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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坤親述驚心38日 除褲虐打鎖腳鐐警拘15匪 主謀疑為港人

1 : GS(14)@2015-10-29 07:25:25

■台警在雲林縣救出黃坤時,才幫被鎖上腳鐐的他除去眼罩。



【本報訊】身家過百億港幣的67歲東方明珠石油主席黃坤(又名黃煜坤),上月在台灣被綁架並遭勒索7,000萬港幣,歷經38日暗無天日的生活,至前晚終被救,其時全身僅着白色內衣及孖煙囪,雙眼被蒙着,雙腳被鎖腳鐐。這名億萬富豪過去一個月曾被藏於三處地點,一日只能吃一餐。台灣警方共拘捕15名疑犯,並懷疑有兩岸三地犯罪集團在操控,正追查幕後主腦。記者:曾昭坪 歐陽聯發


台灣警方指,黃坤於上月20日在新北住所附近遭43歲主犯蔡文力等人綁架後,遭禁錮於雲林縣,交給當地四湖鄉溪尾村49歲村長蔡茂典,將黃囚禁於一間鴨寮與鴨相伴。其後蔡文力擔心遭村民發現,兩日後將黃移至13公里外、口湖鄉下崙村一間荒廢多年的「百花紅」卡拉OK場所囚禁。該處旁還有幼稚園和民宅,為免被人發現,綁匪準備簡單廚具並買麵條、罐頭等食物和水,減少外出機會。綁匪為免黃要時常上廁所,更每日只給黃吃一碗泡麵或一包餅乾充飢。



■黃坤被禁錮在一間空屋的二樓房間,地上遺下睡墊及被鋪。中央社

■被營救送往醫院治療的黃坤神情落寞,不發一語。台灣《蘋果日報》



由於卡拉OK場所沒水電且相當悶熱,外出透氣時不慎遇村民詢問場所是否準備再開幕,綁匪見勢色不對,遂將黃移到當地一處鰻魚養殖區內的空屋匿藏。該處附近有亂葬公墓和一間養豬場,一入夜杳無人煙。空屋一樓沒門窗且堆積大量垃圾,而綁匪則將黃囚禁於二樓一房間內,門窗貼黑網及黑紙覆蓋,夜間不開燈用電,屋內悶熱。黃的房間內因廁所沒門擋着所以嗅到濃濃尿騷味,而旁邊另一房間則供綁匪休息,裏面有床和一台老舊電視,亦傳出陣陣惡臭。




持報紙拍片證明還活着

警方又指,綁匪因擔心事後會遭黃認出,遂用眼罩蒙住其雙眼,還以啤酒瓶蓋割黃雙手。綁匪曾問黃是否欠人7,000萬港幣時,黃回說:「我沒有欠人家錢!」綁匪遂出拳毆打造成黃右眼瘀傷。黃坤被綁架期間,綁匪曾寄七封勒索電郵予黃的家屬,其中有兩封各附影片,向家屬證明黃還活着。當中一段可見黃持本月20日台灣《蘋果日報》,並以國語說:「寶貝女兒你好,今天是2015年10月20日,我現在一切都平安。請你協助媽咪,在本星期五(23日)之前,將我的欠款7千萬港幣匯出去,否則我就一條腿可能斷掉,造成人生很大的遺憾。錢財身外物,回家最重要,愛你。」




威脅打斷手腳挖眼割舌

另一段影片則見黃坐着看本月22日的《人間福報》,並以廣東話說着類似內容。至周日(25日)綁匪寄出第七封電郵,內容威脅若再拿不到錢,就依序將雙腿、雙手打斷,接下來就挖耳、眼和割舌頭,並恐嚇:「最後妳老公會剩最後一隻眼睛,我會留一條命讓他回去看你,看你如何故意不付錢,藉此凌遲他。」警方見此決定立刻行動並救出黃,並送新店慈濟醫院治療,日內應可出院。另一方面,涉嫌串謀詐騙港交所及洗黑錢的黃坤,保釋候審期間屢次向法院申請離港公幹,今年2月稱腰傷滯留台灣休養一直沒回本港。高院本月中已充公其500萬港元保釋金,昨晨閉門處理與他有關的更改限制令申請。律政司及黃的律師代表均有到庭,但聆訊僅進行短短15分鐘,法官邱智立便將案押後至12月9日再訊。案件編號:HCMP2598/13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29/1935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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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鄙無極限警察迫截肢男除褲拆義肢搜身

1 : GS(14)@2016-05-08 14:44:38

法國巴黎3名警員在地鐵站月台,被指強逼一名失去左手及雙腳的殘疾人士,當眾脫褲子、義肢及假手檢查,之後更施施然離去,留下男子坐在地上,他要自行穿回褲子和裝上義肢。事件引起公憤。事發於周一晚,法國電視台《France24》報道,片中男子名叫班加(Francois Bayga),是一名非洲移民。班加表示當時3名警員靠近他,推他到牆邊,要求他出示證明文件。「他們指控我偷了我的手機,我開始憤怒,我不知道他們想甚麼。我再被推向牆壁,其中一名警員拉我的腿,我解釋這是義肢……他們堅持搜身,我感到屈辱。」最後一名途人及車站女職員,協助班加重新裝上義肢及穿褲子。警方發言人表示,從短片中所見並未涉及任何騷擾或暴力,「如果他(班加)投訴,將進行徹底調查」。目擊者貝克科洛(Jean-Didier Bakekolo)拍下整個過程,當警員離開時,他大叫「警官,警官,我們需要你。警官,請轉身,這是侮辱,這不正常。」他又說:「警員強逼該名男子脫衣,讓他困難地戴回義肢……他被虐待,被迫半裸坐在地上。」貝克科洛將短片上載到facebook後瘋傳,已有逾10萬人曾觀看。英國《獨立報》/美國《紐約每日新聞》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508/1960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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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庭突人有三急強國男除褲想便便

1 : GS(14)@2016-07-17 15:41:29

法庭仍莊嚴之地,竟有人公然在庭上除褲?浙江衢州江山法院交通巡迴審判庭,日前開庭審理一宗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案情不算複雜。沒想到,案件審到一半,被告在庭上聲稱要去廁所,然後走出來除下褲子,嚇呆庭上所有人。事發於周一上午,有關法院當日開庭審理一宗涉及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去年9月21日早上7時左右,毛X土駕駛三輪電動車,由上余鎮上余村往後莊村方向行駛,經過雙江線上余鎮後莊村路口時,與毛X生駕駛的電單車相撞,雙方均有受傷。毛X土被送院治療,醫療費7萬元(人民幣‧下同)。經交警認定,雙方對事故負同等責任。毛X土其後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判令毛X生和保險公司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22多萬元。但案件審到一半,毛X生突然起身離開被告席。法官見狀對他作出口頭勸阻,請他回到座位。但毛X生竟走出來並除下褲子,並聲稱要上廁所。法官情急下立即宣佈休庭,並及時制止毛X生的行為。鑑於毛X生的行為已嚴重擾亂法庭秩序,法庭依法對他作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內地法庭亦有類似香港的藐視法庭罪。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對哄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錢江晚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716/1969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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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畫】兩車入隧道先冇油司機除褲係乜解究?

1 : GS(14)@2017-01-26 18:08:15

兩輛私家車走錯路,其中一輛更無油,點解兩名司機要除褲?開估!事發於貴州銅仁市,兩名司機當時駕駛着銅仁一間車行的兩輛私家車送往印江,不料走錯路繞到思南,其中一輛車更在隧道內燃油耗盡,兩司機無計可施,竟除下褲子和褲頭帶綁着兩車,由前車拖着後車走。沒想到,另一輛車也很快燃油耗盡「拋錨」。當日清晨6時,思南交警巡邏至杭瑞高速鹽井灣隧道內,發現前方行車道上有兩輛車停着,由於隧道內車流量大,情況十分危險。警員上前查看,發現停駛車輛後方並未擺放三腳架,兩車司機正忙着用前車拖後車,無暇顧及身後危險。民警立即叫停其危險行為,並要求司機取出三腳架擺放至後方100米處。警員詢問車輛停駛原因,得知是燃油耗盡。經仔細查看,警員發現,司機用於綁着兩車的竟是褲子和褲頭帶。警員立即聯絡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半小時後,車輛加注燃油後終於能正常啟動行駛。警方調查後發現,司機張X和曾X當日凌晨3時駕駛銅仁一間車行的私家車,原本是送往印江車行。但兩人對路況不熟,加上又是夜間行車,兩人從安江高速閔孝收費站進入高速後繞路至石阡縣,後經思南縣走杭瑞高速往印江行駛。未幾,兩人發現車輛燃油不多,為了少加油多賺錢,兩人決定繼續行駛。不料,曾X駕駛的車輛燃油耗盡在隧道內「拋錨」,情急之下,曾X就解下了自己的褲子和褲頭帶鏈接兩車,讓張X的車拖着行駛。可沒拖出多遠,張X的車也沒油了。《貴州都市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25/1990829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4122

消委會轟新盤消耗表 梁志堅:除褲放屁

1 : GS(14)@2017-06-16 09:13:10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4925&issue=20170616
【明報專訊】雖然一手新例下,新盤銷售透明度經已大增,但消費者委員會發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指,發展商於銷售一手住宅物業時提供的消耗表不易閱覽,而且由地產代理自製的消耗表亦存在多項錯漏。

消委會稱,該會於2015年11月到2017年3月間,曾派員扮成準買家,到9個未落成發展項目的售樓處實地視察,指發展商雖按要求設置公布最新單位銷售情况的消耗表,但有關做法卻令準買家不便閱覽。

該會舉例稱,有發展商把消耗表設在展銷廳的抽籤區域內,使已「入票」及進行抽籤的準買家才可以看到相關資訊;另外亦有發展商將不同時間更新的消耗表放在一起,令準買家不便閱讀。此外,有發展商雖提供消耗表,但只單純列出單位之銷售情况,並無面積、售價等重要資料。

曾派員扮準買家視察9新盤

對於消委會的指控,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稱,部分內容屬「除褲放屁」,如消委會稱部分項目之消耗表設置於展銷廳內,只有已入票及進行抽籤之準買家才有機會見到有關資訊,他指旗下樓盤銷售時,除會貼出消耗表之外,每有單位獲揀選都會「叫咪」公布,揀樓區內的準買家都會知道,但若是沒有入票或參與抽籤的人士,他認為若非有意購買該盤之買家,根本毋須得知消耗表內容。

另消委會又指消耗表內無單位面積或售價等相關資訊,梁志堅認為,相關資料一早於價單及樓書中公布,有意購入之買家亦早已清楚有關的資訊。

另外,消委會又提到,有不少地產代理「自製」消耗表,以向準買家推銷及講解物業的主要銷售資料,但表上就印有「只供內部培訓」或「只供內部參考」等字樣。消委會表示,如在物業銷售過程中有不少不同的非正式資訊,將容易使準買家混淆。

代理資料1房連儲物室變兩房

消委會稱,若以7份從實地視察中獲得、由代理「自製」消耗表,與發展商的正式銷售資料作對比,發現3份有資料錯誤,例如「一房連儲物室」單位被視為「兩房」單位,另外單位的售價和面積均有出錯。消委會建議市民,明白自己的權利之餘,亦需保持警覺,及應向發展商查詢清楚有關的重要資訊,以保障自身利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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