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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創業(0291): 港口交易需要多些披露

1 : GS(14)@2011-01-29 17:43:39

http://webb-site.com/articles/creports.asp
2 : wood(6277)@2011-01-29 20:22:27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129/News/ec_eck1.htm

Webb再轟華創損小股東利益
2011年1月29日

【明報專訊】David Webb再度炮轟華潤創業(0291),就母公司華潤集團向和黃(0013)出售貨櫃碼頭資產一事上損害小股東利益。Webb撰文質疑,華潤集團未有就交易向華創提供詳列每項資產作價的報告,再交由獨立財務顧問評估,華創董事會便確認不用與母公司分紅,做法「值得懷疑」。

事情始末要追溯至2009年10月,華創宣布與華潤集團互換資產,當中包括華創所持的貨櫃碼頭股權,協議訂明倘華潤集團將來以超過33億元作價轉售碼頭權益,則華創可分得當中一半溢價。至今年1月初,和黃宣布以57億元收購華潤集團所持有一成HITIL及一成HPYIL等碼頭及物業權益。

指華潤集團應分紅予華創

證券界估計華創應可就上述交易獲最少10億元分紅,但華創一直未有表示。至本月21日,Webb撰文質疑,就華潤集團與和黃的交易,華潤集團應分紅12億元予華創,並指華創應發通告交代。

Webb昨日的文章則指出,華創終於在本月24日,在關於另一宗交易的澄清通告上,一併宣布已從華潤集團獲取交易細節,「確認華創沒有權利向華潤集團收取任何款項」。Webb批評,華創上述「簡約」的披露並不足夠。華創當年與華潤集團互換資產為關連交易,須提供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並獲小股東投票通過議案,現在不應讓華創一句「母公司沒有虧欠本公司」輕輕帶過。

批評澄清通告披露不足

他又引述華創與母公司互換資產時的獨立財務顧問報告指出,財務顧問報告當時認為港口出售作價的市盈率雖然較低,但「與華潤集團建立之營業額及溢利分配機制,可讓華創分佔來自港口權益之任何未來營業額及資本收益,確保股東之權益可獲保障」,Webb遂質疑,華創股東權益是否真的受保障。

Webb認為華潤集團應向華創提供全面而詳列是次交易當中每項資產作價的報告,再交由獨立財務顧問評估,否則華創股東應繼續對「無權分紅」的說法持懷疑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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