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進城落戶能降低農民工用工成本嗎

近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楊偉民先生在演講中談到當前的城鎮化問題。在演講中,楊先生談道:“我國現在還是中等收入國家,但已經呈現未富成本高的狀態。其中,人力成本的大幅度上漲,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我們的城市政策缺乏包容性,只讓農民工進城幹活,不讓他們在城市落戶,表面上看降低了城市公共服務費用,但助推了全社會人力成本超階段快速上漲,對保持競爭力十分不利。”

對於楊先生“只讓農民工進城幹活,不讓他們在城市落戶”“助推了全社會人力成本超階段快速上漲”的看法,筆者持不同意見。筆者認為,從用工方的角度來看,只進城幹活、不在城市落戶的農民工,其用工成本是最低的。

農民工收入不足以支撐在城落戶

農民工全家進城落戶,除了城鎮因此而增加的公共服務費用外,所增加的其他開支,包括日常生活支出與買房或租房的支出,也需要農民工家庭自己承擔。

在勞動力市場上,用工方是需求方,農民工是供給方。農民工的工資是用工方人工成本的大頭。

因此,進城落戶對農民工用工成本的影響,就可變成對全家不進城或進城條件下農民工所必需工資水平的比較。如果現有的、“家屬留鄉村”條件下的農民工工資水平,不足以維持他們全家進城落戶後最起碼的生活,就可以認定,那些不在城市落戶的農民工,其用工成本要低於全家進城落戶的農民工。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筆者對外出農民工2016年的收支作了估算。估算結果表明,絕大多數農民工現有的工資水平,不足以支付農民工全家進城落戶後的正常開支。具體如下。

假設進城落戶的外出農民工全家人口3人或4人,其中2人為農民工,其余1~2人為家屬。

2016年,外出務工農民工月均收入3572元,農民工年從業時間平均為10個月。則上述農民工家庭年收入為71440元。

外出農民工月均生活消費支出僅有2015年的數據。人均為1012元,增長幅度與當年農民工人均月收入的增長幅度相同。假設該支出水平2016年的增長幅度也與當年外出農民工人均月收入的增長幅度(6.3%)相同,則2016年該支出為1076元。再假設農民工家庭進城落戶後,其家庭所有成員月人均生活消費支出都維持在上述水平,則其年人均(12個月)生活消費支出為12909元。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後,該農民工家庭可結余32713元(3口之家)或19804元(4口之家)。

2016年,全國商品住宅平均售價為6910元。如果進城落戶農民工家庭用當年結余買商品住宅,只能買4.73平方米(3口之家)或2.87平方米(4口之家)。這意味著,如果進城落戶農民工家庭想在城里買一套建築面積為60平方米的住房,需要12.67年(3口之家)或20.93年(4口之家)的年結余,其中還沒有考慮房價上漲與貸款買房利息的影響。

應該指出的是,農民工內部存在著相當大的收入差距。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6年全國農民工人均月收入3275元,其中農民工最高20%收入組的月均工資已經達到8823元。如果從全國農民工中扣除上述最高20%收入組,其余80%農民工的人均月收入就只有1888元。這意味著如果進城落戶,絕大多數農民工連維持家庭生活消費支出都捉襟見肘,更不要說買房了。至於收入位於前20%的農民工,其中不少人工作在工資水平相對高的一二線城市與沿海地區;這些城市與地區工資相對高、房價相對更高。如果城鎮化的含義是農民工在所工作的城市落戶,這些“高收入”的農民工仍然無能為力。來自國家統計局農民工市民化調查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進城農民工中,購買商品房的僅占16.5%。

以上分析表明,相對於全家進城落戶所需的收入水平,農民工現有收入水平明顯偏低。從勞動力市場用工方的角度來看,這意味著現有用工成本要比農民工進城落戶後低得多。

農民工用工的兩難

“只讓農民工進城幹活,不讓他們在城市落戶”,盡可能把農民工工資維持在現有水平,這肯定對城鎮用工方有利。其代價,一是絕大多數農民工現有收入水平遠低於城鎮化所必需的生活支出水平,因而沒有進城落戶的經濟能力,從而阻礙了農民工城鎮化;二是在低工資條件下,農民工為減少消費支出,不得不把不能在城鎮工作的家屬留在家鄉,由此導致了與“三留守”人員(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留守妻子)相關聯的一系列問題;三是外出農民工無法同時照看留在家鄉的老幼病殘,因而無論家鄉是否有活幹,數以千萬計的鄉村勞動力都不得不留下照看家屬。

應該指出的是,就算有關方面為降低用工成本而情願付出上述代價,現狀也維持不了幾年了。理由如下:

以往農民工願意接受遠低於城鎮職工的工資,原因是“家屬留鄉村”,且鄉村生活支出大大低於城鎮。但經過30年的流動,近幾年流入城鎮的這類農民工多數年齡在50歲以上,甚至還有不少(僅2017年就有222萬)在60歲以上。60歲以上農民工年老體衰,屬於農民工中的弱勢群體。如今,連他們都能進城工作,說明鄉村中能夠把家屬留在家鄉、自己外出工作的農民工已所剩無幾。

如果城鎮用工方還需要更多的農民工,就只能寄希望於留在家鄉照看老幼病殘的鄉村勞動力。這類勞動力不可能丟下家里的老幼病殘而獨自進城工作,因而城鎮用工方必然面臨兩難局面。如果想利用這類農民工資源,就得讓他們帶著照看對象一起進城;城鎮生活開支遠高於鄉村,因而吸引這類農民工進城的必要前提,恰恰是農民工工資的一次性大幅度上升。反之,如果想維持目前農民工工資絕對水平低、增長速度不快的局面,就需要把農民工總量控制在3億左右,即控制在只需使用“家屬留鄉村”的農民工的水平。如果用工方既不想大幅度增加農民工工資,又希望招到更多的農民工,那他們能做的,也就是抓住最近3~5年了。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

責編:孫維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761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