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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對遠期售匯征收準備金不屬於資本管制

8月3日,據央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8年8月6日起,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為20%。央行就調整外匯風險準備金率答記者問。

央行發言人表示,今年以來,外匯市場運行總體平穩,人民幣匯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有貶有升,彈性明顯增強,市場預期基本穩定,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供求也大體平衡。近期受貿易摩擦和國際匯市變化等因素影響,外匯市場出現了一些順周期波動的跡象。為防範宏觀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人民銀行決定再次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為20%。

對遠期售匯征收風險準備金是不是資本管制措施?對此,央行發言人回應稱,對遠期售匯征收風險準備金並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置規模限制,也沒有逐筆審批要求,更沒有禁止企業開展這類交易,顯然不屬於資本管制,也並非行政性措施,而是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

中國人民銀行新聞發言人就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調整為20%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一、為什麽要將遠期售匯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至20%?

遠期售匯業務是銀行對企業提供的一種匯率避險衍生產品。企業通過遠期購匯能在一定程度上規避未來匯率風險,但由於企業並不立刻購匯,而銀行相應需要在即期市場購入外匯,這會影響即期匯率,進而又會影響企業的遠期購匯行為。這種順周期行為易演變成“羊群效應”。2015年“8.11”之後,為抑制外匯市場過度波動,人民銀行將銀行遠期售匯業務納入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對開展代客遠期售匯業務的金融機構收取外匯風險準備金,準備金率定為20%。

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簡政放權、創新驅動戰略等深化實施,中國經濟增長協調性進一步增強。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市場供求恢複平衡,市場預期趨於理性。2017年9月人民銀行及時調整前期為抑制外匯市場順周期波動出臺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管理措施,將外匯風險準備金率調整為0。

今年以來,外匯市場運行總體平穩,人民幣匯率以市場供求為基礎,有貶有升,彈性明顯增強,市場預期基本穩定,跨境資本流動和外匯供求也大體平衡。近期受貿易摩擦和國際匯市變化等因素影響,外匯市場出現了一些順周期波動的跡象。為防範宏觀金融風險,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人民銀行決定再次將遠期售匯業務的外匯風險準備金率從0調整為20%。

二、對遠期售匯征收風險準備金是不是資本管制措施?對企業辦理遠期結售匯有什麽影響?

對遠期售匯征收風險準備金並未對企業參與外匯遠期、期權、掉期交易設置規模限制,也沒有逐筆審批要求,更沒有禁止企業開展這類交易,顯然不屬於資本管制,也並非行政性措施,而是宏觀審慎政策框架的一部分。具體來看,人民銀行要求金融機構按其遠期售匯(含期權和掉期)簽約額的20%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相當於讓銀行為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虧損而計提風險準備,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周期行為,屬於透明、非歧視性、價格型的逆周期宏觀審慎政策工具。

外匯風險準備金由金融機構交存,不對企業。企業可按現有規定辦理遠期結售匯業務,遠期結售匯作為企業套期保值工具的性質不變。為滿足交存外匯風險準備金的要求,銀行會調整資產負債管理,通過價格傳導抑制企業遠期售匯的順周期行為,對於有實需套保需求的企業而言,影響並不大。

責編:顧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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