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征求意見: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

7月27日,據北京市住建委消息,為進一步規範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合理引導住房租賃行為,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減少交易糾紛,北京市住建委會同市工商局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並多次組織相關部門、專家進行討論後,近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和現行的2008年版的房屋租賃合同相比,本次征求意見的示範文本有如下特點:

一是合同的適用範圍更具針對性。《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明確適用於住房,《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則適用於房屋,包括但不限於住房。

二是住房租賃合同不再按成交方式區分不同版本。將2008年版的自行成交、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的租賃統一到同一版合同,將涉及經紀服務的內容納入到經紀服務合同。

三是合同更具引導性、操作性。細化了房源、合同當事人的信息內容,明示我市關於住房租住的有關重要政策,明確雙方當事人送達地址及變更通知義務,更直接地引導合同當事人的租賃行為。

四是結合實踐,在法律框架內盡可能地引導當事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包括:未經約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同時,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搬離;以及合同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等。

責編:顧蓓蓓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663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