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適當降低光伏電站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
通知規定,2017年1月1日之後,一類至三類資源區新建光伏電站的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65元、0.75元、0.85元,比2016年電價每千瓦時下調0.15元、0.13元、0.13元。
通知同時明確,今後光伏標桿電價根據成本變化情況每年調整一次。
2018年1月1日之後,一類至四類資源區新核準建設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分別調整為每千瓦時0.40元、0.45元、0.49元、0.57元,比2016-2017年電價每千瓦時降低7分、5分、5分、3分。
為繼續鼓勵分布式光伏和海上風電發展,通知規定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和海上風電標桿電價不作調整。
降價幅度比預期溫和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近期從市場角度來看,光伏成本下降比較大,因此此次降價比之前的預期更溫和。
此前業內傳出的2017年光伏標桿上網電價調整至:一類0.6元,二類0.7元,三類0.8元/千瓦時。
此外,林伯強認為,降價意味著對光伏企業的補貼少了,企業可能會有負面反應。
但是第一財經記者通過采訪光伏企業相關人士發現,企業的反應較樂觀,認為降價幅度可以接受。
樂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助理王英歌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次價格調整幅度總體上是理性漸進的,對於主要光伏電站投資者是可以接受的。
“政策出臺前廣泛聽取了行業協會、企業等各界意見,政策制定的系統性和科學性受到業界的廣泛好評。”王英歌說。
行業洗牌將繼續
發改委方面認為,我國光伏行業技術進步較快,光伏組件制造、光電轉換效率均已達到世界先進水平。調整後的標桿上網電價,在現有技術水平下能夠保障光伏發電項目獲得合理收益,繼續保持新能源項目投資吸引力,促進光伏全產業鏈健康發展。同時,保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價格不降低、少降低東部地區光伏發電價格,有利於合理引導光伏產業優化布局,鼓勵東部地區就近發展新能源,減少煤炭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促進大氣質量改善。
此次文件的政策導向十分清晰,資源向分布式傾斜,分布式政策的延續或將促成明年分布式的“春天”。
通知顯示,為更大程度發揮市場形成價格的作用,通知鼓勵各地繼續通過招標等市場競爭方式確定各類新能源項目業主和上網電價。
王英歌表示,由於領跑者基地競價結果很多低於新的電價,6.30搶裝的壓力減小,這對於明年三季度行情是個福音。
與此同時,降價標準落地之後,光伏產業鏈整體還將繼續洗牌。
王英歌說,在新的領跑者項目和部分地方項目中,競價成為拿指標的主要因素,電站投資者並不會輕松,光伏制造商也會承受較大壓力。
適當下調光伏電站和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有利於減輕新能源補貼資金增長壓力。
發改委根據目前光伏、風電發展速度測算,2017年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下調後,每年將減少新增光伏電站補貼需求約45億元;2018年陸上風電價格也降低後,每年將減少新增陸上風電補貼需求約15億元,合計每年減少新增補貼資金需求約6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