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福州出限價令:同項目不同批次樓盤漲價不能超過10%

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9日發布關於印發福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意見的通知,分別從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力度、控制房價增長、加強市場監管等七方面入手。

意見提出, 同一批次房源應當在批準商品房預售許可後15天內一次性全部公示銷售價格,並公開對外銷售。商品房實際銷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同一項目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銷售價格的10%。

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報備或未及時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的,房屋登記部門暫停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

通知全文:

福州市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幹意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房地產市場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結合“抓征遷、促落實”百日攻堅行動,進一步增加住宅用地供應,力爭三年內市本級住宅土地供應量在原有年度供地計劃基礎上增加20%以上。住宅庫存去化周期低於12個月(含12個月)的縣(市)要相應調整土地年度供應計劃,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應量。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土地發展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

二、適當提高土地競買條件。適當提高福州城區公開出讓項目用地競買保證金和縮短土地出讓金付款期限,競買保證金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全額土地出讓金支付期限調整為3個月,付款比例為合同簽訂之日起30天內支付50%,其余在90天內全部付清。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馬尾區、閩侯縣人民政府

三、強化商品房價格管理。開發企業商品房銷售價格要按規定報備價格主管部門,按照“一房一價”和明碼標價的原則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同一批次房源應當在批準商品房預售許可後15天內一次性全部公示銷售價格,並公開對外銷售。商品房實際銷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備案價格,同一項目下一批次備案預售價格原則上不得高於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銷售價格的10%。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報備或未及時公示商品房銷售價格的,房屋登記部門暫停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房屋登記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

四、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國家部委規定中商品房預售許可條件中“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明確為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三分之一(含地下部分)。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已經繳納的土地出讓金不納入開發建設資金計算範疇。經營性房地產項目在辦理土地抵押期間暫緩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允許經營性房地產用地分批辦理解押、分批辦理預售許可。

加強商品房預售規劃許可管理,實行規劃許可告知承諾制度。項目建設單位在申請規劃行政審批時應作出書面承諾,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內容組織項目建設。對擅自變更規劃條件違法建設的業主、施工、設計、監理等失信單位,按歸口管理原則列入誠信系統黑名單,並依法處理(包括暫緩辦理預售許可、暫停承接項目等)。

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建委、市房屋登記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

五、完善房地產市場監管。強化房地產市場動態監管機制,加大政策儲備力度,定期跟蹤分析房價變動狀況,及時預警預報。根據房地產市場運行和房價變動情況,適時出臺個人住房信貸和公積金貸款調整政策;對居民購買二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適時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及使用政策,穩定市場預期。

責任單位:市房管局、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統計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市房屋登記中心、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

六、加大保障住房供給力度。適當增加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大保障性住房供應數量;完善公租房供應體系,實行公租房實物保障和貨幣補貼並舉,對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中低收入家庭,優先發放貨幣補貼,鼓勵中低收入家庭通過市場承租普通住房解決住房問題。

責任單位: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市財政局、市國有房產管理中心、市房屋登記中心,各縣(市)人民政府

七、加強輿論宣傳引導。新聞媒體要加強正面宣傳,準確報道有關政策措施,正確引導市場預期,引導居民理性消費。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披露房地產市場相關信息,及時解答市民關心的政策問題,共同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房管局、市國土局、市房屋登記中心

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工作職責制定工作細則。各縣(市)可參照本意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意見。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715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