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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覺得賣豬肉的丁三石很狂野,他家這款產品就很“優雅”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1129/160068.shtml

不要覺得賣豬肉的丁三石很狂野,他家這款產品就很“優雅”
吳丹 吳丹

不要覺得賣豬肉的丁三石很狂野,他家這款產品就很“優雅”

音樂版權命脈握在BAT手里,網易雲音樂真能靠用戶贏?

作者丨吳丹 

短短幾年時間,依靠著互聯網企業擅長的運營模式,“評論社交”的特點等,網易雲音樂宣稱其3年收獲了2億用戶,成為在線音樂的幾大玩家之一(據市場上流傳的騰訊音樂集團向股東兜售的文件顯示,其估值達11.9億美金)。

其余的玩家則是,手握蝦米、天天動聽的阿里音樂,與酷狗、酷我等合並的QQ音樂,和太和音樂合並,準備重新登場的百度音樂。這種格局和在線電影票市場很像,都是BAT+第四玩家。

電影票市場的第四玩家是貓眼,在線音樂則是網易雲音樂。所不同的是,貓眼已和上遊光線走到了一起,網易雲音樂還在融資路上,未來的路是未定的。

行業的事實是,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在線音樂市場已被大互聯網公司“瓜分”了。在線音樂的“非BAT”玩家,是如何在巨頭盤踞之下成長起來的?

盡管網易雲音樂副總裁丁博在交代其誕生緣由時,也拿出了那個知名的“丁老板需要一個更好的播放器”來作答,但隨後他也闡釋了雲音樂的成長背景。具體來講,雲音樂是PC向移動互聯網轉型時期,網易公司移動戰略的一大布局。

成立時間不長,沒有經歷之前QQ、百度所經歷的PC時代的不規範,也無需經歷從播放器到社區的轉型,這導致了在很短的時間里,它享受到了移動互聯網的紅利,形成了一個有圈子評論文化的音樂社區,並受到一些用戶的褒揚。在知乎上對其表達好感也成了一件政治正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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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版權問題上,雲音樂采取自買版權、與同行合作的模式。如和騰訊合作,“騰訊先和唱片公司簽,簽完再和我們簽。”丁博說,而在藝人經濟上,它近期推出了民謠藝人巡演,以求得和其它平臺的差異化。

對於競爭,丁博的看法是各有各的一份地,行業壟斷是不成立的。此外,大家還共同面對著音樂不賺錢的問題。

音樂人對為何堅持這個行業則各有回應。“像我們這種人,如果沒有一點‘情懷’的原因,早就轉影視去了,那邊賺錢多呀。”(丁博語。)“我如果轉行早就轉了,又不是沒有機會轉。我肯定是熱愛音樂的,中毒太深。”(網易音樂原高級總監王磊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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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被盜版大肆侵襲,到看到賺錢的希望,音樂行業度過了一個長達20年的低谷。其中,盜版和人才流失是對行業打擊最大的幾件事,此後便是惡性循環。

行業里能賺錢的事變成了參加綜藝節目,給電影做配樂,以及開演唱會等。不少人為綜藝段子手薛之謙而感動,覺得他除了逗樂,居然還會做原創歌曲。

人們總愛把藝術和商業隔離開來,但事實已經證明,商業發展上的萎縮,直接影響到藝術上的繁榮、繁盛。

變化還是始於政策,對盜版的打擊上。國家版權局的一則《關於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於去年7月出臺,被稱為史上最嚴版權令,在此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里,各大平臺盜版音樂紛紛下架,數量至少達220萬首。

購買正版版權,成為唯一正確的事,同時也開啟了各大平臺的資本之搏;而數字專輯,也讓做音樂的人看到了,付出可以有回報。

音樂人開始選擇平臺發售自己的新歌,並和粉絲直接鏈接,大家熟知的案例有,李宇春完成了自己在數字音樂專輯上的首次嘗試,平臺方稱《野蠻生長》首日銷售即破百萬張。

此外,互聯網公司能想到的變現方式還有,線下演出的票務售賣、音樂衍生品、音樂營銷、和綜藝節目的品牌合作、粉絲經濟等等。在外人看來,這些曙光讓行業“看起來美好”一些了。

而在音樂公司內部,變局也在悄悄發生。

曾在微博上寫“阿里音樂集團將是我倆(指高曉松和宋柯)音樂職業經理人生涯的最後一站”的高曉松,近期已離任阿里音樂董事長,由合一集團總裁楊偉東兼任這一職位;原網易音樂高級總監王磊年初加入百度音樂,和他一同入職的還有豆瓣FM前總經理;

丁博告訴i黑馬&創業家,網易雲音樂的發展不會因處於融資階段而停步,接下來還有更多的計劃要進行。

大家都在期待著,行業進入正向循環。如果說阿里星球的定位是“音樂淘寶”及文娛板塊的一部分,百度打算重新入局,QQ音樂是為其社交和大文娛服務,網易雲音樂看起來則更像一個“2C”的生意。

“我們就是要做個好產品。”丁博幾次強調雲音樂的產品氣質。

這和網易公司的平臺氣質也很像。網易新聞、考拉海購、嚴選、Lofter、花田交友網站、到最近炒得火熱的丁老板牌豬肉,範圍涉及到電商、新聞、社交、農產品等等。比起做一個體系龐雜的大公司,網易是一家更樂於花精力運營產品的公司。

在產品上的一些數據也讓丁博頗為驕傲,“半年完成了全年的KPI,用戶增長非常快”。

“比起廣告和數字專輯,對我來講更看重的是會員。”丁博告訴i黑馬。

外界會在融資上有一些猜測。但丁博否定了其中的一種說法,“說我們要融資做硬件是不準確的,我們要做的有很多。”而他同時表示,“該做的事都在推進著,和融不融資沒關系。網易銀行有300億的存款,現金。”

丁博認為,版權依舊是接下來競爭的一環。互聯網公司向唱片公司買版權的局面,很長時間內不會改變。“現在版權市場的贏家只有以三大為首(環球、索尼、華納)的唱片公司,因為他們有巨額的存量版權。

上遊建設不是一兩年能做出來的。“三大”都是幾百萬的曲庫,我們再高產,1年1000首,得多長時間才能建這麽大的曲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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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訪談實錄:

i黑馬&創業家:雲音樂接下來的計劃是怎樣的?

丁博:讓雲音樂在內容方面有更多值得大家討論交流的東西。我們是對用戶反饋回複地最及時、最全面的平臺了,這也是我們的立身之本。

i黑馬&創業家:活躍用戶數量有多少?

丁博:這麽說吧,我們在今年6月份就完成了全年的KPI,所以年中的時候又調整了任務。活躍用戶增長非常快。

i黑馬&創業家:現在的營收主要有哪些方式?

丁博在線音樂平臺的收入模式我們都有,目前主要是廣告、會員、流量包、周邊商品的購買、數字專輯和歌曲的下載等。我們總體用戶量在各家里不算特別高的,但用戶購買力至少是排在第二位的。網易用戶的付費意願比其它平臺要強烈。

對我來說,(營收方式)更看重的反而是會員,因為廣告和數字音樂銷售是無法支撐起一個龐大的運營體系的。

給你提供滿意的體驗,你心甘情願購買會員服務,這是我們想做的。

i黑馬&創業家:您覺得行業現在還存在版權競爭嗎?

丁博:有。其實我們還好,屬於一個比較平和的派別,不會跟別人太多地去敵對。但我認為,數字音樂領域如果想在未來三五年內做出更好的成績,合作一定是大趨勢。

i黑馬&創業家:合作是您的一個願景?

丁博:對,當然有可能只是一個美好的願景。舉個例子,大家都在一間破屋子里,現在該做的,是齊心協力把屋子的破洞都補好,然後再決定誰住哪,還是現在就去爭搶這些破屋子,誰住都漏風?這就是兩個選擇了。但在合作過程中利益怎麽分配,也是一個非常難解決的問題。

i黑馬&創業家:你們在版權上的規劃是怎樣的?

丁博:首先,目前這個階段,市場上可爭奪的版權相對已經很少了,在其它版權上,我們也會有一些合作夥伴,比如騰訊。網易在版權的投入上並不保守,能拿到的(版權)一定拿。

版權價格戰,該參與的不跑,不該參與的肯定不參與。當然也要考慮性價比。

坦白說,我不喜歡價格戰。網易沒有燒錢的產品,因為我們不是想做資本運作,不是想先扔幾億,講個故事,然後等其它資本接盤。我們要做一款能長期存活下去、對社會有貢獻的產品。

並且,我不認為有任何公司可以把版權拿在手里,不分銷給其它競爭對手,我不認為這種情況是可行的。很多人會說版權已經分到幾大巨頭那里了什麽的,可見他對這個行業完全沒有任何了解,才得出這種結論。

i黑馬&創業家:丁總(丁磊)會對雲音樂提出自己的建議意見嗎?

丁博:肯定不如創業期過問得那麽頻密,但依舊還是經常過問。不光是在產品功能上,甚至一些基礎活動他都有自己的意見和建議,這肯定是有的。

i黑馬&創業家:您對音樂行業的盈利情況樂觀嗎?

丁博:前兩天看了一個數據報告,論證結果是,現在跟音樂產業相關的收益一年大概是2700多億,遠遠超過大家的想象。

我覺得找到了好的方向和模式,未來一定是樂觀的。但具體還要多久,用什麽方式,這是所有還在行業中摸爬滾打的人正在考慮和嘗試的。

簡單說就是,蛋糕有,怎麽開盒子現在是個問題。

i黑馬&創業:最大的受益會來自哪些方向?

丁博最終的方式還是要集中在雲音樂平臺上,它是連接一切可能性的核心。

i黑馬&創業家:如果這個行業最後盈利的話,最後會不會只剩幾家?

丁博:其實靠前不代表一定成功。比如視頻行業,優酷土豆合並時風頭一時無兩,但後來還出現了愛奇藝和騰訊視頻。而到目前為止,這個行業也沒有整合出幾家巨頭盈利的狀態。

音樂領域我覺得同樣會面臨這個問題,最終一定是整個行業賺錢,決不是因為壟斷而賺錢。因壟斷而賺到錢,我覺得是行不通的。

如果單純是把資源壟斷過來,聽歌就得付費,那好吧,如果有一天形成了音樂版權的壟斷市場,不會有任何一首歌免費給大家聽的時候,那你就會發現,盜版網站複興的時代到了。

網易雲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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