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同股不同權 美國能 港不能

1 : GS(14)@2014-05-19 12:53:1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519/news/ec_ecq1.htm

【明報專訊】阿里巴巴準備在美國上市,陸續呈交上市文件,披露公司股權結構和經營狀。今天的阿里巴巴集團,業務規模遠遠拋離eBay和Amazon,是世界最大電商,集資規模隨時破紀錄(現時記錄是農行的221億美元),當然舉世矚目。


阿里巴巴的28名合伙人,包括馬雲和公司核心管理人,共持有12.5%股份。阿里巴巴的大股東軟銀持有34.4%,第二大股東雅虎持有22.6%,兩者都是財務投資者。公司上市後,兩個股東必定大幅減持、套現,馬雲他們合伙人又沒有財力把股份接過來,將來公司的股份肯定非常分散,萬一有企業狙擊手(corporate raider)挑戰他們管理人,要求換人、調整業務,他們的處境便很不妙,核心管理人在公司的地位就沒有保障。蘋果教主Steve Jobs曾經給自己創立的公司董事會炒魷魚,相信是阿里巴巴高管們的夢魘,也是提出合伙人股份特殊待遇的原因。

特殊投票權 馬雲發揮至極致

阿里要求合伙人持有的股票有特殊待遇,是馬雲老師活用諷刺共產主義烏托邦寓言故事Animal Farm這書的名句「All shares are equal, but some shares are more equal than others.」,太有社會主義特色了。美國科技大款Google和facebook在上市前安排創始人和高管所持股份有特殊投票權,阿里巴巴是有樣學樣、只不過是變本加厲。中國共產黨的革命導師斯太林同志在《悼列寧》一文中說:共產黨員是特殊材料製成的人。阿里巴巴這類科網公司的始創人,也認為自己像共產黨員一樣,是特殊材料製成。

阿里巴巴的同股同權爭議,核心問題是投資者利益保障和公司始創團隊利益的衝突。同股同權是果,不是因。在不犧牲投資者利益的大前提下,可以考慮調整同股同權或其它安排。於是大家要問:同股不同權,為什麼美國能,香港不能?

港投資者保障 遠遜美國

原因很簡單,美國的投資者地位高,公司治理水平高,信息公告要求嚴,投資者保障周全。香港雖然號稱國際金融中心,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信息公告要求卻不達國際水準,投資者保障不足。簡單如上市公司提供季度業績報告,到今天依然不能成事。更複雜的股東集體訴訟(class action),香港更是不可能出現。美國司法機構有權直接起訴上市公司和個人,香港卻要經過冗長程序。港交所借公眾諮詢來檢討同股同權問題,是個偽命題(現在政改的諮詢也是偽命題),回避了投資者保障的核心問題,容易借大多數人壓小數人。放寬上市要求是港交所、投資銀行、證券公司、財經媒體、公關公司等持份者所樂見,他們是潛在得益者,也是願意主動表達意見的群體。散戶投資者不一定懂得分析問題、了解利害,也多是沉默不表態,只有機構投資者會發表意見,但數量容易給潛在得益群體比下來。

回避投資者保障 諮詢枉然

今天投資市場全球化,對投資者來說,寧可阿里巴巴在監管嚴謹、資訊透明、司法齊全的地方上市,而非要求在投資者保障不足的地方上市。港交所需要檢討的,應該是進一步保障投資者利益、強化公司治理機制,而非如何延攬大企業到港上市。市場健全,那怕沒有公司找上門。要給同股同權開綠燈,要做的事多呢!

[email protected]

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CFA,CFPCM

[陳茂峰博士 峰哥EQ]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4574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