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消息,中國國際海運集裝箱(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因子公司對外財務資助和對外擔保未及時披露,於10月20日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函。
深交所最新發布的監管函顯示,經查,中集集團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於2015年12月21日與擬收購標的公司南通太平洋、南通太平洋的大股東簽訂了財務資助框架協議,約定由中集安瑞科向南通太平洋提供貸款及融資擔保,總額不超過15億元。中集安瑞科於2016年6月1日向交易對方發函終止收購協議,並要求終止相應的財務資助和擔保協議。截至公司2016年半年度報告披露日,中集安瑞科給南通太平洋的實際貸款余額為4.82億元,以銀行存款為南通太平洋的銀行貸款提供的擔保金額為10億元。然而,上市公司未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子公司對外財務資助和對外擔保的信息披露義務。
另查明,由於相關款項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中集安瑞科於2016年半年度財務報告中就相應的預付款、貸款以及擔保計提了大額資產減值準備合計約12.1億元,導致公司2016年半年度業績虧損,公司方才於2016年7月15日以業績預告的形式披露了上述相關信息。
深交所認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9.11條、《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7.4.3條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的規定。基於此,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嚴格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法規,杜絕此類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