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來,流動性不足已經成為新三板不能避開的痛點。在市場規模不斷擴大的同時,市場成交量卻不斷反向下滑,一升一降讓新三板的流動性之痛暴露無遺。而交易量萎縮傳導到一級市場則出現新三板企業融資怪圈,“融資難、融資貴”難以避免。
而從9月份以來,證監會、國務院對新三板的一系列政策指導,包括私募做市和公募入市等流動性一攬子解決方案,讓市場開始期待新三板的流動性改革。越來越多的參與方熱議,要解決新三板流動性之痛,使得市場失衡得到改善,從市場定位到掛牌政策、交易制度以及企業定價、分層機制等都需面臨改革升級。
交易低迷融資難
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交易低迷融資難已經成為新三板各方參與者老生常談的核心話題,問題蓋過成績越來越成為業內的共識。
“新三板至今為止功能不健全,無論是交易功能、企業價值功能還是融資功能,或者是融資功能。”東方匯富董事長闞治東日前在某新三板投資峰會上就如是稱。
股轉系統研究部總監黃磊拿出的一些列數據也說明,流動性之痛已不可不解決。在流動性不足的同時,流動性分化越來越嚴重。
就目前來看,新三板日均成交額在100萬以上的掛牌公司有126家,占比3.59%,此類公司的換手率40.46%,流動性尚可。但剩下絕大多數企業確實存在流動性不足的情況。黃磊給出的數據顯示,日均成交額在10萬-100萬,以及10萬以下的企業,占比分別為24%和72%,占比72%的企業9個月以來整體換手率到5%。
“成交金額,包括每天成交的掛牌公司家數都能夠看出來,交易數據降低的前提下掛牌公司大幅度增加。”黃磊直言,一方面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另一方面掛牌公司成交量在下降,一升一降反映在市場交易流動性大大下滑。
“每天成交5萬億,早的時候3萬億、4萬億,這樣的市場對應將萬家掛牌公司來說很明顯不協調,大資金進入了以後很難退出,掛牌公司很煩惱。”申萬宏源證券研究所市場研究總監總監桂浩明認為,沒有流動性就沒有企業價值。
而由此傳導到一級市場,新三板企業融資功能也受到了影響。“同樣的情況下,相比去年同樣在市場規模大增長的情況下,今年的發行融資的數據卻比去年下滑。”黃磊稱。
新三板掛牌企業融資租賃的董事唐川龍則稱,現在新三板企業普遍都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困境。
“現在有900多億的融資需求出現,但能夠兌現不到十分之一。融資當中出現了融資怪圈,這樣的融資怪圈說明沒有流動性,沒有廣泛的市場基礎。”桂浩明認為,新三板500萬開戶門檻,一定程度造成投資者寥寥無幾,投資者少市場嚴重不平衡,不註重發展投資者,到後來變成怪圈,新三板同樣存在這樣的問題。
何以改善流動性之痛?
不破不立,想要解決流動性之痛,越來越多的參與方認為,從新三板市場定位到掛牌政策、交易制度以及企業定價、轉板退出機制,都需要改革升級,這或許可解決新三板流動性之痛,使得一、二級市場失衡得到改善。
流動性問題的源頭或出現在新三板的市場定位。闞治東談到,關於新三板的傳說很多,而其中最受推崇的則是新三板將成為中國的納斯達克,但實際上存在巨大差距。
從監管的角度來看,黃磊也認為,市場定位是根本問題,表現在現在的三板市場制度和功能錯配上,且掛牌企業仍然有很多制約功能發揮的基礎因素,掛牌公司股權高度集中,很難支撐公開轉讓、公開交易的制度安排。
“現在新三板,中關村時期非公開市場的遺留痕跡很明顯,但國務院在2013年49號文的決定中明確了公開轉讓、公募公司公開信息披露,公開市場定位。”黃磊認為,這種現象表現出來則是現在的三板市場制度和功能錯配。
而在桂浩明看來,目前流動性不佳的很大原因在於交易不便,做市商制度並未發揮預期中的效果。做市商制度、設計過程按道理來說主要目標就是提供流動性,而桂浩明認為,現在的做市商制度並沒有能力起到這方面的積極的作用。
“大致估計來看,目前做市商都處於虧損狀態,從去年來看基本在虧損狀態。”光大證券中小企業投融資管理總部總經理王金明給出數據表明,現在做市企業在新三板家屬的占比,已經從最初的23.5%,下降到了今年的17%。
除上述原因之外,掛牌政策上沒有負面清單、定價模型缺乏、分層制度權益不對等等問題也相應加重了新三板的流動性之痛,成為必須解決的問題。
對於新三板市場而言,由於掛怕政策缺少負面清單,在投資機構看來相應缺乏有效的監管,才會出現類似“大股東跑路”的負面事件。而缺乏定價模型,則造成投資機構對企業難以估值,沒有足夠的余地做出投資判斷。
“由於沒有負面清單,各種公司都進來了,有一些缺乏有效的監管核查,以及在各種監管方面存在著有名無實的問題。分層制度,目前存在權益不對,無法和流動性相匹配的問題。
對於投資機構而言,目前新三板企業的定價“對於投資人來說是很頭疼的事情”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樹財富副總經理陳大榮認為,如果沒有價格的存在或者定價機制,投資市場對投資人來說有足夠余地判斷和選擇。
而在改革路徑上,黃磊表示,在市場功能上還是要以改善市場流動性為核心,以市場分層為抓手;在市場功能發展的同時不能忘記監管,繼續評估三年來運行的相關法律和規則,推動制定規則的修訂和完善;推進建設大數據金融系統,不斷完善三類市場主體,投資人、掛牌公司、中介機構的制度監管,提高違法制約能力,提高標準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