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秘密就分享一下吧。
來源丨科技唆麻(ID:techsuo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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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時候輿論真的很奇怪,大家能對和自己毫無關聯的翟欣欣窮追猛打,卻又對海底撈糟糕的廚房表現出極大寬容度。
比如說這次的微博條款事件,大家對微博條款的質疑迅速化解為對微博公關得力的褒獎——微博很快修改了條款並作出了解釋和回應,雖然我覺得這是某種層面的公關手段轉移視線——但其實從本質上說,從開始到結束,可能很多人對於條款里的細則和內容並不了解。
微博的條款洋洋灑灑寫了很多,其中最關鍵的核心點,其實就是“微博用戶在微博平臺上發布的一切內容,微博都將享有獨家發布平臺權益,用戶只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未經微博書面允許,用戶不得自行授權第三方直接或者間接引用任何內容。”
簡單來說,你只要在微博上發了東西,版權就不歸你了。
微博上有段子手說,你在微博發個照片,這個照片版權就歸微博了。
條款意味著用戶和平臺之間的契約,這在用戶註冊賬號時,勾選“我同意”時就已經生效,而每個內容平臺對於生產者的約束和保護力度也並不相同,但99%的人,其實不會仔細閱讀冗長的條款,更鮮有對條款的內容,提出質疑。
微博條款事件其實也讓我們對用戶條款以及著作版權這件事引起了重視,事實上,除了微博之外,互聯網上有大量的平臺,他們之間和用戶的條款,以及對著作權的保護又是怎樣的呢?其實我們很多時候都不清楚。
為此,我們翻閱了互聯網上幾個比較著名的平臺,比如知乎、豆瓣、今日頭條以及大眾點評,來看看他們對用戶生產內容又是怎樣定義和保護的。
豆瓣:你用喇叭唱歌,唱完歌歸你,但是出了事兒你也自己搞定
作為中國文青第一集中地,豆瓣不論是電影還是讀書以及小組,即便是在現在依然保持很高的活躍度,而豆瓣本身“我們的精神角落”的定位,使其在商業和文藝中捕捉到合適的尺度和定位。
我們來看看豆瓣的條款是怎麽寫的。
用戶在豆瓣上傳或發布的內容,用戶應保證其為著作權人或已取得合法授權,並且該內容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用戶同意授予豆瓣所有上述內容在全球範圍內的免費、不可撤銷的、無期限限制的、可再許可或轉讓的非獨家使用權許可,據該許可豆瓣將有權以展示、推廣及其他不為我法律所禁止的方式使用前述內容。
這段話什麽意思呢?簡單來說就是用戶生產的內容歸你,但平臺享有非獨家的版權的使用權(比如轉載、推廣之類的)。
豆瓣也代表了絕大多數平臺的做法, 版權歸你,但我有使用權,如果涉及到商業收益,那麽分成怎麽分,咱們具體談。但用戶在豆瓣上發表的內容,還是有基本保障的。
有人會問,如果發現自己的內容被侵權了怎麽辦?豆瓣也給出了答案。
若您認為您的作品的著作權遭到侵害或您的知識產權被侵犯,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您需及時向豆瓣聯系並提供詳實的舉證材料。或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下載《要求刪除或斷開鏈接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下稱“刪除通知”)的示範格式,如果您不明白“刪除通知”的內容,請登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查看《要求刪除或斷開鏈接侵權網絡內容的通知》填寫說明。
相對來說,豆瓣對用戶版權保護還是比較落後的,一旦發現你的內容被侵權,要麽自己手動去國家版權局下載材料,要麽告訴豆瓣,但平臺對用戶版權保護的力度來看,還是比較松散的。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其實到了版權局填資料這個階段,就會自動放棄了。
說的也是,文藝青年的事,能叫抄襲嗎?
時光網:你用喇叭唱歌,唱完歌歸你和喇叭共有
時光網的條款很有意思,他規定了著作權是作者和平臺共同享有的。
任何用戶在Mtime.com時光網所發表的原創言論、文章、圖片、視頻等版權歸原作者和本站共同所有。Mtime.com時光網有權免費將用戶在站內發表的原創言論、文章、圖片、視頻等用於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網站、電子雜誌、期刊雜誌等。公司有使用權、改編權、紙介質出版權以及授權第三方轉載權,公司有權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在不違反法律規定的前提下使用用戶發表在時光網上的文章,並且無需再次經過用戶同意。公司行使上述權利無需向用戶支付任何費用。任何組織或個人如果需要轉載社區內文章,必須征得原文作者或公司授權。
既然是共同所有,肯定會保護用戶的版權不被第三方侵權,但是同時也保留了自己使用文章的權利,最關鍵的,還不用付費。
今日頭條:你用a的喇叭唱歌,唱完歌可能也被b的喇叭扒走
我們來看看今日頭條的用戶協議。
首先,今日頭條對於內容的版權還是不錯的,包括今日頭條上的內容,以及悟空問答的內容,版權都是屬於用戶個人的,並且針對侵權提供了維權的服務。
事實微博之所以會推出這個條款,主要原因就是因為今日頭條。我們都知道今日頭條之前推出了一個微頭條,直接對標微博,並且還從微博那挖了不少大V,而今日頭條為了增加自己的內容,讓用戶授權自己的微博內容同步到微頭條上,相當於直接抄了微博的後路,這才導致微博一下急了眼,為了把版權捏在自己的手里,出臺了這麽個被人吐槽的條款。
而且,平心而論,微博版權相對來說比較好操作,比起之前今日頭條因為版權的事情和媒體打官司,讓用戶授權同步內容要簡單的多,不過我們在翻看今日頭條的用戶協議時也發現了一個比較重要的地方。
簡單來說,今日頭條的賬號你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你的頭條號閱讀量10億,你可以分到廣告分成,但你不能轉手賣掉,也不能出租,如果被平臺發現了,平臺可以直接把你的的賬號銷毀。
一句話,賬號做的再牛逼,也逃脫了不了打工的命運。
知乎:你用喇叭唱歌,唱完歌歸你,出了事兒喇叭幫你處理
我們來看看知乎的用戶條款。
別的不說了,至少知乎關於知識產品的篇幅是我見過幾家中最大的。
現在你隨便複制一段知乎的回答粘貼到其他地方,開頭都會有一段說明文字。
知乎對於用戶知識產權的保護是最好的,力度也是最大的,隨便舉三個例子。
一,用戶在知乎上發表的全部原創內容,著作權均歸用戶所有。用戶可授權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不需要得到知乎的同意。
二、第三方如果要轉載知乎上的內容,不好意思,首先得在作品開頭顯著位置寫上原作者姓名以及原始鏈接,然後著名“發表於知乎。”
如果想抄襲?等著吃律師函吧。
像知乎之前起訴微博上營銷號“知乎大神”,基本上杜絕了外站通過抓取方式盜取版權的行為。而且在16年,知乎又和微信公眾號合作,實現了跨平臺維權。
總結
其實還有很多沒有列舉到的,比如微信公眾號、大眾點評等等。這些平臺都有用戶參與生產內容,但總的來說可以分為這麽幾類:
一類是作者所有+非獨占許可,這也是比較良心以及主流的方式,比如豆瓣、知乎等等,好處是有利於內容的傳播,因為平臺可以拿你的內容去進行資源推廣,從而形成大規模的傳播,對用戶來說,是好事情。
另外一類是獨家轉讓或許可,這類比較少,但也有,簡單來說就是你的在該平臺的內容是具有排他性的,平臺對你的內容具有獨家的權益。比如大眾點評的條款就是“許可大眾點評有權利就任何主體侵權而單獨提起起訴。”
還有就是著作權共同所有。也就是平臺和作者同時享受這個版權。但總的來說,這類條款極其極其少。但是也有,比如時光網。
有人說啊,下水道是一個城市的良心,我說,衛生間是一個公司的良心,那麽從行業來看,這些你或許從來不會看的條款,就是一家公司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