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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購電為什麼長不大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2-24/100360339_all.html

2012年1月17日,國家電監會、發改委和能源局下發《關於江蘇省開展直購電試點的通知》,同意江蘇省的八家用電企業和八家發電企業開展直購電交易。試點方將在2月28日正式簽約。

  從2009年7月召開供需雙方見面會算起,江蘇省的直購電試點經過兩年半的協調終於有所收穫。

  與吉林等地已經開展過的直購電試點不同,江蘇此次直購電試點將用電企業鎖定在清潔能源等所謂「戰略新興產業」領域,力求避免招致支持高耗能的非 議。同時,被視作「老大難」問題的輸配電價也已由發改委確定。期間遭遇的困難與此前的幾次直購電試點並無二致。未來能否繼續亦是難題。

  另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是,作為一項改革,已經試點多年的直購電究竟還要試點到什麼時候,這些試點又是否真的摸索出了新的市場形成的電價模式,是否可以大規模推廣?否則,以當下的情況來看,一次又一次試點不過是淪為一次又一次的討便宜電。

漫長的等待

  所謂直購電,即由用戶與電廠直接談判,確定用電量和上網電價,用電企業還要支付給電網企業一定的過網費(包括輸配電價和網損)。上網電價、過網費和政府性基金加成後,即為最終供電價格。

  此次江蘇省獲批的直購電試點肇始於兩年半以前。2009年6月30日,電監會、發改委和能源局三部委發佈了《關於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 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參加試點的企業提出申請,經省級政府指定的部門牽頭審核、彙總後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上報電監會、發改委和能源局。

  2009年7月,由江蘇省電監辦和經信委牽頭,在南京召開了一次由用電企業和發電企業參加的會議。20多家企業參會,面對面洽談直購電交易。會前,電監辦給參會企業下發了交易細則討論稿,企業在會上討論後,電監辦再修改形成方案,2009年底上報三部委。

  沙洲電力有限公司一位人士回憶,會議效率很高,僅半天就達成了意向。因為在這之前,大家都知道對方的情況,「就好比相親前已經知道雙方條件,只差見面了」。沙洲電力和三家企業進行了接觸,最後敲定了東風悅達起亞汽車有限公司。

  江蘇省電監辦市場與價財監管處處長季勇剛對財新記者強調,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這20多家企業都是大用戶,用電電壓等級在110千伏及以上,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沒有高耗能企業,都是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產業,沒有冶金、化工、建材這類企業。」

  在發電側,通知要求火力發電企業是2004年及以後投產,單機容量在30萬千瓦及以上。江蘇省還把標準提高到了60萬千瓦。

  儘管江蘇省自認為做好了所有的準備,審批過程仍然漫長。2010年,江蘇省又遞交了一次補充材料,「兩年沒批當然著急,但國家可能有它審批的程序吧。」季勇剛說。

  今年1月17日,江蘇省的試點方案終於獲批。除了交易雙方確定的上網電價和發改委確定的輸配電價,損耗率由江蘇省物價局決定。

  電網公司成了關注焦點。因為用戶不但要和供電企業簽購電合同,還要和電網企業簽輸配電合同。多家參與直購電交易的企業告訴財新記者,上網電價好 談,但網損等問題則須等待電監辦協調,「電監辦協調好,我們才能談,不然我們找電網公司,人家不可能理我們的。」南京高速齒輪製造有限公司(下稱南高齒) 負責此次直購電的人士說。

  但電監辦在網損問題上也沒有多少發言權。多位參與試點的企業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江蘇省物價局將網損定為0.029元/度,以0.45元/度上網電價估算,網損率約為6%。「這個定得比較高,根據我們的瞭解,110千伏線路的損耗也就在2%左右。」

  實際上,網損率不應是一個人為確定的值,通過實時計量發電廠供電量和用戶側電量即可計算實際值,但網損率卻一直由價格部門與電網企業協商決定。一位從事電力監管工作多年的官員對此評論,「網損是個調節池,什麼都往裡塞,在直購電上也是討價還價。」

  2月20日,江蘇省電監辦召集用戶、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進行座談。「大家認為網損高,但又有什麼辦法呢?」前述參與試點人士說。

還是審批

  對用電企業來說,直購電的好處顯而易見——降低用電成本。以南高齒為例,直購電量的銷售電價約為0.49元/度,輸配電價0.109元/度,網 損約為0.029元/度,加上約0.037元/度的政府附加基金,直購電電價約為0.665元/度,較目前自電網購買的平均電價,每度便宜了約6分錢。一 年8000萬度電量就能節約480萬元。

  「各家談的價格都不公開,整體來說,我們用戶用電會便宜一點,發電廠利潤會高一點,比以前供電公司給的電價高一些。」

  在一位地方電監人士看來,對於發電企業,直購電的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最起碼他們可以和用戶直接見面,有權力談價格而不是電網說了算了,這是個市場主體地位。」

  對於此次參加直購電試點的八家企業,簽約電量約佔全年用電量的50%-80%,但如果以年發電5000小時計算,這些電量僅佔參與機組全年發電量的2.6%。

  在交易模式等方面,電網公司仍是繞不過去的存在。沙洲電力有限公司的內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發電廠擔心用電企業將經營風險轉移到電價支付上來, 所以仍通過電網公司結算。如果超過簽約使用量,用電企業將按照市場價格的120%支付給電廠。發電企業還希望在電網方面建立用戶的保障金賬號,方便在用戶 沒有用完合約購買量時按照實際用電量結算。

  對於吃上網和銷售電價差價的電網公司,很難找出直購電的好處來。「現在最大的難度在供電公司(即電網——編者注),他們對這個結算方式不滿意。 我們給發電廠的錢還是通過供電公司結算的,供電公司在我們這邊收的錢少了,又要給發電廠更多的錢,它當然不願意。」前述南高齒人士表示。

  如果2月28日順利簽署購電合同,也僅僅是未來一年有了著落,如果一年過後直購電範圍或規模發生變化,需要重新上報三部委審批。

  「其實受市場影響,用電量變化比較大。如果國家部委定一個規則和條件,地方沒有按照這個規則做的可以處罰,但不應該採取一家一家批的方法,效率也比較低。」季勇剛表示。

  從過往直購電實踐來看,電力生產成本和社會用電量的變化也會影響直購電的實施前景。江蘇省的用電和發電企業能夠較快達成一致的條件之一是目前的動力煤價格較為低迷,電廠不需要做什麼讓利。

  曾有鋁業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直購電談判過程中電廠和電網總是「相互推諉」,在電煤成本攀高時,電廠難以繼續讓利,電網又強勢拒絕,僵局就很難打破。

  連云港市經信委電力處的馬士旭向財新記者分析,「直購電也不能確保企業用電,因為所有的電還是都要上網,電力緊張時,我們也要遵守平穩有序安全的原則,對用電進行調度。」

直購電改革:本末倒置?

  在輸配電分開短期內難以實現的情況下,直購電被一些業內人士視為培養多個買方和多個賣方的渠道。每一次對直購電的試點都會在電力行業重新點燃對 電價改革的討論。然而,中國的直購電試點從2004年啟動,至今未能形成一個行之有效的市場化操作模式,仍在很小的範圍內艱難地走審批路徑。

  2004年3月,國家發改委和電監會推出指導大用戶直購電試點的《電力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暫行辦法》。一年後,中鋼集團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吉林省電力公司,與國電吉林龍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簽署了直接購電合同,成為直購電首次試水。

  2006年11月,廣東電網、廣東國華粵電台山發電有限公司和台山市化學製藥有限公司等六家大用戶簽訂了直購電試點合同。試點僅限於在台山廣海灣開發區內的專變或專線供電的工業企業。

  2009年3月,工信部、發改委、電監會、能源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電解鋁企業直購電試點工作的通知》,挑選了15家電解鋁企業開展直購電試點工作。但目前只有中鋁公司旗下的撫順鋁廠獲批。

  2009年6月30日,電監會、發改委和能源局三部委發佈了《關於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出台到現在,成果寥寥。僅有安徽省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和江蘇省的方案獲批。

  前述電力監管官員將上述直購電試點總結為討便宜電和利用計劃外電量。後者是指發電企業超出年計劃發電量多發的電量,原本就要低價上網,在直購電 背景下就成了用戶低價購電的來源。「討便宜電就是從電網公司的牙縫裡摳出來的,計劃內外之分則進一步夯實了各地經信委對發電企業的計劃審批。」

  討便宜電的關鍵在於輸配電價如何計算。2010年5月中旬,電監會新聞發言人譚榮堯表示,各地輸配電電價標準難以出台,成為直購電交易改革的主 要制約因素。目前直購電交易改革推進過程中,「過網費」測算進展緩慢,部分省區出台了輸配電電價標準,但「水平普遍偏高」,致使用電企業積極性不高。

  發改委價格司曾發佈文件公佈各省區2007年的輸配電價,但並未對其適用範圍和計算方法作出說明。2010年6月,發改委又曾批覆核定了浙江、江蘇、重慶三省市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輸配電價。但網損即過網費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不同時期的直購電試點都卡在輸配電價問題上,談判變成了各方博弈促使電網讓出一部分價差,往往只能靠行政力量解決問題。理想的直購電應該是買賣 雙方簽訂用電合同,可以分長期、中期、短期,分電壓等級,分可中斷和不可中斷等,企業視自身情況來談判決定。而現在,過網費沒有一個明確的可操作的計算標 準,買賣雙方就無法決定最終的交易價格,如何奢望這一次次的討價還價能夠帶來電價改革的突破?

  在很多電力業內人士看來,確定輸配電價(即過網費)並不複雜,釐清電網運行成本,允許電網有一定收入的情況下給電網單獨定價,就可以確定輸配電 價,這是電價市場形成的一個基礎。但電力改革從2002年啟動,至今仍未能清晰界定電網公司的經營範圍及運營成本。正因為此,期望直購電能夠大規模推廣從 而推動電價市場化改革就成為了一個偽命題。沒有市場基礎的直購電試點注定是一個長不大的孩子,每一步都依靠行政力量攙扶。

  「主要還是在國家,看國家有沒有決心推現在在爭論的電價改革。假如就是意思一下,作作秀,幾個部門弄一弄, 那就沒多大意思,還是要下決心。」前述地方電監辦官員說。

  本刊記者靳晴對此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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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子公司高價購併賠錢貨、台電向民營電廠超額購電 揭開國營事業四大弊病



2012-7-16  TWM


林益世事件讓「國營事業浪費、沒有效率以及人謀不臧的貪汙舞弊」舊記憶又重新被喚起,不管藍綠哪一黨執政,國營企業的問題一直未改善,聲望低落的馬總統,如果真想追求「歷史定位」,改革國營事業將是他「扳回一城」的最後機會。

撰文‧張瀞文、葉揚甲、鄭淳予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遭爆料,向中鋼下游商地勇公司索賄未遂,地勇因而遭斷料,林益世涉貪風暴,越演越烈,中鋼角色飽受質疑,社會也發出改革國營事業的聲音。

「國營事業一直擔負有重要的政治任務,需要積極配合執政黨的政策與施政,這一點不管藍營或是綠營,哪一黨執政時都一樣!」一位曾經在國營事業位居高職,現已轉為民間企業「董」字輩的經營者,一語道破「國營事業」在現行政治體制下所扮演的微妙、尷尬且怪異的角色。

最明顯的就是這次大選後,馬政府宣布油電雙漲,有官員私下就說「為了要贏得大選,選前油電凍漲十六個月,難道不就是今天油電必須雙漲的最主要原因嗎?」顯然政策或是政治人物過度干預國營事業的經營,是國營事業經營績效不彰的重要因素。

弊病一

政策干預影響經營績效

近日引起軒然大波的中鋼,過去幾年鋼鐵景氣大好時,很多下游廠商爭著搶貨,所以買賣中鋼鋼品額度,一來一往之間,往往每噸利潤高達三千元以上。立委羅淑蕾說,很多業者為了拿到額度,紛紛透過民代「施壓」、「關說」,這樣的傳聞在業界早已是公開的祕密。

但中鋼其實已經民營化,目前官股持股已經降至二一%,為何還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因為在十一席董事中,中鋼的最大股東經濟部占三席,其餘八席則由中鋼轉投資公司指派代表。

換言之,官股握有更換中鋼董事長、高階主管的權力,因此對於來自黨政高層的「指示」,中鋼內部必須照辦。以這次林益世事件來看,連一個「爐渣」的分配都可以衍生這樣龐大的利益,更別說中鋼或是旗下一○三家子公司要投資、購併什麼公司,可能都需要上級「點頭」才算數 。

其中二○○九年中鋼旗下中鴻有一筆與安鋒集團旗下振安鋼鐵的購併交易,就讓一般投資人「看不太懂中鋼到底看上振安鋼鐵哪一點,願意用這樣的高價購併它?」 振安鋼鐵是曾叱咤港都的安鋒集團朱安雄及吳德美創辦的公司,朱氏夫婦二人靠著白手起家,一度集政商勢力於一身,權傾一時。直到九八年亞洲金融風暴,安鋒集 團經營急轉直下,負債高達三五六億元;加上集團資金往來複雜,財務體質早已羸弱不堪,朱氏夫婦更因涉嫌掏空而被求處刑期。

到了○三年高雄市議長賄選案三審定讞有罪,朱安雄逃亡海外,○九年初,振安鋼鐵歇業,隨後面臨法拍,被中鋼旗下中鴻子公司鴻立取得,朱氏夫婦攜手創建的政商王國終至瓦解。

依當時振安的主要營業項目及財務狀況而言,並不特別吸引買家注意,而中鴻卻願以四十五.九億元取得振安法拍資產;若加上○七年中鴻接手振安債權付出的二十二.二億元,共六十八億元,總金額占中鴻○九年實收資本額四○%。

由於中鴻付出的金額很龐大,加上振安賣相其實不美,讓外界對此購併案多所聯想,甚至業界人士也質疑背後恐有「大老闆」指使。

不過,據中鴻內部人員表示,追求綜效以及上下游整合,是購併振安的最主要理由。事實上,當時外界對這樁合併案所能創造的效益頗為看好,但事後回首,鴻立(振安後來併入鴻立)獲利卻遠不如預期。

一位專業人士認為,國內平板鋼除非是一貫化廠,不然競爭力都不強,主要原因就在於單軋廠技術層級不高,獲利受制景氣影響。

從中鴻○五年至○八年EPS(每股稅後純益)大起大落的情形即不難理解,當年中鋼集團購併前,相信不至於未評估,一位中鋼卸任董座就說,在他擔任董事長任內,一直面臨有民代要求中鋼必須購併振安的壓力,顯然當年購併案背後的原因並不單純。

弊病二

轉投資事業衍生圖利爭議

半民營的中鋼問題不少,一年總預算共一兆六千多億元(相當於國家的總預算)的台電、中油,背後利益更為龐大。其中台電與眾多民營電廠之間的購電利益糾葛,則是國營事業衍生出的另一種面貌。

立委林佳龍就說,目前台電對外購電存在三種相當不合理的現象,包括向本身轉投資的民營電廠溢價購電、向民營電廠超量購電,甚至汽電共生廠向台電「買低賣高」等,他呼籲各界應注意「台電與民營電廠間不能說的祕密」。

怎麼說「買低賣高」?林佳龍表示,汽電共生都是民間一般生產事業(石化、造紙)附帶產生,是用蒸汽回收來發電,再進一步回收發電自用,而用不完的電就轉賣給台電;但是汽電共生業者利用「尖峰、離峰」時段「電價不同」,將電「買低賣高」給台電賺取暴利。

汽電共生業者把一天分成三班制,用電尖峰時刻,台電的電價高,就降低營運量,然後再把自己所產生的電,大約九成都賣回給台電,賺取高額獲利。

晚上離峰時刻,向台電購電便宜,公司再採取加班制大量趕工,向台電買便宜的電來從事公司營運,從中賺取利益,林佳龍認為此舉有聯合掏空台電的嫌疑。且台汽 電、台化新港廠、大園汽電、華亞汽電、長春石化、榮成紙業等六家汽電共生業者於尖峰時間的發電量,幾乎超過九成都賣回給台電,情況相當不尋常。

另外,就是台電虧了一屁股,旗下轉投資民營電廠,包括子公司台汽電以及台汽電轉投資國光、星能、森霸、星元等四家台電孫公司,卻因為賣電給台電而口袋滿滿,因此引起民營電廠的投資報酬率到底是多少才合理的爭議。

林佳龍表示,電廠投資大多屬專案性貸款,所以隨著營運時間拉長,貸款的比重也會降低;加上這幾年銀行利率持續走低,照理說,電廠的投資報酬率也應該要順勢調整才合理。

現在市場的基本放款利率,已從這些民營電廠一九九五年建廠時的七.六%,降到二○一一年的一.五二%左右,利率已降這麼多,合理報酬也應該調整。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因民營電廠投資報酬率未跟著利率調整,台電近五年就多了五十九億元的購電成本。

弊病三

過度投資造成無端浪費

過去台電從未積極解決這個問題,但今年油電雙漲引發民怨,台電因此從今年四月開始與這四家民營電廠溝通,要求民營電廠降價,不過溝通十次仍無進展,甚至最近搬出能源局,都沒辦法要求這四家民營電廠,將超額獲利回饋給民眾。

其實這四家民營電廠都是台電旗下台汽電持股超過三○%以上的孫公司,但現在這四家民營電廠堅持不降。台電連「孫子」都叫不動,對於後續要與其他五家各有財團企業在背後撐腰的民營電廠協商,立委私下普遍認為不樂觀。

全世界國家的電力備用容量率皆比照美國能源局的一五%,兩年前台電經專家研究評估後,認為台電的備載率也可減至一二%至一六%;但是台電近幾年因為向其轉 投資的民營電廠購電,導致備用容量率實績值大幅提高,○九、一○、一一這三年分別為二八%、二三.四%及二○.六%,遠遠高於一二%至一六%,也高於歐美 其他國家。

對於「備用電力過高」問題,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今年四月曾說,「備用電量就像高速公路的年節塞車,不能因為到了離峰時段,使用者變少,就斷定其為浪費」。 如果按照劉明忠的說法,那現在平均超過二○%的備用容量率,是不是就是以夏季最尖峰的用電時段來計算整體的用電量,才會出現「電力過剩」的問題?

對此林佳龍表示,備用容量率太高,就是代表台電本身的發電以及民營電廠的發電,加起來已經超過台灣實際的用電需求。

會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主要是因過去台電預估的用電需求,其實是以當時的經濟成長所需電力預估,如果經濟成長率的預估一直拉高,預估的用電量就會提高,這時候就會有擴建電廠的需求,就會有超高的備載容量。

這就像是我們如果預估未來台灣人口會持續成長,所以必須多建幾條高速公路,但是實際上未來台灣人口走向老年化,人口只會慢慢減少並不會突然大增。因此如果現在因為一個過年塞車,就決定大興土木多蓋幾條高速公路,最後就會與多蓋電廠一樣造成浪費。

由於增加一%電力的備用容量,幾乎等於一百億元的電廠投資,所以最近幾年,台電的備用容量遠遠高於一六%,立委們質疑這當中造成無謂的浪費,甚至不乏有利益輸送問題隱藏其中。

弊病四

人事包袱及董監不當兼任

最後再看到國營事業的人事包袱問題。國營事業治理績效不彰,但其員工卻享有公務人員保障的薪水和福利,「國營事業肥貓」成為油電價格調漲聲浪中,最被質疑的一環。

台電、中油主管都曾在立法院公開表示,中油、台電員工平均薪水(不含獎金)月薪是七萬元,除了與現在一般大學畢業生的二十二K有天壤之別外,也凸顯中油、台電經營績效不彰、但薪水卻是水噹噹的「國營事業金飯碗」的不合理現象。

其實「平均薪資高」問題還小,躲在台電背後,民營電廠高層主管的位子,才是國營企業「大肥貓」真正隱身的場所,因為這些民營電廠高層,大多是由台電高層主管退休後轉任,繼續領取高薪。

監委葉耀鵬就說,「台電主要主管離退後轉任民營電廠的行為,表面上似乎沒有違反旋轉門條款;但是,當台電吃虧時,官員不積極為台電爭取,等到退職後,卻跑 到民營電廠公司擔任董事長、總經理,這雖然不能說是︽刑法︾上的期約,但這種現象讓人有很大的想像空間。」有移送司法機關調查的必要。

中鴻轉投資績效不彰

——鴻立鋼鐵近年營運情況 單位:億元年度 帳面價值 當年度認列

投資損益

2009 30.5 0.46 2010 27.5 -2.97 2011 28.3 -0.89 資料來源:中鴻合併財務報表誰讓鄒若齊回鍋?

中鋼董事長掌握旗下眾多轉投資公司人事權,藍、綠執政都想用「自己人」穩住影響力,面對大家都想咬一口的肥肉,中鋼「董事長」扮演關鍵的角色。

十年前,現任中鋼董事長鄒若齊因綠營執政,而從副總職位辦理退休,一度到華新麗華集團旗下子公司華新卡本特擔任總經理一職。藍營拿回政權後,他打破中鋼「退休後不得回任」慣例,回鍋接任總經理,引爆中鋼工會及內部強烈反彈。

根據《經濟部暨所屬機關(構)人員兼任公民營事業及財團法人董監事職務之遴派、管理及考核作業要點》規定,已辦理退休人員不得遴派公民營事業董監事職務,但年齡未滿65歲,基於業務特殊需要,經專案簽報核准者,不在此限。

對此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就說,鄒若齊2002年從中鋼退休後又回鍋,當時行政院確實就是以專案方式處理此樁人事案。

且鄒在10年1月22日回鍋擔任中鋼總經理,同年6月就升任董事長,同時把原本中鋼一名府會聯絡人,擴編成國會聯絡組「向上溝通」。8月份的第一次董事 會,中鋼就通過以10億元,買鄒的老東家華新麗華在中國常州且仍陷於虧損的鋼廠,當時鄒不避嫌的作法引起鋼鐵界一陣譁然,甚至最近爆發林益世事件當中牽涉 到的地勇爐渣標案,都發生在鄒擔任董事長任內。

李俊俋說,在林益世的錄音帶中,可以聽到他們想換掉當時的中鋼董事長張家祝,由於鄒若齊領有中鋼退休金,他要回鍋中鋼高層的人事案必須由行政院簽核,當時 的經濟部長施顏祥、行政院祕書長林中森,甚至行政院長吳敦義,是否就是經手鄒若齊人事案的關鍵人?似乎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 (張瀞文)台電年年大虧,民營電廠獲利卻一年比一年高——近六年台電與轉投資民營電廠盈餘狀況 單位:億元公司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台電 -2.00 -231.32 -752.20 -134.26 -268.29 -479.36 台汽電 5.54 3.83 8.74 9.90 9.24 10.38 森霸 6.16 6.07 17.18 17.13 15.16 17.86 星能 3.06 2.09 8.26 7.88 8.20 8.57 資料來源:立委羅淑蕾辦公室提供民營電廠專收台電退休高層人士?

——台電高階人員轉任轉投資民營電廠概況姓名 原任台電職稱 民營電廠職稱 起訖時間林文淵 董事長 台汽電董事長 91.07.01-97.06.30 林清吉 董事長 台汽電董事 94.07.01-97.06.30 李原宣 副總經理 台汽電董事長 97.07.01-99.12.19 蔡文魁 副總經理 台汽電董事長 99.12.20-迄今賴世章 副總經理 星能電力董事長 90.09.01-93.12.31 李甘常 副總經理 星能電力副總經理 94.01.01-97.03.31 林文淵 董事長 星能電力董事長 94.07.01-97.10.16 林清吉 董事長 星能電力董事長 97.12.20-100.06.30 徐懷瓊 副總經理 星能電力董事長 101.03.16-迄今林清吉 董事長 星元電力董事長 96.02.13-97.12.19 施弘基 副總經理 星元電力董事長 99.06.24-迄今李錦田 副總經理 大園汽電董事長 99.08.01-迄今吳宗曉 專業總工程師 國光電力總經理 100.09.09-迄今註1:高階人員為經理級以上註2:統計期間為91年1月至101年5月資料來源:立委林佳龍辦公室提供民營化成功案例:台船的再 生計畫相對於台電、中油虧損累累,前身為中國造船的台船,在2000年時資本額是110億元,負債卻超過270億元,全年虧損達65億元,一度是國庫沉重 的包袱。

當時剛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堅持執行再生計畫,裁員減薪並行,並引發工會強烈反彈抗爭,後來工會眼看公司快倒了,才不得不屈服。最後在政府設法支應員工年資結算金後,在2001年底幾乎裁掉一半,約1100多位員工,全面減薪35%,是國營事業史上縮編規模最大的一次。

當時中船的再生計畫曾經引發朝野、勞資多方爭執,其間曾改名為台船,又經過幾次波折,終於在08年12月以台船為名,正式在集中市場掛牌交易,順利踏出民營化的一大步。

從台船順利轉虧為盈、最後成功上市的例子證明,若非當年經歷過「痛徹心扉」的大裁員、大瘦身,台船可能撐不到2003年之後那一波全球造船、航運業的大多 頭,也嘗不到之後掛牌上市的甜美果實。 (張瀞文)中油、台電績效不佳,獎金卻不少!

——中油2008至2011年度經營績效獎金列支情形 單位:億元項目/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預算數 53.0 52.1 51.3 52.0

決算數

(月數) 33.1

(3.29月) 46.6 (4.60月) 47.1 (4.60月) 48.2

(4.60月)

——台電公司2008至2011年度經營績效獎金列支情形 單位:億元項目/年度 2008 2009 2010 2011 預算數 40.1 39.9 40.3 39.9

決算數

(月數) 64.8

(3.58月) 85.2 (4.60月) 84.0 (4.47月) 84.1

(4.34月)

資料提供:審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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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用電計劃放開 將建優先購電發電制度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18672.html

發用電計劃放開 將建優先購電發電制度

一財網 胡學萃 2015-11-30 11:37:00

通過建立優先購電制度保障無議價能力的用戶用電,通過建立優先發電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通過直接交易、電力市場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逐步放開其他的發用電計劃。

11月30日下發的《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明確了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總體思路:通過建立優先購電制度保障無議價能力的用戶用電,通過建立優先發電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通過直接交易、電力市場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逐步放開其他的發用電計劃。

主要原則是,在保證電力可靠供應的前提下,通過有序縮減發用電計劃、開展直接交易來逐步擴大市場化電量的比例。

與此同時,政府保留必要的公益性、調節性發用電計劃,以確保居民、農業、重要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等用電。

《意見》進一步明確,在確保供電安全的前提下,優先保障水電和規劃內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發電上網,促進清潔能源多發滿發。

作為向市場化邁進的重要步驟,《意見》明確了要建立優先購電和發電制度,即對於滿足政府規定條件的單位,可以按照政府定價優先購買電力電量、獲得優先用電保障;符合條件的發電主體按照政府定價或同等優先原則,優先出售電力電量。

優先購電的適用範圍是:一產用電,三產中的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行業用電,以及居民生活用電優先購電。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包括黨政軍機關、學校、醫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郵政、供水、供氣等涉及社會生活基本需求,或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部門和單位。

優先發電的適用範圍共分為兩類。第一類優先保障的是:為便於依照規劃認真落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納入規劃的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優先發電;為滿足調峰調頻和電網安全需要,調峰調頻電量優先發電;為保障供熱需要,熱電聯產機組實行“以熱定電”,供熱方式合理、實現在線監測並符合環保要求的在采暖期優先發電。

第二類優先保障的是:為落實國家能源戰略、確保清潔能源送出,跨省跨區送受電中的國家計劃、地方政府協議送電量優先發電;為減少煤炭消耗和汙染物排放,水電、核電、余熱余壓余氣發電、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優先發電。

作為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向市場化邁進的關鍵步驟,直接交易比例的放大成為公眾關註的焦點。按照《意見》要求中描述的三個“放開”,用電側現階段將放開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部分35千伏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參與直接交易。

下一步可以放開全部35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甚至部分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工商業用戶參與;允許部分優先購電的企業和用戶自願進入市場。

具備條件時,可以放開全部1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用戶,甚至允許所有優先購電的企業和用戶自願進入市場。

而發電側則在目前保留各類優先發電,鼓勵優先發電的企業和用戶自願進入市場。具備條件時,調峰調頻電量、供熱發電、核電、余熱余壓余氣發電等優先發電盡可能進入電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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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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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觀察:直購電除了降價,還有這些問題值得反思

國家能源局副局長李仰哲日前表示,對於大用戶直購電力市場的議論較多,有人認為這個市場建設的方向值得反思,因為目前市場一味降電價,這不應該是市場的方向。另外,也不能因為建設市場,增加交易成本。

大用戶直購電是一種特殊的購電形式,主要指發電企業和終端購電大用戶之間通過直接交易的形式協定購電量和購電價格,然後委托電網企業將直接交易的電量由發電企業輸配到終端購電大用戶,終端購電大用戶並向向電網企業支付輸配電服務費。

電監會此前公布的《中國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的問題及展望》指出,允許大用戶和配電企業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是電力市場化建設的方向。據第一財經記者梳理,自2005年3月,吉林炭素與國電吉林龍華熱電開展全國首單電力大用戶直購電交易之後,我國已有24個省份開展了不同程度的大用戶直購電試點。

供需雙方各有訴求

第一財經記者分別詢問了發電企業和購電大用戶,發現雙方在直購電交易過程中的訴求各不相同。

從需求角度來看,電力用戶即購電方的最大需求是獲得更為優惠的電價,更開放的購電渠道和更低的參與門檻。

而供給側的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的核心訴求是在交易中能賣出好價錢,同時並盡可能多出售電量,以拉大售電價格與發電機組成本之間的利潤空間。

在國家電力市場化交易試點省當中,廣東省是第一個允許售電公司代理電力大用戶參與直購電業務。作為廣東省首批成立的試點售電公司之一,華潤電力(廣東)銷售有限公司累計代理了100多家電力大用戶進行直購電交易。其總經理程誌偉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直購電幾乎是一個“單邊市場”,用戶擁有絕對主動權,作為發電企業只能最大幅度地讓利。

此外,他認為,根據國外通行的統一出清原則,我國現階段缺少現貨市場,而沒有現貨的市場是畸形的。

中國電力交易網相關人士表示,廣東目前出現的情況是電改過程中的一種過渡現象,主要原因是直接交易中出現了較嚴重的“電力供求關系不平衡”。從長遠看,可持續發展的市場化交易機制應當是平衡的、合理的、雙方利益得到兼顧的機制,這種交易機制必定是發揮了市場的決定性作用,有自主調節能力,合理兼顧各方利益。電力交易的價格高低與否,取決於各區域的電力供需博弈和市場競爭程度。此外,購電方獲得優惠電價的方式包括大用戶直購電交易,但這不是唯一的渠道。電力真正回歸商品屬性進入到市場競爭後,會出現很多其他的購電方式。

地方政府過多幹預是問題焦點

國際上運行成熟的直購電市場是怎樣的呢?

據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曾鳴介紹,直購電市場是國際上常見的通行市場,是一個雙邊合約市場,通過市場撮合形成交易價格和交易數量。

曾鳴認為,作為一種市場模式就應該按照市場規律建立和運行,而不是通過不合理的幹預。

“降價不是市場方向。現在地方政府行政幹預市場,使市場運行起來之後一直降價,使高耗能用戶降低成本來促進經濟增長,違背了市場運行規律。”曾鳴說。

大唐集團董事長陳進行也曾公開表示,大用戶直購電的問題,突出表現在地方政府行政幹預色彩濃厚,高耗能行業享受低電價,不利於節能減排。

一味降價的趨勢不可持續。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直購電市場如何發展取決於政府願意把多大的電量拿出來交易,以及對電價上漲的容耐度。

與此同時,現有的直購電交易規則在契合雙方需求中存在差異,也是引起交易雙方對利益分配即價格空間引起較大爭議的原因。

陳進行在今年兩會期間提出,國家能源監管機構要按照市場原則盡快出臺直購電市場交易規則,保證市場主體在市場規則範圍內本著公平、公開、自願的原則實現交易。交易規則應涉及交易方式、交易合同、糾紛處理、市場監管等內容。

新一輪電改以來,各區域的電力交易機構、電改政策遍地開花,短時間內全國湧現出數千家售電公司。

上述中國電力交易網相關人士表示,在這樣的背景下,大批電廠面臨降價壓力,大批用電企業在政策門檻和交易電量門檻之外排隊幹著急,一批跨入門檻可以交易的企業卻未拿到理想的價格空間。

“加上各地電力交易的政策差異和排期差異,用電側、售電側、發電側目前大部分處於混亂地各自為戰、散打出牌的迷茫、洗牌階段。”該人士說。

基於這樣的市場現狀,該人士給出了相關對策。

她建議,建立可以滿足電力市場主體多方需求的市場共享平臺,可理解為一個大型的“電力批發超市”。各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地進入平臺,實現資源共享和利益共享。用電客戶在平臺上有多種購電渠道選擇,售電/發電企業在這個平臺上可以找到相匹配的客戶,並通過價格競爭或服務優勢獲得和保持電力用戶戶,實現供需雙方的健康、良性、雙贏的市場交易及合作關系,在此過程中由市場作用和經濟規律來解決電力市場化交易中的定價問題。

此外,針對降電價並不能解決用戶多元化的用電需求,她認為要在電力的能源屬性上創新地發掘它的其他商品價值。

電力用戶的需求不僅僅是降低電價,通過開發與電力相關的金融、節能、儲能、減碳等綜合增值服務,才能實現電力用戶能源利用率不斷提升,電力成本持續降低,實現穩定盈利和持續增長,並維護客戶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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