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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避稅去西部中國新“避稅天堂”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3314

越來越多的股權投資類公司湧向西藏。 (CFP/圖)

強有力的當地稅收優惠政策,讓越來越多的股權投資類企業奔向西藏、新疆等西部偏遠之地。這也是深圳、天津過往崛起的原因。地方政府的算盤是,你避稅可以,但需要投資實體企業,為地方帶來長久發展動力。

2015年11月6日,同方國芯(002049.SZ)在其官網發布公告稱,擬以非公開發行方式發行29.59億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800億元。

消息一出,A股市場震驚。一家在停牌前總市值不足200億元,凈資產28.03億元的公司要采取現金方式定向增發800億元的天量。有網友戲稱,這樣的定增無異於拿著碗對資本市場說,“今晚吃餃子吧,我家有醋,你家有餃子嗎?”

不過資本市場以其素來兇猛的風格回應了這一消息,在同方國芯11月6日複牌之後,連續拉出7個漲停,其股價已經翻了近一倍。如果在那一刻計算9名定增對象的浮盈,他們的尚未到位的800億已經變成了近1600億。

如果定增成功,同方國芯將加冕A股新的“定增王”,打破A股此前的定增紀錄——2011年,鹽湖股份(000792.SZ)曾進行過774.84億元規模的定增。

值得註意的是,同方國芯的9名定增對象中,7家都是來自西藏的公司——西藏紫光國芯、西藏紫光東嶽通信、西藏紫光西嶽通信、西藏紫光神彩、西藏紫光樹人教育、西藏紫光博翊教育、西藏健坤中芯。其他兩名對象則為北京國研寶業與同方國芯2015員工持股計劃。

南方周末記者查詢工商資料得知,這7家公司密集成立於2015年3月至7月之間,註冊資金均為3000萬,其中6家還紮堆註冊在拉薩市金珠西路158號康達汽貿城院內綜合辦公樓里,法定代表人均為趙偉國。公開資料顯示,趙偉國的另一個身份是紫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也是同方國芯的實際控制人。

為什麽趙偉國要不遠萬里將7家公司的註冊地設在西藏?

避稅天堂

雖然西藏經濟基礎薄弱,但在西藏註冊的公司早已是資本市場上的常客。

2010年,平安員工持股平臺之一新豪時公司就在減持前引起矚目,其註冊地突然由深圳變為那時還是地區建制現在已改為地級市的西藏林芝。根據西藏自治區出臺的稅收優惠政策,新豪時享有免征兩年企業所得稅的資格,減持套現的收入不需交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平安的另一家員工股持股平臺景傲實業也在同一時間遷址西藏。

2010年10月,新豪時減持1282.49萬股中國平安(SH.601318)股份,就可省下所得稅1.4億元。那時媒體的估算是,兩家公司在遷址後減持平安股權,共有望減少上百億元的企業所得稅。按照公開的股東信息,一直到2015年的第一季度,新豪時才退出了平安的十大股東行列。

南方周末記者在林芝新豪時工商資料上登記的地址林芝地區生物科技工業園內發現,該公司泛黃的牌匾掛在大廈的正門邊,但在4層的大廈內,已經找尋不到其辦公地點。園區管理員說,這家公司應該已經不在這里辦公了。

西遷的不止新豪時一家。僅在2013年的前三個月,包括但不限於吉峰農機(300022.SZ)、煉石有色(000697.SZ)、樂通股份(002319.SZ)等上市公司紛紛發布公告,稱其股東註冊地“西遷”至西藏山南、新疆喀什等地。

西藏、新疆的稅收優勢吸引來了不計其數的上市公司,為其減持做準備。在各種政策優惠的吸引下,股東“西遷”之後,最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就是減持。

吉峰農機的二股東在宣布遷址的同時就公告稱,實際控制人的關聯股東西藏山南神宇擬於3月12日至9月11日之間通過大宗交易減持股份不超過2100萬股。煉石有色的股東由深圳市奧格立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變更為“西遷”的山南格力投資公司後,也恰好度過了相應股份的解禁期,公司得以減持套現。

新疆和西藏儼然成了國內減持大小非的最佳避稅地,當地不僅對企業所得稅進行減免,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地方還往往可以將稅額40%的地方留成靈活處理:打折收取,甚至是不收,或者是以“獎勵”和“扶持再生產”的方式補貼回納稅人。

同方國芯此次天量定增的鎖定期為36個月,多個股東定址西藏,也為下一步享受減持優惠創造了可能性。趙偉國這個在半導體業內被稱為“趙老板”的大買家,奉行的理念是“以國際並購帶動自主創新”,他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說,“要像女人逛街一樣不厭其煩地看項目”。正值其掌舵的紫光集團業務處於飛速擴張時期,資本市場輸送的血液變得越發重要。

稅收“指揮棒”

西藏、新疆的稅收優惠得益於西部大開發的政策。新的西部大開發政策延續了前十年的稅收優惠。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若幹意見》明確,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西藏的政策更為徹底,藏政發[2014]51號文,《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第三條,“西藏自治區的企業統一執行西部大開發戰略中企業所得稅15%的稅率”,直接將範圍擴大到了所有的西藏企業。

按照目前的政策,西藏自治區的企業所得稅率為15%,在林芝,從2015到2017年的政策是,還可以再減去40%的地方留成,實際的企業所得稅率只有9%。相比全國一般水平的25%,確實極具吸引力。

15%這個數字,在深圳作為改革特區剛剛開放的時候,也曾出現過。

1980年代中,內地一般企業還需要繳納33%的企業所得稅時,深圳特區的企業就已經在享受15%的所得稅率。一大批企業蜂擁而至,在深圳灣畔享受了改革開放初期的紅利。2008年稅法改革後,企業所得稅率的水平又回到同一起跑線上——25%,但是深圳的城市質量和良好的經商環境、法治水平等綜合因素早已先發,諸多著名的大企業在此紮根。

2000年之後的天津濱海新區則憑借其稅收政策優勢大力發展起了以銀行投資為主的金融租賃產業。2009年新區的金融業務稅收僅3億元,到了2013年,實現了稅收62億元,其中金融租賃帶來的稅收占到五成以上,5年時間增長了46倍多。

上海自貿區在成立伊始也被認為有可能實行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但最後未能達成。財政部關稅司司長王偉對媒體介紹說,“目前上海自貿區實行15%企業所得稅暫不成熟。”自貿區的稅收優惠集中在進出口環節的退稅、選擇性征稅和增值稅優惠方面,優惠方式更為細分,優惠力度也不如西部。

2014年12月9日,國務院下發《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業內稱“62號文”)稱,“堅持稅收法定原則,除依據專門稅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的稅政管理權限外,各地區一律不得自行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這就為民族自治區的優惠政策留下了突破口。新疆、西藏等地理所當然地進入了股東們的視野中。

稅收是有力的“指揮棒”,優惠的政策對於公司尤其是對於不需要考慮物流、不需要考慮上下遊的純資本型公司而言,具有最明顯的指向作用。但是在起初的稅收優惠之後,綜合的投資環境確實得到了長足的進步,企業才得以留下來。深圳、天津是先行者中的典型例子。

現在,似乎輪到了西藏和新疆。

新疆的私募股權投資類企業在2010年10月自治區的兩份文件發布後,得到了飛躍式的發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暫行辦法》和《關於鼓勵股權投資類企業遷入我區的通知》兩個文件規定,遷入減持的大小非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享受新疆困難地區“兩免三減半”政策,即指對相應企業自其獲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此外,公司制企業享受12%的優惠個人所得稅率,合夥制企業享受16%的個人所得稅率,營業稅還有返還。“愛股說”首席執行官鄒峻回憶起2010年左右的私募圈,有許多人都去新疆西藏註冊自己的風投公司,一直到近兩年這樣的消息才逐漸減少。

截至2014年6月,這一系列政策帶來的繁榮場面是,三年多來新疆的股權投資類企業數量擴增了42倍,從不足20家到840家,成為股權投資類企業在中國西部最大的聚集地。這一類企業累計對新疆實體企業投資130多億元,累計稅收貢獻35.7億元。

一家在拉薩的註冊代理公司業務人員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科技、農業等受青睞行業的企業過來,所得稅都可以免,免的時間長度3年還是7年,依據公司規模來跟政府談。”

從1994年開始,援藏隊的到來也加強了兩地之間的信息交流。廣東來的援藏幹部們在招商時推介西藏地區的優惠政策,吸引了一些廣東企業來到西藏。林芝市商務局黨組書記毛智萍說,如果援藏幹部只拿著政府的資金來搞基礎設施建設而沒有引進企業,當地財政不會有持續的收入。有了企業的引進,“輸血型”的援助才變成了“造血型”的援助。

前文提到的平安員工持股平臺新豪時總部原先就設在深圳,曾對媒體質疑其遷址的官方回應也是,“為了支持國家的西部大開發而遷址”。

“你得為當地做貢獻”

不過只做股權投資的企業大多只涉及資金的流動,而不需要實體的建設,容易成為空殼,政府也很清楚這一點。

毛智萍對南方周末記者解釋,之所以沒有出臺跟新疆一樣的鼓勵股權類投資企業來藏的文件,就是因為在類別的鑒定上會難以操作。新疆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慶剛提到的一個擔憂是,在優惠期滿或者其他可用的利好出盡之後,這樣吸引來的公司像個“空殼”,很容易再次出走。

在林芝,股權投資類的公司盡管也可以享受同等優惠,但是一個必要前提是得在當地也做投資。“我們的底子本來又不夠厚,如果它們短時期內出走可能會給當地的經濟帶來一些不穩定的因素。”毛智萍說,“所以我們招商招過來的企業,你(利用政策)減持完了獲得收益,但是你得為我們當地做貢獻。”

解決就業和創造稅收,是招商引資的政府一方亟待解決的兩大需求。在2010年和新豪時達成合作時,林芝當地開出的條件就是,必須在當地有實際性的投資。於是在新豪時遷到林芝之後,平安財險分公司也入駐林芝。毛智萍介紹,新豪時對旅遊、特色農業、藏醫藥業也都有涉足的規劃。新豪時上繳的稅收主要是個人所得稅,本來也可以交到深圳去,“但是出於幫助林芝發展的考慮,將個人所得稅交到了西藏”,相較之下企業所得稅的數額則並不大。

既能夠減免稅收,又能夠幫助相對落後地區的發展,是當時內地企業引進到西藏,實現“轉移支付”的邏輯。

事實上,現在林芝的稅收政策比新豪時2010年能享受到的更優惠,但是與5年前的“先過來再說”到現在的“先規劃再選商”,林芝的招商步伐暫時放緩了,空間布局與產業的重要程度成為更優先考慮的因素,最重要的只有兩類:特色產業和生產型服務業,尤其是和文化、旅遊配套的產業。

政府還會負責提供一些在稅收、水和空氣之外可能吸引到人的條件,“你的公司落地了之後,你的戶口可以轉過來,那麽子女考學也可以享受跟當地人一樣的待遇”。

鄒峻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遷到西藏的公司如果本身不是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披露就可能會更不嚴謹,造成許多原始數據很難追溯。除此之外,業內人士指出,針對這些公司的法院起訴、媒體的輿論監督等,難度都會變大,“不過,這樣的行為本身是一種合理的避稅措施”。

不過企業也有自己的一本賬,遷到偏遠的地方之後,如果因為當地的基礎產業鏈沒有建立起來,導致自己的物流、人力等成本升高,超過了單一的稅收優惠帶來的好處,那麽遷過來的動力自然就消失了。

最近從廣東來林芝參觀調研的一些企業,沒有特別好的政策已經不輕易落地了,毛智萍說,他們都在等待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的精神貫徹可能帶來的政策變化。“用足用好中央賦予西藏的優惠政策,目前政策沒變,但可能會出細則。他們就是等,有沒有更優惠?”

按照市場的邏輯,一旦收益可觀,這些“懂政治”的公司隨時可以抓住機會開到西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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