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能系”投資主體平臺——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鉅盛華),不斷增資及增持萬科(000002.SZ)股票的錢從何而來?銀行理財資金是重要“金主”,有報道稱浙商銀行曾經為寶能系提供巨大的資金,而這些資金當中相當部分可能被用來收購萬科股權,不過在銀監會出臺理財新規征求意見稿後,寶能系融資能力可能受到限制。7月19日之後,萬科公告也並未顯示再有寶能系增持的信息。
在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多位市場人士看來,銀監會的新規其實很嚴格,業內人士更多認為會采取“新老劃斷”的原則處理,那可能意味著未來寶能系的融資能力受到限制,不可能像過去那樣反複大規模增持舉牌股份;不過就“新規”而言,其實只是征求意見稿,到底最後如何執行,還有修改的可能,也要考慮市場的承受情況。
浙商銀行還能為寶能輸送彈藥麽?
浙商銀行相關負責人向第一財經記者稱,關於銀行理財業務的新規出臺,對浙商銀行跟寶能的合作會否產生影響,目前該行內部專家在正在研究之中,具體情況需要還繼續了解。
第一財經記者獲得的一份關於浙商銀行和寶能合作資料(下稱“合作資料”)顯示,2015年11月10日,由深圳寶能投資集團作劣後,浙商銀行理財資金作優先,通過華福證券、浙商寶能資本構建的有限合夥基金,共200億。該有限合夥型基金在工商登記為深圳市浙商寶能投資產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合夥企業”)。其中,優先級LP是華福證券,其資金來源是浙商銀行的理財資金132.9億。由浙商銀行通過華福證券定向資管計劃投入;劣後級LP為姚振華個人100%持股的深圳寶能投資集團投資,資金67億。優先劣後1:2倍杠桿,規模合計 200億。私募基金的管理人(GP)為深圳浙商寶能資本(下稱“浙商寶能”),由浙銀資本與寶能系共同組建,浙商銀行分管副行長張長弓出任董事長。
此前,浙商銀行相關負責人曾向媒體表示,浙商銀行理財資金投資認購華福證券資管計劃132.9億元作為優先方,僅用於鉅盛華整合收購非上市金融股權,不可用於股票二級市場投資,也不作為其他資管計劃的劣後資金。
根據前海人壽2015年年報及保監會相關批複,鉅盛華於2015年10月分別向凱信恒(原“凱誠恒信”)、金豐通源(“原華南汽車”)以及健馬科技三家公司分別收購前海人壽股權6.77億股、4.66億股以及2.52億股,合計共收購前海人壽股權13.95億股。2015年12月前海人壽各股東同比例增資合計60億元(其中40億註入註冊資本,20億元列入資本公積),鉅盛華出資30.6億元。
上述合作資料稱,浙商寶能約定的資金用途為下: 1、支付前海人壽股權轉讓對價,具體交易方式如下:合夥企業向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增資10億元,成為鉅盛華股東,並向鉅盛華發放股東借款 47.0127億元;同時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向鉅盛華發放股東借款54億元人民幣;鉅盛華將前述合計 124 億元人民幣資金用於受讓前海人壽31%的股權。2、60億元人民幣用於向前海人壽增資;3、82.8873 億元人民幣用於二級市場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該合夥型基金的存續期限為七年,年化投資收益率分別為 8%、8%、17%、12%、13%、14%、1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浙商寶能合夥基金的資金已經可以直接用於收購上市公司股份。
前海人壽的股權收購和增資擴股,劣後級資金全部用於向寶能系控制的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增資擴股。從實際結果看,寶能系相當於用鉅盛華和前海人壽的股權作質押從浙商銀行借到132.9億資金。
新規執行可能“新老劃斷”
在《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當中顯示,“第三十五條(限制性投資)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除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型基金之外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境內上市公司公開或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票及其受(收)益權,不得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非上市企業股權及其受(收)益權,僅面向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私人銀行客戶、高資產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發行的理財產品除外。”
“第十五條 (分類管理)根據理財產品投資範圍,可以將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分為基礎類理財業務和綜合類理財業務。前款所稱基礎類理財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可以投資於銀行存款、大額存單、國債、地方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政府機構債券、金融債券、公司信用類債券、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等資產。綜合類理財業務是指在基礎類業務範圍基礎上,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投資於非標準化債權資產、權益類資產和銀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對上述新規,招商證券金融分析師馬鯤鵬認為,由於近大半年來理財資金配置權益類資產最活躍的都是大量小銀行,大中型銀行相對審慎且風控嚴格,小銀行理財資金配置權益資產受限後,對入市資金邊際變化上的預期將產生較大影響。
有銀行理財業務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新規關註點不在分級上,更關心的是非標投放、風險準備;對上述理財新規,業內反饋普遍說新規想法超前,對銀行理財影響太大,覺得短期內出不來,上述也只是征求意見稿,並不是最後執行的方式,監管部門也要相關銀行反饋意見後作出修改再最終定下來;就規定理解來看,基礎類理財業務針對普通投資者,只能對接低風險產品;而綜合類理財業務相關產品,會根據客戶分類作調整,只有私人銀行高凈值客戶和機構客戶認購的產品,才可以投資權益類資產。
也有券商資管人士向本報記者稱,浙商銀行的132.9億資金當中,到底多少是針對普通投資者理財產品,多少是針對私人銀行和機構的理財產品,目前外界無法得知;對於銀行理財新規,可能采取“新老劃斷”的方式來監管,對股市來說,其實只要不是強制拆除杠桿,對市場影響有限,頂多只是新增資金不足而已,這也跟2015年不斷拆除配資杠桿的情況有所不同;如果真的“新老劃斷”的方式來辦的話,那可能意味著未來寶能系的融資能力受到限制,因為沒法得到大量普通投資者的資金,寶能也不可能像過去那樣,不斷融資大規模增持萬科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