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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僵屍企業處置情況將與省管企業領導薪酬掛鉤

光想著盈利不行,還得想著處理好僵屍企業。這是山東省國資委對省管企業領導提出的要求。

日前,山東省國資委出臺《關於促進省管企業經濟平穩運行的通知》,要求“要把虧損和僵屍企業治理成效與企業盈利同等看待、同等重視。”

《通知》中說,各企業要按照省國資委確定的目標,對所屬虧損企業“一企一策”地制定年度減虧控虧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路徑、措施、方法,綜合采取債務重組、業務整合、冗員分流、強化管理等措施,將減虧控虧目標、措施分解落實到人,作為績效考核與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確保2016年省管企業及所屬企業虧損面和虧損額同比下降30%。

僵死企業對山東省管企業的盈利狀況影響巨大。數據表明,2015年,山東省管企業實現利潤172億元,其中盈利企業的盈利額556億元,但虧損企業的虧損額達到379億元,相當於2/3的利潤被“吃掉”。

根據山東省國資委的相關材料,山東正在“一企一策”進行“治虧去屍”工作。

截至6月底,第一批擬在2016年出清的125戶僵屍企業中,已經完成或者接近完成處置的有49戶,7戶正在轉讓,3戶完成破產立項,其余66戶正在進行清產核資。

山東省國資委明確,3年內將完成321戶省管企業的清理退出。下一步,要研究制定省管企業僵屍企業處置考核辦法,將今年省管企業處置僵屍企業的情況列入考核目標體系,加大考核分值,制定特殊獎勵措施,與企業領導班子的薪酬及評先樹優掛鉤。

處理僵屍企業,山東也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難題。日前,山東省國資委主任張新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總結出3個方面的難題。

首先是來自銀行金融系統的難題。張新文說,目前的做法是,企業可以破產,銀行作為債權人卻不可以有損失,這不公平,也不合理。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債權人、債務人是平等的,有了風險和損失,銀行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應該發展混合所有制及股權、債權、風險投資等多種融資方式,改變由銀行主導、間接融資一家獨大的金融模式。

其次是法院。依法破產是處置僵屍企業的重要途徑,但由於各級法院受理標準不一,部分法院出於社會穩定考慮,加上費時費力,不願受理破產案件,積極性不高,導致立案難度加大。

還有,國企要破產,過去的欠賬要交,相當於人之將死,還要逼其拿出買骨灰盒的錢,直接導致了“死不起”現象。企業的社會職能,比如學校、醫院,以及供水、供暖、供電、物業等移交地方,地方接收起來往往不積極,推動起來很慢、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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