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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產權保護法治化是司法體制改革重要一步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下稱《意見》),對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推進產權保護法治化有關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院長李曙光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產權保護是社會文明和法制水平的體現,反映了國家治理能力的水平。加快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對提升社會信心、維護公平正義、增強各類經濟體的創新動力、建設誠信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具有積極意義,也是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要一步。

李曙光表示,當前產權保護存在著諸多問題。不同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不夠平等,一些地方政府自身由於行為不當而造成企業和公民財產權受到侵害的現象屢有發生,民事糾紛和刑事犯罪界限模糊,整個社會在信用度方面有待提高,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多發。

《意見》從加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保護,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制度,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審慎把握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完善財產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健全增加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的各項制度,營造全社會重視和支持產權保護的良好環境等十個方面提出具體改革措施。

李曙光告訴第一財經記者,《意見》的一大亮點是提出了各種所有制產權都要保護,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並提到了對自然資源產權和農村集體產權的保護,彌補了此前產權保護的一些遺漏。

《意見》明確,建立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產權確權和保護制度。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

李曙光表示,一些地方有時會出現一些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行為,比如案件辦理過程中存在著不適當地采取強制措施、隨意牽連合法財產和處理涉案財產不規範等問題,隨意對企業主采取逮捕、查封賬戶、凍結資產、扣押等措施,沒有把個人財產和企業財產分割開來,也沒有把合法財產和非法財產分割開來。

針對這些現象,《意見》對涉案財產處置的法律程序做出了嚴格規範,進一步細化涉嫌違法的企業和人員財產處置規則。

李曙光還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投資主體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也經常有違約的現象,比如以政府換屆、領導人員更替等理由違約毀約,不講信用、不兌現承諾的現象時有發生。

對此,《意見》要求完善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大力推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著力解決政府不依法行政、政府失信導致行政公權力侵害企業和公民產權等問題。

李曙光認為,《意見》對處理產權和經濟糾紛的司法政策做出了明確的規定。《意見》指出,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的界限、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兼並重組中涉及的經濟糾紛與惡意侵占國有資產的界限,準確把握經濟違法行為入刑標準,防止把經濟糾紛當作犯罪處理,防止選擇性司法,著力解決司法中罪與非罪界限不清、刑事執法介入一般經濟糾紛等問題。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鄧旭明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的界限,需要準確把握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犯罪的客體,區分公法與私法的界限,將民事侵權與侵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程度區分開,避免將民事救濟可以完成的事項上升到公權力調整的高度。

鄧旭明表示,以知識產權為例,知識產權犯罪行為往往都是知識產權民事侵權後果擴大化的結果,二者的界限就在於侵害知識產權的行為是否達到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程度,需要避免司法的隨意性和選擇性。

李曙光認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最重要的是保護知識產權。此次《意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也有新亮點,即首次提出建立收集假冒產品來源地信息工作機制,有利於改善整個法制環境,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降低知識產權所有人的維權成本。

李曙光表示,產權保護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需要漫長的制度建設和體制完善,關鍵還是政策的執行和落地,需要各方積極落實,不要扯皮推諉。政府部門要提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把保護每個公民合法產權作為政府的天職,提高社會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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