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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立法保護未成年人上網:禁止每天0到8點打網遊

1月6日消息,據人民日報客戶端消息,未來智能手機在出廠時預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可能將成為法律法規的明文要求。同時未成年人將被限制接觸不適宜的遊戲或遊戲功能,有可能會被禁止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遊戲服務。

記者從國務院法制辦獲悉,國家網信辦起草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現已全文公布,其中對預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作出了選擇性要求。《條例(送審稿)》要求公共上網場所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智能終端設備在出廠時或銷售前,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或者為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提供便利並進行顯著提示。

近年來,我國未成年人所占網民比例不斷提高,調查顯示有90.1%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然而,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正常活動尚沒有得到應有保護,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兇殺、恐怖等網絡信息危害嚴重,大量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信息充斥網絡。數據顯示,七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因網絡而起。

送審稿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在網絡空間展示可能誘導未成年人實施暴力、欺淩、自殺、自殘、性接觸、流浪、乞討等不良行為等信息之前,須以顯著方式提示。此外,送審稿也提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網絡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形式威脅、侮辱、攻擊、傷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學校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發現網絡欺淩的,負有救助義務。

另外,送審稿也對未成年人沈迷網絡遊戲問題作出規定,要求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遊戲或遊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連續使用遊戲的時間和單日累計使用遊戲的時間,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遊戲服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31001

街道幹部挪用264萬打網遊 坐飛機到外地比賽

1 : GS(14)@2013-06-16 15:42:30

http://tech.xinmin.cn/internet/2013/06/16/20683029.html
核心提示】因為迷上了一款網絡遊戲「征途」,南京一名中年街道幹部在6年時間內竟然挪用260餘萬元公款,坐飛機前往外地參加遊戲比賽。

  本報訊因為迷上了一款網絡遊戲「征途」,南京一名中年街道幹部在6年時間內竟然挪用260餘萬元公款,坐飛機前往外地參加遊戲比賽。為了一款無限「升級」的遊戲,他不僅賭上了有限的前程和原本和睦的家庭,還將面臨11年的牢獄生涯。

  2003年起,朱某便做了街道的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以下簡稱經管站)的副站長兼總賬會計。2005年,他偶然接觸了一款網絡遊戲,名叫「征途」,很快就上了癮。為了升級自己的裝備,他不斷充值,花高價購買,有的「神聖裝備」一套甚至動輒就要上萬元。

  很快,家中存款被揮霍一空。妻子忍了5年,終於在2010年時提出了離婚。朱某為了遊戲和網友出手非常闊綽。除了自己申請註冊的遊戲賬戶外,他還不惜花費10萬元,買了兩個高端玩家的遊戲賬戶。為了「闖關」「打怪升級」,他差不多每週都要出趟遠門,坐飛機到北京、海南、遼寧、云南等地與網友交流遊戲心得;每到週末,網友們還會舉辦一些比賽活動,他也是幾乎每場必去;有時外地網友還上門來交流經驗,對方的食宿、差旅費,他也全部包攬。

  朱某交代,這些錢全部來源於他的職務便利。從2006年至2012年,他先後多次從經管站在銀行所設的資金賬戶中挪用人民幣264萬餘元。2012年10月,粗略統計了自己挪用公款的總額,朱某被自己嚇了一跳。經過徹夜的深思熟慮,第二天,他便去了檢察院自首。法院最終判處他有期徒刑11年。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3067

內地擬禁少年通宵打網遊

1 : GS(14)@2017-01-07 07:08:03

針對近年未成年少年網癮和網絡欺凌等日趨嚴重,國務院法制辦獲悉,國家網信辦起草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現已全文公佈,當中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遊戲問題作規定,要求網絡遊戲服務提供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其接觸的遊戲或遊戲功能、禁止未成年人在每日的0:00至8:00期間,使用網絡遊戲服務。


促網吧裝保護軟件

此外,《條例(送審稿)》要求公共上網場所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智能終端設備在出廠時或銷售前,應當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或為安裝未成年人上網保護軟件提供便利並進行顯著提示。報道稱,近年內地未成年人所佔網民比例不斷提高,調查顯示有90.1%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聯網。然而,未成年人在網絡空間的正常活動,尚沒得到應有保護,未成年人受到暴力、色情、兇殺、恐怖等網絡訊息危害,大量不適宜未成年人接觸的資訊充斥網絡。數據顯示,七成以上的未成年人犯罪是因網絡而起。《人民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07/1988918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1726

逾半開支用作宣傳曾俊華220萬打網戰

1 : GS(14)@2017-04-29 22:49:56

【本報訊】曾俊華選舉總開支達1,017萬,雖然較林鄭月娥少近200萬,但兩者用錢方式有很大分別。林鄭七成開支用於辦公室租金、選舉代理人及選舉聚會,曾俊華在上述各項開支均較林鄭少,反而有逾五成開支的達540多萬用於選舉廣告,單是打網絡宣傳戰,已豪花220萬元。曾俊華在特首選戰中民望一直領先林鄭月娥,外界歸功曾團隊宣傳公關策略成功,特別是他拍攝宣傳片、照片在facebook宣傳,為他成功搶like集氣,根據曾選舉開支申報,他在宣傳公關方面開支,同樣也較林鄭的365萬多,其中單是用作管理運作其競選網站、fb、YouTube及Instagram開支,已達220萬元。


花5萬訓練辯論技巧


曾俊華亦用了逾170萬來拍照、製作競選團隊風褸及襟章等,當中曾被指是「神級攝影」的攝影團隊ATUM,收取逾26萬為曾競選團隊提供攝影服務。此外曾亦用了92萬製作宣傳片,包括拍攝多個支持者宣傳片,製作費逾34萬,另一條選舉主題宣傳片,也用了逾48萬。除了公關廣告開支大,曾俊華3月24日港島巴士巡遊造勢,也用了21萬元,當中包括租用巴士、燈光及音響設備等開支。其中租用巴士10小時費用1.7萬、裝飾巴士用了1.3萬元,燈光及音響設備與技術人員用了逾15.3萬元,其間又曾用65元租用GoGoVan客貨車。至於個人開支方面,曾俊華申報3,000元作化妝費,另外他花了逾5萬元訓練辯論技巧,當中包括用30,000元聘用商台時事節目前主持黃潔慧,為他進行兩星期辯論技巧特訓,黃潔慧曾出版《快樂辯論》一書,現為辯論導師及活動主持。■記者莫劍弦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28/2000459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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