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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法制辦關於舉行《上海市氣象災害防禦辦法(草案)》立法聽證會的公告

為提高政府規章制定的公眾參與度,進一步增強立法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市政府法制辦擬於2016年10月中下旬對《上海市氣象災害防禦辦法(草案)》召開立法聽證會。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議題

本次聽證會主要針對《上海市氣象災害防禦辦法(草案)》中公眾較為關心、實踐中存在不同意見的問題進行聽證。聽證議題主要包括:

1.在發生災害性天氣時,為保護未成年人安全,《辦法(草案)》規定,臺風、暴雨、暴雪或者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中小學校、幼托機構、中等 職業學校應當采取停課措施,對已經到校或者要求到校避險的學生,靈活安排教學活動,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為學生上學提供交通工具的,應當采取措施保障學生 交通安全。這些措施是否必要、可行?(第三十條)

2.在發生災害性天氣時,為了保障勞動者權益,避免因極端天氣造成公眾生命財產損失,《辦法(草案)》規定,臺風、暴雨、暴雪或者道路結冰紅色預警信 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為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避險措施,對因天氣原因誤工的工作人員,不作遲到或缺勤處理。除政府機關和直接保障城市運行的企事業單位 外,其他單位可以采取臨時停產、停工措施。此外,《辦法(草案)》還規定臺風、暴雨、暴雪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停止戶外作業的規定。這些措 施是否必要、可行?(第三十一條)

此外,對於聽證會報名者提出的其他較為集中的問題,也將作研究後考慮是否納入聽證議題。

二、聽證代表的組成和產生

本次聽證會安排聽證代表14人,包括:市民代表4名,企業等相關單位代表4名,專家學者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協委員1名,市律協代表1名。

市民代表通過報名遴選方式產生,其他代表通過所在單位推選後由我辦邀請的方式產生。

聽證代表的名單將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www.shanghailaw.gov.cn)和“東方網”(www.eastday.com)上公布。

三、報名辦法

有意參加聽證會的市民請填寫《聽證代表(市民)報名表》(附件二),並於2016年9月30日前以郵寄或者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市政府法制辦經濟法規處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郵編200003,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聯系電話:23119752)。

四、其他

本次聽證會設旁聽席。旁聽人員由我辦在報名的市民中遴選後產生。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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