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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逢知已 by 陳酒客

來源: http://www.hunghuk.com/2014/11/10/%E9%85%92%E9%80%A2%E7%9F%A5%E5%B7%B2/

酒逢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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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喝酒,謹小慎微者眾。華人社區中,內地人應酬喝酒文化昌盛,眾所周知。臺灣亦不惶多讓,認識不少臺灣朋友都愛喝酒,而臺灣人酒量寬淺都不怕喝,好者甚眾。看香港,一個婚宴酒席,滿枱可樂橙汁。以小李飛刀李尋歡看,「人世間最讓人懊惱的事情莫過於你想要喝酒,卻發現滿桌子的人都不喝酒。」

喝酒不喝,當然由君決定。不喝酒的原因雖多,毋非味道不好、身體有損、酒量欠佳、醉後失儀。但喝酒之樂,斷非不喝的人能感受到的。跟不喝酒的人談酒,就如跟男人談經痛,夏蟲不可語冰。

好喝的酒,是地道的酒。法蘭西細味品紅,德意誌豪飲舉啤;蘇格蘭呷威士忌,俄羅斯乾伏特加。去這些地方不喝地道的,不去感受當地源遠流長的酒文化,還算到過嗎?

好喝的酒,是合環境的酒。大閘蟹配花雕,提味暖胃;生蠔佐以Chablis白酒,清爽益鮮。吃日本菜開支Sake,是常識吧?若開紅酒吃日本菜,感覺不倫不類,紅酒的強度亦會蓋過魚生的清甜,也許吃TEMPURA也是還可的。

好喝的酒,是跟能談得來的朋友喝的酒。酒逢知己千杯少,喝得開心談得興起,沒有不好喝的酒。遇著話不投機的,金津玉露也枉然。

自免紅酒稅後,香港近年品紅之風甚盛。不少人以飲紅酒為風尚,附庸風雅,一喝起來就滔滔不絕大談酒經,不少卻是錯漏百出,真係唔識就嚇死識就笑死。有些人喝紅酒偏愛談木桶,然而木桶其實都是作調味的背景,襯托為主;有些人看掛杯,但掛杯其實共與酒精度強弱有關,毋關風味。

曾有一女性朋友於某派對中在吧枱點酒,突然一男子過來自告奮勇作介紹,本是友善之舉。然而問到喜歡何種口味時,竟建議想喝輕點口味就選Shiraz,確是獻醜不如藏拙。

又認識某些朋友,向來自重身份,強調講究品味。加入品紅行列後,甚至熱衷到去讀WSET酒班。如此貴人,卻是非五百以上的酒不願喝。需知品酒是靠累積經驗,將各種味道於記憶中點滴積累,方能分出不同的酒有何種風味。而酒價跟酒質,大抵來說,由100/150到250/300質素明顯飛躍,250/300到500分別就不會太突出,500至800以至1000,其實已是於細節中找分別。只飲貴酒的人,缺乏平酒的經驗,少了不少可作比對的味道。一次友人帶來某名莊酒,果味單薄而單寧突出,After taste亦不夠悠長,即時讓我想起上週與一酒商吾友喝的一支大概300元的Medoc Cru Bourgeois紅酒。上週喝到覺得不俗,但相隔一週竟再於一支近千元的酒中尋回其影子,大失所望。事後諮詢酒商友人,也言及該年份不少酒都難做得好,並非出奇。可惜攜酒友人並無客觀批評,反而覺得還可以,是偏幫還是喝不出?常見人開名酒後評頭品足,爭相競飲,試試換一換瓶子,舊酒新瓶,看是否試得出來?哈!

酒客有幸得酒商友人指點,六七年來獲益不少。但喝酒最重要的,並非看價錢,而是對口味。譬如說酒國達人Robert Parker奉為美酒的Opus One,酒客嘗過一次,果重而過甜,失去酸度平衡有若果汁,喝多必「溜」。如此100分酒,盛惠2000大元,恕在下不懂欣賞。找到對的就喝,喝之餘,也得多作其他嘗試,擴闊味蕾,自然找到自己喜愛的。正是懶理酒國名人話,我自醉鄉樂逍遙!

中環酒客留人醉
金股匯市任縱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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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搵到失踨九年夫點知已娶另一個

1 : GS(14)@2014-11-13 23:37:01



美國威斯康辛一名男子2005年無緣無故失蹤,深愛她的妻子不斷尋找他的下落,上月終於在社交網站找到他,以為大團圓結局,實際是男子已開展另一段婚姻。男子被捕,被控重婚和詐騙。馬克思(Adam Marx)亳無先兆下離奇失蹤九年,48歲的卡倫(Karen)對丈夫下落亳無頭緒,直到上月,她在Facebook發現馬克思仍在生,興奮莫名。不過,興奮沒有多久,她變得震驚,馬克思其實住在同一個州,只是與另一人結婚,建立了另一個家庭而已。卡倫對馬克思之能「再婚」大惑不解,不知丈夫利用她的身份幹過甚麼。「我死了嗎?」卡倫問。她知道馬克思另娶一妻後報警。馬克思被捕,被控重婚、詐騙和在結婚證書上作虛假聲明。他幾周前提堂,詐騙罪成將面臨六年監禁,重婚罪成則要監禁三年半。卡倫和馬克思1990年代認識,當時馬克斯仍有妻兒,至2001年離婚,翌年情人節迎娶卡倫。馬克斯婚後辭了工,曾留書表示無力應付卡倫的子女後出走,後來回家。卡倫很為家庭和丈夫,是經濟支柱,賺錢買新屋,馬克思卻沒有付出同等的愛,2005年生意失敗後,欠下巨債,與卡倫一次爭吵後,馬克思一天不辭而別,再沒回家。卡倫一直找不到馬克思下落,直至最近在Facebook與「家婆」聯絡,方知馬克思已再娶。馬克思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他一直以為卡倫已搞好離婚手續,而卡倫又聽聞馬克思這些年來一直向別人說他是第一次結婚。如今卡倫表示真的會辦離婚,未辦好不會再約會任何人。她說:「我認為我仍是已婚婦人。我認為當你與別人結婚,就是一輩子,無論健康與疾病。」美國《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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