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證券3日晚公告,公司擬公開發行不超50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債期限為發行之日起六年。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全部用於補充營運資金,發展主營業務,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後補充資本金。
具體用途為:(一)擴大資本中介業務規模,增強公司盈利能力,投入不超過20 億元;(二)增加對子公司的投入,增強子公司盈利能力,投入不超過25 億元;(三)擴大證券投資及做市業務規模,增加投資範圍,豐富公司收入來源,投入不超過 5 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