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仲裁事件繼續發酵,昨日上午,《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有關爭議》白皮書發布,國務院亦同時介紹了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政策立場。
與此同時,其他國家紛紛就此事表態,截至目前,明確表態在南海仲裁事件上支持中國的國家不在少數;當然,美、日等國的態度也不言而喻。
南京大學中國南海研究協同創新中心執行主任、南京大學國際關系研究院院長朱鋒對《第一財經日報》稱,從裁決可以看出,南海仲裁庭過度政治化解讀和判斷中國與菲律賓的南海主權爭議,堅定了中國對仲裁庭的拒絕和反對。白皮書和此前的兩項聲明一起,構成了中國應對菲律賓南海仲裁結果的一系列外交組合拳。
多國明確支持中國
其實,早在南海仲裁結果公布前,就有不少國家表態支持中國立場。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近日稱,僅以7月為例,不到10天就有柬埔寨、安哥拉、利比里亞、馬達加斯加、巴布亞新幾內亞、塞內加爾加入支持中國陣營。
明確表態支持中國南海問題的國家多為上合組織成員國或觀察員、阿盟和非盟成員國。除了通過雙邊外交的訪問和會晤,多邊關系在中國爭取支持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5月下旬的上合外長會議上,上合組織各成員國外長均表示支持中方立場。外長們確認,應在包括《聯合國海洋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維護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關爭議均應由當事方通過友好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反對國際化和外部勢力幹預。為此,外長們呼籲恪守上述公約、《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及落實宣言後續行動指針全部條款。除中國外的上合組織成員國包括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烏茲別克斯坦。
另外,上合組織觀察員阿富汗和巴基斯坦也明確表達了對中國的支持。
5月12日,中阿合作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通過《多哈宣言》。《宣言》強調,阿拉伯國家支持中國同相關國家根據雙邊協議和地區有關共識,通過友好磋商和談判,和平解決領土和海洋爭議問題;強調應尊重主權國家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享有的自主選擇爭端解決方式的權利。
在今年4月18日於莫斯科舉行的中俄印外長第十四次會晤中,圍繞南海問題,俄羅斯、印度承諾維護基於國際法原則的海洋法律秩序,認為所有相關爭議應由當事國通過談判解決。
在6月21日的第三屆中非媒體合作論壇上,中非雙方共同審議通過並發表了《第三屆中非媒體合作論壇共同聲明》,聲明的立場和中國對解決南海問題的立場一致。
當然,在南海仲裁案上,美國和日本的態度已經不言自明。
圍繞南海爭端,歐盟內部的政策討論主要表現為“原則性的中立”。但隨著仲裁結果的公布,這些原先試圖保持中立的國家也不得不選擇站隊。今年4月,在日本廣島舉行的七國集團外長會議發表《海洋安保聲明》,呼籲所有國家通過國際司法手段解決海洋糾紛,並全面履行具有約束力的仲裁結果。
和英法近期在南海問題上的強硬措辭相比,德國領導人在正式場合的表態始終恪守“原則性中立”的紅線。6月發布的《第四輪中德政府磋商聯合聲明》首次把維護海洋秩序寫入政治合作的範疇,該《聯合聲明》稱,中德雙方堅持,在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基礎上維護海洋秩序,以及其中規定的航行和飛越自由。
南海問題白皮書發布
在菲律賓南海仲裁結果公布第二天即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布了《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有關爭議》的白皮書,並舉辦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國在南海問題上的政策立場。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稱,發布這本白皮書是中國政府應對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重要步驟。朱鋒亦認為,這是中國政府就南海問題發表的第一份白皮書,第一次系統、全面又簡潔地梳理了中國南海政策的歷史沿革,意義確實很重大。
從內容上看,白皮書主要包括五大部分,一是南海諸島是中國固有領土,強調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歷史上確定的;二是中菲南海有關爭議的由來,強調菲律賓非法侵占行為制造了中菲南沙島礁爭議;三是中菲已就解決南海有關爭議達成共識,強調通過談判解決有關爭議是中菲共識和承諾;四是菲律賓一再采取導致爭議複雜化的行動,這部分指出菲律賓企圖擴大對中國南沙群島部分島礁的侵占;五是中國處理南海問題的政策,就南沙群島領土問題、南海海洋劃界問題、爭端解決方式、在南海管控分歧和開展海上務實合作、南海航行自由和安全、共同維護南海和平與穩定等方面闡述中國的政策主張。
“白皮書的發表本身就是對南海仲裁裁決的有力回擊,因為菲律賓南海仲裁裁決不僅歪曲事實,否定中國的南海主權和海洋權益的歷史依據,而且完全偏袒菲律賓。裁決結果可以說非常荒唐。”朱鋒稱。
除了介紹、解讀中國白皮書的內容,劉振民特別重點說明,菲律賓南海仲裁(庭)與位於海牙的常設仲裁法院(PCA)不是一個系統,因為常設仲裁法院為仲裁庭提供了秘書服務,比如菲律賓南海仲裁庭在庭審的時候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
劉振民並稱,菲律賓南海仲裁庭的組成實際上是一個政治操作的結果。5名仲裁員中的4名是由國際海洋法法庭時任庭長的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指定,而柳井俊二是日本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會長。國際法院和海洋法法庭的法官的酬金、薪水是由聯合國支付的,目的是保證他們的獨立性、公正性。而這五名仲裁員是掙錢的有償服務,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其他方面給的錢。
的確,菲律賓南海仲裁庭指定常設仲裁法院(PCA)作為案件的書記處,常設仲裁法院應當“為仲裁程序提供檔案管理,並根據仲裁庭指令提供適當的書記處服務”。
據聯合國官方微博亦聲明,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關,根據《聯合國憲章》設立,位於荷蘭海牙的和平宮內。這座建築由非營利機構卡內基基金會為國際法院的前身常設國際法院建造。聯合國因使用該建築每年要向卡內基基金會捐款。和平宮另一“租客”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法院,不過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系。
朱鋒亦稱,菲律賓南海仲裁庭成立的根據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是一個臨時性的仲裁機制,但與聯合國常設國際法院不一樣。“菲律賓南海仲裁庭這個機制成立之後,菲仲裁案管轄權的裁定和審理過程中,以及到現在公布的整個仲裁庭的結果,都充滿矛盾沖突,甚至很大程度上越權,濫用司法權力。”
“中國完全不能接受。”朱鋒稱,“中國挑戰仲裁庭的司法管轄權,不僅有理有據,而且從裁決可以看出,南海仲裁庭過度政治化解讀和判斷中國與菲律賓的南海主權爭議,更加堅定了中國政府和中國社會對仲裁庭的拒絕和反對。”
同樣在13日上午,中國政府征用的兩架民航客機先後從海口美蘭國際機場起飛,經過近2個小時的飛行,分別在美濟礁新建機場和渚碧礁新建機場平穩著陸並於當日下午返回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