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95%以上征收對象為兩孩家庭 社會撫養費前路待定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07113.html

95%以上征收對象為兩孩家庭 社會撫養費前路待定

一財網 王羚 2015-11-04 13:21:00

人口學者黃文政建議,對於過去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可以解釋為“計劃外”生育的父母提前繳納的養老金;將相應金額加上基準利息計入“超生”父母的養老金賬戶,實際資金由已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和特別財政撥款支出。

五中全會公報公布全面放開兩孩政策之後,社會撫養費的前路引人關註。多位人口學者和法律學者認為,應該根據中國人口的新常態來判斷社會撫養費的下一步,慎重考慮這項政策的支出成本和收益,以做出最合理的安排。

作為對超生家庭的一項處罰,社會撫養費已經征收了15年。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每年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超過200億元。根據國家審計署2013年的審計,社會撫養費管理中,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擅自挪用資金等違規使用情況比較普遍。

據人口學者姚美雄介紹,目前全國社會撫養費征收對象中,絕大部分是兩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可能只有4%左右。全面兩孩政策放開之後,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孩子成為合法,將不再被征收社會撫養費。這意味著,社會撫養費95%以上的征收對象已經不存在了。

姚美雄認為,社會撫養費征收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巨大,同時還造成了腐敗的機會,可謂得不償失。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應該考慮停止社會撫養費的征收。

據了解,就在五中全會召開的三天前,10月23日,國家衛計委召開內部會議,討論的議題是“計生政策調整後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的銜接”問題。參會人員包括各省衛計委基層指導處官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國務院法制辦的官員和法學專家。這次會議討論了全面放開二孩之後對各種不同情況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情況如何處理的問題。據參會人士透露,當天的討論並未達成任何共識。

人口學者黃文政建議,對於過去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可以解釋為“計劃外”生育的父母提前繳納的養老金;將相應金額加上基準利息計入“超生”父母的養老金賬戶,實際資金由已征收的社會撫養費和特別財政撥款支出。這樣既可維持政策公平性,也可在法理上較好地與過去銜接。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湛中樂認為,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社會撫養費作用很大程度喪失,征收意義已經不大。可通過修改《人口和計劃生育法》來停止征收社會撫養費。

編輯:姚君青

更多精彩內容
關註第一財經網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67994

人大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委員建議妥善處理社會撫養費問題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30176.html

人大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委員建議妥善處理社會撫養費問題

一財網 王羚 2015-12-24 08:56:00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時,多名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此次修法,應妥善處理社會撫養費和計劃生育行政處罰問題,以使相關法規與中國目前高齡少子的現狀相適應。

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時,多名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此次修法,應妥善處理社會撫養費和計劃生育行政處罰問題,以使相關法規與中國目前高齡少子的現狀相適應。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保留了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41條和第42條關於社會撫養費和行政處罰的規定。這被解讀為將繼續保留社會撫養費。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明雯昨日表示,在這次修法中應妥善處理社會撫養費和計劃生育行政處罰的問題。

“一直以來,社會撫養費的爭議非常大。我國人口目前面臨嚴峻的形勢,十三五規劃建議說得很清楚,目前我國人口結構明顯是高齡少子的特征,適齡人口的生育意願明顯降低。與此同時,老齡化趨勢很明顯,在這個時候,我個人認為,關於社會撫養費的問題到了必須調整的時候了。”王明雯說。

社會撫養費於2002年自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實施後開始征收。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征收的規模達數百億元。

全面兩孩政策宣布之後,社會撫養費的下一步引起很大關註和爭議。有觀點認為,雖然放開了全面兩孩,但是依然存在生育管制,要控制三孩及以上超生,社會撫養費作為一個控制手段有必要繼續。而更多人口學者、法律學者和經濟學者們認為,當前中國已經進入高齡少子的人口新常態,人口的總和生育率連續二十多年低於世代更替水平。目前的生育意願比較低下,從單獨兩孩遇冷就可以看到中國人口面臨的嚴峻挑戰。再加上目前社會撫養費95%以上的征收對象是兩孩家庭,兩孩一旦符合政策了,社會撫養費征收就失去了其絕大部分征收對象,因此有必要對這一政策進行徹底改變。

2014年11月,國務院法制辦曾經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對《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的意見。後來此事沒有了下文。據知情者稱,這是因為當時考慮到生育政策將很快進行較大調整,所以將其擱置了。

另據一位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委員表示,即使社會撫養費保留,也將在下一步對其征收程序、標準以及使用情況等,進行較大的修改調整。

2013年9月,國家審計署曾經公布對9個省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情況的審計結果,表明在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確定、撥付使用等方面存在大量違規行為。

編輯:李秀中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8768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超生者按基數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33608.html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超生者按基數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一財網 王羚 2015-12-31 16:39:00

《草案》中亮點頗多,其中比較寬松的再婚群體再生育規定和增加生育假60天尤為引人註目。至於民眾熱議的社會撫養費,《草案》規定對超生者要按基數三倍的標準征收社會撫養費。

昨天,山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布《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草案》中亮點頗多,其中比較寬松的再婚群體再生育規定和增加生育假60天尤為引人註目。至於民眾熱議的社會撫養費,《草案》規定對超生者要按基數三倍的標準征收社會撫養費。

山東是全國第一個公布《草案》征求社會意見的省份。從條款來看,其中特別的亮點是對再婚群體的寬松規定。

隨著離婚率提高,再婚家庭數量增多,再婚群體的再生育權利日益受到關註。目前再婚群體的生育政策由各省分頭制定,因此松緊不一。據第一財經了解,目前不少省份將再生育權與撫養權掛鉤,也就是說,往往是擁有撫養權的一方沒辦法再生育一個子女,這就容易出現離婚雙方為了再生育權而不願意要孩子撫養權的現象。而在有些省份,只計算孩子總數,就出現了再婚夫妻在以前的婚姻中各有一個孩子,被視作有了兩個孩子,因而無法生育共同的孩子。

此次公布的《草案》明確規定了三種情況的再婚家庭可以再生育一個孩子:

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兩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無共同生育子女的;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再婚夫妻各生育一個子女,均隨前婚配偶,再婚後共同生育一個子女的。在再婚微信群里,不少其他省份的再婚人群對上述規定評價表示,“規定很有人性化。”

除此之外,《草案》中關於增加生育假60天的規定也是一個亮點。根據剛剛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晚婚晚育假取消,同時對合法生育的人群給予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具體延長多久則由各省自己規定。昨天公布的《廣東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確定,合法生育人群延長生育假30天。這樣看來,至少山東目前的《草案》延長生育假長度是廣東的兩倍。

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前,曾有人口學者建議,為了解除再生育人群的後顧之憂,應將一孩、二孩的生育假統一延長到半年。

對於民眾最為關註的社會撫養費,《草案》規定,在可以合法生育的子女數上,每多生育一個子女,依照規定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而對於有配偶者與他人生育子女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生育子女的,每生育一個子女,依照規定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草案》還規定,對違法超生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組織給予處分或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草案》第一條,刪去了原《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關於“控制人口數量”相關內容。

編輯:李秀中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9769

上海全面兩孩政策明天實施 已征社會撫養費不退還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33479.html

上海全面兩孩政策明天實施 已征社會撫養費不退還

一財網 王羚 2015-12-31 12:05:00

上海市衛計委相關人士表示,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對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的二孩行為,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有關規定處理。其中,已按規定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

昨天下午,上海市以問答體的方式就全面兩孩元旦落地的相關政策解答市民的疑問。上海市衛計委相關人士表示,上海將於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在此之前所征繳的社會撫養費一概不退還。

昨日,在回複民眾最關註的“搶生”界定和社會撫養費征收問題時,上海市衛計委相關人士表示,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對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不符合規定生育的二孩行為,將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有關規定處理。其中,已按規定被征收社會撫養費的,不予退回。

在五中全會召開之前,衛計委曾經召開過一個內部會議,其中討論了已征收及未完成征收的社會撫養費處理問題。但是並沒有形成定論。

至於“搶生”界定,也是各省在落實全面兩孩政策時面臨的一個難點。此前曾有全國人大代表和人口學者建議,未完成征收的社會撫養費應在全面兩孩政策落實之後停止征收。10月29日五中全會公布全面兩孩政策之後到2015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的非獨二孩應該免於處罰。

按照上海市衛計委的安排,從明天開始,符合法規生育的夫妻,不再需要辦理準生證,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就可以生育。合計已有兩個及以上子女的夫妻,在合法再生育的條件下,仍需要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

至於再婚群體、子女病殘等複雜情況,上海市衛計委有關人士表示,上海市正在抓緊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研究制定具體的再生育條件,待《條例》修改通過後實施。在修改後的《條例》實施以前,本市暫緩辦理此類情況的再生育審批;在《條例》修改通過實施後予以辦理或者補辦相關手續。

按照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上海對2016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公民,取消了7天的晚婚假待遇。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也不再享受晚育假待遇,但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有關延長生育假具體規定,將在《條例》修改通過後實施。

上海市衛計委有關負責人昨天明確,對2016年1月1日以後只生育一個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將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在國家出臺具體指導意見前,仍可以按照《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幹規定》的有關規定,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編輯:李秀中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79774

全國非獨夫婦搶生二孩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立案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1/4745744.html

全國非獨夫婦搶生二孩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立案

一財網 王羚 2016-01-29 08:08:00

曾經代理十幾個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的浙江律師吳有水認為,當新舊法律沖突時,應適用有利於當事人原則,新法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在新法實施後繼續對搶生的二孩父母征收社會撫養費。

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的二孩母親馬麗雲一紙訴狀將監利縣衛計局告上法庭。1月25日,監利縣法院受理此案。作為全國非獨人群搶生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這一案件意義重大。

馬麗雲家住監利縣網市鎮碾橋村,於2015年5月生下第二個孩子。2016年1月1日,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生效實施,其中第18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這意味著全面二孩政策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實施。

新法實施十天後,2016年1月11日,馬麗雲夫婦收到監利縣衛計局的一張《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決定書中告知馬麗雲夫婦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生育二孩是違法行為,對其征收社會撫養費98700元。

馬麗雲認為,監利縣衛計局的做法,違背了剛剛生效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是到監利縣人民法院對監利縣衛計局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被告對其作出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

馬麗雲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她原本不懂法,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通知書很緊張,發到網上後很多網友告訴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已經修改,監利縣衛計局的征收決定書上有明顯錯誤。“我想既然錯誤這麽明顯,網友也都支持我,就決定起訴了。不過我還沒有告訴父母,怕他們擔心。”

馬麗雲的代理律師燕文薪認為,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規定了中國公民可生育2個子女,監利縣衛計局在新法生效之後對馬麗雲夫婦生育二孩做出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是違法的征收行為。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看到,監利縣衛計局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上有“當事人因2015年5月計劃外生育二孩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等內容。1月13日,湖北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新法實施前違法生育二孩的還沒有做出處理決定的,依照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法律法規規定,由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此前,國家衛計委曾經表態,對於新法實施前違法生二孩的並且沒有處理完畢的,由各省自行解決。

目前,各省正在修訂地方人口與計生法,絕大部分省市明確對搶生二孩予以處罰。對此,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馮濤分析,對於本案,按照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對沒有做出處理決定的行為,按照生育行為發生當時的法律法規規定,有關行政機關是有權利做出處理決定的。但是,由於行政機關沒有及時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之前處理,導致在修改之後生效的法律適用期間卻適用已經被修正的舊法進行處罰,處罰依據上存在瑕疵,為以後爭端的產生留下了隱患。

曾經代理十幾個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的浙江律師吳有水認為,當新舊法律沖突時,應適用有利於當事人原則,新法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孩子,就不應該在新法實施後繼續對搶生的二孩父母征收社會撫養費。

吳有水代理的單獨兩孩搶生案件現在都處於停滯階段。他分析,現在很多法官也在觀望中。由於此前各地都成立了由各部門領導組成的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即使是在新法實施後,司法部門在相關案件的審理上仍然受到計生部門的影響。

從全國範圍來看,不少搶生二孩的非獨夫妻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後陸續收到社會撫養費征收決定書。因此,湖北監利的非獨搶生社會撫養費征收第一案意義重大。對於案件進展,《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將及時進行跟蹤報道。

編輯:姚君青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84327

透析社會撫養費”之三: 社會撫養費一年征收250億?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04949.html

近年來,社會撫養費的規模和去向一直籠罩著厚厚的迷霧,少被人知。今天我們就細細剖析一番,看社會撫養費這塊蛋糕到底有多大。

按理說,這個問題並非國家機密。但是,多年來社會撫養費的規模和相關數據一直沒有比較明確清晰的公開信息。這導致來自民眾的質疑很多。大家疑慮,公民連這筆錢有多少都不知道,更何談知道這筆錢的具體去向呢?

標準混亂難測清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學者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其實要測算出社會撫養費的總額從技術上是可行的,只要知道超生人數、社會撫養費征收到位率、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就可以。但事實上,除非有關部門主動公開,要測知社會撫養費總額非常困難。最大的困難就是各地征收標準混亂不一。

《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沒有規定具體的征收數額,只是規定了征收的參考基本標準,即當地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時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至於具體征收標準,由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

大家都知道,社會撫養費雖然從定義上說,是政府向超生者征收的補償性資金。它不是針對違法或者錯誤行為的罰款,而是針對一種可選擇的權利行為征收的 費用。但在實際操作上,社會撫養費成為推行計劃生育最為直接的抓手,被當做一種懲戒手段。既然是懲戒手段,征收標準當然就不會定的太低。因為費用太低,懲 戒效果自然就無法體現。

於是我們看到,各省目前在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上出現兩個特點:突出懲戒功能和標準混亂不一。第一財經查詢各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規定發現,按照上一 年度城鄉人均可支配收入為核定基數,各省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從1倍到10倍之間,懸殊非常大。而且即使在同一個省份內,征收標準也存在很大差異。比如, 新疆的征收標準為1至8倍。遼寧省的征收標準為計征基數的5至10倍;北京為3到10倍;廣東省為3到6倍。

這也就是說,超生一個孩子至少要征收數額相當於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費用,更多的被征收6年,甚至10年。社會撫養費的懲戒力度可見一斑。如果超生的孩子數量更多或者超生者的收入水平更高,還被征收更多的社會撫養費。

分析一下張藝謀2014年繳納的那張高達748萬元、被稱為“中國社會撫養費第一單”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就可以看出其嚴厲程度。

張藝謀分別於2001年、2004年和2006年非婚生育三個孩子。其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大致推算如下:

2000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為2760元,低於當年無錫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應按後者的3倍征繳,即8603元×3=25809元;

2003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106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1647元的8倍征繳,同時對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2倍征繳,即11647元×8+(1060000元-11647元)×2=2189882元;

2005年,張藝謀實際收入約251萬元,應按基本標準16005元的8倍征繳,同時對其超出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還要以2倍征繳,即16005元×8+(2510000元-16005元)×2=5116030元。

這張賬單著實令人咋舌,其威懾力度也相當大。

蛋糕到底多大?

征收標準這麽高,那麽社會撫養費的總量到底有多大呢?無論是衛計部門還是財政部門都沒有公開相關數據,媒體的報道也很少且含糊。

長期研究計劃生育的人口學者何亞福推算,從1980年到現在,若平均每個超生人口實際被征收的超生罰款為一萬元,由此可以計算得出:1.5億至2億超生人口的超生罰款總額是1.5萬億至2萬億元。

確實,無論是普通民眾還是執法機關,都傾向於把社會撫養費看做超生罰款。為了更加客觀公正,我們還是從1992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物價局聯合頒布《計劃外生育費管理辦法》為時間點(計劃外生育費是社會撫養費的前身)來看看這筆款項的規模到底有多大。

2013年7月,浙江律師吳有水曾經向31個省市申請社會撫養費相關信息公開,僅有部分省份提供了社會撫養費總額一項信息,其他信息都未提供。9月,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

截止到2013年底,在外力促請之下,有24個省公布了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征收額,總數為200.98億元。如果這個數字屬實,那麽可以推算,每年社會撫養費的征收額可能達到250億元甚至更高。

同一年,國家審計署公布了全國9省市45個縣進行的社會撫養費專項審計報告,算是部分地揭開了蒙在社會撫養費上的神秘面紗。

根據審計,甘肅、陜西、湖南、湖北、四川、河北等9省市的45個縣,從2009年到2012年5月底,共向30余萬人征收約27.8億元的社會撫養 費,人均9266元。值得註意的是,此次審計主要針對目標縣的鄉鎮,而且不少是農村人均收入較低的西部省份,其實際征收額度比東部省份尤其是北京、上海等 大城市差距懸殊。以北京為例,各區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略有差異,但基本也在二三十萬元的水平。

因此,從國家審計署此次審計結果中還難以比較精確地推算出社會撫養費的全國征收總額,但是可以確定無疑地說,這是一筆每年征收額高達數百億元的巨額 資金。對於這樣一大筆民眾關註度極高的特殊資金,其規模和去向,完全有必要主動向社會公開。有全國政協委員建議,對於社會撫養費,要像曬“三公”那樣,征 收、支出明細都要見光,接受專項審計。社會撫養費到底用到哪里了?社會撫養費,到底最終撫養了誰?請關註“透析社會撫養費”系列報道之四。一位內部人的報 料將展示出社會撫養費流向中隱藏最深的秘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3395

深圳擬修訂計生條例 高收入人群不額外加倍征收撫養費

三胎(含三胎)以上的超生將統一按照計征基數的三倍征收社會撫養費,不再像過去那樣按孩次再加倍征收。高收入的超生人群也將不再被額外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正在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做了上述規定。

社會撫養費超生三倍計征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之後,各地陸續根據修正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當地人口與計生條例進行修訂。深圳市此次在《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修訂。

目前,各省市已經完成的人口與計生條例修訂大都規定,對於三胎以上的超生將加倍征收。 此次深圳市取消了超生多孩按孩次加倍征收的規定,並刪除了高收入人群加倍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條款。

2014年,著名導演張藝謀因為超生被征收748萬元社會撫養費,征收額度如此之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他生育了三個子女,符合多孩加重征收的規定,另一方面也跟他的高收入有關。此前的社會撫養費規定,高收入者要按照其超出社會平均收入的部分加倍計征社會撫養費。按照深圳市修訂後的規定,天價社會撫養費征收單將不會再現深圳。

《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刪除了“超生二個以上子女,以超生一個子女應當征收的社會撫養費為基數,對每個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數為倍數征收社會撫養費”相關規定,統一規定為“每超生一個子女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計征基數一次性征收三倍社會撫養費”。

除此之外,條例修改內容還包括,合法生育的夫妻,除按照國家、廣東省有關規定享受假期優待外,女方增加產假三十天。對夫妻雙方戶籍在不同省份的,改變了過去適用女方戶籍地生育政策的規定,明確了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選擇適用再生育子女的規定。

至於倍受各方關註的搶生二孩要不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問題,《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沒有涉及。

前置把關規定擬取消

本來可能被一家單位聘用,因為超生被最後取消了資格;本來可以辦理隨遷入戶,因為超生被最後否決。類似現象有望在深圳消失。

《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取消了大部分計劃生育前置把關規定。

深圳市此次在修訂說明中表示,《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對原有嚴格的計生把關規定進行了梳理,順應國家政策的變化取消了不合時宜的前置把關規定:一是取消隨遷入戶的計生把關;二是取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安部門辦理已生育兩個以內子女人員的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三是取消住建部門辦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時查驗計生證明的相關規定。

按照此前的規定,如果申請人不能提供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相關的入戶、聘用或租售房等事項。

這也就是說,在新修訂的《條例》實施後,出生入戶、就業等群眾生活的重要事項將在深圳率先與計劃生育證明脫鉤。

深圳市在修訂說明中表示,出生入戶與計生證明脫鉤之後,計生部門征收社會撫養費缺乏了有效手段,因此,《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明確了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對無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登記信息不完整或涉嫌虛假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當事人做親子鑒定。同時為了保證親子鑒定查辦計生違法生育案件的順利開展,規定親子鑒定費用納入衛生和計劃生育管理部門經費預算。

值得註意的是,《條例(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對第三胎以上的超生人員依然做出了計生前置把關規定。公安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已生育、已懷孕第三胎以上人員調動、錄(聘)用手續時,應當核查申請人的《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公立學校辦理流動人口子女新生入學、轉學手續時,應當核查其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的相關內容。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5669

北京修法 超生最高10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的決定(草案送審稿),昨天開始在北京市政府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求意見。根據該草案,不符合規定生育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每多生育一個子女,將按照城鎮居民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至10倍征收社會撫養費。

據北京市統計局數據,2015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20569。這就意味著,今年北京城鎮居民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孩子最高將可能被征收528590元的社會撫養費。

不過,由於人均可支配收入這一數據會做動態調整,社會撫養費的最高征收額度也可能隨之調整。

第一財經記者對比發現,此次修改主要是取消原來條款中對違反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社會撫養費的規定,改為對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第三個及三個以上子女的公民征收社會撫養費。

從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看,草案確定為征收基數的3至10倍,跟原辦法的征收標準一致。原《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2002年12月頒布。2016年3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明確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人口學者向第一財經表示,超生第三個孩子可能最高征收社會撫養費52萬元,這個標準有些過於高了。

北京此次修改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依據的仍然是2002年9月施行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該辦法沒有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標準,而是授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行規定。

據第一財經記者調查,在實際操作中,地方上大致按照3到10倍的征收基數征收社會撫養費,由此造成了各地征收標準不統一、管理混亂的狀況。為此,2014年11月,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將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限定為計征標準的三倍以下。不過,截至記者發稿,該條例尚未正式出臺。

上述人口學者表示,盡管《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還未正式出臺,但從其公開征求意見的條款看,“計征標準三倍以下”還是基本體現了對超生行為相對寬松的態度和思路。此次北京市在國家級條例未出臺的情況下,再次明確了3到10倍的社會撫養費征收標準,征收標準有些嚴了。

昨日同時公布的修法說明中強調,2016年初全面二孩政策的實施使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征收對象發生變化,為貫徹落實上位法、確保政策平穩實施,特對原辦法進行修改。

除了征收範圍從兩孩以上修改為三孩以上外,此次修改還明確了子女數量計算標準。草案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子女的數量,指當事人雙方曾生育和收養、並存活的子女數量之和。修法說明解釋,這一變化是為維護公民的知情權,確保計劃生育行政執法工作公開、公正。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15524

衛計委:部分地區社會撫養費相關行政訴訟案件增加

昨日,國家衛計委通報了對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結果。檢查發現,全國29個省(區、市)已經完成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部分地區與社會撫養費征收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有增多趨勢。

為了確保全國兩孩政策順利落地,2016年1月1日,完成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正式實施。檢查發現,各地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主要內容基本進行了落實。但同時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個突出現象是,全面兩孩政策相關配套制度協調性不夠,因而引發了一系列問題。各地反映新法實施前後社會撫養費征收政策的銜接還存在問題,部分地區與此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有增多趨勢。

今年兩會,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建議,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跟全面兩孩政策背景下的鼓勵生育新規已經有所沖突,應該盡快取消。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明確提出,對於“搶生”群體,應該立刻停止征收社會撫養費。

此次衛計委的檢查還發現,全面兩孩政策實施之後,計劃生育重視程度和工作力度有所弱化。一些基層計生幹部工作思路轉變不及時,感到無所適從,無事可做,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強,存在畏難情緒。

其次,計劃生育服務管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生育登記服務中存在生育登記率不高、信息共享滯後等情況;流動人口跨省信息交換還存在網絡不暢的問題;隨著出生人口增加,部分地區婦幼健康服務資源不足,出生缺陷發生率有升高風險;隨著非法采血鑒定胎兒性別等新情況新問題的出現,整治“兩非”工作難度加大。

檢查還發現,“失獨”家庭信訪問題突出。部分地區新增生育假獎勵和生育津貼落實困難。單位用人成本增加,影響了女性平等就業。

通報提出,下一步要完善全面兩孩政策相關配套制度。具體包括以下工作:繼續指導各地做好社會撫養費征收工作,依法依規妥善處理;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妥善解決部分地方城鎮居民獨生子女獎勵和退休職工獨生子女父母年老獎勵落實難的問題。完善扶助關懷政策,構建全方位的計生特殊家庭長效幫扶機制。協調相關部門,推動落實生育假獎勵和生育津貼,保障女性平等就業權益。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8194

全國“搶生二孩”案件增多 社會撫養費存廢待明確

昨天(23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兩起“搶生二孩”案。以浙江省為代表,全國範圍內的搶生二孩案件目前出現增多趨勢。法律學者認為,社會撫養費相關政策規定的模糊客觀上促進了此類案件的增多,有關方面應正視矛盾,順應人口大勢,盡快明確社會撫養費的存廢問題。

搶生訴訟案增多

昨日再審的兩起搶生二孩案都是單獨二孩,代理人是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有水。其中,單獨夫妻陳楊國、徐姍姍的第二個孩子2014年1月13日出生,此時國家“單獨二孩”政策已經實施。但是,2014年1月17日,孩子出生四天後,《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才修訂完成,規定“雙方或一方為獨生子女,已生育一個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臺州市路橋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以違規超生為由,於2014年9月8日,向這對夫妻發出《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要求其繳納社會撫養費79020元。

另一對單獨夫妻章榮真、李善霞於2012年7月生下第二個孩子,2014年7月收到《征收社會撫養費決定書》,被要求繳納13萬元社會撫養費。

兩對夫妻都表示不服,並將當地計生部門告上法院,歷經一審、二審,均敗訴。隨後他們向浙江高院提出申訴。昨日,浙江高院再審後宣布審理結果將擇日宣判。

吳有水認為,行政行為必須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依據,被廢止的法律法規行政機關不得再援引適用。因此,兩地計生部門在單獨二孩政策實施之後還依據過去的法規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屬於適用法律錯誤。

而一、二審法院判決兩對夫婦敗訴,理由是他們生育二孩時“單獨二孩”尚未入法、允許“單獨二孩”的新法沒有溯及力以及征收社會撫養費是行政行為,不是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因此應該對他們使用舊法進行處理。

類似的搶生二孩案件在全國許多省市都存在,尤其是全面兩孩政策實施後,此類案件出現增多趨勢。國家衛計委3月3日通報了對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落實情況監督檢查的結果。通報稱,檢查發現,新法實施前後社會撫養費征收政策的銜接還存在問題,部分地區與社會撫養費征收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有增多趨勢。

社會撫養費存廢待明確

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法律學者表示,社會撫養費相關行政訴訟案件增多,一方面是因為群眾的依法維權的意識增強,另一方面,也跟社會撫養費相關政策規定不夠明確有關系。

由於現行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不適應形勢變化,2014年,衛計委起草了《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國務院法制辦2014年11月20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後,《送審稿》便一直沒有消息。

這一情況就使得目前的社會撫養費政策陷入一個相對複雜的狀態。修正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更要繼續征收社會撫養費,但一方面是新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遲遲沒有出臺,另一方面,按照衛計委在起草《送審稿》時的說明,舊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已不適應新形勢。同時,由於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生育政策發生了重大變化,而對於搶生群體到底該采取何種措施,衛計部門只是含糊地表示,社會撫養費具體征收政策由各省自行決定。

這種政策上的不明確導致相關訴訟案件處於僵持狀態。除了湖北省武穴市、黃石市有兩起搶生案當事夫妻勝訴外,多數此類訴訟長時間處於待宣判階段。去年4月28日,被稱作“全國非獨搶生第一案”的湖北監利非獨搶生案開庭後至今沒有宣判。去年8月,監利縣法院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回應第一財經記者詢問時曾表示,已經請示上級,正在等待批複。3月4日,該案件當事人黃艷芳表示,自己曾多次給監利縣法院打電話詢問案件審理結果,但是一直沒有人接聽。

左右為難的不光是基層法院。江蘇省一位基層計生幹部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種政策上的不明確給基層工作帶來困難。“繼續征收,阻力太大;不征收吧,也不符合有關規定。我們很為難。”

今年“兩會”上,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建議,社會撫養費征收制度跟全面兩孩政策背景下的鼓勵生育新規已經有所沖突,應該盡快取消。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明確提出,對於“搶生”群體,應該立刻停止征收社會撫養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275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