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國家工商總局:經核實,存在退休前照顧性提拔問題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四巡視組對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進行了巡視。6月7日,中央巡視組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黨組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堅決落實黨中央要求,切實擔當起巡視整改的主體責任

(一)強化巡視整改的政治自覺。

總局黨組深刻認識到,落實巡視整改要求,是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擔當,把思想統一到巡視反饋意見和整改要求上來,深刻領會,堅決貫徹,積極整改,切實把這次專項巡視的反饋意見要求轉化為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的實際成效。6月7日上午中央巡視組向總局黨組反饋專項巡視情況後,下午總局黨組召開專題會議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講話,研究部署巡視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迅速將中央巡視組向總局黨組反饋巡視情況大會上的有關材料印發總局機關各司局和直屬單位黨組織,動員組織全體黨員幹部集中學習討論,落實任務。兩個月來,總局先後召開11次黨組會議、4次局務會議研究整改工作。總局黨組書記直接聽取機關各司局和直屬單位主要領導關於整改進展情況匯報,並有針對性地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具體要求,專門找總局幾位因違反紀律受到處分的司局級幹部談話,要求他們深刻認識自己的問題,正確對待組織處理,切實改正錯誤,認真吸取教訓,振奮精神,做好工作。

(二)切實發揮黨組帶頭示範作用,承擔起巡視整改的政治責任。

總局領導班子成員一致表示,要把整改落實主體責任作為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化,全力以赴投入到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中去,以上率下,以身示範,帶動、推進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整改任務的落實。一是帶頭深刻剖析自己。總局黨組成員逐一按照中央巡視組和中央巡視辦對巡視整改工作的有關要求,把自己擺進去,聯系思想工作實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認真自我檢查和剖析根源,結合工作提出了抓好整改的具體措施。二是帶頭落實黨建工作制度。總局領導在“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中,帶頭參加“三會一課”,積極講黨課,參加所在黨支部或黨小組的活動。三是帶頭整改。總局領導結合自己分管工作,與分管部門的負責同誌一起研究、親自部署、積極協調、主動擔責,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務。

(三)加強巡視整改的領導和督辦。

一是成立了總局黨組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對巡視整改負全責、負總責,其他總局領導對分管領域的整改工作負責。總局機關各司局和直屬單位均成立了巡視整改工作小組。二是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照兩個月的整改時限要求,明確整改任務書、時間表,確保任務到人、責任到崗、措施到位。三是加強對巡視整改的督促檢查。總局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多次聽取辦公廳、綜合司、人事司、機關黨委以及12家整改牽頭單位負責人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匯報,分析研究整改中的有關具體問題,對巡視整改提出明確要求。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整改工作臺賬,強化巡視整改跟蹤督辦,實行整改任務銷號制度,確保整改工作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二、堅持從嚴從實,確保整改任務落實

總局黨組將中央巡視組反饋的3個方面問題梳理為36個具體問題,其中24個問題已在8月6日前整改到位,3個問題分別於今年11月底、12月底和明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9個問題屬於長期持續整改。長期持續整改的任務都已制定了詳細的整改方案和切實可行的措施。

(一)加強黨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

總局黨組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持“五大發展理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學深悟透、融會貫通。一是總局黨組自覺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向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看齊,發揮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增強政治警覺性和政治鑒別力,站穩立場、把準方向,始終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四個意識”為標桿,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深入開展“支部學習會、書記講黨課、黨員寫感言”活動,緊密聯系思想和工作實際,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三是堅守紀律、嚴守規矩,確立高標準毫不動搖,守住紀律底線一寸不讓,切實把紀律和規矩嚴起來,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堅持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加大對黨員領導幹部個人報告事項的核查力度,督促黨員幹部講忠誠、懂規矩、守紀律。

(二)加強黨的建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1.加強黨的建設。一是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強化黨員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健全完善黨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分析報告制度,及時把握黨員幹部職工思想動態,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充分發揮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作用,緊緊圍繞總局中心工作,開展主題活動和品牌活動,增強幹部職工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結合落實“三會一課”等制度,深入開展形勢任務教育,將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作為“三會一課”的重要內容,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強化改革責任擔當。二是加強黨的組織建設。印發了《總局直屬單位黨組織專職副書記履職管理暫行規定》,明確專職副書記職責定位和失職失責應承擔的責任,為更好發揮專職副書記作用,推進直屬單位黨建工作打下堅實組織基礎。18個到期應換屆的基層黨組織已有15家完成換屆,3家單位將於近期完成。6家設置黨委的單位4家已成立紀委,配備了紀委書記,另外2家正在履行相關報批程序。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實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幹部的要求,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幹部選人用人標準,反對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工商幹部隊伍。三是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生活待遇及秘書配備管理、辦公用房管理、公車配備管理的有關規定,改進調查研究工作,嚴格調研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公務接待管理,厲行勤儉節約。制定並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計劃,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最大限度精簡會議和文件,堅持開有用之會、發管用之文。緊盯“四風”具體問題,堅持嚴查快處,強化“四風”問題處理通報,嚴防“四風”問題反彈回潮。四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認真執行任前廉政談話制度,積極開展廉政約談。結合商事制度改革和新《商標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措施。深入開展崗位廉政教育,通過組織參觀警示教育基地、觀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種形式,使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廉潔自律意識。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嚴格執行“一崗雙責”,進一步明確總局黨組和各司局、直屬單位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切實把主體責任落到實處。五是加強黨的制度建設。印發了《工商總局黨組關於進一步落實“三會一課”制度 嚴格黨內組織生活的意見》,對落實“三會一課”制度提出明確要求。機關黨委對法規司等7家單位進行黨建述職反饋。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各項制度的通知》,明確各基層黨組織基本制度清單,不斷完善科學合理的黨建工作制度體系。巡視整改以來,各級黨組織制定和修訂完善了74項黨建工作制度。

2.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一是加強執紀問責。嚴肅處理商標註冊證用紙斷供事件,對9名相關幹部進行了問責,分別給予了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和誡勉談話的組織處理,相關單位分別向總局黨組作出了書面檢查,及時調整了相關司局領導班子。對個別幹部為違紀人員藏匿貴重物品問題,在2015年11月依紀處理的基礎上,又召開支部大會、支委會,對其嚴肅批評和幫助教育,本人向總局黨組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巡視反饋的總局一家直屬單位在哈爾濱召開會議期間組織公款宴請、公款旅遊且存在不如實向組織說明情況的問題,決定給予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巡視反饋有的直屬單位動用公款購買白酒的領用清單被人為銷毀問題,決定給予該單位時任主要領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二是完善制度規定。制定了《工商總局機關紀委辦理信訪舉報工作規範(試行)》,對函詢和談話等工作進行了規範,在總局網站公布了機關紀委舉報電話,強化機關紀委監督執紀力度,規範執紀行為。三是加強日常監督。進一步加大對總局機關工作人員廉潔自律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機關工作人員及其親屬經商辦企業報告及說明工作,按3%的比例抽查66人,督促工作人員持續增強廉政意識、自律意識,自覺執行黨紀政紀及各項規章制度。

3.形成監督檢查合力。出臺了《工商總局黨組 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關於共同建立健全管黨治黨工作機制的辦法》,就總局黨組與紀檢組的工作聯系與配合、相互通報重要情況、協助開展巡視工作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建立健全了職責分明、流程規範、協同高效的管黨治黨工作機制。針對巡視反饋的內審部門與駐總局紀檢組、機關紀委對發現的問題互不通報,未形成工作合力問題,修訂完善了《總局內部審計管理辦法》,明確內審組織領導、適用範圍、程序規定和結果運用,建立內審機構與駐總局紀檢組、機關紀委的溝通協調機制。

4.加強警示教育。發揮違紀違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共開展了32起案例的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幹部進一步加強主觀世界改造,築牢廉潔從政的思想道德防線。將總局5家直屬單位負責人違規違紀問題向全體幹部通報,引以為戒。擴大孫鴻誌案件的警示教育面,向機關各司局、直屬單位全體幹部印發孫鴻誌案件的通報及他本人的懺悔錄等有關材料,機關各司局和直屬單位以支部為單位組織討論,深刻吸取教訓。待此案經法院判決後,針對有關違法犯罪事實,再進一步開展警示教育活動。

(三)紮實推進中央各項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1.加強商事制度改革的統籌協調和頂層設計。今年召開了兩次國務院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商事制度改革組專題會議,深入研究深化改革中有關問題,並組織13個成員單位聯合開展商事制度改革調研、督查工作。積極配合起草並嚴格落實《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2016年10月1日前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積極推進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整合工作,確保按國務院要求於2016年12月1日全面實施。出臺了《工商總局關於調整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關於商請提供涉及註冊資本登記改革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情況的函》等文件。積極穩妥推進電子營業執照和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企業名稱登記改革試點,年底前提出名稱登記管理法規修訂工作建議。積極推動各地進一步放寬住所登記條件。10月召開全國企業登記窗口服務經驗交流會議,推動提升窗口服務水平。11月30日前出臺全國性簡易註銷登記規範指導意見。

2.深入推進事中事後監管。完成了《工商總局關於新形勢下推進監管方式改革創新的意見(初稿)》,擬於年底前出臺。開展“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問題課題研究,形成了初步成果。適時推動出臺“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相關文件,建立統一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管理規範。研究提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規範執法部門檢查行為的具體配套辦法。9月完成年報數據分析工作。完成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做好全國統一年報抽查的實施工作。10月組織開展全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處罰信息公示情況檢查。探索通過企業即時信息公示數據比對方式,督促企業公開即時信息。年底開展社會共治試點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加快落實《失信企業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明確的數據交換和懲戒措施。

3.加快推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近期,總局上報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分別完成了公示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節能報告書的編制和評估工作,已經國家發改委批複。工程預撥經費申請工作也在積極推進。制定下發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驗收標準並對8個先行建設單位開展驗收工作。盡快完成政府部門涉企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歸集目錄,以配套文件形式下發。督促指導各省(區、市)工商局(市場監管部門)加快數據中心升級改造,制定數據質量校核規則,完成與總局數據中心交換功能的調試。指導各地疊加推進公示系統建設。適時對各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工作進行督查,定期通報各地信息歸集、系統建設、數據匯總等建設情況。再確定11家先行建設單位並於10月底前後完成驗收工作。

4.加強對基層綜合執法改革的指導。6月中旬,召開15個省區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座談會,交流了各地體制調整、綜合執法改革情況。6月底與食藥總局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赴黑龍江省開展市場監管體制專題調研,形成綜合執法改革情況報告。派出調研組先後赴山東、青海和深圳等地進行實地調研,深入了解地方監管體制及綜合執法改革情況,廣泛聽取地方黨政領導、機構編制、市場監管等部門的意見建議。采取問卷調查和電話了解等方式,及時了解掌握全系統體制調整和綜合執法改革動態情況,基本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突出重點,對各地綜合執法過程中編制核減、力量薄弱、權責不清以及部分地方機構整合頻繁調整“翻燒餅”現象予以關註,及時向中央編辦等有關部門反映情況,配合中央編辦做好綜合執法改革的頂層設計。總結推廣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的做法,向國務院領導專題匯報了天津市推進綜合執法改革的經驗。修訂了《國家工商總局領導聯系基層意見》,選定23個區縣工商局和基層工商所作為基層聯系點。適時召開基層聯系點座談會,推動基層建設健康發展。

5.切實增強圍繞中央政策開展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全局觀念和大局意識,在開展重大決策部署和履職盡責時,主動把總局中心工作放到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特別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中去思考定位,緊緊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主線,自覺把工商和市場監管工作放在“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戰略高度思考、研究、謀劃。加強黨員幹部對簡政放權職能轉變的正確引導和紀律教育,強化幹部在改革中的擔當精神和責任意識。年底前,會同發改委、質檢總局、食藥總局等7個部門牽頭編制好《“十三五”市場監管現代化規劃》,完成國務院明確的這一重要任務。

(四)從嚴從實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1.修訂完善有關制度規定。認認真真“回頭看”,總結梳理了總局三年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針對貫徹落實中存在的問題,修訂了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意見》,對會議管理、公務接待管理、課題研究管理、經費支出管理、資產配置管理、領導聯系基層、培訓計劃管理、對外公務活動中贈送和接受禮品管理等8項制度進行了修訂。狠抓有關制度的貫徹落實,要求各司局和直屬單位按季度定期報送貫徹落實八項規定精神的情況,年底前組織對各司局和直屬單位貫徹執行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進行檢查,並向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報送專題報告。

2.嚴肅處理違規問題。2015年初,總局一直屬單位已對2013年下半年自籌發票報銷年休假補助問題進行了整改,全部退回年休假補助,並從2014年起停止發放年休假補助。總局一直屬單位已於2015年6月底前,由領取人員如數退還了領取的勞務費,審計署2015年向全國人大報告的第33號公告中明確列示已經整改。相關單位修改了津貼補貼、崗位績效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嚴格管理經費支出。對總局一直屬單位領導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和接受宴請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決定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所在單位和其本人向總局黨組作了深刻書面檢查。對一直屬單位原主要領導等3人收受協作單位過節禮品問題進行調查,給予3人黨內警告處分。關於巡視反饋個別直屬單位到風景名勝區培訓記者問題,該單位已於2015年停止了上述活動,並再次梳理了舉辦培訓班的有關情況,明確以後不再到風景名勝區召開會議、組織培訓,並向總局黨組作出了書面檢查。

(五)進一步規範選人用人工作。

1.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針對巡視反饋的“等額點名推薦”問題,進行了認真整改。修訂了總局《司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暫行辦法》,制定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總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意見》。一是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增加“確定考察對象……要把民主推薦結果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考察對象建議人選應為德才表現突出、群眾認可度較高、測試測評結果較好、人崗相適程度較高的人選”“不搞照顧性提拔”等內容,切實糾正“照顧性提拔幹部”“先免後退”等做法。二是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總局機關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強化黨組織在推薦、考察、識別、使用幹部中的責任,根據職數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隨缺隨補的原則,由空缺職位所在司局領導班子提出啟動處級幹部配備的建議,主要采取民主推薦、組織考察選拔的方式補充配備;同時,還細化了處級領導幹部選拔的民主推薦、組織考察、確定擬任人選、公示任職等程序;處級非領導職務幹部的選拔任用參照此程序進行,可進行等額民主推薦和組織考察。

2.堅持幹部選拔任用標準和程序。按照“好幹部”標準,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程序步驟,嚴格落實民主集中制原則,總局涉及幹部人事工作的重要任免、調動等事項,都經過集體開會研究決定,做到規定程序一步不缺,關鍵環節一步不少。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民主質量,根據工作需要和幹部德才表現,將民主推薦與年度考核、一貫表現、人崗相適等情況綜合考慮、充分醞釀,研究確定考察對象和擬任人選。完善日常了解幹部和考核考察評價機制,結合年度考核、巡視、審計、民主生活會、黨建述職等工作,多渠道、多側面了解幹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加強對幹部綜合素質的深入考核考察,全面準確地評價幹部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把那些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的幹部選拔使用起來。完善幹部能上能下機制,研究制定總局《推進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推動幹部能上能下,激勵幹部奮發有為,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

3.加強幹部選拔任用全過程監督。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落實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和幹部檔案審核、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任前公示等制度。對幹部檔案“凡提必審”、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凡提必核”、紀檢監察部門意見“凡提必聽”、線索具體的信訪舉報“凡提必查”。對違規用人和跑官要官等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抵制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對巡視反饋的個別幹部帶病提拔問題,進行了認真核查。經核實,存在退休前照顧性提拔問題。今後,將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嚴格執行程序和相關制度,不搞照顧性提拔,防止“帶病提拔”。

4.嚴格執行職務職數規定。貫徹落實《關於嚴禁超職數配備幹部的通知》要求,擬通過幹部交流、退休等方式,逐步消化超配的領導職數,在中組部規定的期限2017年9月底前有序消化完畢。認真執行《國家工商總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和《各司(廳、局、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等文件,在規定的機構規格和領導職數限額內配備幹部。嚴格履行任前審批備案程序,總局內設機構正、副司局長任免職,均按程序報中組部備案審批,嚴格在規定職數範圍內配備;嚴格執行直屬單位聘任備案管理有關規定,對直屬單位管理崗位五級、六級職員進行聘前備案管理,對違反規定超職數配備職員的,一律不予批準或者備案。把按職數配備幹部作為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一報告兩評議”的重要內容,主動發現問題,切實強化管理監督,繼續嚴格按規格和職數配備幹部。

5.在基層實踐中培養鍛煉幹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規定,將擔任處級領導幹部的資格條件從“一般應當具備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修改為“應當具備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作為提任的基本資格條件。堅持新提任的司局級領導幹部一律交流到直屬單位擔任領導成員的做法,進一步豐富幹部的基層工作經歷和基層領導經歷。進一步拓寬幹部基層實踐鍛煉渠道,在之前與兩省市開展互派幹部掛職鍛煉的基礎上,積極協調推進與另外四省市建立互派幹部掛職工作機制,計劃每年選派30名左右機關幹部到地方掛職鍛煉,重點選派巡視反饋意見指出的基層工作經歷不滿2年的幹部。經前期認真溝通協調、報名動員,第一批選派的掛職幹部30人於今年8月派往4省的基層黨委、政府或工商部門掛職鍛煉。

6.紮實開展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及抽查核實工作。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進一步嚴明報告要求、嚴肅報告紀律。制定了《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填寫指南》,對如何規範填寫和準確填寫個人有關事項進行詳細說明,進一步提高報告的準確率和完整率。制定了《工商總局關於在幹部監督管理工作中對幹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實施細則》,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的、不如實報告或隱瞞不報的、少報漏報的,運用好提醒、函詢和誡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處分,防止小毛病演變成大問題。對巡視反饋與抽查結果不一致的31名幹部,已經按照中組部的相關規定,分別給予了批評教育、責令作出檢查、取消考察對象資格、誡勉等組織處理。

(六)規範行政審批和資金管理。

1.深化行政審批改革。一是實施商標註冊便利化。出臺了《大力推進商標註冊便利化改革的意見》,從拓寬商標申請渠道、簡化手續優化流程、完善商標審查機制、加強商標信用監管等5個方面提出了22條改革措施,進一步方便申請人申請註冊商標,不斷提升商標公共服務水平。在地方設置商標註冊受理點,為商標申請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修訂了商標審查審理標準和商標審查質量監管辦法,改進商標案件審理流程。積極推進重大案件口頭審理、推進說理性裁定和已生效的裁定文書上網公開。取消國內商標註冊證明,代之以在商標檔案打印件上加蓋“商標註冊證明專用章”。二是規範商標註冊審查行為。制定商標局幹部與商標代理機構或代理人工作往來等行為準則,修訂完善了《商標評審委員會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方案》等7個制度。開設投訴舉報一鍵通網站,開通舉報電子郵箱和舉報傳真,堵住商標工作人員與商標代理機構私下勾連的制度漏洞,有效解決通過提供商標查詢、商標複議、商標異議等謀取利益問題。三是印發了《總局機關工作人員及親屬經商辦企業自查報告及說明的通知》,定期自查和抽查公布本人或其親屬辦公司的情況,防止幹部註冊公司、承接辦理關聯業務行為。對直屬單位一名辦企業的黨員幹部給予黨紀處分。

2.切實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針對2013年4月一直屬單位就中央空調冷水機組工程支付非中標單位工程款、存在虛假招標嫌疑等問題,核實了中標價、結算價和發票使用情況,查明了支付非中標價款的原因,屬於發票使用不規範問題,已進行了發票置換。巡視反饋的審批不規範支付印刷費、裝訂費等問題,已對相關環節工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明確通過政府采購渠道進行公開招標,嚴格發票審核,規範發票使用管理,嚴格落實招標采購制度,加強招投標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3.嚴格大額資金管理使用和項目審批。一是加強對“國家廣告產業試點園區”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32個園區所在地政府已按要求報送了中央財政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審計情況,有關司局正匯總整理,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工作建議。11月底之前商請財政部有關部門開展重點檢查。研究制定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營運規範意見,修訂《廣告產業園區建設和營運報告制度》。二是規範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對個別直屬單位支付廣告代理費、組稿費合同依據不足的問題,安排專人對所有廣告代理費、組稿費進行逐筆核實和清查,糾正了僅向我局內部審計組提供少量合同的錯誤。巡視反饋個別直屬單位以會議費、制作費、辦公用品等票據支付組稿費或現金支付沒有領取人員簽字的問題,決定對該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一名中層幹部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黨內警告、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單位向總局黨組作出書面檢查。巡視反饋的將出租宿舍地下室的費用以“賬外賬”方式存放使用、存在白條領取現金的問題,2014年11月在內審整改中已處理,對責任人員進行了紀律處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218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