T+5交易模式;將書畫類的上市品種拆分為單幅作品作為交易品種,同時採用T+5交易模式。

  漢唐交易所執行董事鄭惠文表示:「有三分之一的投資者同意我們復盤,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同意,有部分人同意拍賣,有部分人需要我們找原來的藝術家把錢拿回來退回去。」 而對於不同意復盤的投資者,鄭惠文表示,只能等政府通知,「我們企業沒有能力去解決,大部分發行款已被藝術品原所有人和保薦商領走」。

  而北京邦道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武紹智已經接受六七個投資者的委託,對天津文交所提起訴訟。但亦有文交所表示,交易所作為交易平台,不應對投資者的損失承擔賠付責任。

  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員表示,本月底報送國務院備案的交易所整頓方案,不會包括投資者處理這樣的細節問題,具體解決方案正在與交易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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