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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禁代理協議佣金業界憂現減佣搶客潮

1 : GS(14)@2016-03-31 13:48:46

【本報訊】地監局明日將發出新執業通告,提供指引供業界遵守《競爭條例》,包括代理間不得訂立佣金或回贈協議,以及具市場優勢的代理公司不得妨礙競爭。業界聯會指自從《競爭條例》去年底全面實施,聯會已經撤回佣金指引,認為條例會令市民得益,惟擔憂日後會引致惡性競爭。記者:陳東陽 陳家雄


有地產代理指,日後不排除出現減佣爭客的情況。過去部份地產代理根據業界聯會提供的佣金比率收費,例如買賣雙方各付1%、租客及放租者各付半個月租金作為代理佣金,惟隨着《競爭條例》(下稱競爭法)通過,則已成過去。地監局明日將發出一份執業通告,列明相關指引以確保業界遵守競爭法。



大行不得妨礙競爭

通告內容包括,地產代理公司不得就佣金、折扣或回贈作出協議,而地產代理商會應避免就佣金率向會員作出任何指示或建議,而其會員亦不應執行商會發出、可能會損害競爭的指引或建議。同時,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權勢的地產代理公司,不得藉從事以妨礙、限制或扭曲競爭為目的或效果的行為而濫用該權勢。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主席郭德亮表示,聯會自從競爭法去年底全面實施後,已經撤回佣金指引,且通知會員自行釐定收費,「千萬元以上嘅成交都仲可能有得減佣,但600萬內啲樓,買賣雙方收1%都係夠圍皮,如果有人割喉式減佣,等同割喉式自殺」。不過,郭德亮擔心日後市況回升,會出現惡性競爭的問題。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汪敦敬表示,細行要適應不困難,因為早年已講明行規收費不適用,即成交價1%作為代理佣金,因此不排除行業間出現減佣爭客的情況。對於此舉會否令大型代理行更有優勢,他回應,相關競爭條例禁止濫用市場優勢,如果往後演變到出現市場壟斷情況,相信有關當局會執行法例,而非地監局可管。美聯布少明表示,不鼓勵集團員工採取回佣方法吸客,這會影響公司及員工收入,他指:「咁係不智,咁係放血!」中原陳永傑則表示,新措施下,代理不得回佣(新盤),對業界是好事,收入增加,但料對大額新盤成交有影響。



業界意見


■郭德亮


香港房地產代理業聯會主席 郭德亮:「600萬內啲樓,買賣雙方收1%都係夠圍皮,如果有人割喉式減佣,等同割喉式自殺。」


■汪敦敬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 汪敦敬:「細行要適應不困難,因為早年已講明行規收費不適用,不排除行業間出現減佣爭客的情況。」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60331/1955135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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