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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NCC主委回應九一遊行訴求 石世豪:實踐者與倡議者有很大的差別

2012-9-10  TWM



民間團體發起的「反媒體壟斷大遊行」,九月一日共有近萬名學生、學者、媒體工作者參與。面對旺中案引發各界關切「媒體言論集中化」的問題,NCC新任主委石世豪在遊行過後,接受《今周刊》獨家專訪,回應外界的訴求。

撰文‧張?文、鄭淳予、陳彥廷針對外傳投審會已經通過旺中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石世豪鄭重表示,NCC已與投審會達成共識,只有旺中集團 完成三項停止條件,NCC核可後,投審會才會放行,否則沒有通過的可能。他也重申,旺中案的行政處分,在他就職前一天就已經發出,沒有重審的空間。

旺中不接受條件 就過不了就任NCC已經滿一個月,石世豪九月四日在「你好大、我不怕」九一反媒體壟斷大遊行後,特別接受《今周刊》獨家專訪,正式對媒體界的訴求提出回應,並且談及NCC未來的施政重點。

對於NCC近來成為熱門的抗議地點,他認為,各界熱烈表示意見,非常值得鼓勵,「但我已不是學者,不能打高空,要執行可行的政策。」學者從政的石世豪有感而發地說。

對於在野黨、媒體界呼籲重審旺中案,石世豪表示,旺中案的行政處分在他就職前一天就已經發出,以行政處分的主文及所有文字看來,行政處分上面只有發文日期,並沒有就處分本身做任何的時限。

另外,主文也寫得很清楚,切割中天新聞台、中視數位新聞台轉為非新聞台,及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三項停止條件,與二十五項但書,其中必須在三項停止條件完全實現後,才會發生處分效力。換句話說,只要那三項停止條件未實現,旺中案是不可能通過的。

面對九月一日近萬民眾上街頭提出的「要新聞專業、要旺中道歉、要NCC監督、反媒體壟斷」四大訴求,石世豪並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公民團體及民眾所關心的 應該是,「我們市場的結構,會不會影響民眾在家裡所接收到的媒體訊息。」他會很認真及務實地面對這些問題,下會期不排除把「編輯室公約」送進立法院。

石世豪說,在二○○七年他參與《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擬定時,就已把「編輯室公約」和「反壟斷」的相關訴求放到草案中,但最後這些條文都「直接歸零」,根本沒有送到立法院。

所以儘管他對於這次公民團體的訴求表示肯定,但他也強調,自己現在是主委,所以必須務實地看待問題。下個會期會不會再把這兩個議題送到立院?他說:「不排 除有這種可能!」至於讓民眾最為詬病「上網速度慢、費率貴」的問題,石世豪認為,現在電信業者一味遷就消費端降價。「越來越強調上網吃到飽,把原來很可能 具有多樣內容、多種選擇與不同組合模式的電信服務,做成消費者與業者零和的局面。」

將堅守置入性行銷的紅線

NCC對於電視媒體「置入性行銷」的認定,一樣受外界爭議。石世豪認為,從量的觀點來看,「置入越多,內容越少」;從質的觀點來看,媒體具有強大的暗示性和說服力。

「過去NCC在量的尺度上抓得比較嚴格,把置入性行銷以廣告的總釋出上限來算。」近年行銷全球的韓劇則帶給NCC不同的思惟,「是否是絕對的洪水猛獸,我 看未必如此。」石世豪說,置入性行銷能讓製作端得到更多、更直接的資本挹注,就是最實際的優點。但就傳播內容「質」的考量,仍有一道NCC必須堅守的紅 線。

他說,新聞必須肩負傳遞訊息、監督民主政治運作的功能,其內容不適合置入。其次,政府和政黨都不應該透過置入,傳達政治理念。此外,兒童對訊息的判讀還在發展,不應在任何兒童節目裡面置入。他強調,這三條紅線NCC不會退讓,其他部分會做彈性處理。

對於NCC有別於其他政府部門的「獨立性」,石世豪表示,NCC和各個機關的距離「等遠也等近」,不管是公民團體、消費者、業者或是政府,都保持等距的關 係,「獨立就是在這樣的等距前提下,發揮政府機構原來不太適合扮演的角色。」石世豪認為,NCC的超然並不能高於現實條件之外,「就像能源局管制的單位, 如石油業、電業,都比它本身還要龐大,難免有被俘虜的狀況。獨立機關的設計是要擺脫俘虜,這是我們原來的任務,但不應該絕對化。」以學者身分二度進入 NCC,石世豪認為,自己身分最大的差別,就是「實踐者」和「倡議者」之間的不同。他感慨:「勝任主委,要集合很多前人智慧、充分了解在地條件,還要不厭 其煩地和每一個單位協商。只有多方共識,才能創造多方互利,甚至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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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MAX爭議 NCC主委強硬表態 石世豪:不會為業者改變遊戲規則

2014-09-29  TWM  
 

 

日前大同電信申請延照一案遭NCC否決,被認為是對WiMAX業者致命的一擊,也引來業者大動作抗議和各界關注。面對爭議,NCC主委石世豪清楚表態,一切都要依原訂規則走。

撰文‧何佩珊

編按:《今周刊》長期關注公眾議題,今年以來針對二六○○兆赫頻段上的4G頻譜規畫,以及WiMAX換照爭議兩度報導,並另以別冊做深入剖析。其間,幾度約訪NCC主委石世豪未成,近日終於獲得專訪機會,對於諸多爭議,石世豪也給予具體清楚的回答與表態。

從眾人追捧,到現在成了燙手山芋,WiMAX近日因大同電信延照申請遭否決一事,再次受到各界關注,不只威達雲端董事長賴富源親自帶隊北上至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抗議,WiMAX業者也將與NCC展開行政訴訟。

面對WiMAX和4G頻譜規畫的諸多爭議,NCC主委石世豪接受《今周刊》專訪時明確表態;對於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的個案問題,他則表示不便多做發言。以下為石世豪的訪談重點:延照無特權 須符合條件問:外界認為大同電信延照案的通過與否具有指標性意義,大同電信延照申請遭否決,意味未來其他申請延照的WiMAX業者也將全數無法通過審核?

答:我們會內從來沒有說,凡是換照就不通過,它符合條件就換照。但在四十六條第四項(指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的七種(條件)沒有達到就不能換照,包括平均使用效率、有違規被取締等,最明確的還是基地台數,每家來送件之前,我們都提醒他們。就基地台數,我們看目前的資料沒有一家達到。

我們所有釋照條件,當初是什麼就是什麼,我們不會為WBA(無線寬頻接取業務核可業者)去改遊戲規則。(關於業者的訴求)我讀到的訊息是,因為它曾經是人家(指經濟部)的鍾愛,所以希望我們為它改遊戲規則。抱歉,你今天不是與經濟部談,是與NCC談,就這麼簡單。NCC對所有通信業都是這樣。

問:WiMAX業者反映,先前申請WiMAX技術升級,以求和LTE技術接軌,卻遲遲未能得到NCC回應,以至於WiMAX發展空轉了好幾年,NCC方面如何回應?

答:技術種類變更可以,要連事業計畫書一起送來,因為技術種類當初就寫在事業計畫書裡。但事業計畫書要改,不是他們送我們就一定准,因為我們要考量的不是技術種類而已,還要看這個技術對原來用戶服務是不是一樣?系統相容性是否能解決?變更後你要怎麼架設?頻率怎麼用等。

我們對所有業者都這樣,沒有對他們不好。但如果他們反過來要我們對他們特別好,就好像我要換國產車牌照,就得去排隊,如果要換賓士車牌照就可快速通關,沒這種事,監理機關服務國產車與服務賓士車都是一樣的。

問:這次大同換照引發的一大爭議在於WiMAX業者認為,之所以未能達到事業計畫書承諾建置的基地台數量,主要是因為過時的基地台設備已停產,NCC又未核准技術升級才造成的結果,以此為由否准延照,對WiMAX業者是否未盡公平?

答:要買更先進的基地台,其實二○○九年他們來申請形式認證,那時候我們就說沒問題。○九年他們就申請到他們所稱的WiMAX 2.1基地台,他們說買不到基地台設備,我百分之百保證這是謊言。

只是監理者 不負輔導之責問:WiMAX不是昨天才發生的問題,為什麼這六年來,眼看著問題不斷擴大,卻遲遲不見政府有任何作為,一拖再拖,最終導致雙輸局面?NCC這六年來究竟扮演什麼樣的角色?

答:○六年,我剛好配合經濟部和經建會做這項規畫,我們自始就是被其他部會拉著去放這張執照的,一直是陪襯的角色。為WiMAX技術背書的一直都不是我們,我們還特別提醒經濟部,希望釋出頻率是技術中立,但當年不是如此,給了WiMAX技術絕對優勢。

問:為什麼問題不能在幾年前就解決?

答:那時候我不在NCC。

問:外界批評二六○○兆赫頻譜規畫中,FDD(三大電信商使用的技術)和TDD(WiMAX使用的技術)的比重失衡,是只顧及短期國庫利益,卻沒考量國際主流和台灣長遠產業發展的決策?

答:頻譜規畫是行政院訂的,不是我們決定的。我們的基本看法是要觀察市場趨勢,現在國內沒看到誰在布建TDD,如果有的話,我們就會在頻譜上面相應規畫。至於國庫方面,我在行政院會議上報告,希望財政部張部長不要指望頻譜釋出可以替國庫增加太多收入,明年絕不可能像去年那樣。

問:雖然NCC是監理機關,但畢竟握有政策工具,在做決策時,難道不需要就產業輔導等其他層面做全盤考量?

答:我們不是產業輔導機關,我們是監理者,監理者就是堅守原來該做的工作,符合條件就換照,就這麼簡單。

若政府4年前踩煞車

傷害能降至最低

6年前,選擇將資源重押在WiMAX的國家不只有台灣,但6年後,最初在WiMAX和LTE兩邊押寶,但及時轉向LTE的韓國,已成為國際行動寬頻技術領導者,其他各國也多邁步向前,只有台灣,至今仍陷在WiMAX的爭議中。

台灣政府怪WiMAX業者以低廉成本取得珍貴頻譜資源卻不用心建設,以致頻譜使用效率不彰;但業者則反批政府阻礙WiMAX業者升級,最後落入今天這步田地。雙方毫無交集,台灣的通訊發展,也就這樣跟著荒廢了6年。

或許「押錯寶」情有可原,但當WiMAX在國際通訊主流技術之爭敗象已露,各國紛紛轉向,甚至連引領台灣投入WiMAX的英特爾,都在2010年宣布解散WiMAX辦公室後,政府仍毫無作為,恐怕才是問題的關鍵。

若4年前政府踩煞車,採取明確舉措輔導業者轉型退場,或許台灣在WiMAX的投入不致白費,也不會到今天仍爭吵不休。然而過去4年來,政府相關部會相互推託,無積極作為,才使得不甘前期投入付諸流水的WiMAX業者始終抱有一線生機,卻只得到不斷擴大的財務黑洞,終致雙方走上訴訟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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