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籲禁沽空 港府未首肯
1 :
GS(14)@2011-10-05 11:26:00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45398c9e3b5a-701368...
政府評估 禁沽空恐走資加劇
據了解,政府評估後認為,大市急挫與市場憂慮外圍經濟情況有關,沽空雖可能有導致大市下行風險增加,但卻未必是跌市元兇;假如以跌市為由而禁止沽空,將觸發連鎖效應,投資者無法平衡風險,隨時令資金出走情況更嚴重。由於本港已有禁止無貨沽空及限價沽空等措施,相對其他市場更為完善,因此市場分析亦指出,本港毋須急於禁止沽空。
允加強監察 落實淡倉申報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發言人回應稱,政府及監管機構已加強市場監察工作,包括監察沽空活動,亦會跟進業界對借出股票作沽空用途的關注,並確保現有的規管措施,包括禁止無貨沽空活動及限價沽空(即uptick rule)等有效執行,及確保市場公平和有秩序運作。
發言人續稱,證監會早前已完成引入淡倉申報制度的公眾諮詢,政府會和監管機構盡快修改法例,以落實該制度。
李細燕強調,目前對於沽空的監管尚有不足之處,而在市況波動之下,政府更應暫停沽空活動:「例如普羅大眾的強積金,持有的股份是不是可以借出去讓人沽空?需不需要市民事先同意?又例如沽空人士的背景,是不是需要有所限制?」
另一與會人士,恒豐證券董事長張華峰亦指出,港股表現近日遠遜區內甚至亞洲市場,或與沽空活動有關,而目前監管機構的沽空申報制度亦略嫌缺乏透明度,當局應予以正視。
2 :
八旗子弟(15368)@2011-10-05 13:10:31投資者無法平衡風險???好鬼好笑,港府指投資者係索羅斯,哈哈
3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20:00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4 :
龍生(798)@2011-10-05 13:22:53真係禁沽空...其實係好事黎既...
但這是作為自由港的代價...
無得又要喪威, 又要戴頭盔架....
5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0:42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6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31:27不能輸打贏要,而且准許沽空實則有助穩定
7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4:396樓提及
不能輸打贏要,而且准許沽空實則有助穩定
同意, 大陸以前無沽空所以單一方向, 現在有沽空玩, 加上收緊銀根, 出口真是差了, 所以股市不濟
8 :
游浪潮(3792)@2011-10-05 13:35:26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9 :
鱷不群(1248)@2011-10-05 13:37:24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要電腦系統強才可以。
我只是覺得是我的貨,被人借出去,自己一點利益都無,借貨的人還要和我打對台,點解我要同意借出去
10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39:068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我的問題是針對鱷不群的建議, 不是一般情況
11 :
游浪潮(3792)@2011-10-05 13:44:2210樓提及
8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Glassfund 兄,因券行是託管人,所以受益人是券行
若小明中途沽貨,券行則要向相熟行借
計息應該係每日浮息,但不是 HIBOR 那種,而是借該股的息率
我的問題是針對鱷不群的建議, 不是一般情況
明白,誤會了
12 :
glassfund(802)@2011-10-05 13:46:389樓提及
5樓提及
3樓提及
反對禁止沽空,但可要求證券行書面獲得客戶事先同意,而借貨所得利益歸於客戶而非證券行
有無地方係咁, 運作好像很難
如某行代客托管了一百萬股匯豐, 分別由小明, 大明, 小强持有, 間行借了三十萬股俾人沽空, 借貸後的利息收益由誰去領? 平分? 而小明中途沽貨又怎計, 日息?
要電腦系統強才可以。
我只是覺得是我的貨,被人借出去,自己一點利益都無,借貨的人還要和我打對台,點解我要同意借出去
那沽空的人也可以輸的嗎, 而且沽空一定有摃扞 (因所有行都是只需保証金就可以沽貨) 風險更大!
基本上你只用銀行, 或不用些有沽空玩的行, 貨應不會借到俾人
一通或致富沒得玩沽空, 可以想想
你的建議把收益分給持倉者很難監督間行是否誠實盡分所得利益
13 :
GS(14)@2011-10-05 16:58:08電腦系統強一定搞到
14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22:4613樓提及
電腦系統強一定搞到
做到不等如盡力做
間行做咩要研發一個系統去斷自己財路呢
就算修例, 如何監察? 太難了, 下下查人賬目咩..
如果自己接受不到存倉被借出給人賺$, 就去D無沽空的行買貨
只能這樣
15 :
GS(14)@2011-10-05 17:29:15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16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31:37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17 :
GS(14)@2011-10-05 17:32:4716樓提及
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現金倉就唔得是咪
18 :
glassfund(802)@2011-10-05 17:34:3917樓提及
16樓提及
15樓提及
都是自保的方法,但是證券行用人地D貨唔問人真是有問題
孖展戶仲可以押埋俾錢行套現
玩得孖展就要預埋
現金倉就唔得是咪
應該是了
因只有孖展戶先需簽 "可以抵押"同意書
19 :
wilyty(1376)@2011-10-05 17:50:53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20 :
GS(14)@2011-10-05 17:52:0819樓提及
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應該開放沽空同無紙化,現在是只是大戶有得賭都唔太公平
21 :
glassfund(802)@2011-10-05 18:27:0620樓提及
19樓提及
掉轉呢, 如果散户能方便容易沽空股票 (實際應如此),
我相信指數, 股價不會直插咁多.
應該開放沽空同無紙化,現在是只是大戶有得賭都唔太公平
去証卷行開個沽空戶口, 交幾百蚊俾稅局登記, 只要問左間行有貨借, 散戶也可沽空..
不過都係果句, 沽空係有槓桿成分, 風險也不小, 都係要賭岩方向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