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國企再掀反腐風暴。成都市紀委12日剛剛發布,成都市興蓉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興蓉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楊光和成都市興蓉環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蓉環境”)(00598.SZ)副總經理高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興蓉集團是成都市重要的國資平臺企業,也是中國大型水務、環保投資集團,主要從事自來水供應、汙水處理和環保產業的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管理。興蓉環境是興蓉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現下轄4家全資子公司和1家分公司。楊光也兼任興蓉環境董事長、總經理。
興蓉環境近期走勢
楊光和高華被查使得興蓉集團和興蓉環境再遭腐敗重創。在楊光2013年接任興蓉集團董事長之前,興蓉集團就曾發生腐敗大案,時任興蓉集團董事長譚建明和總經理王文權同時被調查。去年譚建明被成都市中院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死緩。
楊光出生於1959年,2004年2月任中共成都經開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成都經開區管委會副主任;2006年11月任成都交投集團總經理、董事、黨委副書記。2013年,譚建民和王文權落馬後,楊光接任興蓉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同時也兼任興蓉環境董事長、總經理。
自2012年8月以來,成都工投集團董事長戴曉明、成都建工集團董事長張俊、成都市興蓉集團董事長譚建明、成都投控集團董事長吳忠耘、成都高投集團董事長平興、成都銀行原董事長毛誌剛和成都市糧油儲備公司董事長鄭啟元等一把手相繼落馬。
其中,譚建明受賄3000余萬元,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戴曉明受賄1400余萬元被判無期徒刑;吳忠耘受賄人民幣1748余萬元、港幣380萬元、英鎊180萬鎊、美元54萬元、價值700余萬元別墅兩套等財物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平興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毛誌剛一審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在去年成都市委主要領導對國企高管集中約談後的企業傳達會上,楊光還就“從身邊的熟人熟事到集團前任領導人,以及今年集團下屬公司發生的出納人員涉嫌違法犯罪的案件為例深刻剖析和闡述了貪汙腐敗的危害性和抓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性。”然而,一年之後,楊光也被接受調查。
近年來,成都國資領域接連爆發腐敗大案,除了這些前述一把手外,一些“二把手”、“三把手”等企業高管也參與腐敗其中。比如興蓉集團總經理王文權、成都建工集團副總經理趙波也被調查。去年開始,成都國資領域也開始進行制度改革和“整風”。
成都調整了12家國有重要企業的紀委書記。同時,成都市紀委監察局會同成都市國資委制定出臺了《關於加強和改進市屬國有企業紀檢監察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市屬國有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職位不再由企業提名,而是由市國資委紀委提出人選,國有企業紀委書記不在本企業產生,實行交流任職;紀委書記在同一企業同一職位連續工作滿3年的應當交流、滿5年的必須交流。
去年,成都市委主要領導還召集19家國有企業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紀委書記集中約談。成都市委主要領導在集中約談會上引用了曾國藩“清、慎、勤”的做事準則及“惡盈、惡巧、惡貳”的為人之道誡勉國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