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李揚:建議形成統籌機構解決債務問題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8426.html

截至2015年底,中國債務總額168.48萬億元,全社會杠桿率249%,其中非金融企業部門債務問題最突出,債務率高達131%。“去杠桿”已經成為擺在中國經濟面前的一個最緊迫的議題。

6月15日上午,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吹風會上表示,債務問題並非某個部門能夠解決,需要統一的解決,需要有一個統一的機構、統一的認識、統一的方略。並稱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形成共識,需要形成一個統籌機構來解決債務問題,並朝著這一方向努力。

形成統籌機構解決債務問題

關於如何解決中國的債務問題,李揚認為,解決債務問題需要有一個統一的考慮,並稱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形成共識,需要形成一個統籌機構來解決債務問題,並朝著這一方向努力。

李揚指出,債務問題的核心是不良債務的問題。在資產負債表架構來看,債務對面是資產,所謂不良債務的問題對面是不良資產的問題,所以要和不良資產聯系在一起。不良資產在實體經濟中相對應的就是過剩產能、過多的庫存,所以去杠桿、去產能、去庫存,解決債務水平過高和解決不良資產是一個問題的不同側面。

他稱,我們是從國家“總盤子”的角度討論問題,看得很清楚,哪個地方少了,哪個地方多了,哪個地方不良、哪個地方優良,處理辦法也必須是從這個層面做出才是對的。在這個意義上,中國處理債務問題至少和幾個問題密切聯系在一起。

第一,處理債務問題要和處理不良資產聯系在一起,債務問題的核心是處理其中不良的部分。

第二,鑒於這些債務主要是企業的,尤其是國企的,處理債務問題要和國企改革密切結合。“我們註意到總書記、總理、監管當局都談到企業改革問題。”他稱。

第三,處理債務問題要和中國的市場化建設聯系在一起,一定要用市場的手段。債務不良不是說它完全無法償付。國際經驗上被劃為不良的,如果在市場上銷售,大概55%,它不是等於零了,還有一些殘值,那怎麽定價就是個問題。我們過去把賬面資產拿走,這不是市場化的辦法,我們可以用市場化的辦法處理。處理債務問題還可以動用國際投資者,現在很多國際投資者拿著巨額資金在看著中國,其實這是很大的重組機會,必須用市場手段。

第四,必須用法制手段,所有事情有法律依據,不能一紙文件甚至不要文件就處置了。所以關鍵是需要綜合考慮、綜合安排。

與此同時,李揚認為,解決債務問題需要形成一個統籌的機構。這一點目前國務院的一些部門經過討論,已經逐步形成了共識。

“財政部可以考慮到政府債務,央企債務和融資平臺債務,但廣大企業的債務它管不著,中國的一行三會它也管不著。一行三會不可能全面掌握中國金融部門的問題,所以必須統一。現在這一點已經形成了共識,現在還沒有形成一個安排,但我相信可能會有這樣一種安排。”李揚說。

謹防惡意違約導致市場機制崩壞

就去年以來債券市場違約事件頻發,李揚認為,債市違約是打破剛性兌付的必要手段,是中國債券市場發展的一個階段。但是,也要謹防惡意違約導致市場機制崩壞,違約要在合法的框架下展開。

截至2016年4月底,境內提示債券違約風險的發債主體已經接近40家,涉及債券超過50只,金額約為6000億元。不僅如此,包括東北特鋼、中煤集團、山西華昱能源、中國鐵路物資等國企、央企子公司也出現違約。中國的債券違約已經開始從小至大、從民企到國企蔓延。

李揚表示,信用違約恰恰是打破“剛性兌付”的必要手段。它標誌著中國的信用市場,特別是債券市場發展的一個階段。

“我們的企業終於擺脫了對政府的依賴,它自己的信用在市場上表現出來,投資者開始用它的信用來衡量它。”他說。

不過,他同樣強調,不能讓違約變得一發不可收,要控制這個過程。尤其對一些惡意違約,違約之後可能重組,可能債轉股。信用違約背後出現市場機制崩壞的情況是最壞的結果,所以對這個事情有關當局要高度重視,對於違約的事件要在合法框架下展開。

“既然市場已經開始逐漸地用自己的面目來顯示,那麽市場的法制架構就至關重要。所有的事情要依法進行、依法違約、依法清償、依法破產。這樣的話,信用違約的出現對中國市場發展來說是一個新的階段,是個浴火重生的階段。”李揚說。

債轉股要堅持市場、法治原則

對於此前熱議的“債轉股”,李揚認為要謹慎使用,要堅持市場原則、法治原則,不能容忍僵屍企業、過剩產能茍延殘喘。

“權威人士”上個月在《人民日報》刊登文章中指出,“不要動輒搞債轉股。”這被認為是“債轉股”風向的轉變。

李揚表示,理論上說債轉股是解決債務的辦法之一,看怎麽用。如果非市場化地運用,不在於法有據的框架下用,可能會產生災難。

“我從去年開始參加了很多關於債轉股或公開或內部的討論,我覺得大家在面對這樣一些問題,無論是政府管理部門還是研究部門都有很清晰、很堅定的看法,這一輪債轉股一定要堅持市場原則、一定要堅持法治原則。這樣債轉股才會成為促進法治建設、促進市場化深入發展的因素,否則就是負面因素,這樣的事情我們必須把它變成好事。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五中全會和歷次的中央經濟工作會都反反複複強調了,應該落實這個精神來處理債轉股問題。”李揚說。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086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