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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民幣跨境嘗試

2014-07-21  NCW
 
 

 

中行「優匯通」業務意味著資本項目自由化又向前推進一步。現實是跨境人民幣和外幣的監管已形成「雙軌制」◎ 財新記者 霍侃 ? 吳紅毓然 文kuokan.blog.caixin.com|wuhongyuran.blog.caixin.com 隨著聲明發佈和業務暫停,中國銀行「優匯通」風波平息。

但有關跨境人民幣業務與外匯管制、資本項目可兌換關係的討論,再度升溫。

「優匯通」屬於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通過跨境匯出人民幣、在境外結匯,突破了過去個人只能匯出外匯、且每人每年境內購匯額度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政策限制。這一業務被央視報導質疑,一度引發軒然大波。中國銀行聲明回應稱,這是在符合監管原則的前提下,先行先試,於2011年試點推出的人民幣跨境轉賬業務,僅限投資移民和海外購房置業兩種用途。

財新記者獲悉,中行試點得到監管部門的口頭認可。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余永定認為,這項業務意味著在人民幣國際化的背景之下,資本項目自由化又向前推進一步。

他擔心,現在流入中國的資金都是短期的,而流出的資金用於投資移民、海外購房,都是長期資金。

2009年7月開始試點的跨境人民幣業務,按照先企業後個人、先貿易後投融資、先經常項目後資本項目的順序漸次推進,且強調滿足實體經濟需求。

從試點開始,跨境人民幣業務就採取與外匯不同的管理框架和思路。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人民幣跨境流動管理應該比外匯管理更簡便,因為人民幣是本幣,對國內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與外幣不同。不能因為出境或跨境流動,就把人民幣當外匯管理。當然,跨境人民幣與國內人民幣也不同,因此可以分為國內人民幣、跨境人民幣、外匯三種。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研究員張明認為,目前跨境人民幣和外幣的監管已形成「雙軌制」 ,這種現象很難持續,因為市場主體要規避監管很容易,把美元換成人民幣就能便利進出。

但瞭解跨境人民幣和外匯監管的分析人士認為,要建立本外幣全口徑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框架,並非易事。目前,國際收支統計是本外幣全口徑,外債統計還不包括人民幣外債。

跨境轉賬

中行聲明指出,這是2011年試點推出的人民幣跨境轉賬業務。

財新記者獲悉,參與這項試點的機構,除了中行,還有工商銀行、中信銀行廣州分行等。

但目前未能找到中行開展這項試點的政策依據。2013年3月,工行廣州分行發佈《個人跨境人民幣匯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 ,規定個人跨境人民幣匯 款僅限於經常項目匯款業務,對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境內個人,其貿易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不納入本管理辦法。而且,個人跨境人民幣匯出業務遵循年度限額管理原則,境內付款人實行每人每年30 萬元的最高匯款限額。

熟悉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銀行人士說,工行廣州分行的個人跨境人民幣匯 款業務,跟中行的試點基本一樣,都是將購匯挪到境外。

對於中行所稱的「僅限投資移民和海外購房置業兩種用途」 ,工行廣州分行的管理辦法並未提及,而且投資移民和海外購房置業很難納入經常項目。

一位參與過中行廣東分行該項業務內部培訓的人士稱, 「優匯通」是作為個人金融業務板塊的重點產品介紹的,單筆限額1000萬元,嚴格審查客戶資金來源,公務員與國企領導不能辦理該項 業務、所有資金需提供合法收入證明。

培訓中,還強調這項業務要低調。

這項業務雖然只在廣東試點,但其客戶面向全國。一位北京移民中介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優匯通」只在中行廣東分行試點,客戶主要為私人銀行客戶,資金都被歸集至廣東分行。

中行聲明稱,辦理時對業務材料進行逐筆審核,且每筆業務均輸入監管業務系統。

此處所指的監管業務系統,應該是指央行的「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的「國際收支網上申報系統」 。

截至發稿,跨境人民幣業務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尚未對這項試點業務作出解釋。7月11日,央行新聞發言人通過新華社發聲,稱已經注意到媒體有關商業銀行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報導,正在對相關情況瞭解核實 ;並提示,在業務拓展的過程中,辦理機構要堅持依法合規,建立健全相應的規章制度,防範法律和操作風險。

中行「優匯通」業務成為焦點後,上海自貿區的銀行人士頗感驚訝。一位大行自貿區分行人士說,自貿區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細則還沒有出,但還是要看資金用途,看有沒有真實的貿易背景。 「我們問過央行,如果個人跨境人民幣結算放開,到海外買房行不行?央行對此還是很謹慎的。 」對於這類創新業務試點,余永定認為,監管部門應解釋清楚,充分討論、論證。

旺盛需求

今年,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快步推進。

6月11日,央行發佈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的指導意見,個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由上海自貿區擴展至全國。

除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以及對外直接投資相關的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此前僅在崑山、上海自貿區試點。最近一個月,先後增加了蘇州工業園區和天津生態城兩個試點,也可開展個人經常項下和對外直接投資跨境人民幣業務。

張明認為,目前中國居民有很強的動機在全球範圍內重配資產,如果放開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資金外流的壓力比流入壓力更大。微觀上,不反對居民在全球範圍內配置資產,但要關注資金外流對宏觀經濟和社會公平的影響。

「優匯通」之所以備受關注,其背景是國內居民跨境匯出資金的渠道受限。在每人每年境內購匯額度不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政策下,近年增長較快的投資移民和海外配置資產需求難以得到滿足。

在「優匯通」業務出現之前,居民個人跨境匯出資金,合規的做法是每年購匯5萬美元 ;若想匯出更多資金,或是找多個居民分拆購匯並匯出,或通過地下錢莊、虛假貿易,而這些都是外管局禁止,且面臨法律風險。因此,一些可能突破換匯額度的渠道很受歡迎。

一位國有大行深圳分行人士說,要突破換匯額度,主要是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做跨境電商貿易。目前央行和外管局已經批准廣東等地試點, 「只要支付公司獲得央行、外管局批文,幫忙結匯收匯就可以超過等值5萬美元的額度了」 。但他指出,額度也會登記在央行的系統。

近日推出的嘉實資本 - 阿里專項基金產品也頗為吸引眼球。

瞭解該業務的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該基金依託嘉實資本海外陽光直投業務設立,通過專戶完成資金出境,享受機構換匯的優惠,資金除了定向參與阿里巴巴IPO 的配售,還可以不返回境內,滿足了高淨值個人客戶子女求學、海外地產投資、海外金融產品投資等方面的需求。

跨境人民幣使用,在以外匯管製為抓手的資本項目管制的大壩上打開了豁口,且有逐步擴大之勢。跨境人民幣業務在推出之初主要考慮貿易投資便利化,但中長期則著眼於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並有通過人民幣可兌換的逐步開放,倒逼外匯可兌換放開之意。

監管之困

2011年11月,時任德意志銀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馬駿撰文指出,人民幣國際化如果要深入進行,超越貿易結算,比如允許人民幣進行跨境資本流動,必將涉及到一系列資本賬戶開放的問題。

從本質上來講,推動人民幣跨境資本流動和實現資本項目的開放在本質上是可替代的兩類改革。

從資本項目可兌換的長遠目標看,應建立本外幣統一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體系。國家外管局從2012年開始提出建立健全本外幣全口徑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框架,加強對跨境人民幣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

關於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管理職責分工,2012年4月18日,央行發文稱,按照幣種劃分的原則,明確推進跨境人民幣業務由央行貨幣政策二司負責。上述瞭解跨境人民幣和外匯監管的分析人士認為,這樣的分工安排,可能是有意想打破制度慣性。

對於跨境人民幣業務與外匯管制的關係,2010年6月,央行行長周小川在人民銀行烏魯木齊中心支行專題報告會上指出,中國目前還存在一定程度的外匯管制。推進人民幣跨境使用後,現有的管理規定和措施會受到一定挑戰,有些條款要重新審理、思路要重新調整。

周小川說,雖然保留對某些資本項目的管制是合理的,但並不是說要在這些方面「一刀切」地禁止兌換。現存的有些管理措施還可以延續,但不應該用外匯管制的名義,而要用其他有合理依據和客觀要求的方式來管理。

馬駿曾建議,著手研究今後將替代外匯管制的管理短期資本流動的經濟手段,比如對外資流入和境外人民幣流入徵收托賓稅等手段的具體操作方案。

從資本項目可兌換的

長遠目標看,

應建立本外幣統一

的跨境資金流動

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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