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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數人頭方式反對數人頭?

1 : GS(14)@2010-09-04 12:13:13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0903/News/ec_ece1.htm
公司商會質疑 股東會保留「數人頭」
  2010年9月3日

【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去年的私有化風波,促使港府研究股東會「數人頭」機制的廢存。港府日前公布諮詢總結,表示傾向保留「數人頭」機制,但加入法院酌情裁決的安排。不過,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不明白為何當各界的回覆大多是支持撤銷「數人頭」,港府卻決意保留。

「數人頭」機制源出《公司條例》第166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有關決定除必須獲得四分之三股權(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支持外,亦須同時得到超過一半在場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投票同意,即是計算股份數目之外,也要計算股東數目,即要有足夠「人頭票」,以保障小股東利益。

然而,不少公司為了確保私有化得到足夠「人頭」支持,在議決私有化前,均會部署「拆票」或「種票」行動。然而,本港沒有法例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這令「種票」是否合法,成了一大「灰色」問題。

建議授法院酌情權

港府早前就《公司條例草案》修訂展開第一期諮詢,當中包括檢討「數人頭」機制。港府共收到164份意見書,就當中備受關注的「數人頭」安排,港府表示傾向保留,但建議授權法院於特殊情下,可酌情不採用,防止有投資者透過持有較少股數,藉數人頭安排來影響投票結果。

上市公司商會:主要團體倡撤銷

黃明偉指出,絕大部分向港府提交的意見書,都支持撤銷「數人頭」,當中除了上市公司商會,還有會計師公會、董事學會、特許秘書公會、總商會、以及兩個律師公會等。他認為本港各主要專業團體及上市公司,都不贊同保留「數人頭」,不明白港府何以得出「數人頭」機制值得保留的結論。支持保留「數人頭」機制的,有證監會和銀行公會等。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411683
【本報訊】香港上市公司商會昨批評政府沒接納市場大多數意見,重寫《公司條例》時沒廢除由電訊盈科( 008)私有化風波引起市場關注的「數人頭」條例,只給予法院酌情權,不施行「數人頭」來處理反對私有化人士拆細股份的問題。
上市公司商會憂法律費增

「數人頭」即是《公司條例》 166條,規定任何公司的妥協或債務償還安排,必須獲過半數出席投票人士贊成才能通過。政府早前就重寫《公司條例》進行諮詢總結,共收到 164份意見書,有 124份贊成廢除「數人頭」,包括上市公司及專業團體,反對的只有 20份,包括證監會及銀行公會。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昨質疑,為何大多數意見贊成廢除「數人頭」,政府置若罔聞,雖然政府給予法院酌情權,但此舉帶來不確定性,影響公司的計劃,並會增加法律費用開支。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指,留意到回應者對「數人頭」廢除或保留意見分歧,了解市場關注廢除「數人頭」可能削弱對小股東的保障。對於市場關注「數人頭」可令人操控表決結果,政府卻留意到證監會的意見,表示目前沒有可信的證據,顯示操控表決結果的情況普遍。
政府亦參考英國、澳洲及新加坡,指這些國家均保留「數人頭」,澳洲就加入法院酌情權;平衡利弊後,決定保留「數人頭」。
2 : GS(14)@2010-09-04 12:15:46

實際上:
上市公司商會,一堆財技人
http://www.chklc.org/web/chi/committeelist.htm

會員名單
http://www.chklc.org/web/chi/membershiplist.htm
常務副主席
  
邱達根先生
遠東控股國際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兼行政總裁
  
副主席
  
朱何妙馨女士
莊士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授權代表

朱李月華博士
黃金集團有限公司行政總裁


辛定華先生
晶門科技有限公司主席

上屆主席

何猷龍先生
新濠國際發展有限公司主席兼行政總裁

  
司庫
  
蔡加怡小姐
康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委員


*歐肇基先生
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財務總監


陳永堅先生
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陳國威先生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及財務總監

蔡加怡小姐
康健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主席

周維正先生
其士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周胡慕芳女士
和記黃埔有限公司副集團董事總經理


林家禮博士
資本策略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林孝賢先生
麗新發展有限公司副總裁


*李成煌先生
新鴻基有限公司執行主席

*梁志堅先生
新世界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鄧呂慧瑜女士
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鄧呂慧瑜女士
嘉華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3 : 龍生(798)@2010-09-04 12:21:16

星光熠熠.....
本地錢, (玩具大王, 大劉, 同叔代表, 麗新)
澳門錢( 黃金豬, 新豪, 嘉華)

其餘費事數
4 : GS(14)@2010-09-04 12:42:15

這些人亦在諮詢文件中又利用自己手上的上公司,表達對這議題的支持,在這147個回應中,有90個是上市商會成員,計上上市公司商會的意見,共有91個。

這是否在利用數人頭來反對數人頭,所以這議題是否應該繼續維持,這班人可利用自己反對的東西的方式維護自己利益,然後報紙又不知方向助紂為虐,我真是無話可說。做報紙不應該是持平的嗎,為甚麼還有為這堆人助拳?

如果取消數人頭,只會使小股東無力反抗這堆人渣的侵略,自己就可以為所欲為,千盡小股東的錢。希望大家在寫新聞前,了解別人的利益所在,不要為人所誤導。

提出意見的上市公司會用粗體顯示,其中部分是上市公司商會成員:

回應者名單
1. Asia Satellite Telecommunications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2. Asian Citrus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3. 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 Hong Kong,
The
4. British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 The
5. CASH Financial Services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6.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 Century Legend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 Chamber of Hong Kong Listed Companies, The
9. CHAN, Eric
10. CHAN, Raymond Wai Man
11. Cheung Kong (Holdings) Limited(長實,上市公司商會)
12. Cheung Kong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長實,上市公司商會)
13. Chevalie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其士,上市公司商會)
14. 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澳門)
15. China Haidian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6. China Haisheng Juice Holdings Co., Ltd.(上市公司商會)
17. China Mandarin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8. China Metal Recycling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9. China Railway Group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20. China Sci-Tech Holdings Limited(中國科技,金利豐、黃金集團)
21.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遠東系投資、晶門科技有關)
22. CHOI, Ivan
23. Chu Kong Shipping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24. Chun Wo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25. Cind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26. CK Life Sciences Int'l., (Holdings) Inc. (上市公司商會)
27. CLARK, Stephen J
28. Clifford Chance
29. CLP Holdings Limited
30. 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31. Consumer Council
32. CPA Australia Limited
33. CSI Properties Lt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34. Eagle Asset Management (CP) Limited(鷹君附屬公司,前者是上市公司商會成員)
35. Emperor Capital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36. Emperor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37. Emperor Entertainment Hotel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38. Emperor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39. Emperor Watch and Jewellery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40. Far East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41. Far East Hotels And Entertainment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42. Federation of Hong Kong Industries
43. Fountain Set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44. Get Nice Holdings Limited(澳門)
45. Global Consultants and Services Limited
46. Golden Resorts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澳門)
47. GOME Electrical Applicances Holding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48. Great Eagle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49. G-Rescources Group Limited(國際資源,金利豐、黃金集團)
50. Group Sense (International) Limited(人和金利豐有關)
51. Guoco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52. Hanny Holdings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53. Henderson Lan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54. Heritag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55. Hermes Equity Ownership Services Limited
56. HO, Tak Wing
57. Hong Kong Aircraft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58.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Banks, The
59. Hong Kong Association of Restricted Licence Banks andDeposit-taking Companies
60.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61. Hong Kong Federation of Insurers
62. Hong Kong General Chamber of Commerce
63.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64. Hong Kong Institute of Chartered Secretaries
65. Hong Kong Institute of Directors, The
66. Hong Kong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Forum Limited
67. Hong Kong Trustees' Association Limited
68.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The
69. Hongkong Electric Holdings Ltd.(上市公司商會)
70. Hopewel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1. HUI, L T
72. Hutchison Harbour Ring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3. 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4. Hutchison Telecommunication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5. Hutchison Whampoa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6. iMerchants Asia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77.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 Hong Kong, China
78. International Trademark Association
79. ITC Corporation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0. ITC Properties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1. JONES, Gordon
82. K. Wa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3. Keck Seng Investments (Hong Kong)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4. Kerry Propertie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5. KPMG(上市公司商會)
86. LAM, W H
87. Law Society of Hong Kong, The
88. Lee & Man Holding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89. Linklaters
90. Luk Fook Holdings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91. Lung Cheo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上市公司商會)
92. 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 Authority
93. Melco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94. Mexan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95. MOK Yun Lee Paul
96. MTR Corporation Limited
97. National Investments Fund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98. New Media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99. New World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00. NG, Wing Chung Michael
101. Norton Rose Hong Kong
102. P. C. Woo & Co.
103. Paradise Entertainment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04. Paul Y. Engineering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05. Perennial International LimitedPerennial
106. PricewaterhouseCoopers
107. Prosperity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和上市公司殼王系有關)
108. PYI Corporation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09. QPL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0. Recruit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1. 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
112. See Corporation Limited(和上市公司殼王系有關)
113. Shanghai Industri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4. Shun Tak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5. Solomon Systech (International)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6. Sparkle Roll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7. STEP Hong Kong Limited (Society of Trust and Estate Practitioners)
118. Strong Petro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19. Sun Hung Kai & Co.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0. Sun Hung Kai Propertie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1. Sundart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2. Superb Summit International Timber Company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3. Techtronic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4. TOM Group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125. Trasy Gold Ex Limited (上市公司商會)
126. TSAO, Simon Y. T.
127. Univers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8. Van Shung Chong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29. Wai Chun Group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30. Wai Chun Mining Industry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31. Wang On Group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32. Win Hanverky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33. Wing On Travel (Holdings) Limited(上市公司商會)
134. 王文治
135. 香港工會聯合會
136. 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
137. 香港中華總商會
138. 香港玩具廠商會
139. 香港證券業協會
140. 香港職工會聯盟
141.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
142. 陳娟
143. 新婦女協進會
144. 廖甘樹
145. 趙大君
146. 劉玉嬌
147. 劉耀東
5 : GS(14)@2010-09-04 12:46:38

http://www.hksa.com.hk/chinese/member.htm
香港證券業協會名單
6 : GS(14)@2010-09-04 12:49:41

http://www.hkiod.com/chn/OC.html
香港董事學會
7 : reference(1610)@2010-09-10 12:18:45

"利用數人頭方式反對數人頭" I like this title. Just cite the main point of which these gangs are currently doing.
8 : fung3010(2389)@2010-09-10 13:35:37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9 : GS(14)@2010-09-11 08:58:29

8樓提及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現在班人就是利用人地唔識呢樣野去呃人,是無恥
10 : fung3010(2389)@2010-09-11 12:53:39

9樓提及
8樓提及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現在班人就是利用人地唔識呢樣野去呃人,是無恥


有的是散戶本身自己既責任。想賺快錢,不學正途。
但反過來當局亦存在資訊教育不足的問題。

而那班無恥人一直都存在,有多少為商的不奸呀.....唉
11 : GS(14)@2010-09-11 13:05:42

10樓提及
9樓提及
8樓提及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現在班人就是利用人地唔識呢樣野去呃人,是無恥


有的是散戶本身自己既責任。想賺快錢,不學正途。
但反過來當局亦存在資訊教育不足的問題。

而那班無恥人一直都存在,有多少為商的不奸呀.....唉


都是的,很多人都想賺快錢,才有這樣的大騙局....不愚民的話又能有這樣多傻仔呃?

無商不奸,不奸又如何賺錢?對嗎
12 : fung3010(2389)@2010-09-11 14:27:53

11樓提及
10樓提及
9樓提及
8樓提及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現在班人就是利用人地唔識呢樣野去呃人,是無恥


有的是散戶本身自己既責任。想賺快錢,不學正途。
但反過來當局亦存在資訊教育不足的問題。

而那班無恥人一直都存在,有多少為商的不奸呀.....唉


都是的,很多人都想賺快錢,才有這樣的大騙局....不愚民的話又能有這樣多傻仔呃?

無商不奸,不奸又如何賺錢?對嗎


是的~~資本社會就是這樣。若然明買明賣,也怪不了誰。只可以說人受了教訓就自會長大。你我也只可以盡量感染身邊人,不被老千所惑,用正途投資。
13 : GS(14)@2010-09-11 14:42:10

12樓提及
11樓提及
10樓提及
9樓提及
8樓提及
小股東既股權本身就存在劣勢。數人頭亦係唯一可以縮減劣勢既方法。
儘然方法有漏洞,也總比反抗無門好。


現在班人就是利用人地唔識呢樣野去呃人,是無恥


有的是散戶本身自己既責任。想賺快錢,不學正途。
但反過來當局亦存在資訊教育不足的問題。

而那班無恥人一直都存在,有多少為商的不奸呀.....唉


都是的,很多人都想賺快錢,才有這樣的大騙局....不愚民的話又能有這樣多傻仔呃?

無商不奸,不奸又如何賺錢?對嗎


是的~~資本社會就是這樣。若然明買明賣,也怪不了誰。只可以說人受了教訓就自會長大。你我也只可以盡量感染身邊人,不被老千所惑,用正途投資。


正途是甚麼呢,當愈來愈多人用正途投資,買老千自然會有少數人勁賺,然後又多人買老千,這樣就是用正途可以賺大錢的時間...這個問題我已經想到頭疼。

所以我追求的是以合理價格一些持續資本增值的東西吧....這可能就是正途
14 : GS(14)@2011-01-15 13:26:42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115/News/ec_ecb1.htm


港府決保留私有化「數人頭」機制
  2011年1月15日

【明報專訊】電訊盈科(0008)前年的私有化風波,促使港府研究股東會「數人頭」機制的廢存。港府經過諮詢後,決定保留「數人頭」機制,但加入法院酌情裁決的安排。相關的《公司條例草案》修訂昨日刊憲,本月2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

加入法院酌情裁決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表示,保留「數人頭」,因有關安排對保障小股東有利,英、澳及新加坡等地,仍採用有關機制。電盈小股東聯盟成員陳仲翔表示,支持保留「數人頭」,也贊同法院應有酌情權,因相信法院會適當處理。不過,不少專業團體及公司組織,如上市公司商會、會計師公會、董事學會、特許秘書公會、總商會,以及兩個律師公會等,都支持撤銷「數人頭」。

「數人頭」機制源出《公司條例》第166 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有關決定除必須獲得四分之三股權(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支持外,亦須同時得到超過一半在場股東(親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投票同意,即是計算股份數目之外,也要計算股東數目,即要有足夠「人頭票」,以保障小股東利益。然而,不少公司為了確保私有化得到足夠「人頭」支持,在議決私有化前,均會部署「拆票」或「種票」行動。然而,本港沒有法例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這令「種票」是否合法,成了一大「灰色」問題。

港府早前就《公司條例草案》修訂展開第1期諮詢,當中包括檢討「數人頭」機制。港府共收到164 份意見書,就當中備受關注的「數人頭」安排,港府贊成保留,但建議授權法院於特殊情下,可酌情不採用,防止有投資者透過持有較少股數,藉數人頭安排來影響投票結果。
15 : GS(14)@2011-01-15 14:55:1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4871613
【本報訊】政府重寫公司法邁出第一大步,《公司條例草案》昨日刊憲,將於本月 26日提交立法會首讀。政府希望在明年 7月前完成立法程序,令首階段改革的新草案可於 2014年正式生效。
第二階段將處理有關清盤及無力償債的條文,而有關招股章程的條文則交由證監會另行檢討。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志仁表示,昨刊憲的草案將保留上市公司私有化程序中「數人頭」的投票制度,但會授權法院新的酌情權,可在適當情況下不採納數人頭的驗證程序;引入法院酌情權是參考了澳洲模式。
私有化投票數人頭的爭議,是源於 2009年電盈( 008)私有化事件,被指有股東把股份分拆予大量人士,以便在股東會湊夠足夠支持人頭數目。
董事免披露住址

梁志仁承認,該問題具爭議性,有上市公司及商會要求取消數人頭做法,但證監會認為可保障小股東,加上已有收購合併條例輔助,故應保留有關做法;他指今次修例已作出適當平衡。經歷過電盈私有化投票的投資者關注組召集人陳仲翔,則歡迎引入新程序。
梁志仁又說,修例另一爭議是公司董事披露個人資料,新建議是停止讓公眾檢視公共登記冊所載董事的住址及完整的身份證號碼,董事只須以通訊地址作公開資料,身份證號碼亦只披露部份號碼。他認為已有助對個人資料的保障,而董事仍須向公司註冊處呈交住址,以便執法機機或清盤人索取。
16 : GS(14)@2011-01-30 18:17:50

2011-1-25 HT

重寫公司條例明首讀 保留「數人頭」捱轟   

  【本報訊】政府的《公司條例草案》明日(本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首讀及二讀辯論前夕,上市公司商會作最後游說,力圖促使港府改變初衷,在草案中撤銷上市公司私有化等協議安排中的「數人頭」(headcount test)。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去年進行的諮詢中,包括上市公司商會在內的絕大多數意見,均要求廢除「數人頭」規定,故希望在立法會辯論前再重申所持理據。

上市公司商會:違「一股一票」

  黃明偉指出,數人頭規定違反了「一股一票」的公平原則,而《收購及合併守則》對小股東權益已有足夠保障;至於賦予法庭推翻投票結果酌情權,亦難以杜絕大股東或反對私有化人士操控投票結果。

  政府去年就「數人頭」存廢諮詢,收回164份回應,除證監會及香港證券業協會支持保留此規定,包括滙豐(00005)、長和系、「殼王」陳國強的保華(00498)系,以及英皇系公司等均各自提交意見,力主撤銷相關規定。


  所謂「數人頭」,是指《公司條例》第166條的債權人或股東協議安排,除須獲得四分之三股權支持外,亦須獲過半投票人數支持才能通過。

  盈科(00008)去年初的私有化建議被指有人「種票」,安排大量一手股東支持,最終因證監會介入法院會議,盈科撤回私有化方案,此課題遂成關注焦點。
17 : knman(1010)@2011-01-31 11:43:46

忽然唸起2379股東大會的地方: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山東路2號華仁國際大廈21層舉行首個股東特別大會
其實數唔數人頭,大股東都玩晒smiley
18 : GS(14)@2011-01-31 22:29:15

17樓提及
忽然唸起2379股東大會的地方:
中國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山東路2號華仁國際大廈21層舉行首個股東特別大會
其實數唔數人頭,大股東都玩晒smiley


我投訴證監會都有講呢點
19 : GS(14)@2011-04-09 17:11:48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10408/News/ec_ech1.htm

長和反對私有化「數人頭」
政府投資者支持機制
  2011年4月8日

【明報專訊】立法會本周六召開公聽會,諮詢各界對《公司條例》的意見,其中私有化「數人頭」機制成為焦點。政府及投資者組織,都支持保留機制,不過,多個商會及李嘉誠旗下的和黃(0013)及長實(0001)提出取消「數人頭」安排,和黃會派代表出席本周六會議,是暫時唯一一家上市公司參與會議,有投資者表示要與和黃代表舌戰一番。

政府今年1月在立法會通過首讀及二讀《公司條例草案》辯論,並由立法會成立委員會處理條例細節,最快於2014年生效。本周六的議程由代表團體向政府反映意見,多個投資者組織已遞交意見書到立法會,表明跟政府一致支持保留「數人頭」。但多個商會,包括上市公司商會、地產建設商、香港總商會等,都要求取消。

長和:違反「一人一票」原則

至於其他上市公司,截至昨日只有和黃及長實提交意見給立法會,兩公司重申「數人頭」機制違反「一人一票」的原則。而2009年私有化告吹的電盈(0008),暫未見有書面意見呈交立法會。

長實的意見書指現時很多股票並非由買入者持有,而是由代理人持有,例如中央證券、證券行等,這類股票的投票權由代理人擁有,「數人頭」已不合時宜。集團又指法庭不用理會「數人頭」的投票結果下,有酌情權決定是否通過議案,足夠保障小投資者,因此毋須維持「數人頭」機制。長實一直關注私有化法例,2009年5月長實舉行股東會,適逢電盈私有化告吹,李嘉誠被問到長和會否希望監管當局釐清有關私有化的條例,以免日後混亂,他回應﹕「想私有化要獲全部百分百股東冇同你過唔去;只要其中部分要同你過唔去,你就唔使旨意私有化能夠成功。」

政府傾向保留制度 保障小股東

政府去年就草案進行公眾諮詢時,有124份回應要求廢除數人頭機制,支持的有20份。不過,政府仍傾向保留制度,認為有關安排對保障小股東有利,英、澳及新加坡仍採用此機制。多家過去曾被小股東批評的上市企業,包括亞洲果業、電盈、永安旅遊,都有小股東參與周六會議,投資者權益關注組的陳仲翔指和黃派代表出席會議,正好趁機會問對方意見,他又號召小股東於本周六會議後遊行,希望政府正視保障小股東。

「數人頭」機制出自《公司條例》第166條,企業議決私有化時,要取得75%股權支持,並須得到逾50%在場股東同意,就是所謂的「人頭票」。然而,不少公司為了確保私有化得到足夠「人頭」支持,在議決私有化前,會部署「拆票」或「種票」行動,而現時沒有法例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最矚目的私有化案是電盈,集團於2009年初私有化,證監會指有種票行為,令支持私有化的股東增加,有操控結果之嫌,最終法庭不批准電盈私有化。

(明報記者陳健佳報道)
20 : GS(14)@2011-04-10 21:22:4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20&art_id=15149091

【本報訊】立法會明日就《公司條例草案》舉行公聽會,其中和黃( 013)罕有派出代表出席即場發表意見。和黃連同一批主要商會早前已提交意見書,反對政府保留上市公司私有化程序中「數人頭」的投票制度,又指並無必要將董事職責寫成法例。
記者:尹彥超
政府第一階段重寫公司法的條例草案,於 1月提交立法會首讀後,立法會已成立審議委員會研究草案內容,由於內容複雜,議員提出於明日舉行公聽會諮詢各界意見。

中小企總會撐舊制
其中較具爭議的私有化投票數人頭制度,雖然在先前的諮詢中普遍意見認為應撤銷,但港府仍在草案中予以保留,認為可保障小股東,但會授權法院酌情權,可在適當情況下不採納數人頭的驗證程序。
今次除了和黃派人親身出席公聽會,同系長實( 001)也遞交了書面意見,長和兩公司重申反對保留數人頭,認為有違「一股一票」原則,又指大量股東均以代名人或託管人形式持有,但這些代名人只有一票,未能反映實況。兩公司又指現行的收購合併守則已有機制,保障私有化過程中小股東的利益,反而政府提出授權法院可推翻數人頭的投票結果,不能解決分拆股份進行種票的問題。
除了長和兩公司外,主要商界組織包括香港總商會、銀行公會、地產建設商會和香港上市公司商會,均有提交意見書,大合奏呼籲取消數人頭制度。
不過條例亦有支持者,香港中小企業總會和東區區議員楊位醒提交意見,指制度對保障小投資者權益行之有效,而且不會對公司合理的私有化造成任何影響。
私有化投票數人頭的爭議,是源於 2009年電盈( 008)私有化過程中,被指有股東把股份分拆予大量人士,以便在股東會湊夠足夠支持人頭數目。

指毋須為董事職責立法
另外,和黃在意見書中質疑草案中納入董事職責為法例,包括「有責任以合理水平的謹慎、技巧及努力行事」,認為施加這些主觀準則,可能會令高質素及具經驗人士卻步,不願承擔公司董事職務。和黃指按普通法原則,以法庭判例形式規範董事職責較合適。
長和又指,草案規定上市公司以電子形式或在網站發佈文件時,要預留 48小時待股東接收,但港交所( 388)的《上市規則》並無規定,若要實行這些電子發放資訊形式將不被視為即時發佈,失卻資訊有效流通之效。

反對保留私有化投票數人頭的機構
•香港總商會
•香港上市公司商會
•香港地產建設商會
•長實
•和黃
•香港銀行公會
•中華廠商會
•香港特許秘書公會
21 : .___.(9374)@2011-04-13 15:25:32

好同意人頭票某程度可保障小股東INTEREST
但我認為公司條例可取消有關限制
取而代之的是在上市規則中限定要用人頭票

作為所有公司在香港營業而遵守的公司條例
理論上應以公司角度出發(主要是私人公司), 受公司最大影響/利益之大股東應有話事權, 這無可厚非
但為了平衡上市公司中各股東(包含了廣泛欠缺財力或學識)之權利及公眾公司對他們的道德責任
可考慮由上市規則中作限制
這兩面圓的做法應可行

可惜的是現時政府要買市民怕, 已漸失平衡~
22 : 草帽(1253)@2011-04-13 16:33:22

其實應該立法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 不過香港地咁多老千, 想立法真係妙想天開 .
23 : GS(14)@2011-04-13 21:55:35

22樓提及
其實應該立法訂明「拆票」或「種票」屬違法. 不過香港地咁多老千, 想立法真係妙想天開 .


這兩項極難定義,就算執行要花上太多時間,你告得人的時候,似乎人地都賺晒錢
24 : GS(14)@2011-04-13 21:58:29

21樓提及
好同意人頭票某程度可保障小股東INTEREST
但我認為公司條例可取消有關限制
取而代之的是在上市規則中限定要用人頭票

作為所有公司在香港營業而遵守的公司條例
理論上應以公司角度出發(主要是私人公司), 受公司最大影響/利益之大股東應有話事權, 這無可厚非
但為了平衡上市公司中各股東(包含了廣泛欠缺財力或學識)之權利及公眾公司對他們的道德責任
可考慮由上市規則中作限制
這兩面圓的做法應可行

可惜的是現時政府要買市民怕, 已漸失平衡~


你想清楚一點好些,如果大股東蓄意利用話事權買垃圾,點搞。

上市規則都不是強制的,對他們無阻嚇作用的,他照可以先偷錢,之後搞兩三年先可以封鋪,其實是無用的,因為他都做了,錢都入人袋,查到無用。

在事前限制好過在事後限制,所以我還是建議數人頭最好。
25 : .___.(9374)@2011-04-14 09:48:10

24樓提及
21樓提及
好同意人頭票某程度可保障小股東INTEREST 但我認為公司條例可取消有關限制取而代之的是在上市規則中限定要用人頭票 作為所有公司在香港營業而遵守的公司條例理論上應以公司角度出發(主要是私人公司), 受公司最大影響/利益之大股東應有話事權, 這無可厚非但為了平衡上市公司中各股東(包含了廣泛欠缺財力或學識)之權利及公眾公司對他們的道德責任可考慮由上市規則中作限制這兩面圓的做法應可行 可惜的是現時政府要買市民怕, 已漸失平衡~
你想清楚一點好些,如果大股東蓄意利用話事權買垃圾,點搞。 上市規則都不是強制的,對他們無阻嚇作用的,他照可以先偷錢,之後搞兩三年先可以封鋪,其實是無用的,因為他都做了,錢都入人袋,查到無用。 在事前限制好過在事後限制,所以我還是建議數人頭最好。



你想清楚一點好些,如果大股東蓄意利用話事權買垃圾,點搞。 <-- 同意。 但如果私人公司發生咁既情況, 都無辦法, 我地唔可能用一把尺就幫曬所有既人, 私人公司既投資, 應由投資者自己負責, 唔係乜都要人幫。
而且佢地今次要改既係Ch32 Sec166, 係講"債務償還", 唔涉及一般買賣

上市規則都不是強制的,對他們無阻嚇作用的 <-- 看情況, 一般情況如果公司真係唔守上市規則, 無錯, 最多比人罵下, 無佢符。但如果涉及私有化等股東議題, 大股東同公司又真係唔怕樣衰, 又唔怕聯交證監, 照去做的話, 聯交所咪用佢最鐘意果照, 停佢牌, 私有化股份轉唔到, 橫豎小股東D股份o係私有化下都已經好有影響~

多多指教, 有錯請指正
我唔係什麼既得利益者(小小投資者一名), 路過貴地見呢度高人不少, 同大家討論下, 指教指教~
26 : GS(14)@2011-04-14 22:20:53

咁如果債務償還就無問題,但是在一般情況下,如果樣樣都是投資者負責,就好麻煩,所以就算要撤除,都要設立一些仲裁的機制,否則我覺得一個大股東刻意都玩死幾名小股東,這就對小股東無保障,咁同西部牛仔有何分別?你自己睇睇主版公司的所作所為,就見到真象,好多人就是咁騙錢。

我認為有些人真是唔怕樣衰,有錢自然會想辦法去做,例如8號仔。我認為停牌不代表私有化做唔到,雖然我無實際上有證據,但是停牌只是禁止有交易所買賣,但是如果議決通過,一定可以放行到,所以在技術上應該無困難。如果連這些預防措施都唔做,我想就更麻煩。
27 : GS(14)@2012-03-12 21:44:21

http://webb-site.com/articles/headcount.asp
Webb贊成取消人頭,但需要增加反對比例制度,以防這制度給濫用
28 : GS(14)@2012-03-24 17:26:5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307&art_id=16185358
《公司條例》草案修訂建議中,最受爭議的上市公司私有化「數人頭」規定存廢問題,昨日立法會會議上香港律師公會、經濟動力、香港總商會、香港上市公司商會、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獨立股評人 David Webb(圖)均表示應予廢除,指對股東不公平,容易受到操控和濫用,助長「拆細股份」活動。
29 : greatsoup38(830)@2012-05-30 00:44:3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20529/16377583
【本報訊】政府就修訂《公司條例》作出讓步,建議廢除公司私有化中俗稱「數人頭」點票制度,以證監會《收購合併守則》中,不能有逾一成獨立小股東反對的條文取而代之。上市公司商會表示歡迎。
電盈(008)09年計劃私有化爆出種票風波,政府隨後檢討《公司條例》,卻又保留「數人頭」條文,引來上市公司及法律界強烈反彈。立法會《公司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年3月開會討論「數人頭」條文。
政府昨公佈回應文件,作出讓步,建議以新規定取代第664條「數人頭」做法,新條文加入,反對通過某項協議安排的決議票數,不得超過附於所有無利害關係股份的表決權10%;新規定適用於收購要約及回購的協議安排。
防止拆票通過協議

政府消息人士同意,現行「數人頭」規定容易被人濫用,交由法庭裁決當中是否涉及種票又浪費時間,投資者焦點因此從交易本身轉移到種票問題。政府之前維持「數人頭」規定,主要是市場就「數人頭」討論只集中在存廢問題,無提出仍可保障投資者的可行新方案。
3月底政府與證監會及熟悉市場運作的法律界人士磋商,最終認為以新規定取代「數人頭」可行,當中訂明「無利害關係股份的表決權」,把表決權交給真正的小股東,防止有人拆票去通過協議安排。上市公司商會歡迎新建議,指《收購守則》對獨立小股東的定義較《公司條例》嚴謹,交易能通過《收購守則》要求便可過到《公司條例》。
30 : greatsoup38(830)@2012-05-30 00:48:20

http://www.legco.gov.hk/yr10-11/ ... 530cb1-2019-2-c.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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