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19 AD
| ||||||
「Goldman 呢次仲唔死?」相信很多人在聽到美國證監循民事起訴高盛,第一個反應會是幸災樂禍。 「喂!利世民,你唔好講到我哋都憎人富貴喎。美國證監做 嘢,我覺得好囉。至少,香港成單雷曼迷債事件,政府都淨係識得齋講。」 世民又豈敢掃大家的興?不過,美國證監選擇循民事起訴高盛隱瞞利益衝 突,是沒有辦法中的唯一選擇。如果監管機構手上有更堅的材料,又豈會簡單的民事起訴了事? 官司永遠都有得打,高盛又不一定是輸硬;但既然富 不與官爭,這場官司最可能的結果,是經歷十數個月沉悶的聆訊,高盛決定賠一點錢,拍拍屁股,再過幾個星期,大家便會忘記過去,繼續派對。 限 投資產品資金重投地產 那些朝思夜盼藉打擊高盛尋求公義的朋友,這場官司應該不會帶來甚麼翻天覆地的改變。也請大家明白,這次跟安隆事件不一 樣,如果以為高盛會像安隆般因此成為歷史,恐怕是一廂情願的想法。事實上,自安隆事件之後,美國的監管機構收緊了對上市公司的規管,可惜,歷史似乎在說, 政府又一次捉錯用神。 有人覺得被高盛刻意隱瞞騙了財,他可以天天到高盛總部開大聲公、拉橫額,或者到法庭尋求公正。香港的司法制度,沒有集 體訴訟的機制,所以香港的監管機構不可以將問題交到司法機構,實在有點可惜。 香港的施政和司法制度,背後的邏輯,就是要每個人為自己的利益 着想和行動。當然,政客又怎會理會甚麼制度的設計邏輯?沒有途徑去討公道,又或者不願意負擔追討公道的成本,結果便惟有喊打喊殺,就是將立法會當成公審的 場所。 結果香港監管機構矯枉過正,將所有複雜一點的投資產品都管死了。資金沒有出路,自自然然跑到地產的舊經濟模式。一個問題被掩飾起來, 變成了另一個問題在別處冒起。 再說遠一點,話說當年消委會向銀行施壓,要取消利率協議,銀行從息差的收入下跌,結果要多搞點非利息收入,也 就是那些「複雜一點的投資產品」,現在這一條路又行不通了,銀行會否走回利率協議的舊路呢? 利世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