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和幾位來自律師行及商業機構的律師朋友閒談,說笑時提到張強及KC,他們竟都知道這兩個名字,更指出是電視劇《律政強人》的兩位律師主角。兩位主角性格各異,一個愛錢,一個愛權,唯一共同點是專講大話以達到目的。戲中律師處理的案件廣泛,較多處理的是併購,在併購中更彷彿無所不能,除法律工作外,財務顧問、會計、審計、估價測量、公關、宣傳、心理輔導等等集於一身,樣樣皆能。說他們是超現實的併購強人,或更貼切。企業合併沒有合併會計 現實中,併購是指合併及收購(mergers and acquisitions),是企業財務的慣常術語,簡稱M&A。在財務報告上分類,併購亦「講錢」及「講權」。首先,併購通常以收購價入賬,而入賬分類就以收購者擁有收購項目的權力(power)作區分。上週四,媒體報導聯想(992)正進行收購日本富士通(Fujitsu)的個人電腦業務。假如落實,因聯想應將擁有富士通個人電腦業務的所有權力及權益,在聯想相信會以「企業合併」(business combinations)會計方式入賬。會計及法律有時令人頭昏腦脹的,就是創造了些相近但又不相同的術語,再因不同時代有不同需要而轉變,使人更難明白。以企業合併為例,企業應用企業合併方式,處理併購項目的入賬,是不能用合併會計的。原本的企業合併入賬方式確是包括「合併」及「收購」兩種會計方式,但因企業過分濫用合併方式,藉此粉飾業績,現時的企業合併會計就刪去合併會計(merger accounting),只剩收購會計(acquisition accounting)一種方式入賬。大家現在還可見到的合併會計,大都是應用在重組及分拆,而不是併購! 不是股王買了股王股份 全面併購擁有全面權力,小小併購當然僅有小小權力。同樣是上週四,不是「股王」的必瘦站(1830)公布「須予披露交易」,指出必瘦站在同日公開市場上,以內部資源購入「股王」騰訊(700)的股份,總代價約5,100萬港元,每股平均收購價約217.2港元。5,100萬港元的股份買賣,對於市值超過20,000億港元的騰訊,算不了什麼;但對於必瘦站,卻是2016年盈利的四成,2016年底現金的兩成及資產淨值的一成。在必瘦站的財務報告,購入的騰訊股份應以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方式處理,並以公允價值入賬,市場上流通股份的公允價值通常是指市價。上週五,騰訊的收市價是216.2港元,較必瘦站每股平均收購價略低。以股東信託的金錢做合法非主業投資,公司絕對有權這樣做,但這樣做亦一向富爭議,尤其是投資在證券買賣。以必瘦站投資騰訊股份為例,先不論投資是否有前景及潛力,股東不能自己買賣騰訊股份嗎?假如短期買賣騰訊股份而得來盈利,公司或因此要繳付相關的香港利得稅,非專業的投資者不是或可不用繳付相關的香港利得稅嗎?主業是提供纖體及美容服務的必瘦站,投資購入騰訊股份是「須予披露交易」及富爭議,但相信也不用併購強人幫助! 林智遠Nelson Lam執業資深會計師,會計專業發展基金主席,最愛與太太旅行,出名講talk及撰寫大學會計書,其著作已被翻譯成不同語言。目標以淺易簡單的方法,使牛頭角順嫂也能看懂會計數字和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