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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仁 so boring ....

1 : GS(14)@2013-04-17 12:31:11

2013-04-17 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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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能實為公開發售

在「e 貓」之中,Clive 希望高仁拆解陽光能源「供股」的謎團,集團在今年2 月26 日發出的通函中第24 頁,提到過去12 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集資活動,惟Clive 發現集團於去年11 月曾經以每股0.375 元發行2.49 億股集資,故此請教高仁該集團發行新股是否需要股東會通過才可增發?

溫故知新,表面上供股與公開發售是非常相似的「抽水」方式,但實際上卻存在些微差別,足以剝奪小股東的利益。

供股是指上巿公司按某一個比例基準,發行新股給予現有股東認購。公司須要甄別股東的資格,即除權日前仍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資者,再按合資格股東當時的持股比例,去配發供股權(Rights,俗稱「威士」),讓其認購公司發行的新股。

公開發售是供股的一種,上巿公司同是按某一個比例基準,發行新股給予現有股東認購,但海外股東將不會獲得參與的資格。此外,本地股東所獲配發的「威士」是不得出售或轉讓, 「投降」股東將不能夠彌補除權日股價調整的損失,故此會剝奪小股東的利益。

兩次發售不逾五成

「高仁指點」提醒Clive,陽光能源的最新「抽水」計劃,是以「公開發售」而非「供股」形式進行,基準為每持有5 股獲發1 股發售股份,每股發售價0.51 元,集資金額約2.54億元。

通函指出: 「除首次公開發售外,本公司於緊接最後實際可行日期前過去12 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集資活動。」這反映「首次公開發售」就是過去12 個月內進行過的「抽水」活動。該「首次公開發售」是指,集團於去年11月以9比1 基準,按每股0.375 元公開發售2.49 億股,集資9300 萬元償還銀行貸款。

對於發行新股是否需要股東會通過才可增發, 「高仁指點」給予的答案是No。根據上市規則,如果供股或公開發售將使上市公司的已發行股本或市值增加超過50%,便需要獲得獨立股東的批准【小檔案】。但是,陽光能源進行的兩次公開發售,已發行股本僅合共擴大26.67%(10%+ 16.67%),故此毋須股東批准。

說回供股,又怎能缺少「抽水大王」官永義呢?永義實業近日公布,按每股0.1 元之認購價,發行約12.36 億股供股股份,基準為每持有1 股可獲3 股供股股份,集資約1.24億元。

永義供股駕輕就熟

由於供股股份總數為已發行股本之3 倍,並為供股完成後擴大已發行股本75%,而供股將增加集團之已發行股本50%以上,故此供股須於股東會上獲得獨立股東批准。

對於永義實義而言,供股是駕輕就熟的工作,去年8 月已按每股0.077 元2 供1,去年10 月股份20 合1 後,再以每股0.4 元1 供5,計及最新一次1 供3 供股行動,集團合共「抽水」2.67億元。

本欄逢周二刊出

小檔案

‧如果供股或公開發售將使上巿公司的已發行股本或市值增加超過50%(不論增幅是因單一次獨立供股,還是與過去12 個月內已進行的所有其他供股及公開發售合計),上市公司便須獲得股東批准。在股東大會上,控權股東將不能就供股建議投票。

‧除非獲得股東批准,否則主板公司不可以在上市的首12 個月內進行供股或公開發售,而創業板公司的限期則為上市的首6個月。

高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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