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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同仁手記系列:昌明投資(1196) 賣殼分析(二)

上一篇我們大致剖析了昌明投資(1196)賣殼的細節,在這一篇,我們會從(i)前大股東雷氏家族、(ii)新大股東林曉輝及其妻蘇嬌華及(iii)小股東的角度分析這場賣殼的交易。
 
(i) 前大股東雷氏家族
在交易中,雷氏家族把上市公司的股份出售,套現2.37億元,加上分派了特別股息,獲得1.52億,合計達3.89億元,扣除購回上市公司部分業務的1.8億元,在這次交易中,他們套現達2.09億元,況且也可保留未出售業務的管理職務,未來在成功轉型後,也許雷氏家族可以購回剩餘在上市公司的印刷部分的業務,基本上所有好處也佔了。

有部分評論認為,公司大股東或許有「暗手」的情況存在。但在2009年7月,公司曾經以38仙回購1億股,但最終只有241萬股獲得接納看來,如果當次回購是暗手的話,那次的回購應該可以成功的。但似乎可能有和大股東聯繫之股東當時願意把股權承諾售出,但是最終因種種關係,卻不願售出,所以這班股東應是有意志的股東,不是單純的暗手這麼簡單。

(ii) 新大股東林曉輝及其妻蘇嬌華
新大股東經過林曉輝及其妻蘇嬌華特別分派降低收購成本後,以最高市值4.45億元取得整間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保留的業務包括財經出版業務、製造及銷售籤條、標籤、紙板及膠袋等,以及可換股債券的部分。

買入一間上市公司花了這麼多錢,當然有一定的搞作才可成事,但買入的是一個工業上市公司殼,能夠有甚麼搞作呢?

其實,以上最具亮點是財經出版業務。根據資料,大股東林曉輝最近收購港利家安證券,況且他們在深圳前海成立美林融資租賃(深圳)有限公司,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另外旗下亦持有前海偉祿資產管理公司,圍繞受託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等業務。因為財經出版業務和財經類業務類近,所以在注入上應不會受到任何限制,亦使它成為前海金融項念的首選。但礙於上市公司法規關係,如果屬重大收購,需要2年後才不會視作新上市申請,所以可以說如果要成事,一是壓低收購價格,二是真是需要長時期的等待。

在可換股債券部分,其實是因為收購煤層氣業務發行的,當時同時發行了2,860萬股新股,價值3,289萬,如果那賣方還具一定良心,亦未出售這部分股權的話,這部分的資金或許能收回,所以實際殼價還較低,但從出售價看來,收回的機會看來微乎其微了。
至於最後的製造及銷售籤條、標籤、紙板及膠袋等,看來大股東也認為這部分業務其實可有可無,所以為維持上市公司持續的穩定性,仍保留在上市公司內,未來可能是倒閉、可能是低價出售予前大股東。

(iii) 小股東
今次收購,小股東可以取得45仙的分派,加上由新大股東提出的70仙全面收購,未來還可享受注入的概念,不過從新概念的吸引度看來,需要時間不短況且規模不大,所以筆者建議,視乎自己的入貨價,來決定是否接受新大股東的全購吧,但現時的股價來看,仁者認為似乎在市場上直接出售更好呢。

總結來說,這次賣殼算是對新舊大股東來說是各取所需,對小股東也算公平合理,至於小股東應該等不等待到最後轉型,就看看大家的修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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