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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聯支付、銀聯商務遭央行千萬罰款嚴懲

第三方支付機構年內重磅罰單正式開出。

2016年7月25日,央行官網發布公開信息,依法對通聯支付網絡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通聯支付”)處以約1110萬元罰款、銀聯商務有限公司(下稱“銀聯商務”)處以約2654萬元罰款。

根據社會舉報,央行於2016年3月至5月期間對通聯支付和銀聯商務開展了銀行卡收單業務檢查。經核查,上述兩家公司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變造銀行卡交易信息、為無證機構提供交易接口、通過非客戶備付金賬戶存放並劃轉客戶備付金、外包服務管理不規範等嚴重違規現象。

央行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沒收通聯支付違法所得3,033,755.34元,處以罰款11,101,266.02元,對其總公司及四家分公司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沒收銀聯商務違法所得6,134,255.55元,處以罰款26,537,022.20元,對其總公司及五家分公司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

2016年2月,多名商戶聯名向央行舉報通聯支付稱,2015年6月,多名商戶及自然人由通聯支付的代理商處購買了宣傳為通聯支付公司所有的POS終端,但在2015年7月10日,先後多名商戶發現結算資金遲遲沒有到位,事發後初步統計,受損商戶共計金額約420萬左右,涉及商戶30余家。

舉報信稱,未到賬款項是由於通聯支付旗下代理寧波勤豐華能科技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鮑作健將商戶資金通過非法手段轉移到個人賬戶。此外,舉報信還表示,通聯支付為擴大自己的業務規模,以特約商戶的名義展開二清支付業務,沒有對其特約商戶的管理團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經營場所、從業人員進行實地勘察以及業務合規及風險情況進行評估調查,在沒有真實業務需求的情況下依然開通支付通道。

央行稱,下一步將繼續依據相關法規和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舉報獎勵制度,持續加強支付結算市場監管,從嚴懲處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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