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規範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政策及制度體系不斷完善,但相關制度的實施卻存在較為嚴重的問題”,10月30日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和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的《法治政府藍皮書:法治政府評估報告(2016)》強調。
該藍皮書分析說,一方面,行政不作為現象較為突出,執法監督流於形式,已經嚴重影響到法律的權威,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詬病。另一方面,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修改、清理尚未實現常態化,民主化和開放性均嚴重不足,導致實施過程中存在依據不明、權責沖突的現象。
藍皮書當日由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布。這是中國政法大學法治政府研究院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的法治政府評估工作的年度成果,也是該院連續第四年發布評估報告。
藍皮書稱,本次評估使用的2016年指標體系總分為1000分,100個被評估城市的平均得分為663.07分,平均得分率為66.31%,較之2015年上升4.57%,較2014年上升6.61%。此外,在所有100個被評估城市中,有88個城市得分在600分以上,及格數量較2015年增多了26個。從廣州、北京、佛山、成都、上海等典型城市的情況看,2016年的得分也都高於2014年和2015年。可以看出,地方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水平逐年提高,進步的幅度加大。
藍皮書介紹,連續四年的評估報告顯示,地方法治政府建設中出現一批樣板城市,具有率先在全國建成法治政府的潛力。本年度評估中排名前十的城市分別是:寧波、深圳、杭州、南京、廣州、合肥、長沙、蘇州、濰坊、臺州。此外,有11個城市在連續四年(2013年至2016年)的評估中始終處於前二十位,這些城市是:北京、上海、廣州、杭州、長沙、南京、廈門、成都、深圳、蘇州、合肥。
但藍皮書同時表示,全國範圍內,地方法治政府建設平均水平僅略高於及格線,且呈現出較明顯的區域間發展不平衡現象。總體表現為東部城市好於中西部,部分西部城市仍處於落後狀態。
研究發現,2016年度評估中,得分最高的城市為東部的寧波市,總分為825.61分;得分最低的為西部的喀什市,總分為426.36分,兩者之間相差399.25。得分低於藍皮書評估及格線的城市一共12個,分別是河南省信陽市、周口市、商丘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北省邯鄲市,吉林省長春市,遼寧省撫順市,雲南省曲靖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喀什市,西藏自治區拉薩市,黑龍江省綏化市,上述城市主要以中西部城市為主。
“對九個一級指標的得分率進行橫向比較可以發現,不同指標之間的得分率存在著較大差異。”
藍皮書介紹,根據得分率從高到低排列,最高的是“政府信息公開”,得分率達到77.14%;排在第二位的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得分率為76.23%;排在第三位的是“行政決策”,得分率為68.87%;排在第四位的是“社會矛盾化解與行政爭議解決”,得分率為68.10%;排在第五位的是“監督與問責”,得分率為68.02%;排在第六位的是“社會公眾滿意度調查”,得分率為64.89%;排在第七位的是“政府制度建設”,得分率為63.45%。上述七個一級指標得分率都在及格率(60%)以上。
兩個一級指標的得分率則在及格率之下,分別是:“行政執法”,得分率為57.93%,“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得分率為49.24%。得分率最高的“政府信息公開”和得分率最低的“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之間相差了27.9個百分點。
藍皮書認為,目前依法行政制度體系的“最後一公里”現象需要關註。現階段,我國的行政法律制度體系已經基本形成,但某些方面的微觀制度仍然缺失,其原因正是制度建設中存在的“最後一公里”問題沒有得到解決。
評估結果顯示,在制度建設這一指標下,部分地方政府仍未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進行建章立制;部分城市雖然對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做出了專門規範,但仍存在制度內容陳舊、更新不及時、缺少實效性和針對性等問題。盡管全面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已經提出有十余年,但仍有3個城市在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程序方面得了0分。
與此同時,很多法律制度無法落實的原因在於缺乏必要的工作機制。
藍皮書說,“行政決策”一級指標的評估結果顯示,因為對於“重大行政決策”的範圍界定不清,直接影響到重大行政決策相關制度的落實。大多數城市中,能夠嚴格按照“五步”程序進行決策的事項少之又少,甚至有些政府職能部門全年沒有一件事項納入重大決策程序。大量政府重大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直接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社會關註度高的重大事項本應作為重大決策卻沒有被納入,這對重大行政決策相關制度的實施效果造成嚴重影響。
藍皮書介紹,從評估數據中可以看出,一直以來備受社會公眾所關註的“亂罰款”、“亂收費”、“暴力執法”等現象逐年有所好轉,說明各級地方政府在響應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方面表現較好。
“但行政執法領域受到人情、金錢、地位等的影響仍然較大,行政執法的效果有待提升;行政不作為成為人們普遍關註的問題,行政效率和行政服務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有待加強,誠信政府建設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藍皮書說。
藍皮書建議,加強依法行政的組織領導,通過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實現地方政府大部制改革的突破。加強微觀制度建設,切實提高規範性文件質量,構建有效工作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落實執法責任制,強化執法監督平臺的功能,著力解決行政執法不作為。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快數據開放進程,加強信息化手段的應用,提高便民性。落實問責制度,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與監督,完善行政爭議解決機制,有效化解社會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