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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概念與現實世界中的「先後」問題(上)

有關概念與現實世界中的「先後」問題(上)

   

  在香港的成功商人中,施永青先生是筆者最為敬佩的。他雖然未算城中的首富,但他學識廣博,尤其對於政經時局的問題,有著極強的洞察力,評論可謂深中肯綮。若論綜合實力,應該超過其他的一眾名人。他在自己創辦報章AM730中的專欄(C觀點),是筆者每天必讀的文章,多年來自問獲益良多。前幾天(13/2/2017),偶閱施先生《雞先還是蛋先 答案清楚分明》一文(以下簡稱「原文」),覺得其中頗有值得商榷之處。雖然施先生頗具自信,認為「要回答這個問題一點也不困難,而且答案清楚分明,不存在任何犯駁的地方」,但以區區的淺見,似乎還是「智者千慮,必有一失」。原文有頗多的議論,筆者未敢苟同。

甲、原文的大致思路


  也許應該先略述原文的思路與結論。

  首先,原文分析「父」與「子」的先後問題,認為「從語意邏輯的角度來看,世上應該是先有兒子才有父親。因為未有兒子出現之前,那個男人只是別人的丈夫或兒子,還未有資格被稱為父親。......在概念上,一定是兒子的概念先於父親的概念,沒有兒子的人那不可以叫父親。」不過,當牽涉現實時,原文還是依循常識的觀點,同意是先有父親,然後才有兒子。

  此後,原文再分析「雞」與「蛋」的先後問題,認為「在概念層面討論雞與雞蛋的先後問題。那當然是先有雞的概念,才有雞蛋的概念」,理由是:「我們得先為雞下定義,才能界定一隻動物是否一隻雞,然後才能有雞生下來的雞蛋」。另一方面,原文同時主張「從生物進化的具體過程來說,也是雞先於雞蛋」,理由是:「龍鳥所生的蛋只能是龍鳥蛋。直到有一天,龍鳥在進行有性繁殖的時候,新一代的基因出現異變,......異變成一隻後來被我們稱做雞的新品種。這時,雞才第一次在世上出現。這種基因的變異是在受精卵孵化的過程中發生的。因此,第一隻雞是在龍鳥蛋中孵化出來的。在雞未孵化之前,世上尚未有雞,這隻蛋當然不會是雞蛋。」

  對於上述的第一個問題,筆者淺見,無論是就概念的內容,抑或現實應用的角度,都絕不可能出現「兒子先於父親」的情況。只因原文的思理,在重要關節上把捉不實,因而才形成類似詭辯的論斷。至於第二個問題,筆者同意前半部份的結論,後半部份則頗有商榷的餘地。

乙、概念與現實世界的先後


  原文有一點是非常可取的,就是區別概念在邏輯上的先後,與現實世界具體事物出現的先後。原文並指出很多人「在思考問題時受困於具體事物的出現時間,而沒有從語意邏輯的角度去看出現的次序」。

  人類過去確曾因為「概念」與「現實」兩層的混淆不清,以致弄出很多思維謬誤,例如著名的有關上帝存在的「本體論論證」。簡單而言,這個論證是:在概念上,上帝是「全能」的,而「全能」理所當然是要包括「存在」,否則就不算是全能。因此,上帝必然是存在的。以上的思維推論,就如同我們想把「能夠吃的薄餅」這個概念吃進肚子裏一樣,荒謬程度絕不下於畫餅充飢。

  概念上的先後,與現實經驗世界事物的先後,當然是兩碼子的事情。舉例而言,從概念的內容看,「上帝」是造物者,必然先於被造物「人類」的存在。這是第一層的問題。其次,就這兩個概念出現的先後作分析,恐怕便要倒轉過來,是先有了「人類」的概念,然後才有「上帝」的概念。因為人是具體的自然界生物,上帝是較為抽象的觀念。人類在早期階段,思想蒙昧,只能先產生較簡單的概念。直至頭腦進化到比較發達,思維足夠複雜,才能產生較抽象的概念。這是第二層的問題。最後,在現實世界中,是否真有先於人類存在的造物主上帝,由於事涉宗教信仰,在此不便多言,各人可自給答案。最重要者,以上三個是分屬於不同層次的問題,絕對不能混為一談。

丙、父與子的先後問題


  原文在起步方向上雖然正確,但此下的論述卻出現頗大的漏洞。今嘗試略作釐清如下:

1. 語意層面


  從概念的內容看,父親是邏輯地「必然」先於兒子,兒子是「必然」後於父親。這個問題根本不待證明,不過是我們日常語言的簡單約定。「父親」這個概念,就是指人們的男性先代孕育者;「兒子」這個概念,就是指人們的男性後代繼承者。二者的先後,清楚自明,毫無爭辯的餘地。正如我們根本不需要在現實世界中找一朵「紅色的花」來看看,便可知道「紅色的花必然是紅色的」;同樣,我們也不需要在經驗世界中找一位父親,再找一位兒子,然後查對他們的身份證件,已可得出孰先孰後的結論。由於是不待經驗事實的證明,在此可以說結論是先驗的、必然的。

  就今天日常語言的使用看,「父母」和「子女」是指涉一種家庭倫理關係,通常是兩端同時具備,否則便無意義。說父母,就預設著子女;說子女,就預設著父母。這等於說「丈夫」,就預設著「妻子」;說「兄長」,就預設著「弟弟」一樣。它們之間的地位,完全對等,並無何者較為重要,首出庶物,孰先孰後的問題。

  至於原文的思路,「在概念上,一定是兒子的概念先於父親的概念」,所謂「先於」,其實不是說概念自身的「內容」,而是概念在經驗世界中的「出現」。對於這個問題,筆者認為,純屬偶然,根本並無邏輯上的必然性可言。原文提出的理據,並不能成立。原文說:「沒有兒子的人那不可以叫父親。」但反過來,我們也可以說:「沒有父親的人那不可以叫兒子」;原文說:「未有兒子出現之前,那個男人只是別人的丈夫或兒子,還未有資格被稱為父親。」但反過來,我們也可以說:「那個男人可以沒有兒子,但必定擁有父親。沒有父親,何來兒子?」然則,如何論證「兒子」的概念,必然優先於「父親」的概念出現呢?

  初民智慧從混沌初開,到形成各式各樣的概念,按道理總有其次第可言。但既然「父親」和「兒子」這兩個概念,它們出現的次序,純屬偶然,並無邏輯的必然性,那麼這個問題,基本上無甚意義。「父」與「子」本來是一對對等的觀念,硬要問首次出現的時間先後,這就有如要追問:「究竟第一個原始人吃青蛙在先,還是第一個吃螃蟹在先?」

  概念「內容」自身的先後,跟概念「出現」的先後,畢竟是兩個問題,雖然都是從概念的角度作思考,但層次不同,各有分際,不可混漫。


2. 知識論層面


  「父親」與「兒子」的先後問題,其實並不單純是概念定義、邏輯關係這麼簡單。父親先在,還是兒子先在,我們若把這問題往上還原,其實就是問「原因」先在,還是「結果」先在?父子問題,不過是「因果」問題的一種變型或衍變(父親是兒子產生的原因,兒子是父親某種行為的結果,相信沒有人會反對)。根據德哲康德的知識論,「因果」是屬於知性的十二範疇(Category)之一,是人類知識結構的重要基礎,也是我們理解世界的基本模式。說「兒子」先在於「父親」,就等於說「結果」先在於「原因」,這對於我們人類而言,根本是完全不可理解,因為它違反了知識的基本結構。


3. 經驗層面


  在經驗世界的層面,原文說:「如果化成具體的人,答案就不一樣。譬如,小明是大偉的兒子;如果問先有小明還是先有大偉﹖那答案當然是先有大偉,後有小明。」這本來就是常識,不過,說父子概念「化成具體的人」,表述上不妨稍作優化。我們知道,每個概念都有其內容(Intention)與外延(Extension)。前者指概念的含意,後者指概念的指涉對象。因此,若把「化成」改為「應用於」,相信會較為穩妥。

  假設有人向您說:「小明是大偉的兒子」,何以您便能近乎不假思索地當下確斷:「當然」是先有大偉,後有小明?顯然這純粹是由於概念自身的定義。這種「當然性」或者「必然性」,是屬於邏輯上的意義。正正是由於事實上「大偉」這個體,出現時間先於「小明」這個體(當然並且是其孕育者),符合大眾對於「父子」概念的規定,所以人們才在此種場合,把「父子」的概念應用上去,才說「小明是大偉的兒子」。

  總結以上三個層次,第一層,若只牽涉概念之間的關係,可稱為「邏輯上的先在性」;第二層,若就「因」與「果」的角度看,由於涉及到存有的真實,可稱為「形而上的先在性」;第三層,若只就經驗世界中個體存在之間的先後著眼,可稱為「時間上的先在性」。所謂「先後」,原本便不止於一種意義。而義各有當,詞不虛設,它們分別對應著不同層次的「先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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