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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文推進綠色產品信用體系建設,建立黑名單制度

據中國政府網7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的意見》。《意見》要求,推進綠色產品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實施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對嚴重失信者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

《意見》指出,要按照統一目錄、統一標準、統一評價、統一標識的方針,將現有環保、節能、節水、循環、低碳、再生、有機等產品整合為綠色產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統科學、開放融合、指標先進、權威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健全法律法規和配套政策,實現一類產品、一個標準、一個清單、一次認證、一個標識的體系整合目標。

《意見》明確了7個方面重點任務:

一是統一綠色產品內涵和評價方法,基於全生命周期理念,科學確定綠色產品評價關鍵階段、關鍵指標,建立相應評價方法與指標體系。

二是構建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與標識體系,發揮行業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

三是實施統一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清單和認證目錄,依據標準清單中的標準實施綠色產品認證,避免重複評價。

四是創新綠色產品評價標準供給機制,優先選取與消費者吃、穿、住、用、行密切相關的產品,研究制定綠色產品評價標準。

五是健全綠色產品認證有效性評估與監督機制,推進綠色產品信用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生產者對產品質量的主體責任、認證實施機構對檢測認證結果的連帶責任,對嚴重失信者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主體建立黑名單制度。

六是加強技術機構能力和信息平臺建設,培育一批綠色產品專業服務機構,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信息平臺。

七是推動國際合作和互認,積極應對國外綠色壁壘。

《意見》還提出了4項保障措施。包括加強部門聯動配合,建立綠色產品標準、認證與標識部際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相關政策措施;健全綠色產品體系配套政策,加強重要標準研制,建立標準推廣和認證采信機制,推行綠色產品領跑者計劃和政府綠色采購制度;營造綠色產品發展環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各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應結合實際促進綠色產品標準實施、認證結果使用與效果評價,推動綠色產品發展;加強綠色產品宣傳推廣,傳播綠色發展理念,引導綠色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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