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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寬免阿里巴巴收購阿里健康全面收購責任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6127.html

香港證監會周三晚間宣布,阿里巴巴集團在收購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下稱“中信21”,現已更名為阿里健康)的交易中,違反了《收購守則》,但鑒於有關特別交易的金額並不重大,無須觸發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阿里健康現為阿里巴巴集團在醫療健康領域的旗艦平臺。周四,阿里健康(0241.HK)的股價並未收到影響,收盤價5.34港元/股,上漲1.71%。

2014年1月,阿里巴巴集團和雲鋒基金以認購增發股份的方式入主中信21,根據當時的公告,中信21共向二者配售合計44億股股份,每股配售價0.3港元,較停牌前折讓約64%,意味著二者以13.3億港元入主中信21。按照《收購守則》的要求,以發行新股的方式獲得資產會觸發強制要約責任,但在股東大會上有獨立股東的投票,需要作出強制要約的規定就可獲得豁免,即清洗交易豁免。阿里巴巴集團與雲鋒基金,因通過股東大會投票支持而豁免作出強制全面要約,即無須全面收購。

不過,香港證監會下轄收購及合並委員會(下稱“收購委員會)發出的書面決定顯示,阿里巴巴集團在交易期間,曾與中信21的股東、中信21副主席陳曉穎的弟弟陳文欣訂立了若幹協議,向陳收購其獨資擁有的河北慧眼醫藥科技有限公司(下稱“河北慧眼”)。中信21公布向阿里巴巴集團和雲鋒基金定增時,陳文欣持有約0.49%投票權權益,但並不參與中信21的日常管理。

河北慧眼手中最具價值的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出的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該證書是經營第三方醫藥交易平臺的前提條件,阿里巴巴集團與陳文欣之間的交易,看中的也正是這一證書。去年,阿里健康曾披露,擁有證書的河北慧眼作價人民幣300萬元。

令收購委員會裁定交易違規的正是阿里巴巴買下河北慧眼的這筆交易,收購委員會認為阿里巴巴集團與陳文欣之間訂立的若幹協議構成一項特別交易,而其中含有的優惠條件不能擴展至全體股東。根據《收購守則》,除非收購執行人員給予必要的同意,否則特別交易一般不獲批準,旨在確保收購過程中,所有股東必須獲得平等對待。收購委員會認為,阿里巴巴集團與陳文欣之間的特別交易,違反了《收購守則》,使其獲得的清洗交易豁免無效,並同時觸發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不過,收購委員會指出,一方面難以對陳文欣所獲得的優惠條件設定確切價值,另一方,收購交易公布以來,中信21的股價已經大幅上升,要求阿里巴巴集團以市價做出全面要約收購不公平也不合理,若以其他合理價格推算,不可能得出重大金額,因此最終決定寬免相關強制全面要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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