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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將劃定共享單車停車區 不按規定無法網上還車

蘭州市提出,將劃定一定的停車區域和禁止停車區域,不按規定或指定區域停放就無法實現網上還車,設置施劃一批非機動車停放點等舉措來整改共享單車亂象。

據中新網報道,4日,蘭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指揮部辦公室、市委市政府交通秩序大整治督察組、市交通委、城管委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多個部門共同召集入駐蘭州的共享單車企業片區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共享單車運營以來的管理方式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研究,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今年3月,共享單車ofo及酷騎兩個品牌進入蘭州後,在街頭巷尾隨處可見“小黃車”、“小綠車”,方便民眾的同時也存在占用盲道、損壞亂扔、甚至堵在了機動車道或市民行走的正常通道上,由此帶來的亂象也讓民眾對共享單車多有詬病。

整改意見提出,共享單車企業要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同時盡快開發管理軟件,通過大數據平臺管理企業已投放的共享單車,和城管、交警部門共商,“劃定一定的停車區域和禁止停車區域,不按規定或指定區域停放就無法實現網上還車”,利用價格杠桿規範市民用車租車行為。

同時,蘭州城管委要盡快在具備條件的人行道、公交站點、醫院、商圈、辦公區及人口密集小區等不影響機動車通行路段設置施劃一批非機動車停放點,以規範非機動車的靜態秩序。

ofo共享單車蘭州市場負責人董文博稱,“目前企業在蘭州投放的單車實行網格化管理,每300輛單車配備一名運維人員,”接到單車問題反饋後,規定運維人員30分鐘之內解決並且上報,實現對單車監督管理。

蘭州相關部門也提出了同樣的建議,結合蘭州的實際情況,企業要發揮主體作用,發展壯大一批線下運維服務團隊,在主要路口路段巡查管理共享單車停放及損壞維修事宜,及時發現和調整投放需求,為解決城市擁堵和汙染盡一份社會責任。

對於精確整改共享單車亂象,蘭州還提出,在該市目前沒有出臺管理辦法之前,“暫時不能再向市場投放新的共享單車”,維持目前數量和規模,並向蘭州市交通委和城管委報備已投放車輛的具體數量。

蘭州城管委將牽頭盡快制定出臺管理辦法或實施意見,而此次出臺的辦法中也將“共享單車的運營管理納入其中”,便於各職能部門管理和企業有序規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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