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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半年考(一)】“貓捉老鼠”還是“魔高一丈”?銀行調報表升級戰

在華北一家城商行(下稱“A銀行”)總行計劃財務部門工作的甲某大概想不到,每年半年末都要挖空心思“統籌”吸存攬儲任務的他們,今年卻為“退存款”傷了腦筋。眼看著6月30日那天的存款時點數已經逼近“存款偏離度”考核3%的上限,甲某他們不得以憋了個大招:把一家企業當天入賬的大額存款臨時落到“往來款”的會計科目里,以此不入該行半年報的存款項下。

面對半年考,曾經借AMC(資產管理公司)的通道“藏”過不良貸款的乙某,今年要想一個新法子來“藏”不良了,原因是監管在不久前發出的“56號文”(《關於規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不良資產收購業務的通知》),盯上了AMC這個不良資產名義出表的通道。乙某是某股份制銀行南方一家分行(下稱“B銀行”)人士。他們采用的新辦法,是和另一家銀行幹起了“互持”,各自繞個外部通道,臨時持有對方的不良資產。

每年的6月30日是銀行出中期報表的日子,在業內把這天叫做“630”。“決戰630”,尤以管理層為主的銀行人已經習慣了加班加點。而讓銀行人加班忙碌的,除了要制作核對出一份完整的財務報表,還包括一些銀行需要“調劑”報表——下級行要讓上級行看到一份符合業績期許的報表;總行要讓監管和市場看到一份符合指標要求的報表。

這其中,難免會有一些數據,真實性待考。

調報表其實不只是個別銀行才會這麽做,其他機構和企業也會出現類似情況,只不過銀行業的監管指標更多、要求更高;而銀行也不只是今年才這麽做,只不過火眼金睛的監管部門不斷識破銀行的各種鉆空子招數,並把空子一一堵上。近兩年來,銀監會等監管部門先後下發“236號文“(《關於加強商業銀行存款偏離度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56號文”、“82號文”(《關於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等,均打在了銀行的痛處。

然而,監管的政策“升級”了,銀行的對策也“升級”了。

存款掛去往來賬

在2015年10月存貸比考核廢除前,尤其是在2014年9月存款偏離度考核行使前,每到年末、季末,不少銀行便會想盡辦法吸存攬儲“沖時點”:以貸轉存、存貸掛鉤、高息攬儲、送禮誘儲、通過掮客買儲等,都是被用過的招數。

但為了抑制“沖時點”這種讓指標失真、還會引起市場資金價格波動的行為,監管開始“升級”,制定了存款偏離度考核,即銀監會等三部委聯合發布的“236號文”,明確規定,銀行月末存款偏離度不得超過3%,銀行也不得設立時點性存款規模考評指標。

然而監管這麽說,銀行的業績卻是要拿給董事會、股東們和市場看的;對下級行來說,財務指標好看與否,還關乎行領導的崗位升貶。因此,調整業績數據的沖動始終存在,而利潤、規模、存款、不良率等,都是被盯著的關鍵指標。

“到季末,我手里就擺好大客戶幾千萬或上億的支票,看到最後情況來調劑,或走或留我行。”某銀行基層行行領導這樣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而在甲某所在的A銀行,既想拉存款、又想過關偏離度考核的辦法是:把“沖時點”改成“沖波段”,也就是把吸存攬儲的時間提前,比如從6月中就開始,墊高日均數,也就縮小了偏離度數據。

不過今年,A銀行還是失算了。到了月末,一些意想不到的企業存款湧入,這本身不是壞事,可麻煩在,為了沖高存款數據,他們早先還安排了一些沒有回轉余地的存款入賬,這樣一加總,半年末存款數據就過高了。

A銀行的安排是,把一批理財產品設計成半年末那天到期。這其實也是銀行業內一個公開的秘密。其中的“秘訣”是,那些不保本保息的理財,本身是表外的,但是一旦產品到期,對應的客戶資金就會被自動計入客戶的活期存款上,而開放給客戶的取款日一般在到期次日。銀行由此相當於獲得一大筆存款的“一日遊”。

但這次的“一日遊”設計卻把時點數墊得太高,分管此事的甲某眼看著存款偏離度就要破線,而破線意味著要被當地銀監部門責罰,於是他只能忙於清退企業存款。“讓一些關系好的企業把存款拿回去,第二天再存回來。”甲某說。

更有意思的是,為了攔截存款,甲某透露,A銀行的某個系統還被暗暗動過手腳:凡是單筆要入賬2000萬元及以上金額的存款,系統都設了一個關卡時滯,要支行長審批才能放行,由此來控制總量。有意思的是,這個系統關卡,此前曾被反過來使用,即季末年末如果有大單存款被取走,也需要報批基層行領導。

即便有這層層的設置,A銀行最後匯總發現,存款時點數還是偏高。於是,甲某他們使出了一個“殺手鐧”:存款不落賬。操作辦法是,取“630”當天本該存入的一筆大額存款,使其不落到負債項下,而是悄然放入“資金清算應付款-待清算款項”科目里,待7月1日再回到存款科目,以此規避存款偏離度考核。

這樣科目調劑後,利息怎麽算給企業呢?甲某稱,企業關系好的,在意的是和銀行的長期合作,也不在意一天一兩千塊錢的利息;此外,銀行也可以從其他款項里,比如“費用”里劃點錢到企業賬上。

甲某還打了個趣:“如果你愛這家銀行,630那天你就把錢存給它,因為它需要存款來讓數據好看;如果你恨這家銀行,630那天你就把很多錢都存給它,因為這會讓它數據異動,讓它受罰。”

兩家銀行“互持”不良資產

在630調報表中,對不少銀行而言,最為敏感的一個數據就是“不良率”。國泰君安銀行團隊6月發布了一個關於銀行業真實不良情況的摸底報告,其中有一句“真實不良率成為了一個只有上帝才知道的指標”。在B銀行的乙某深以為然。

國泰君安研報中稱,最後被披露的不良率會經過兩輪“處理”:基層業務人員,會通過各種手段掩蓋不良,總行所掌握的不良率會有所偏差;即使該行內控良好,基層絕少這類操作,總行也會進行一輪掩蓋,然後再披露。

乙某說,銀行“調節”不良數據的辦法,最為常見的是借新還舊、展期、重組,這些也都是有章可循的手段,但對於那些連只需還利息就能借新還舊都做不到的企業,他還曾操作過在續貸里給以“利息本金化”這樣的技術操作。

除了這些“常規”手段,乙某稱,還有一些僅僅為了裱糊報表所使用的不良貸款出表辦法,比如,他就曾經合作AMC出表,業內也有一種借理財資金投向外部資管計劃,其中非標資產即不良資產的做法。本報曾報道《AMC通道業務叫停背後:揭秘銀行不良“隱身術”》中,就曾起底包括借AMC、大型企業等通道的辦法。

然而眼下,出表不良也遇到了監管“升級”:3月份下發的“56號文”要求AMC在開展金融機構不良資產收購業務中,禁止為金融機構規避資產質量監管提供通道,不得設置回購條款或與轉讓方私下簽署兜底協議等方式使得不良資產只是名義出表;“82號文”則明確,出讓方銀行不得通過本行理財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本行的信貸資產收益權。

堵上了AMC、堵上了理財資金、堵上了自己收自己的信貸資產,B銀行今年630采用的辦法是合作一家同樣有不良率困擾的同業,互相用等額的“自有資金”幫對方出表。其中的通道設計無非是通過資管計劃繞道信托放款等,規避監管的辦法也無非就是“互持”,即B銀行通過層層通道收了C銀行的“不良”,C銀行則通過通道收了B銀行的“不良”。

乙某說他很清楚,如果銀監局頂真要層層穿透來追查,那“互持”的招數還是會被發現。但他已經想好下一手棋:找家基金公司,資金投去專項資管計劃,認購國債,再場內質押式回購套出資金,留在證監系統監管的體系里再套通道來實際為銀行所用,基本脫離監管追蹤半徑。

事實上,這拉長出來的層層結構設計,如果真正的目的,是為了對不同主體進行收益和風險更合理的分配,把流動性釋放到更合理的地方,“創新”可以是一件好事;只是,操作中難免有很多“創新”,其初始目的就已經攜帶著繞過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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