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21cbh.com/HTML/2011-10-1/5NMDcxXzM2OTc5NA.html?pc_hash=q9HiMW
「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漏夜趕科場。」
在創業板高市盈率的發行上市的背後,「高管辭職」始終是瀰散在市場上空的陰霾,但是在套現慾望的驅使下,「高管離職潮」從2010年開始就沒有間斷過,有些公司甚至因為部分高管的離職而使得管理層顯得「捉襟見肘」。
9月20日,天源迪科(300047)發佈「關於董事長代行董秘職責的公告」,因副總經理魏麗代行董秘職責已滿三個月,董事長陳友不得不親自出馬代行董秘職責,而這一切皆源自6月15日原董秘於天巡的離職。
這並非個案,在過去的近兩年時間,大多數創業板上市公司都經歷了「高管離職」帶來的影響。在巨額收益的誘惑面前,創業板高管離職套現屬於情理之中,在人性趨利的本能下做出這種行為無可厚非,但是在道德無法約束與評判的情況下,如何約束或引導高管離職值得深思。
辭職公告超170份
對於創業板高管們離職的追溯還要到2010年初。
2010年1月21日,銀江股份(300020)發佈「關於副總經理辭職的公告:章笠中因其個人原因辭去公司副總經理職務。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創業板高管離職潮變得愈演愈烈。
本報記者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公告顯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創業板高管離職公告超過了170份,其中2010年全年僅有不到50份,而2011年前三季度就已經超過120份。
上海一位基金經理戲言,按照今年創業板高管的離職速度,突破150份也不是沒有可能,「那就相當於超過去年的兩倍了,要知道,創業板上市公司也不過267家而已。」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今年剛上市的公司持股高管開始加大了離職的速度。
2011年9月6日,雅本化學(300261)成功登陸創業板,8天後,董事汪新芽於9月14日辭職,其離職速度創下了創業板高管上市後離職最快紀錄。
雅本化學招股說明書顯示,汪新芽不僅是董事長蔡彤的配偶,而且通過100%控股蘇州大盈投資諮詢有限公司間接持有雅本化學1027.83萬股。
對於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的汪新芽「閃電」離職,雅本化學的解釋是「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其股份鎖定期36個月不變。」但是實際控制人在上市8天就離職的消息對上市公司影響還是很大,自9月14日至今,雅本化學股價已經跌去30%左右。
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正常流動無可厚非,但是上市不久高管就「閃電」離職就顯得有點不正常,和汪新芽一樣行為者大有人在。
今 年6月8日上市的富瑞特裝(300228)副總經理陳海濤6月26日離職,此時離公司上市僅18天,其持有富瑞特裝7.8萬股;3月29日上市的長海股份 (300196)副總經理兼董秘徐江峰5月6日提出離職,離公司上市不到一個半月,他持有12萬股;億通科技(30211)5月5日上市,兩個月後的7月 8日,持有78萬股的董事會秘書兼財務總監楊淑蘭辭職。9月20日,東方電熱(300217)財務總監趙親正離職,其持有14.2萬股,按照目前東方電熱 的30元左右股價推算,這批股權價值400萬元以上。
東方電熱對其離職的解釋是「不會影響公司相關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財務總監之前,暫由總經理譚偉全面負責財務工作。」
但是和雅本化學一樣,東方電熱股價或多或少受到財務總監離職的影響,自9月20日至今,其股價跌幅近10%。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認為,高管的穩定是判斷上市公司是否具有成長性的重要標準,上市公司應該保證其主要團隊的高管在3年內無頻繁的變動,如果高管很輕易地套現走人,無疑將加大中小股民持股的成本和風險。
通天的「職業董秘」
「相較中小板公司,創業板公司對高管團隊穩定要求更高。」上述基金經理坦言,基於創業板長遠發展的考慮,用制度來約束「創業板高管的股份管理」就顯得十分必要。
記者梳理了上述170份創業板高管離職的情況,大致可以分為兩種:真離職與假離職。
所謂真離職,即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後,不在原上市公司及原上市公司子公司有任何職位,徹底與原公司斷絕工作關係;假離職則是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後,仍在原上市公司工作,只不過職位變為普通職位,或到上市公司子公司任職。
「有 人分析過,現在提出辭職的有些創業板高管,可能當初就是為了獲得股權而加盟企業的,他們可能也確實為企業做了點事情,但從一開始就沒有長期幹下去的打算, 只是為了低成本拿到股票,然後上市套現。」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首席分析師桂浩明認為,創業板這類高管的存在,對於企業的持續發展是很不利的。
不過,上述基金經理告訴記者,市場上確實有些擅長於資本運作的「通天人物」,打著幫助企業上市的旗號進入擬上市公司,並且獲得股權,在企業完成上市後就提交辭呈,例如「職業董秘」,「該如何制約這種行為,管理層需要認真研究。」
離開、回來、再離開、再回來……創業板上市步伐的加速,也給一些擅於離職的「董秘」市場化價值應運而生。
一般來說,創業板公司高管獲取股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初始投資人,他們出資建立了公司,既是股東也是經營者;另一種是職業經理人,例如董秘或財務總監,為了吸引及保留這些核心人才,創業板企業家一般都會授予其一定比例的股權。
根據記者統計顯示,267家創業板公司中超過兩成的持股「職業董秘」曾經有過上市公司的董秘和證券事務從業經驗,而且他們大多數在創業板公司上市前一年進入公司,並獲得一定股權激勵。
例如,華力創通(300045)董秘吳夢冰,此前做過昆百大、北斗星通董秘;中瑞思創(300078)董秘陳武軍此前是華東醫藥(000963)證券事務代表……
江蘇一位券商投行人士9月29日向記者坦言,之所以會出現如此眾多的職業董秘,「主要還是這些人具有相當廣泛的人脈,他們熟悉整個IPO流程,知道哪些環節需要做哪些事情。甚至,他們可以和券商談保薦費用。在會裡,他們也有人脈,可以打通很多環節。」
對於此前只知道做實業的民營企業家來說,與其培養自己的董秘,不如舶來一個職業董秘,「雙方各取所需,企業想上市,他們想賺錢,一拍即合。」上述投行人士坦言,「職業董秘」進企業之前都和企業家談好了退出時間,「一般都是上市2個月之內就離開。」
制度約束的思考
創業板高管「藉故」離職現在幾乎可以與「套現」畫上等號,雖然高官們辭職理由普遍是「因個人原因」,但是高管們辭職之後的大量股票減持事件已經將「醉翁之意不在酒」表露無遺。
為了控制創業板高管們離職潮湧,深圳證券交易所在去年11月頒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以此來約束高管離職行為。
《通 知》要求,上述高管人員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內(含第6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個月至第12個月之間(含第7個月、第12個月)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
但是,從實際情況來看,這並沒有能夠遏制住創業板高管的離職。
「18個月又如何,很多離職董秘早就安排好了下一家企業。」一位離職董秘日前向記者透露,他去了一家擬上市公司,而這是他還在上一家企業IPO期間就已經談好的,「給30萬股權,上市後就退出。」
按 照這位董秘的邏輯,在第一家企業IPO期間,他獲得股權並去尋找下一家企業,上市後離職,即使這批股權有18個月鎖定期,但是他已經有了新企業接收,並再 次獲得新一批股權,等到第二家企業IPO上市也需要1-2年時間,其正好利用這個時間延續職業生涯並「無憂無慮」地等待上一批股權解禁套現……
如此循環,週而復始,就使得越來越多創業板高管離職潮事件的上演。
河 北農業大學經貿學院教授趙邦宏提出了「虛擬股票激勵」想法:「虛擬股票的激勵對象可以享受紅利和股價升值收益,但沒有股票的所有權和表決權,不能轉讓和出 售,在離開公司時自動失效。針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辭職套現問題,如果仍派送真實股票激勵高管無疑促進了其套現獲利的可能,而虛擬股票激勵則在起到股權激 勵效果的同時又可以有效防止高管套現。」
但是,上述投行人士認為,如果設立虛擬股票激勵也存在很多問題,「例如法律效力、高管是否願意等等,我估計『職業董秘』肯定是不願意的。」
趙 邦宏教授同時提出了「約束機制」,即針對高管辭職套現這一現象必須採取硬性規定阻止其短期行為,一旦高管違約就要付出高於其套現獲利的代價。企業可以根據 自身的發展情況與高管建立違約責任書,通過硬性的股東賠償機制約束高管是最直接、有效的途徑之一。同時完善人力資本競爭市場,使有過違約歷史的高管在人力 資本市場上失去競爭力。
在桂浩明看來,創業板「人事變動」劇烈反映出創業板市場不夠成熟,社會的創業機制不夠完善,以及創業板風險與收益不對稱等深層次問題,而這些問題都需要有關方面花更多時間與精力來研究解決。「是到了對其加以總結,推動其更趨完善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