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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衛視收回所有視頻轉播權。央視不開放世界盃轉播。之前被禁的四部美劇據傳也是給央視讓路。央視生活大爆炸馬上上線。 Ai_Xian

http://xueqiu.com/4163927736/29172107
5月8日,湖南衛視宣佈今後旗下節目不再與其它新媒體合作,全部芒果TV自己播放,美其名曰打造自己的視頻品牌,保護版權,不得擅自與新媒體合作!而今年世界盃,中央電視台也不向任何視頻網站開放直播權,而是只通過自家cntv進行網絡播放。而風聲鶴唳的是,有可能意味著浙江衛視、江蘇衛視等眾多品牌衛視都可能跟進,一石激起千層浪,各種聲音接踵而來,而更多的是悲觀的聲音。

  從前段時間的淨網行動眾多美劇和自制劇下線,到今天湖南衛視宣佈閉關獨自戰鬥,看上去,中國國內視頻網站迎來最灰暗時刻,其實受影響的不僅僅是視頻網站,還有門戶網站,以及一切可能使用廣電系視頻的各類互聯網平台,包含移動互聯平台。

  到底誰逆襲誰?互聯網視頻怎麼辦?

  首當其衝,除了門戶網站,充斥了大量視頻集合的視頻網站,受到影響最大,大有辛辛苦苦幾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的感覺。實際上,也是如此,當類似於江蘇衛視《非誠勿擾》、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湖南衛視《快樂大本營》等強勢節目,以及各類電視台投拍的電視劇紛紛在各類視頻網站上上映時,成千萬的點擊,給網站和電視台都打上了一針強效激素,埋下了深深的隱患。

  假如所有衛視停止對視頻網站的版權授權,沒有了節目內容的視頻網站當然要損失巨大。從優酷視頻的排行頻道能清楚的看到沒有了電視台支持的後果:1.電視劇:再也沒有了國產劇,雖然目前流行的都是老片翻拍和泡沫劇,但幸好我們還有TVB和自制劇,也不排除未來有跟電視台合作的自制劇產生2.綜藝:80後一定是從吳宗憲時代的網絡綜藝節目看回來的,國產的綜藝做的好的大多是購買的國外的版權自己打造,但視頻網站同樣可以慢慢打造自己的原創欄目。而目前來看,除了衛視僅有的幾個黃金欄目,目前能進入這個榜單的都是網站的原創。3.資訊:娛樂側重較強的視頻網站,新聞資訊本來就是錦上添花製作,雖然未來趨勢是視頻資訊,但還需要時間,所以影響也不是很大。4.電影基本不受影響,其他內容幾乎都是網友的UGC生成綜上所述:在傳統廣電的這個決定之後,哪怕所有衛視跟進,不再提供所有視頻,視頻網站的日子並不會特別難過。最受到影響的,是綜藝欄目的轉播權,當然,這類節目的轉播權在近年來,一直是香饃饃被眾多視頻網站追捧,遭遇行政命令的禁令,視頻網站是時間考慮自己的綜藝節目了。

  而本身娛樂屬性明顯的國內視頻網站短期內,可能會更加重視UGC內容的生產和推薦,並且在電視劇版權上更加重金投入,以保住最後一塊陣地。

亮劍網絡之後廣電的視頻網站怎麼玩

金鷹網是湖南衛視的官方網站頻道,目前alexa排名1200多名,根據alexa提供的搜索關鍵詞來看,網友最關注的關鍵詞分別為:1.湖南衛視 2.爸爸去哪兒 3.2014 跨年 4.我是歌手 5.爸爸去哪兒湖南衛視。

  從搜索關鍵詞不難看出,每年階段性的重大製作綜藝欄目的確給湖南衛視帶來的不俗的訪問量,但從實際佔比來看,直接訪問官網觀看視頻的流量要遠遠小於其他視頻網站轉播相關節目的視頻量的總和。

  短期來看,封殺轉播這條路,的確能在部分欄目上搶佔先機,轉變網友的習慣,但這種流量並不能轉化成衛視官網的長期精準流量,如果習慣性思維把流量認為是點播次數的話,這樣的收視率數字壯觀,但不能持續,且在收入轉化方面要小於其他視頻網站,道理非常簡單:靠個別欄目撐起的流量,能提升單個欄目的廣告價值,而並不能提升湖南衛視官網的品牌價值,而衛視官網影響力並不能完全等同於湖南衛視的影響力,反而會對網站運營帶來麻煩,比如熱門欄目的廣告收入與網站整體收入倒掛,造成冷熱不均。而這種敝帚自珍的做法又大大削弱了自己的影響力,因為原來是多通路推廣單個欄目,而現在只有自己的官方渠道,所以廣告價值也相應衰落。

  其實,這樣的封殺在傳統媒體中並不是沒有發生過,在互聯網早期,突入起來的衝擊曾經讓傳統媒體措手不及,也曾經讓他們選擇了用聯合封殺的方式來應對挑戰,但如論壇、博客、微博等互聯網產品,通過UGC的模式,各大互聯網巨頭(以三大門戶為首)借助平台優勢,成功分化了多次封殺。視頻網站的這次封殺也不例外,同樣的,衛視之間的競爭也是白熱化,各類綜藝欄目的同質化就是最好的佐證,實際上,能紅火的欄目,一年也就那麼幾個,也就是說,傳統電視媒體生產的內容,並不完全代表優質和符合市場需求。

  封殺了視頻網站的轉播權,湖南衛視也要面臨多方面挑戰,一是解決自身金鷹網的內容UGC問題,如果一味的成為單向的生產節目,沒有UGC,則倒退到web2.0,靠幾個金牌欄目支撐的流量也價值不大,但如果成為視頻網站運營方式,又面臨互聯網領域的競爭,更要面對老對手江蘇衛視、浙江衛視、安徽衛視、東方衛視等的競爭,至少他們還沒有明確表示跟進這種做法,即使跟進,也會面臨同樣的競爭。

  另一方面,電視客群的老化是不爭的事實,而這次封殺轉播權,可以認為是一次傳統廣電媒體的轉型嘗試,但互聯網的發展教導我們:互聯網是多樣化的虛擬世界,人們在互聯網這個特殊世界中,進行工作、學習、交往、溝通、休閒、娛樂等所形成的活動方式及其所反映的價值觀念和社會心態等方面的總稱,包含人的心理狀態、思維方式、知識結構、道德修養、價值觀念、審美情趣和行為方式等方面。而這些方面的各類現象,造就了當今的互聯網生態,尤其是各種互動和交流的平台。

  如果湖南衛視想通過自制視頻網站來和封殺解決自身的轉型問題,這次舉動,其實是自己給自己挖了個坑,至於坑有多深,跳進去就知道了。

  衛視封殺轉播權,並不能阻止互聯網的正常發展,因為網友的正常精神需求,在互聯網世界有多元化的滿足渠道,而非靠幾個金牌欄目解決,長期來看,網絡媒體的發展,以及傳統媒體衰落之後的人員流動,不論是視頻網站,還是其他互聯網形式的媒體屬性和專業度以及服務深度都會不斷加強。互聯網媒體、新媒體,不是簡單的粘貼和複製,也是專業的媒體平台,有著比傳統媒體更加靈活的運營方式和佈局,輕視互聯網,和短視的閉關鎖台,會加速傳統媒體的衰落。

  除了湖南衛視,我們還要看到全國三千多縣市的三四線電視台目前的困境,病急亂投醫,並不是上策。傳統媒體應該拋開自身的優越性,更多的把重心放在互聯網運營方面,而非一些狹隘的小聰明方面。面對封殺,也是給予了國內視頻網站和相關產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快速追趕傳統媒體的專業度,這次封殺恰恰是狠狠的幫忙提速,此次事件,真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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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誠信的代價:前貝萊德高管逃票被禁業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2024

前貝萊德董事總經理Jonathan Burrows因逃票而被英國金管局(FCA)禁止從事金融相關行業。FCA在申明中表示Burrows不符合核準代理人的行為準則。

FCA執法與金融犯罪主管Tracey McDermott表示,“從業人員必須一直保持誠信,如果有人違法了規定,我們就會采取行動。” 為了挽回整個金融行業的聲譽,FCA提高了行業準則的要求。此前內幕交易等醜聞導致監管層面臨公眾質疑。

2013年11月19日Burrows在乘車時未能購買全票,他試圖利用短途票離站。全額票價應為21.50鎊,而Burrows僅購買了7.2鎊的短途票。

Burrows向FCA承認了上述行為,並認為他的行為十分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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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專車被禁 :從上海出不了馬雲到共享的窘境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29/148642.html

i黑馬:滴滴專車在14年8月份推出後沒多久,上海市交通委宣布:滴滴專車是黑車,營運不合法,隨後又在26日對12輛滴滴專車進行查扣,其中5輛車駕駛員被行政罰款各1萬元,剩余7輛車尚在調查取證中。這件事情牽涉到社會創新,其實很有值得挖掘的地方。

\滴滴專車在14年8月份推出後沒多久,上海市交通委宣布:滴滴專車是黑車,營運不合法,隨後又在26日對12輛滴滴專車進行查扣,其中5輛車駕駛員被行政罰款各1萬元,剩余7輛車尚在調查取證中。這件事情牽涉到社會創新,其實很有值得挖掘的地方。之前看到陽渺發了一篇“為什麽上海出不了馬雲?因為有交管官員那樣的蠢貨”感覺雖然有一些道理,但很是有些未盡之處,所以也寫篇文章來從更宏觀視角來解讀下這件事情。

共享與專有上的三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雲計算的。雲計算這幾年成為一個熱詞,國外當下做的最成功的是AWS,但微軟這類軟件巨頭眼看著自己要被甩到後面,很是著急,正在奮起直追,從微軟CEO納德拉的舉動來看,在微軟內部雲很可能已經被提到比Windows還高的位置上了。雲計算有很多種,但其最底層思路其實就是從專有走向共享。本來大家都要自己買服務器,結果空閑率很高,峰值的時候又不夠用,那如果有人可以提供虛擬的服務器、可以動態擴容,又有成本優勢,為啥不用呢?所以共享是雲計算的最主要的驅動力之一,這個上主要的攔路虎是安全,如果成本優勢無法對沖掉企業或個人的安全顧慮那這模式起不來。

第二個故事來自一本書。近來《第三次工業革命》的作者傑里米里夫金又出了本新書叫《零邊際成本社會》,這書的副標題是“一個物聯網、合作共贏的新經濟時代”。書里花了很大篇幅來闡述一種基於共享的經濟模型,其中第十二章提到了物流共享。在物流共享一節中,作者指出了共享比專有更有效率的根本原因:

1、大部分車的滿載率很低,美國是60%,很多地方可能只有10%。

2、制造商、批發商、分銷商往往把商品存儲在離最終目的很遠的地方。

3、物流效率低,導致經銷商無法交貨。

4、產品運輸不得不經常在路線上迂回。(註:這應該和第二點有關)

5、沒有共同標準和協議,導致物流企業無法共享物流資源,提高效率。

作者認為應該把當前的模式切換為共享的模式,交付應該是分布式的,比如:

第一個司機在比較近的中心交付貨物,然後拉起另一拖車的貨物返回;第二個司機會裝運貨物送到線路上的下一個中心,可以是港口、鐵路貨場等。

這在經濟收益上比較明顯也容易測算(作者舉的例子里配送時間可以縮短一半),但要想達成這目標,首先要解決的是各物流公司間的共享問題,如果不能共享倉庫配送中心,那麽這種願望再美好也是只能始終在水一方。

最後一個故事則是這次滴滴專車的事情。抽象來看滴滴專車的情形與上述物流、雲其實極為類似。從用車的視角看,顯然存在著各種峰值,而為避免浪費出租車等勢必不能按照峰值的情形配置,所以現實情形一定是越想用車的時候越沒車。而從車輛保有的視角看則肯定存在大量運力被空置。打穿這兩者的一定是一種合適的共享方式,至於共享的準入標準等反倒是個細節問題。如果說倉儲物流上的共享阻力可能來自物流公司內部,那用車上的共享從上海交通委的行動來看很大的阻力似乎來自監管層面,至於更具體的原因,比如法律、意識、利益格局等本文均不會涉及。

由專有到共享其實是一種模式上的轉型,上述三個故事則分別體現了三種阻礙來源:要麽來自需要做轉型的主體,比如物流公司;要麽來自轉型後需要面對的客戶,比如企業可能不願意用雲服務;要麽可能來自監管層面。越牽涉現實里的基礎設施(能源、運輸等)來自監管層面的阻力可能會越大。從解決難度來看,來自客戶的阻力最簡單,因為只要收益足夠大,客戶會做理智選擇;來自企業的稍微困難,因為這需要很好的合作精神,總是相信白首相知長按劍的比較難以合作(比如:百度和360,魅族和小米的合作顯然會難),最後一種最難,因為這會牽涉很多非商業的與人有關的複雜因素(比如:滴滴專車這類事情的解決)。

我之前曾經寫過一篇叫《在黑暗森林中尋找文明之光》來探討企業間合作的困難,在這里不再贅述,這篇文章主要探討最後這種困難。

社會創新中的窘境

《創新者的窘境》這書中的思維框架一樣可以用來分析社會創新,這書的主旨並不複雜,它說:

當一個公司在某個方面很強大的時候,比如柯達的膠片相機,那就會圍繞著這個強大的點形成價值觀、流程、資源的協同方式,這種方式很像一種殼,讓殼里面的東西不停的被強化,讓殼外面的東西被擱置和遺棄。當膠片相機是柯達主要利潤來源的時候,它很難去做數碼相機,因為這活是新的,所以肯定冒風險,辛苦,初期利潤又低賺不到多少錢,正常理智的人誰會去做這種事情?所以充當市場破壞者的往往是屌絲企業,在正面戰場拼殺不過原來的霸主,那就只能先做點邊緣性的東西,賺點辛苦錢,但只要技術有潛力,到後來就可能會幹翻上個時代的霸主。

這一框架同樣可以放在滴滴專車這事上面,圍繞著原來的方式(出租等)已經形成了一種價值觀、流程、資源的協同方式,這種協同方式里面可能就有利益分配、就業、穩定、政治正確、法律等等。如果允許共享這種新方式起來,那必然會打破原有格局,同時冒新事物出問題的政治風險。這里比企業創新更麻煩的是,在企業那里柯達不做,佳能會做,但在社會創新這里,政府不做,你是不可能繞過去的。而為了打破這種社會創新的窘境只有兩種方式,要麽犯法(包括行走在邊緣區域),要麽指望監管層面的開明。改開以來類似的事情其實有數起,最典型的兩個則是小崗村包產到戶和傻子瓜子,一個影響了農村的基本土地制度,一個影響了鄉鎮企業的興起,可以講這兩個事情的處理實際上深遠的影響了我們今天的生活,但基本上在“犯法”與頂層的開明兩者配合下完成的。

以社會創新而論,要想打破窘境,確實適合在非法律明確禁止的地方鼓勵民間的更多嘗試,接下來監管層面利用互聯網等迅速收集反饋,再建立合適的監管機制,而不適合迅速扼殺,這會導致本來就薄弱的創新力量迅速死掉,失去未來。

如果社會創新停滯那會怎樣?

如果說改革開放是社會變革最關鍵的一個點的話,那接下來很可能在互聯網的推動下迎來第二個點。

互聯網以及其他科技發展帶來的好處無疑很多,比如電商讓我們買東西更便宜方便,微博微信可以讓我們更好的與人交流等,但有很關鍵的一個點卻與社會創新關聯的無比緊密,處理不好會讓技術發展變壞事。這個點就是就業問題,我們這個時代的基本趨勢是更少的人處理很大的事業。我們不要忘了微信價值500億美元不過才用了幾百個人,當然如果細致比較騰訊與鞍鋼的單人年產值,這種對比會更加明顯。通過互聯網很多工作的杠桿率變得超級高,很少的人就可以滿足非常多的人的需要。

大型制造企業(比如鋼廠)是很容易吸納人員就業的,但隨著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會被從崗位上淘汰下來(這點上《零邊際成本社會》里詳細的列舉了美國的數字)。

雖然無法準確計算具體的數字,但在自動化和高杠桿率這兩股力量的推動下現行社會結構一定無法負擔那麽多人的就業應該是確定的。而這一變化正在被互聯網自身和科技加速,這樣一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剩下的人去幹什麽?

這就需要漸進的社會創新。社會創新需要是漸進的,否則就是革命。

從專有到共享不一定能解決這問題,但從邏輯上講只有人與人之間普遍關聯、共享資源並提供個性化服務才可能解決這問題,或者說這至少是一個思路。所以我個人的觀點是滴滴專車這樣的創新不但不應該禁止,反倒是應該鼓勵,當然這要納入到特定的法律框架下面。

結束語

在技術大潮面前其實大家都沒退路,除非核大戰類事情導致世界毀滅,否則我堅信技術發展只會推著我們往前走,而技術發展又一定會重構種種關系,這時候單純的保守,看見新事物就一棒子打死,其實是不行的,這在長線上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問題。扮演監管者角色的人更適合以一種擁抱的姿態來面對這類變化,唯一麻煩的是就現狀來看要想形成正反饋的環,企業的推動和思考似乎是不缺的,但沒有自頂向下的開明事情就必然會卡在某個地方。

文/李智勇 作者訂閱號:zuomoshi(琢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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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專車被禁 :從上海出不了馬雲到共享的窘境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29/148642.html

i黑馬:滴滴專車在14年8月份推出後沒多久,上海市交通委宣布:滴滴專車是黑車,營運不合法,隨後又在26日對12輛滴滴專車進行查扣,其中5輛車駕駛員被行政罰款各1萬元,剩余7輛車尚在調查取證中。這件事情牽涉到社會創新,其實很有值得挖掘的地方。

\滴滴專車在14年8月份推出後沒多久,上海市交通委宣布:滴滴專車是黑車,營運不合法,隨後又在26日對12輛滴滴專車進行查扣,其中5輛車駕駛員被行政罰款各1萬元,剩余7輛車尚在調查取證中。這件事情牽涉到社會創新,其實很有值得挖掘的地方。之前看到陽渺發了一篇“為什麽上海出不了馬雲?因為有交管官員那樣的蠢貨”感覺雖然有一些道理,但很是有些未盡之處,所以也寫篇文章來從更宏觀視角來解讀下這件事情。

共享與專有上的三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是關於雲計算的。雲計算這幾年成為一個熱詞,國外當下做的最成功的是AWS,但微軟這類軟件巨頭眼看著自己要被甩到後面,很是著急,正在奮起直追,從微軟CEO納德拉的舉動來看,在微軟內部雲很可能已經被提到比Windows還高的位置上了。雲計算有很多種,但其最底層思路其實就是從專有走向共享。本來大家都要自己買服務器,結果空閑率很高,峰值的時候又不夠用,那如果有人可以提供虛擬的服務器、可以動態擴容,又有成本優勢,為啥不用呢?所以共享是雲計算的最主要的驅動力之一,這個上主要的攔路虎是安全,如果成本優勢無法對沖掉企業或個人的安全顧慮那這模式起不來。

第二個故事來自一本書。近來《第三次工業革命》的作者傑里米里夫金又出了本新書叫《零邊際成本社會》,這書的副標題是“一個物聯網、合作共贏的新經濟時代”。書里花了很大篇幅來闡述一種基於共享的經濟模型,其中第十二章提到了物流共享。在物流共享一節中,作者指出了共享比專有更有效率的根本原因:

1、大部分車的滿載率很低,美國是60%,很多地方可能只有10%。

2、制造商、批發商、分銷商往往把商品存儲在離最終目的很遠的地方。

3、物流效率低,導致經銷商無法交貨。

4、產品運輸不得不經常在路線上迂回。(註:這應該和第二點有關)

5、沒有共同標準和協議,導致物流企業無法共享物流資源,提高效率。

作者認為應該把當前的模式切換為共享的模式,交付應該是分布式的,比如:

第一個司機在比較近的中心交付貨物,然後拉起另一拖車的貨物返回;第二個司機會裝運貨物送到線路上的下一個中心,可以是港口、鐵路貨場等。

這在經濟收益上比較明顯也容易測算(作者舉的例子里配送時間可以縮短一半),但要想達成這目標,首先要解決的是各物流公司間的共享問題,如果不能共享倉庫配送中心,那麽這種願望再美好也是只能始終在水一方。

最後一個故事則是這次滴滴專車的事情。抽象來看滴滴專車的情形與上述物流、雲其實極為類似。從用車的視角看,顯然存在著各種峰值,而為避免浪費出租車等勢必不能按照峰值的情形配置,所以現實情形一定是越想用車的時候越沒車。而從車輛保有的視角看則肯定存在大量運力被空置。打穿這兩者的一定是一種合適的共享方式,至於共享的準入標準等反倒是個細節問題。如果說倉儲物流上的共享阻力可能來自物流公司內部,那用車上的共享從上海交通委的行動來看很大的阻力似乎來自監管層面,至於更具體的原因,比如法律、意識、利益格局等本文均不會涉及。

由專有到共享其實是一種模式上的轉型,上述三個故事則分別體現了三種阻礙來源:要麽來自需要做轉型的主體,比如物流公司;要麽來自轉型後需要面對的客戶,比如企業可能不願意用雲服務;要麽可能來自監管層面。越牽涉現實里的基礎設施(能源、運輸等)來自監管層面的阻力可能會越大。從解決難度來看,來自客戶的阻力最簡單,因為只要收益足夠大,客戶會做理智選擇;來自企業的稍微困難,因為這需要很好的合作精神,總是相信白首相知長按劍的比較難以合作(比如:百度和360,魅族和小米的合作顯然會難),最後一種最難,因為這會牽涉很多非商業的與人有關的複雜因素(比如:滴滴專車這類事情的解決)。

我之前曾經寫過一篇叫《在黑暗森林中尋找文明之光》來探討企業間合作的困難,在這里不再贅述,這篇文章主要探討最後這種困難。

社會創新中的窘境

《創新者的窘境》這書中的思維框架一樣可以用來分析社會創新,這書的主旨並不複雜,它說:

當一個公司在某個方面很強大的時候,比如柯達的膠片相機,那就會圍繞著這個強大的點形成價值觀、流程、資源的協同方式,這種方式很像一種殼,讓殼里面的東西不停的被強化,讓殼外面的東西被擱置和遺棄。當膠片相機是柯達主要利潤來源的時候,它很難去做數碼相機,因為這活是新的,所以肯定冒風險,辛苦,初期利潤又低賺不到多少錢,正常理智的人誰會去做這種事情?所以充當市場破壞者的往往是屌絲企業,在正面戰場拼殺不過原來的霸主,那就只能先做點邊緣性的東西,賺點辛苦錢,但只要技術有潛力,到後來就可能會幹翻上個時代的霸主。

這一框架同樣可以放在滴滴專車這事上面,圍繞著原來的方式(出租等)已經形成了一種價值觀、流程、資源的協同方式,這種協同方式里面可能就有利益分配、就業、穩定、政治正確、法律等等。如果允許共享這種新方式起來,那必然會打破原有格局,同時冒新事物出問題的政治風險。這里比企業創新更麻煩的是,在企業那里柯達不做,佳能會做,但在社會創新這里,政府不做,你是不可能繞過去的。而為了打破這種社會創新的窘境只有兩種方式,要麽犯法(包括行走在邊緣區域),要麽指望監管層面的開明。改開以來類似的事情其實有數起,最典型的兩個則是小崗村包產到戶和傻子瓜子,一個影響了農村的基本土地制度,一個影響了鄉鎮企業的興起,可以講這兩個事情的處理實際上深遠的影響了我們今天的生活,但基本上在“犯法”與頂層的開明兩者配合下完成的。

以社會創新而論,要想打破窘境,確實適合在非法律明確禁止的地方鼓勵民間的更多嘗試,接下來監管層面利用互聯網等迅速收集反饋,再建立合適的監管機制,而不適合迅速扼殺,這會導致本來就薄弱的創新力量迅速死掉,失去未來。

如果社會創新停滯那會怎樣?

如果說改革開放是社會變革最關鍵的一個點的話,那接下來很可能在互聯網的推動下迎來第二個點。

互聯網以及其他科技發展帶來的好處無疑很多,比如電商讓我們買東西更便宜方便,微博微信可以讓我們更好的與人交流等,但有很關鍵的一個點卻與社會創新關聯的無比緊密,處理不好會讓技術發展變壞事。這個點就是就業問題,我們這個時代的基本趨勢是更少的人處理很大的事業。我們不要忘了微信價值500億美元不過才用了幾百個人,當然如果細致比較騰訊與鞍鋼的單人年產值,這種對比會更加明顯。通過互聯網很多工作的杠桿率變得超級高,很少的人就可以滿足非常多的人的需要。

大型制造企業(比如鋼廠)是很容易吸納人員就業的,但隨著自動化水平的提高,大部分人會被從崗位上淘汰下來(這點上《零邊際成本社會》里詳細的列舉了美國的數字)。

雖然無法準確計算具體的數字,但在自動化和高杠桿率這兩股力量的推動下現行社會結構一定無法負擔那麽多人的就業應該是確定的。而這一變化正在被互聯網自身和科技加速,這樣一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就是剩下的人去幹什麽?

這就需要漸進的社會創新。社會創新需要是漸進的,否則就是革命。

從專有到共享不一定能解決這問題,但從邏輯上講只有人與人之間普遍關聯、共享資源並提供個性化服務才可能解決這問題,或者說這至少是一個思路。所以我個人的觀點是滴滴專車這樣的創新不但不應該禁止,反倒是應該鼓勵,當然這要納入到特定的法律框架下面。

結束語

在技術大潮面前其實大家都沒退路,除非核大戰類事情導致世界毀滅,否則我堅信技術發展只會推著我們往前走,而技術發展又一定會重構種種關系,這時候單純的保守,看見新事物就一棒子打死,其實是不行的,這在長線上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問題。扮演監管者角色的人更適合以一種擁抱的姿態來面對這類變化,唯一麻煩的是就現狀來看要想形成正反饋的環,企業的推動和思考似乎是不缺的,但沒有自頂向下的開明事情就必然會卡在某個地方。

文/李智勇 作者訂閱號:zuomoshi(琢磨事)

 

“專車”被禁

2015-01-12  NCW

 

各地相繼以運營資質、安全隱患等為由禁止“專車”服務,出租車運營權壟斷的挑戰者是否會被扼殺在搖籃 ◎ 財新記者 李妍 ? 周天 文liyan.blog.caixin.com | zhoutian.blog.caixin.com 新年伊始,打車軟件的“專車”紅包促銷再掀熱潮,與此同時,南京、上海、沈陽、北京等地交管部門相繼頒出禁令,“專車”服務陷入爭議。

盡管2014年11月,交通運輸部剛釋 放樂觀信號,“‘專車’業務不要一棍子打死”,11月底和12月,南京、上海交管部門就相繼表態,查處部分涉嫌非法營運的“專車”。2015年1月4日,遼寧省沈陽市數千台出租車集體罷運,多家媒體報道顯示,罷運與出租車公司對打車軟件及“專車”服務的競爭不滿有關。

更引人注目的是,1月6日,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明確表態,“專車”服務實際上就是變相為乘客提供黑車,定性為非法運營。這是地方交管部門表態最為嚴厲的一次,更因北京被視為政策風向標,此番表態令互聯網大佬紛紛開始燒錢的“專車”服務未來形勢蒙上陰影。

2014年,打車市場“補貼燒錢戰”持續近半年,嘀嘀打車、快的打車形成兩分天下局面。經過前期積累,兩方均發現,定位中高端人群的約租車是一個更為廣闊和豐厚的市場。所謂“專車”服務,即通過打車軟件提供的一種無須由出租車公司介入的租車服務。2014年7月,快的“一號專車”應運而生。8月,“滴滴專車”上線。在此前騰訊已投資滴滴、阿里巴巴投資快的格局下,百度也加入了競爭,借百度地圖與易到用車合作推出“百度專車”,形成BAT 再聚首三足鼎立的局面。

大佬與新貴紛紛快速擴張業務。快的“一號專車”通過支付寶在雙“十二”大幅擴大業務量;“滴滴專車”的優惠券通過微信上獨家推送;“百度專車”則直接降價免單,通過百度地圖大力推廣。據上述三方分別公佈的數據,“專車”已在全國超過50個城市全覆蓋,各種優惠活動還在繼續,使用“專車”的消費者快速增加。

面對各地禁令,“專車”運營者態度不一,易到用車CEO 周航對財新記者表示憤懣與無奈,直指其背後的利益鬥爭和制度頑疾。滴滴副總裁朱平豆則用“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來表達樂觀,他對財新記者表示,城市需求和用戶需求帶來市場機會,政策阻力只是時間問題。快的打車公關總監葉耘也對財新記者表示:“我們心態還好,打車軟件已經歷過政策上的一些阻力,交管部門需要時間瞭解市場需求,我們對城市交通資源優化和效率提高是有利的,一定會獲得支持。”“專車”各地遭禁引發業內外普遍關注和討論。一些學者認為,“專車”屬於約租車,與出租車有本質不同,應得到政府新政策扶持,以便形成多樣化城市用車格局。但出租車運營權壟斷受到各地政策保護,更難以撬動。關於“專車”服務風險和隱患是否可控,監管者與運營者各執一詞,共識仍然遙遠。

動了出租車的奶酪?

雖然各自表態定位為高端市場,但很多出租車乘客在推廣期頻繁的紅包攻勢之下紛紛選擇了“專車”。不少出租車公司對三大平台的“專車”商業模式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

“ 百度專車”其實是一種約租車服務,主要以百度地圖為窗口,推出以汽車租賃公司運營的易到用車“ 專車”服務,法律上並無爭議。但“一號專車”與“滴滴專車”與之不同,是典型的O2O (線上到線下)模式,常被認為是“非法運營”。

根據現行法律,配備司機的汽車租賃屬於客運服務,需要取得運營資質。

為規避法律風險,“一號專車”和“滴滴專車”都稱自己“三方合作”,均表示是“和正規汽車租賃公司合作,司機由第三方勞務派遣,我們進行專業培訓上崗”。亦即通過訂單,打車軟件運營方、汽車租賃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司機本人簽訂“四方協議”。

“四方協議”模式獲得了多地認可。

葉耘表示,在上海和南京,“專車”遭遇叫停,但僅針對混入其中的私家車,對於大部分簽訂“四方協議”的“正規軍”,交管部門並沒有進行查處。

但在北京,“四方協議”模式被定性為非法運營。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表示,私家車借助網絡平台和手機軟件預約租車,就是提供出租車服務。根據《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專車服務”屬於未取得運營資格擅自從事非法運營。簡單來說,“專車”就是黑車。

1月7日上午,“滴滴專車”有關負 責人已被北京市交通委運輸局、北京市公安局網安部門等約談。對於“專車”平台通過四方協議規避監管的行為,北京市交通委交通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稱,雖然這種方式看似繞開了管理規定,但從事的還是出租車服務,這就屬於非法運營,就在打擊範圍。他還表示:“我們對這種網絡公司沒有執法權,但可以移交有關部門處罰。”對於北京交管部門的表態,運營方和一些專家表示震驚。葉耘說,“我們咨詢過專家律師,都認為‘四方協議’沒有問題。”東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顧大松對財新記者表示,“一刀切”是不對的。“‘四方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汽車租賃公司是具有租賃運營資質的,不能因為沒有出租車牌照問題就直接定性為違法。”在“專車”定性上,滴滴和快的都表示,“專車”是約租車,並非出租車。

葉耘表示,“快的專車”的車輛分為經濟型、舒適性、商務型、豪華型等,服務價格也因車型種類不同有所調整,普遍配備礦泉水、紙巾、醫藥包、司機親自下車開門等更高級服務。“在車型、價格、服務上都與出租車有本質區別,對於‘專車’,不能用出租車的舊框架去套它。”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也對財新記者表示,“專車”更好的定性是預約車、短租賃。“出租車要到街頭巡遊攬客,但‘專車’是不做的,這是本質性區別。”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則認 為,“專車服務”與出租車服務有很大的不同,把出租車定性為公共運輸的情況下,出租車經營權帶有公共利益性質,不能擅自暫停或停止,而“專車”是可以暫停和停止的,商業性更明確。“約租車是一種新生事物,在紐約和倫敦,約租車是多數,出租車是少數,而且約租車數量是不受控制的,中央早有政策,鼓勵出租車模式創新,北京的全盤否定是不合理的。”沈巋說。

在“專車”模式中,滴滴和快的對自己的定位是,通過基於移動互聯網技術的信息平台,為租賃車企業和駕駛 員勞務公司提供“實時”和“預約”的個性化、高端商務出行需求信息,並通過更加完善的服務保障體系保證交易的成功率和滿意度。對此,傅蔚岡對財新記者分析說:“它們提供的都不是租車,而是信息,租車服務由租賃公司提供,司機服務由勞務公司提供,提供信息服務的平台是不需要牌照的。”

爭議安全監管

在南京和上海的禁令中,私家車、掛靠車不可以加入“專車服務”,信息平台不得為私家車、掛靠車等非租賃企業所屬車輛提供信息服務。交管部門認為,私家車混入,導致“黑車洗白”,存在牌照運營權問題和安全隱患。

實際上,私家車掛靠租賃公司由來已久。據葉耘介紹,在北京、上海等購車限號地區,汽車租賃公司手中的租賃牌照也非常有限,為擴充隊伍,租賃公司吸納了很多私家車混入其中。“這並非專車出現才隨之出現的,只是在‘專車’問題上成為了漏洞。”據財新記者瞭解,多家租賃公司都曾大力發展私家車主加盟,租賃公司通過對申請者車輛的註冊信息及車況進行審核並辦理加盟註冊手續,簽署合同後就可掛靠在租賃公司名下。

司機加盟租賃公司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有車的司機加盟,“專車”平台非但不收取加盟費還會進行補貼,在司機收入上進行一九分成,收取10% 的管理費,進行私家車掛靠租賃公司。

而第二種是沒車的司機加盟,公司會進行培訓和配車,完成40單之後可以進行四六分成。

遭遇禁令後,葉耘解釋說,快的打車軟件僅是一個平台,與租賃公司合作時會檢查租賃公司資質,但不能檢查每一個租賃車輛。“我們與京東、淘寶等平台類似,對假冒偽劣產品只能儘量查處。”朱平豆表示,滴滴已經對旗下“專車”展開自查,會嚴格規範車輛使用和人員配備,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在印度,全球著名用車軟件Uber 因安全問題被禁,一位姑娘稱在乘坐Uber 的士時被司機強暴。在中國,安全隱患也成為監管部門對“專車”的最大疑慮。

朱平豆解釋說,用滴滴的出租車更安全,原因是司機、乘客、叫車、上車、行駛路徑、下車,所有信息都可通過平台監控,並通過數據庫可對全程信息追述,“專車”信息全透明。

葉耘表示,快的對於車輛和司機都有審查,車輛由租賃公司審查,基本都是新車或兩年以內使用車輛,司機要求五年以上駕齡,無不良記錄,上崗前會進行培訓考核,上路後通過回訪和車隊、技術管理監控。

雙方都表示,所有交通行為都有一定風險,但關鍵是如何從概率和事後賠償上把風險降到最低。

傅蔚岡認為,交管部門以“專車”有安全隱患為由叫停不成立。他表示,“黑車”安全隱患主要在於信息不透明,難以統計。打車軟件的出現,可通過技術手段,使消費者和司機的姓名、手機號、車牌號和乘車起終點位置等能夠互相公開,且能夠得到第三方實時監控。

因此,如果市場管理者能夠對此有效利用,實際上對於規範出租車市場管理、消除“黑車”造成的乘客安全隱患是很有用的。

上海市交通委還提醒,“專車”只有商業保險,沒有客運保險,萬一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乘客將面臨理賠不足,甚至無法得到賠償的風險。

朱平豆則介紹,“滴滴專車”啓動至今,一直在做服務完善工作,“滴滴專車”平台通過保險公司對消費者和司機安全進行保障。“我們有專門的保險基金池,每一個單子會有保險費。”一旦在服務過程中出現事故,如果是車輛責任,則由租賃車公司及車輛保險來賠 付;如果是駕駛員責任,則由勞務公司來賠付。此外,如果超出賠付範圍和金額,則由平台自有的“基金池”來賠付。

據“滴滴專車”方面對財新記者介紹,“基金池”委托中國人壽設立管理,前期“滴滴專車”平台投入100萬元保底資金,每次訂單服務後再從服務費中投入1元,如服務過程中產生車險、人險理賠範圍之外的賠付,將由中國人壽評估並從“基金池”賠付。

葉耘表示,快的的“一號專車”按照交通出行最高標準,車輛全部上了價值100萬的第三方責任險。“車內每個乘客擁有兩個保險,如一人乘坐,就是座位保險20萬,整車50萬交通意外險,一個人就是70萬。飛機還是自己購買,專車都是公司代買。”另外,上海市交通委表示,“專車”還存在偷稅漏稅問題,導致國家稅收損失,以及消費者議價和司機坐地起價的問題導致的價格欺詐。

朱平豆表示,價格體系是有後台系統統一處理的,價格透明,不存在欺詐問題,關於乘車發票,“‘專車’是新生事物,發票有滯後性,只能服務後申請發票快遞。”葉耘解釋說,“我們的納稅性質是普通增值稅,目前增值稅沒有移動稅控,‘專車’沒辦法在車上安裝機打發票,只能類似攜程等快遞發票,在種類上,‘專車’發票屬於約車服務費,花旗銀行等外企都是認可的,甚至部分公司可以憑借截圖報銷,國家也正在推進電子發票,這個問題並不難解決。”顧大松表示,“專車”是新生事物,存在的漏洞和問題可慢慢查漏補缺,同時,相應的制度規範也應與時俱進,提供支持和協助。

約租車能否合法化

在易到用車CEO 周航看來,專車服務受到查禁的部分原因在於觸動了“出租車公司老闆收取份子錢”的利益。

不僅僅是中國,作為“專車”平台鼻祖的Uber 在全球擴張的過程中也有著同樣的遭遇。Uber 目前已是美國國內估值最高的未上市公司,這家公司只花了不到一年時間,就從60個城市拓展到全球六大洲250個城市,市場前景大好。

然而,Uber 的快速擴張引起了多國監管機構的敵意,在西班牙、德國和美國內華達州,Uber 均因缺乏必須的商業運營許可,對有牌照的出租車構成不公正競爭被禁。

衝擊牌照經濟被視為Uber 惹是非的源頭。據《紐約時報》報道,面對Uber 等打車應用帶來的激烈競爭,美國各大主要城市的出租車牌照價格出現大幅下跌。比如,紐約市的牌照均價在2014年10月份已降至87.2萬美元,相較2013年春季的最高水平下降了17%。波士頓的牌照價格跌幅也超過20%,同時,登記牌照的人數也呈劇減趨勢。

交通運輸部管理幹部學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法學教授張柱庭對財新記者介紹,對出租車實施管制,是世界範圍內廣泛存在的現象。出租車行業的政府管制一般有三種,一種是數量管制;另一種是價格管制,即對出租車起步價和按公里計費費率做出規定;第三種則是服務標準管制。

目前全球的共同趨勢是實行服務標準管制,中國的出租車管制政策則堅 守前兩。傅蔚岡認為目前中國的出租車行業管理主要有管牌照和管價格兩個手段,均帶有濃重的計劃經濟色彩。從牌照管理看,每個城市出租車的運營牌照由政府控制總數量,普通私車不能申請,市場准入缺乏自由;從價格限制看,出租車的計費標準也由管理部門統一劃定,不能根據市場供需自發調節。

事實上,牌照體制與新技術的正面交鋒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3年,北京市就曾收編並整改多款叫車軟件,當時 多位叫車軟件公司負責人對財新記者表示,嚴守出租車行業管制壁壘,是官方平台對接叫車軟件的真正目的。他們認 為,政府最關心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取消加價功能,二是防止“黑車”利用叫車軟件攬活。

周航表示,“原本‘專車服務’的市場定位高于出租車市場,但現在整個‘專車’行業急功近利,資本大量進入,各家燒錢推出的低價服務確實衝擊了出租車市場”,多位接受採訪的專家也表示,“專車”平台的興起,增加了車輛供給,已經觸及到牌照經濟。

政府維持牌照管制立場堅定,甚至在21世紀的第一個十年,中國各地都通過行政力量推動出租車行業“公車公營”,掀起“公司化”浪潮。這一浪潮由大城市逐漸向小城市乃至縣城波及,其結果,是個體經營者的經營權以多種方式被剝奪。如北京實行“保留存量,禁止增量”的思路,自1994年起不再審批新的個體戶進入,目前僅保留1157名合法個體戶,已多年未變。

很多地區更是連個體牌照的存量都一併消滅,激起一波波出租車司機群體性事件。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2009 年,全國出租車行業群體性事件超過百起,其中近20起與此類經營權爭議有關。

在長期關注出租車市場改革的研究者由晨立看來,中國出租車管制的結果是出租車數量緊缺、價格高昂、服務惡劣、“黑車”盛行。同時,高聳的市場准入壁壘,也讓出租車公司老闆賺得缽滿盆滿,成為數量管制的最大受益方。

同濟大學城市規劃系教授李京生則表示,出租車行業本是最適合個體經營的事業,卻通過行政審批,成為部分公司的特權,對運營牌照的數量管制,讓出租車業能長期保持可觀的行業壟斷利潤,“出租車牌照”成為一本萬利的工具,特權制度既決定了出租車行業的壟斷不可打破,也決定了司機、出租車公司、政府分配行業利潤的畸形模式。

傅蔚岡表示,目前實行的向出租車單位無償頒發出租車經營特許權,配合向出租車司機收取高額“管理費”(份錢)和“風險抵押金”的管理手段,不僅導致了出租車公司的暴利,也帶來了出租車司機的合法收益受到侵蝕、缺乏基本勞動保護、消費者承擔過高費用等一系列嚴重的問題。

由晨立則早有建議, 應當推動約租車市場的合法化。約租車經營通過網絡、電話、無線電等現代方式實現供求匹配,降低了成本、提升了服務,其在紐約等地的成功經驗值得借鑒。雖然這一出租車服務新模式在國內剛剛起步,但發展迅猛、成績斐然。然而,當前的法律環境對其生存和發展構成了巨大威脅。改善法律環境、開放約租市場,可能也是未來出租車行業管制改革最有效、最簡便的途徑之一。畢竟,在他看來,擴大服務的供給才是解決城市交通問題的根本出路。

財新記者薛健聰對此文亦有貢獻

 

揭秘被禁的34個賬戶究竟做了啥? 0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5-08-03/935351.html

一資深私募人士進一步解釋:“頻繁申報頻繁撤單的行為,遇到近期股價大幅下跌甚至跌停時,會對個股價格造成下壓影響,加劇投資者的恐慌情緒。在跌停時的賣出申報,會對投資者產生遠離交易的心理暗示;反複撤單,則會影響投資者對實時盤面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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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均刊登評論要求規範程序化交易,維穩股市行情。針對近期一些賬戶盤中連續拉擡或打壓權重股、尾盤大額集中拋售股票等異常交易行為,以及在市場異常波動期間,一些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賬戶頻繁報撤單,對正常價格信號形成幹擾的情況,滬深交易所已分兩批對34個證券賬戶采取了限制交易措施,中金所也采取市場化手段對報撤單頻率加以限制。

在此背景下,中國證監會表示,在市場初步企穩但情緒較為敏感的情況下,一些賬戶的異常交易行為與程序化交易風險相疊加,嚴重影響了市場穩定。我國市場處於新興加轉軌階段,發展程序化交易尤應審慎,特別要警惕程序化交易與異常波動、操縱市場疊加的風險。

該負責人稱,“光大事件”後,證券、期貨交易所已開始完善業務規則,在異常交易認定和監管中關註程序化交易風險。從近期市況看,監管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監管規則還需抓緊完善,行之有效的做法要及時上升到行政規章。

中國證券報: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維護資本市場穩定

券商人士日前接受采訪時表示,作為資本市場的“雙刃劍”,程序化交易對整個市場的作用具有明顯的“反身性”,尤其是頻繁報單和撤單,會明顯誤導其他交易者的投資預期,任何市場都應對此類委托進行限制。業內人士建議,借鑒美國、德國等成熟資本市場經驗,通過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程序化交易監管。

優點與副作用並存

業內人士介紹,程序化交易一般是指根據一定的交易模型生成買賣信號,並由計算機自動執行交易指令的過程,包括算法交易、量化交易、高頻交易等多種交易形式。優點主要體現在順勢操作,賺取波段利潤;指令簡單、策略明確,排除人為貪婪;提高交易效率,豐富市場流動性等方面。

但在A股流動性危機剛剛基本緩解的背景下,程序化交易所帶來的副作用也表現得越來越明顯。券商人士表示,股票投資中存在“反身性理論”,指投資者與市場之間的互動影響。套用該理論,很多程序化與量化的操作在捕捉市場機會的同時,本身也會對市場帶來巨大影響。

“程序化交易通過機器實現各種交易技術,事實上造成了對其他交易者在委托上的不公平,同時助長了市場一致性的形成,放大了市場波動。尤其頻繁報單、撤單,目的在於連續競價時獲得委托上的優勢,但由於其下達的委托指令很多並不代表真實交易意願,因此必然會影響、誤導其他交易者的預期。任何市場都應限制這些類型的委托。”前述人士指出。

對於近期滬深證券交易所及中金所在日常監控中所發現的一些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賬戶參與擾亂市場交易秩序活動的情況,前述人士表示很有可能。“在金融市場中,很多方面並不是效率越高越好。比如給一些特定交易者自動化交易接口,使其能更快、更效率地進行交易,除公平性值得探討外,這種效率的提升在總體上對市場的作用值得懷疑,因為這實際上加劇了市場不穩定性,甚至不排除A股近來尾盤突然大幅波動殺跌就與程序化交易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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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成城:一天收3張證監會罰單 實控人被禁入市場10年

ST成城9月1日晚間發布公告稱,因信息披露造假及故意遺漏,公司收到了三份來自證監會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其實控人成清波則被禁入證券市場10年。

證監會羅列ST成城在信息披露上的多起違法行為。包括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如2011年至2013年,成城股份存在7起重大訴訟和仲裁事項,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應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關聯擔保,如2011年至2012年,成城股份存在3起重大擔保、關聯擔保事項,未及時披露,也未在相應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2004年至2012年,ST成城一直對外披露對安華保險投資5000萬元,但實際投資額一直未到位;虛構與上海科泉物資供應有限公司交易事項,導致虛增2012年度收18,444萬元、利潤總額5265萬元。此外,2013年至2014年4月,ST成城對外開出59張商業承兌匯票,票面金額共計7.08億元,但這些重大信息均未對外公告告知。

早在2014年,證監會已對ST成城進行立案調查。最終,ST成城被處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被罰共計150萬元。實控人成清波被罰款共計110萬,並被禁入市場10年,成城股份時任董事長徐才江被處以65萬罰款並被禁入市場5年。另有多名高管也被處以行政警告及罰款。


三星Note 7在多國被禁 現在連韓國都暫停使用了

今日,三星電子在韓國發布聲明稱,建議用戶暫停使用三星Note7,並將其送往最近的三星服務中心替換新品。消費者在提交三星Note7後可以暫時租賃三星手機產品使用,三星電子承諾將在9月19日起提供配備安全電池的新Note7。

眾所周知,三星Note7在全面鋪貨後遭遇了電池安全問題,世界各地陸續出現三星Note7爆炸事故,由此帶來的人身、財產安全隱患也引發了人們的擔憂。目前三星正在召回Note7,並替換為不存在電池問題的新品。

此前,美國消費產品安全委員會9日敦促消費者停用Note 7手機。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等國交通部門和多家航空公司也禁止乘客在飛機上使用這款手機。

而三星表示,Note7國行版本不存在電池安全問題,消費者可放心購買使用。


被禁入華百年澳乳企維愛佳老板是中國商人 曾被舉報涉嫌使用過期奶粉

本月初,國家認監委再出監管措施,澳大利亞百年歷史的嬰幼兒配方奶粉生產企業VIPLUS DAIRY PTY LTD(維愛佳奶業有限公司,下稱“維愛佳乳業”)暫停在華註冊資格,而暫停的具體原因並未公布。

第一財經記者從維愛佳乳業中國公司了解到,此次被暫停入華的原因是,因為接到國家認監委的複查工作,而複查的原因與澳大利亞媒體報道有關。今年9月澳媒體曾報道,維愛佳的工人舉報稱公司向中國銷售的嬰兒配方奶粉中涉嫌使用過期基粉,從而引起了國內認監委的關註,要求澳方再次進行檢查。而維愛佳中國方面否認使用過期基粉的情況,稱這是當地被解雇工人的惡意舉報,公司同時向記者出示了相關聲明。而這家百年澳洲乳企的老板實際上已經是中國商人。

今年9月8日澳洲媒體曾報道稱,2015年底,有工人舉報稱Viplus Dairy Pty Ltd工廠涉嫌在目標銷售地是中國的奶粉中,曾經使用了過期的基粉(大包工業奶粉)。

澳大利亞農業部收到舉報後,當年11月便對工廠進行了調查,發現VIplus的基粉供應商synlait公司延長了其生產產品的保質期。報道中稱這種情況並不多見,但澳大利亞農業部的發言人就事件指出,對於Viplus的操作、流程和其記錄的調查顯示,並不能確認其有任何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

維愛佳中國的客服人員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他們遭到了被解雇工人的惡意舉報,澳方農業部檢查之後並沒有發現問題,正在和認監委進行下一步的溝通。

公開資料顯示,維愛佳也是澳大利亞的百年乳企,也是在國內銷售的維愛佳、坦圖以及多個奶粉品牌的生產商,其也是今年以來澳洲第二家被暫停入華的乳制品企業。

由維愛佳乳業生產,且在華銷售的奶粉品牌數量更多。記者搜索發現,包括維愛佳、安寶樂、坦圖、澳培加、澳勵娃、麥凱瑞、澳益佳等多個奶粉品牌,其中多個品牌在京東、1號店、天貓有售。

但記者多方查詢發現,這一家澳大利亞百年乳企,實際上控制人已經是中國商人。

根據澳大利亞咨詢公司GHD官方主頁上顯示,居住在墨爾本的中國投資者李大健先生尋求在澳大利亞建立一個奶粉廠,並建立了ViPlus Dairy Pty Ltd(ViPlus)項目,GHD負責項目開發階段提供支持。

而另有報道顯示,位於維多利亞州南部的前bonlac牛奶廠被在澳大利亞的中國商人收購,而收購的老板李大健從西安來到澳大利亞,項目投資8000萬多美元。這個此前位於TOORA地區的工廠曾經在2004年之後一直處於閑置狀態。

記者查詢資料發現,在2016年4月27日變更之前,李大健是陜西遠景進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後由趙生智擔任公司的總經理和執行董事,而這家公司也是VIPLUS和維愛佳中文商標的所有人,在經營業務中包括乳制品(含嬰幼兒配方乳粉)的批發等。

陜西遠景進出口有限公司的員工向第一財經記者證實,包括澳洲的奶粉廠都是“李老板的”。

雖然維愛佳的老板是中國人,但國家認監委在監管上還是一視同仁。不過被暫停註冊導致的後續產品無法入華,維愛佳和相關貼牌品牌將面臨嚴峻的考驗。

資深乳業分析師宋亮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或警示,一般暫停註冊之前進入國內的產品依然可以銷售,但後續產品則將被暫停進口。奶粉行業競爭激烈,如果暫停時間較長,這些品牌在國內的銷售將受到較大影響。

所涉及到的多家奶粉品牌的官方客服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奶粉不會斷貨,註冊也會盡快恢複。但已經有部分淘寶店鋪表示將不再銷售維愛佳的產品。

一家銷售維愛佳產品的海淘店客服告訴第一財經,在維愛佳乳業暫停註冊之前,他們店正好進了一批奶粉,在這批賣完之後,將不再進貨,並且也不會通過海外直郵的方式進行銷售。

顯然,暫停註冊的影響開始慢慢顯現,而盡快恢複註冊資格也是目前維愛佳乳業面臨最大的問題,不過截至今日,國家認監委的網站上依然對維愛佳乳業實施暫停註冊。

 

附公司聲明


出境遊現金形式擔保或被禁,不用擔心導遊卷款而逃了

國務院法制辦28日就《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意見明確,出境社、邊境社不得以收取現金或者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賬的方式,要求旅遊者提供出境旅遊保證。

據送審稿規定,若違反條例規定,出境社、邊境社以收取現金或者向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賬的方式,要求旅遊者提供出境旅遊保證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並責令停業整頓。

有違法所得的,並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並取消出境旅遊業務許可、邊境旅遊業務許可,或者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制度,是已實施多年並經旅遊法確認的一項保障旅遊者權益的重要制度。但實踐中,旅行社為防止旅遊者境外非法滯留給其造成損失,往往要求旅遊者以現金形式提供擔保,近年來發生了多起卷款而逃的事件。《法制日報》報道稱,該條例的推出這意味著,近年來多發的被旅行社或導遊卷款而逃事件將隨著送審稿的通過,再無條件發生。

另外,涉及保證性質的資金,即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也在送審稿中被予以重新調整,意見第二十七條明確,質量保證金交納、使用的收取現金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旅遊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針對零負團費經營等違法行為在實踐中的理解不一、執法尺度不一等問題,送審稿還對“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指定具體購物場所或者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收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強迫、變相強迫旅遊者購物或者參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進行了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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