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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頂中介”該跟政府徹底說拜拜了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0/4694888.html

“紅頂中介”該跟政府徹底說拜拜了

一財網 秦夕雅 2015-10-09 14:46:00

國務院審改辦新聞發言人李章澤在國新辦政策吹風會上表示,一些從事中介服務的機構與政府部門存在利益關聯等,對沖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業和群眾的負擔,擾亂了市場秩序,甚至成為滋生腐敗的土壤。

10月9日,國務院審改辦新聞發言人李章澤在國新辦政策吹風會上表示,一些從事中介服務的機構與政府部門存在利益關聯等,對沖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效,也加重了企業和群眾的負擔,擾亂了市場秩序,甚至成為滋生腐敗的土壤。

而作為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階段性成果,首批91項擬清理規範的中介服務事項(其中2項需要修改相關法律以後才能公布實施)在9月2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已經審議通過。

這91項擬清理規範的中介服務事項,主要集中在市場主體投資、建設工程許可、企業和個人資質資格認定等領域,涉及發改委等25個部門的53項行政審批。這些事項清理規範以後,不再作為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受理的必要條件。

李章澤介紹,對這些中介服務清理規範的意見主要分三類:

第一類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評估、論證、鑒定、證明等材料,共37項。比如,有關行業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後仍作為審批要件的資金證明、驗資報告等,今後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第二類是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改為由審批部門根據審批工作需要,由他們自行委托有關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這類共15項。

比如國家重點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審查,過去要求申請人自己委托中介機構去進行審查,今後由交通運輸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進行審查。

第三類是仍需由申請人提供相關材料,但是申請人可以按照要求自己編制,也可委托有關機構編制;同時,保留審批部門現有的技術評審評估,這類共39項。比如社會投資項目申請報告,申請人可按發改委等部門的要求自行編制或者自己委托工程咨詢公司編制,政府部門不得幹預,同時保留發改委現有的委托有關機構對項目申請報告進行評估的程序。

此時,距離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於清理規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通知》整5個月。

在這份《通知》中,針對中介服務環節多、耗時長、收費亂、利益輸送嚴重、壟斷性強等問題,分別提出了減少環節、破除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實行清單管理規範收費、加強監管等6個方面的清理規範措施。

一位參與了國務院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第三方評估組的學者就曾向記者表示,今年的調研中,遭企業詬病或者反映比較多的是依附於行政權力的中介問題,而並非政府機構本身。

如何保障已經清理和規範的中介機構不出現變相的繼續和反彈?對此,李章澤表示,《通知》的要求很明確, “六個不得”:

一是要求審批部門所屬的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能開展與本部門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需要開展的要轉企改制或與主管部門脫鉤。

二是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機構,對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的服務應該同等對待。

三是對申請人已依托中介機構提供服務的,審批部門不得再委托同一家機構開展技術性審查,也就是說,自己做自己評將不再被允許。

四是行業協會商會類的中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平等參與中介服務的市場競爭。

五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機構兼職任職。以前有一些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任職或者兼職的,現在一律不允許。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按規定經過批準在中介機構兼職任職的,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能領取報酬。

此外,對現有或者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給中介服務機構去做。

記者獲悉,下一步,國務院審改辦將就其他中介服務事項進一步與有關部門協商溝通,繼續推進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清理工作。對經過清理後確需保留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編制清單,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做好規範收費、優化流程、破除壟斷、切斷利益關聯、加強行業監管等工作。

同時,按照任務的分工,發改委、財政部將研究提出規範中介服務收費、健全中介機構監管制度等配套改革措施;民政部則將研究提出強化行業自律等配套改革措施。

編輯:李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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