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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籲禁沽空 港府未首肯

1 : GS(14)@2011-10-05 11:26:00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45398c9e3b5a-701368

...
政府評估 禁沽空恐走資加劇

據了解,政府評估後認為,大市急挫與市場憂慮外圍經濟情況有關,沽空雖可能有導致大市下行風險增加,但卻未必是跌市元兇;假如以跌市為由而禁止沽空,將觸發連鎖效應,投資者無法平衡風險,隨時令資金出走情況更嚴重。由於本港已有禁止無貨沽空及限價沽空等措施,相對其他市場更為完善,因此市場分析亦指出,本港毋須急於禁止沽空。

允加強監察 落實淡倉申報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稱,政府及監管機構已加強市場監察工作,包括監察沽空活動,亦會跟進業界對借出股票作沽空用途的關注,並確保現有的規管措施,包括禁止無貨沽空活動及限價沽空(即uptick rule)等有效執行,及確保市場公平和有秩序運作。

發言人續稱,證監會早前已完成引入淡倉申報制度的公眾諮詢,政府會和監管機構盡快修改法例,以落實該制度。

李細燕強調,目前對於沽空的監管尚有不足之處,而在市況波動之下,政府更應暫停沽空活動:「例如普羅大眾的強積金,持有的股份是不是可以借出去讓人沽空?需不需要市民事先同意?又例如沽空人士的背景,是不是需要有所限制?」

另一與會人士,恒豐證券董事長張華峰亦指出,港股表現近日遠遜區內甚至亞洲市場,或與沽空活動有關,而目前監管機構的沽空申報制度亦略嫌缺乏透明度,當局應予以正視。
2 : 八旗子弟(15368)@2011-10-05 13:10:31

投資者無法平衡風險???好鬼好笑,港府指投資者係索羅斯,哈哈
3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20:00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4 : 龍生(798)@2011-10-05 13:22:53

真係禁沽空...其實係好事黎既...

但這是作為自由港的代價...

無得又要喪威, 又要戴頭盔架....
5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0:42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6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31:27

不能輸打贏要,而且准許沽空實則有助穩定
7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4:39

6樓提及
不能輸打贏要,而且准許沽空實則有助穩定


同意, 大陸以前無沽空所以單一方向, 現在有沽空玩, 加上收緊銀根, 出口真是差了, 所以股市不濟
8 : 游浪潮(3792)@2011-10-05 13:35:26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9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37:24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要電腦系統強才可以。

我只是覺得是我的貨,被人借出去,自己一點利益都無,借貨的人還要和我打對台,點解我要同意借出去
10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9:06

8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我的問題是針對鱷不群的建議, 不是一般情況
11 : 游浪潮(3792)@2011-10-05 13:44:22

10樓提及
8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我的問題是針對鱷不群的建議, 不是一般情況


明白,誤會了
12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46:38

9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要電腦系統強才可以。

我只是覺得是我的貨,被人借出去,自己一點利益都無,借貨的人還要和我打對台,點解我要同意借出去


那沽空的人也可以輸的嗎, 而且沽空一定有摃扞 (因所有行都是只需保証金就可以沽貨) 風險更大!
基本上你只用銀行, 或不用些有沽空玩的行, 貨應不會借到俾人
一通或致富沒得玩沽空, 可以想想

你的建議把收益分給持倉者很難監督間行是否誠實盡分所得利益
13 : GS(14)@2011-10-05 16:58:08

電腦系統強一定搞到
14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22:46

13樓提及
電腦系統強一定搞到


做到不等如盡力做
間行做咩要研發一個系統去斷自己財路呢
就算修例, 如何監察? 太難了, 下下查人賬目咩..
如果自己接受不到存倉被借出給人賺$, 就去D無沽空的行買貨
只能這樣
15 : GS(14)@2011-10-05 17:29:15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16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31:37

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17 : GS(14)@2011-10-05 17:32:47

16樓提及
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現金倉就唔得是咪
18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34:39

17樓提及
16樓提及
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現金倉就唔得是咪


應該是了
因只有孖展戶先需簽 "可以抵押"同意書
19 : wilyty(1376)@2011-10-05 17:50:53

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20 : GS(14)@2011-10-05 17:52:08

19樓提及
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應該開放沽空同無紙化,現在是只是大戶有得賭都唔太公平
21 : glassfund(802)@2011-10-05 18:27:06

20樓提及
19樓提及
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應該開放沽空同無紙化,現在是只是大戶有得賭都唔太公平


去証卷行開個沽空戶口, 交幾百蚊俾稅局登記, 只要問左間行有貨借, 散戶也可沽空..
不過都係果句, 沽空係有槓桿成分, 風險也不小, 都係要賭岩方向先成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6173

美國會委員會報告 籲禁華企併購

1 : GS(14)@2016-11-18 15:53:03

【明報專訊】美國國會的美中經濟與安全審核委員會發表年度報告,建議修改法例,禁止中國國企收購美國資產。分析稱,儘管該報告純屬建議性質,但在特朗普過渡團隊制訂貿易與對外政策之際,這份報告可能頗具影響力。

該委員會專責監察中美經濟和安全關係,其評估奧巴馬政府的投資開放政策之際,正值中國資金大舉收購美國資產。該委員會警告,當一家中國國企收購或取得美國公司的實際控制權後,極可能出現的風險是中國企業會使用其獲得的技術、情報和市場力量來為中國政府服務,損害美國國家安全。該委員會稱,獲政府資助的中國企業在競購美國技術資產時尤為活躍。

報告稱,去年中國對美國的直接投資,84%來自私人企業;但該報告質疑,中國的國企和私人企業界限模糊。

(綜合報道)

[國際金融]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1532&issue=2016111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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