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 投資人貌似是最大的輸家,錢被創業者燒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

從人類有了交易,有了貨幣之後,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一直是天經地義的(惡霸除外)。當然後來延伸出眼花繚亂的金融產品,但基本上權利義務的債權關系還是明晰的。

可就是到了這20年來的互聯網經濟,交易雙方到底誰應該給誰錢,似乎有點混亂了。第一次出現,當交易雙方坐下來時,究竟誰是收錢方,誰是付錢方,還是不確定的。(談判技巧這門課不火沒天理啊)

看看互聯網最早的一個案例:新聞門戶。傳統新聞是怎麽分發的呢?記者/編輯給報社打工,報社付錢給印刷廠印制,再付費給物流公司發給郵局、報亭等售賣機構,售賣點把報紙賣給用戶,賺取傭金。看上去這個商業邏輯,簡單、清晰、合理。付費方是用戶,管理方是報社,把收到的用戶的錢分給行業的各個參與者。

可就是因為有了互聯網,一切都亂了。原本新聞門戶只是個分發點,最直接取代的是報亭和印刷廠等角色。原則上如果它收用戶的錢,拿取它該得的傭金,那麽這個行業就可以因為互聯網技術來提升效率、節約成本了。可它偏不,它向用戶免費了。突然之間整個行業沒有人付費了!那怎麽辦呢?最終形成的行業格局是,互聯網門戶網站向擁有采編權的新聞社付費。(其中當然還有些說得清道不明的因素)

這是一個非常經典的案例,目前為止最被接受的解讀是眼球經濟,也就是新聞門戶通過在線信息發布,匯聚了大量的用戶流量,這些流量可以用於其它關聯業務產生收益,因此為了獲得內容優勢,願意成為內容的付費方,以此獲取規模經濟和範圍經濟的收益。2000年時,眼球經濟是遭到過質疑的,遠超過今天對O2O等模式等質疑,並由此產生了第一次互聯網泡沫的破滅。但15年後的今天再回頭去看,第一代互聯網明星企業幾乎都有門戶的背景。直到今天,自媒體的興起,其實邏輯上依然走的還是這個路線,只不過用了粉絲經濟這個新名詞。

既然已經有了這麽成熟的解讀,為什麽還要拿這個案例來說呢?原因很簡單,這個商業邏輯被濫用了。

14、15年的投資熱潮中,大家一起搶互聯網公司錢的運動造就了一個老詞的新生:"薅(hao1)羊毛"。

這場戰鬥究竟誰輸了?誰贏了?

用戶 無疑是最大的贏家,享受了更好的服務、更低的價格、更多的尊重。

傳統企業 表面上也可能是贏家,做了更多的生意,賺了更多的錢。

創業者 好像可能會輸一點,沒賺錢,還投入了最大的時間成本。

投資人 貌似是最大的輸家,錢被創業者燒了。

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

用戶受益是大勢所趨,體現了互聯網關註用戶體驗的初心。

投資人同樣也是贏家,因為互聯網帶來的趨勢性變化是幾十年一遇的機遇,只要合理布局,分散投資,贏得最終的收益還是合理可預測的。當然魯莽和跟風型投資人除外。

創業者是在用生命實踐理想,在大潮中有抱負、有熱情、有機遇。也許成功不是必然的,但對於成熟理性的創業者來說,好的過程和好的結果都是無價的收獲。關鍵在於是否能對商業邏輯有準確深刻的理解,別空耗了生命。

傳統企業短期可能賺錢,但必須更多考慮如何與互聯網共生共榮。互聯網不是洪水猛獸,也不是萬能的。它的特點只有一個,建立新秩序。傳統企業在新秩序中找到自己的價值和地位,遠比短期薅羊毛重要得多。比如新聞門戶終有一天會擺脫對新聞社的依賴,但是確很難離開真正有價值的媒體人。

明天分享,新秩序中的生存法則。 

本文作者:徐磊,清華大學電子工程系博士,連續創業者和投資人,2011年黑馬大賽年度總冠軍。微車(weiche.me中國最大加油站互聯網運營商)CEO,七麥科技(ASO100.COM中國最大appstore數據服務商)董事長。長期關註移動互聯網創新創業,行業觀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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