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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31227簡明合約法(十一)威嚇及不當影響 掌門天地

http://www.tangsbookclub.com/2013/12/27/%E6%B3%95%E5%BE%8B131227%E7%B0%A1%E6%98%8E%E5%90%88%E7%B4%84%E6%B3%95%EF%BC%88%E5%8D%81%E4%B8%80%EF%BC%89%E5%A8%81%E5%9A%87%E5%8F%8A%E4%B8%8D%E7%95%B6%E5%BD%B1%E9%9F%BF/

法律131227
簡明合約法(十一)威嚇及不當影響
蕭律師執筆

這篇討論「威嚇duress」及 「不當影響undue influence」這兩個概念。 在這裡須考慮:
1. 由於威嚇以致合約可變成無效的境況。
2. 由於不當影響以致合約可變成無效的境況。

此類合約可變成無效的達成,可以是由一方向另一方施加不正當壓力的結果

〈威嚇 Duress〉

威嚇是一個普通法的概念。在威嚇下達成的合約是可無效的voidable。

威嚇在普通法下的範圍是非常狹窄的,僅限於一方以不法的身體暴力、或恐嚇施加暴力,加之於另一方,而使另一方產生對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恐懼。

此種恐嚇必須是非法的,將會觸犯刑事罪行或民事侵權。*** 所以恐嚇禁錮,如若執行是非法,則成威嚇;相反,如果執行是合法,則不算烕嚇。同樣,恐嚇將會對已確實為犯罪的行為作刑事檢控, 或將會依法律程序作民事毁約或侵權起訴等,一般也不作威嚇看。

從前,案例拒絕「對物件恐嚇」構成使合約無效的理由,但現代法庭對此採取有較彈性的看法。故在The Siboen and the Sibotre, 1976中指出,恐嚇會將屋子燒掉或將畫砍壞是威嚇。

由本港一宗上訴至樞密院Pao v Lau Yiu Long, 1979的案件及隨後幾件案件,法庭逐漸推演出一套「經濟威嚇」的原則。
North Ocean Shipping Co Ltd Hyundai Construction Co Ltd, 1978:被告是一間造船公司,同意以US$30,950,000替原告建造一艘超級油輪,分五期付欵。原告付了首期後,美元急跌。被告要求原告增加建造費,否則恐嚇完全停建。被告不知這恐嚇特別有力,原因是原告已獲得在油輪建成後一份利潤相當豐厚的包租charter合約。原告明知被告無權要求增加建造費,仍照付與餘下四期,並多付一成建造費。大約八個月後,原告向被告追討多付的一成建造費。

法庭裁決原則上這是一件「經濟威嚇」案件,因為威嚇停建是不正當及對原告意願高度的強迫,原告原是可以拒付附加建費的。但由於在此案中,原告投訴的過遲構成對加建費的確認,使原告喪失了推翻合約的機會。

Atlas Express Ltd v Kafco, 1989提供「經濟威嚇」的良好解釋。被告同意供應籃子製品給第三者Woolworth的分店,又達成由原告承包供應籃子,並協議於某個特定價錢。由於錯誤,原告將價錢定得太低,他拒絕送貨,除非被告能給予更高的價錢。 由於恐怕對第三者毁約做成災難性的後果,在抗議下被告仍繳付了額外價錢。法庭裁决威嚇破壞了合約。被告並無真正選擇,唯有任原告擺佈。

DNSD Subsea Ltd v Petroleum Geo-Services ASA, 2000一案中,法官Dyson認為可起訴的威嚇一定是一種壓力,(一)其效果是對受害者構成一種強迫、使他別無選擇;(二)不是合約定的illegitimate;及(三)是促成原告訂立合約的重要理由。
決定是否illegitimate,法庭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是否有毁約恐嚇、施壓的人懷着好意或是惡意的動機、受害人是否有真正的選擇或只能向壓力屈服、受害人當時是否有抗議、或據理依約辨事等。

法官Scarman在Pao Onv Lau Yiu Long案中指出“強迫意願”是威嚇的要素。

〈不當影響 Undue Influence〉

威嚇在狹隘領域的普通法中,逐漸發展出衡平法的「不當影響的原則」。不當影響是對另一方施加不適當壓力(但未達致普通法威嚇的程度)以達致成立合約。如合約之達成有不當影響成分,據此原則,該合約是可作無效的voidable。

不當影響的典型範例是William v Bayley, HL1866一案。
兒子假冒父親的簽字給予銀行三份借據。在三方的會晤中,銀行很明顯表明,如果達不到某些安排,兒子可能被起訴。其表達是以如下方式進行:“我們只得一條道可走;我們不能私和compounding一件嚴重罪行( “私和”是私下安排解決刑事責任)。”“這是一件嚴重的事,可終身流放。” 這些話的後果,令父親絕望地說:“我該怎樣做?” 最後,父親與銀行達成書面協議,由父親簽署一份衡平法按揭equitable mortgage給銀行以換回三份借據。

法庭裁決這個協議無效,理由是銀行曾施威嚇,利用父親對兒子安全的恐懼。衡平法的原則是:當雙方不平等時,其中一方以不公平的優勢強廹弱者達成協議,交易作廢。 值得留意的是,此案中的威嚇,本身並非不法。

現行關於不當影響的法律是由上議院在Barclays Bank Plc v O’Brien, HL1994及Royal Bank of Scotland Plc v Etridge (No.2), HL2002二案中所塑造而將之分類:

1. 確有不當影響。原告必須證明在案中被告確施加不當影響。此種不當影響不
須有過往歷史,但一般原告與被告間都存在着某種關係,如夫婦。原告也不必證明此等不當影響對他相當不利。

2A. 特殊關係。此類適用於某種已建立好的特殊“信託fiduciary” 關係,如父母與子女、監護入與受監護入、宗教勸導者與信徒、律師與客人、受託人與受益人(不是夫婦)等。這些關係引出具有「影響」的假設presumption,影響不一定「不當」。 如果事件中有可疑點,就有「不當影響」的假設。假設是可用證據推翻的。

2B. 無特殊關係。 此類涵蓋以上沒有提及的特殊關係,但卻存在受「信託與信任」的一方向另一方施加不當影響。原告人必須證明對被告寄託以信任,而被告須舉證並無施加壓力。

在Lloyds Bank Ltd v Bundy, CA1975中,由於老農夫的兒子生意陷入困境,抵押了他惟一的農舍給銀行以擔保他兒子的公司在銀行户口的透支overdraft額£1,500。後來他再將農舍加按到£6,000,而他的農舍時值只£10,000。 他的律師告訴他這是他能擔保兒子的極限。 兒子的生意繼續不行。 銀行的新任副經理告訴農夫兒子必須做一些事,而兒子說他的父親會幫忙。副經理遂拿着填好加按至£11,000的文件跑到農舍,對農夫說只有簽署了加按文件,銀行才能繼續支持他的兒子。最後,兒子的公司由產破管理人接收,而銀行尋求執行擔保及抵押。

上訴庭將最後的擔保與加按作廢。 新的擔保及加按是為了銀行的利益;銀行適當的做法是要父親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但卻沒有這樣做。 正常情況下,銀行與顧客間並無「不當影響」的假設,但上訴庭認為在此案中有之。

Denning大法官在此案中欲尋求建立以單一原則,即“不平等議價能力inequality of bargaining power”,從而使法庭可推倒不合理的交易。
但在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 v Morgan, HL1985中,上議院大法官拒絕接納一條如此寬廣的原則。 Scarman大法官認為沒有法律可為衡平法裁判權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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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中介扮房署 威嚇居屋業主借錢

2015-05-07  NM
 
 

 

樓市愈升愈有,連帶居屋樓價亦狂飆,有財務中介看準商機,向居屋業主發信,其格式以至公司標誌均抄足房屋委員會和房屋署公函,內文涉嫌威嚇業主已違例借貸,須即時與中心聯絡另辦按揭,又向業主索逾二十萬手續費。本刊調查後發現,該中介收取高昂服務費,替業主代辦轉按居屋圖利,但中介否認發信威嚇。房屋署發言人強調,署方與該中介公司無任何關係,並會轉介執法部門跟進,又稱居屋業主如有特別需要重造按揭,可自行向署方申請。

潘先生的親戚為將軍澳寶林邨居屋單位業主,曾獲房署批准向財務公司按揭單位借貸,但已還清借款,單位一年前亦已供滿。去年十一月,業主收到一封由「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發出、儼如警告信的信件,標題為根據「房屋條例……貴處可能有使用不合法按揭」,若業主想「避免負上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可使用中心提供的「居屋免補地價再按揭計劃」。潘的親戚見信件抬頭與房委會及房署共用的「井」形標誌幾乎一模一樣,信件內容亦跟署方公函類同,遂不敢怠慢,立即根據信上的資料致電查詢,當時對方自稱房署職員,又於通話中確認業主姓名、地址和過往借貸記錄等,催促事主盡快上門了解。潘先生遂與親戚到信件列出的尖沙咀「房屋署」辦事處了解,潘憶述職員一開始便力推貸款計劃,「佢哋話俾到銀行再低啲嘅利息,五萬蚊係要俾佢哋嘅,再幫你轉去銀行就要二十幾萬嘅手續費。」潘聽後心感不妙要求離去,但遭職員阻止,好不容易才成功帶親戚離開,「點解佢哋會有我哋咁多私人資料,好擔心。」

跟進已搬遷兼改公司標誌

記者根據信件的地址,兩週前以顧客身份到該中心了解,發現該處招牌已換上「第一信貸」,卻未見按揭中心字樣。第一信貸職員指有另一組同事專責居屋加按,並着記者到尖東麼地道冠華中心辦事處查詢。記者登門後終找到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雖然公司名稱依舊,但辦公室門外的標誌已更改,僅餘一個紅色房屋圖案。自稱「中心主任」的李世章與記者見面,得悉記者欲加按居屋後即大表興奮:「有得做,你依家係幫個仔升學係教育嚟呀嘛,呢個就係reason。」但李世章又一改口風,否認中心是政府機構,表明以中介身份協助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向房署申請加按,獲批後會找銀行承造按揭,成功後收取最少八萬元或貸款額百分之五作手續費,又吹噓成功率達九成,記者反問可否自行申請加按,他即擺出專家口吻:「極難,因為房署鍾意有第三者證明……有好多文件你未必識搞。」

與財務公司千絲萬縷

根據公司註冊記錄,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有限公司去年九月才成立,至今不足一年,股東是一間英屬處女群島註冊的公司,董事名為李世章。第一信貸亦僅於去年七月成立,股東為韓嘉軒和黃榮華,兩公司的登記地址原本相同,但按揭中心今年三月更改申報地址至麼地道冠華中心。雖然該中心搬遷兼更改公司標誌,但記者發現其宣傳單張以至職員卡片,仍沿用與房署極相似的標誌,就連聯絡人電話號碼亦相同。翻查資料,市面上有很多財務公司都宣傳類似服務,以低收費及高獲批率作招徠。現時全港約有三十二萬個居屋單位,當中約廿五萬個未補地價,根據《房屋條例》,未補地價的居屋單位不能轉讓、按揭或抵押業權,除非業主有特別理由如急需籌措醫藥費、教育費或殮葬費等合理原因,房署會因應個別情況批准業主免補地價加按,需時約八個月。

專家話或觸犯詐騙罪

大律師陸偉雄了解後稱,若證實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曾寄出模仿政府文件,並自稱為房署職員,已觸犯假冒公職人員罪及《盜竊罪條例》,「好明顯佢依家唔係冒認公職人員咁簡單,而係想呃個當事人做多啲生意,背後目的係想獲利,呢個係詐騙行為。」向晴軒債務及理財輔導服務項目主任翁麗萍解釋,近幾年樓市急升,不少未補地價的居屋業主都希望加按套現,她批評部分財務中介見有機可乘,竟威迫利誘業主加按借貸,並濫收巨額手續費,中心收到的求助個案亦因此上升。「但佢哋收費都十分之貴,律師樓加埋上會費都六、七萬,如果你自己搞其實只係三千幾蚊。」翁麗萍建議居屋業主如有債務問題,應直接向房委會申請加按,又或向非牟利機構求助,嘗試以債務重組方式解決問題。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則踢爆,經財務中介申請未必更有效率,「唔係委託代表申請就會容易、快啲同一定得,因為房署都係睇個人實際需要。」他稱不少財務機構利用申請者急於借錢的心態,收取天價手續費,部分更可能沒詳細註明手續費,結果變成以債養債,「可能先收你三萬,但仲有廿萬要還o架,仲可能寫埋落樓契……到頭來不但申請唔到,仲倒蝕一筆。」

回應聲稱被偽冒發信

記者其後到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與董事李世章對質,他矢口否認扮房署出信,又形容自己才是受害者:「我哋好多客人都收到呢封偽冒信,有好多款,有黑白有彩色,但依家冇喺手證明。」但李世章承認曾採用類似房署的公司標誌,並解釋只為宣傳噱頭,由於之後收到不少投訴,故二月已更換新標誌,並計劃為公司改名,「改做正大囉,正大光明呀嘛」。第一信貸總經理林志華表示,公司與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獨立運作,他解釋兩公司曾申報同一地址,只因早前曾借出辦公室予對方營運,兩公司只是「有生意往來」。房屋署回覆,近年未補地價居屋獲批重新按揭的個案大幅上升,去年便有七百零七宗,比前年增加七成。署方強調與香港居屋按揭服務中心沒有合作關係,近期已收到約八十多宗有關財務中介公司的查詢及投訴個案,會把個案轉介執法部門跟進,呼籲居屋業主依法向署方提出申請。(李詠珊、陳君沛)

壹判官

扮房署職員呃人,又威嚇小業主幫襯,認真可恥!居屋業主若有需要借錢,記住自己向房署申請。劣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未補地價居屋申請加按流程

1. 填妥重新按揭(加按)申請表及通知書,須填寫申請理由2. 準備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升學需要備有學校取錄文件3. 到屋苑所屬租約事務管理處呈交文件及繳付$3,860手續費4. 等待批准信(最少八個月)5. 成功後找銀行或財務公司加按6. 簽署律師擬備附有房署條文的按揭契資料來源:房屋署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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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浩男用StarEast威嚇靚模

1 : GS(14)@2011-06-28 22:19:04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628&sec_id=4104&art_id=15382538
【本報訊】英皇新晉男歌手馮浩男( Jerry)涉嫌勒索 o靚模被捕。警方早前接獲一名女模特兒報案,指接獲勒索電話,歹徒聲稱擁有她早年拍攝的一批艷照,要求支付 10萬元贖回,否則會將艷照放上網。警方追查後,發現勒索電話由馮與友人成立的「 Star East International Management」模特兒公司打出,探員上周六掩至該公司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拘捕馮與拍檔,警方在行動中亦搜獲數萬張不同少女艷照,不排除有更多 o靚模曾被勒索。 記者:劉柏麟

....

點解港聞唔問下財經呢?

借曾志偉名呃 o靚模
記者昨日又到 Star East查問,亦發現該公司重門深鎖。 Star East開業三個多月,曾被指是借藝人陳百祥及曾志偉之名招搖撞騙專呃 o靚模,在網上討論區有不少帖文指, Star East不知從何途徑取得曾去過模特兒公司試鏡的少女電話,游說他們到 Star East試鏡,其間負責人更吹噓公司幕後老闆是曾志偉等人,要求事主影相存檔,以及收取數以千計費用,有少女懷疑受騙,並將受騙經過放上網提醒其他人小心。而陳百祥早前亦曾就此事作出澄清,他透露以前有一間叫 Star East(東方魅力)公司,但該公司於 08年已賣盤並改名。

我無見過間野2008年賣盤呢
2 : 龍生(798)@2011-06-28 23:25:16

e咦, 連呢的野你都搵到資料出黎...

睇怕件事係真的, 只係個靚仔用法不當, 先將呢的機密資料外洩
3 : 亞力士(1473)@2011-06-28 23:58:20

唔知d艷照有幾艷呢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5090

中聯辦威嚇《信報》李澤楷

1 : GS(14)@2012-03-24 16:24:3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82056


嚴重打擊本港新聞自由

據了解,致電報館的是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約半個月前他致電該報館負責人,當時報館負責人不在辦公室,電話由負責人的秘書接聽。郝鐵川質問該秘書,為何該報經常發表抨擊中聯辦的報道,為何不支持特首候選人梁振英。
香港記者協會昨晚發表聲明,強烈譴責中聯辦官員就特首選舉致電《信報》老闆秘書施壓,表達對該報報道不滿,批評此舉公然破壞一國兩制,嚴重打擊香港的新聞自由。記協指出,即使中聯辦不滿報章報道,理應透過正常和合適的渠道反映,而不是向傳媒老闆施壓。
記協強調,新聞自由是港人珍視的核心價值之一,新聞自由若受衝擊,香港《基本法》保障的其他人權自由也可能受影響,要求中聯辦不要再破壞一國兩制,打壓香港的新聞自由。
《信報》行政總裁羅燦昨日接受查詢時表示,中聯辦不曾接觸他,他也會不評論事件,強調《信報》維持一貫的編輯政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8407

蘇格蘭脫英公投在即統派加緊威嚇英揆箍票:分家不能回頭

1 : GS(14)@2014-09-16 00:31:57

■獨派的薩蒙德(左)和統派的戴理德(右)在倫敦一同出席BBC節目。路透社



蘇格蘭獨立公投三日後就要舉行,統派和獨派在不同民調各有領先。英國首相卡梅倫(David Cameron)為免成國家分裂的千古罪人,今天(周一)將會在蘇格蘭作最後一次拉票,強調英蘇一分家就不能回頭。他又呼籲全英國民眾助國家一把,在窗戶展示蘇格蘭旗和以各種途徑游說蘇格蘭親友,圖阻游離票流向獨派。



卡梅倫今天到訪阿伯丁(Aberdeen),是他第十次和最後一次到蘇格蘭為公投拉票。《星期日泰晤士報》披露,他將在講話中說:「這個決定會瓦解我們的國家大家庭,把蘇格蘭撕離英國其他地區。我們要非常清楚明白,這決定一下就不能回頭,不能再來一次,這是一次定終身的決定。」他亦會承諾蘇格蘭留在英國可獲擴大分權,同享「兩個世界的好處」。消息指卡梅倫的最後拉票講話,是針對蘇格蘭東北部曾投保守黨票的選民,他們現在支持獨派蘇格蘭國民黨,但對獨立心大心細,不少向洗樓拉票人員說,他們以為脫英的倉卒決定,之後可以扭轉,卡梅倫的講話是想令他們不再心存僥倖。



■蘇格蘭一旦獨立,英鎊是否繼續流通仍屬未知之數。何家達攝

商家警告將損經濟生計


卡梅倫前天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選情咬得很緊,希望英格蘭、威爾斯和北愛爾蘭民眾幫一把,致電游說自己在蘇格蘭的親友同事,在社交媒體表態,或者在窗戶展示蘇格蘭旗和在建築物升旗,以示支持蘇格蘭留在英國。周末公佈的民調中,Opinium民調顯示6%蘇格蘭選民仍猶豫未決,撇除後53%反對獨立,47%支持,Survation民調顯示統派以54%對46%領先。ICM民調則顯示獨派領先8個百分點,9%未決定,不過該民調受訪人數只有705人,而且在網上進行,誤差或較大。民調專家認為,在商界和金融界近日連番警告後,蘇格蘭人對獨立後經濟和生計受打擊的憂慮回升,這幾天如無突變,將是統派勝出。統獨兩派在這幾天都有大規模拉票行動,統派聲言在各大小城鎮和村落,設立共1,000個拉票站,並指相信仍有50萬選民未決定,將是最後拉票重點對象。獨派指其3.5萬義工將派發260萬張傳單,蘇格蘭首席大臣薩蒙德(Alex Salmond)稱,「現在打算投反對票的人,只不過是擱置的贊成票」,並預測就算這次公投失敗,18年內會有另一次獨立公投。


蘇格蘭獨立恐爆提款潮


銀行業人士表示如通過獨立,蘇格蘭民眾或有提款潮,為免提不到錢引起恐慌,蘇格蘭的銀行櫃員機會裝滿現金。英倫銀行亦表示有應對措施。英國《星期日泰晤士報》/《星期日電訊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40915/1886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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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發炮 逼承認九二共識北京威嚇蔡英文 或中斷兩岸熱線

1 : GS(14)@2016-05-22 12:16:01

■大陸連番攻擊,逼台灣新任總統蔡英文就九二共識表態,圖為蔡昨出席就職茶會。 台灣《蘋果日報》



台灣新總統蔡英文就任後第二日,由於她在就職典禮上拒提「九二共識」,北京昨罕見地連環出擊向其開炮。國台辦、海協會及官方喉舌新華社、《人民日報》相繼提出嚴厲警告,尤其是國台辦和海協會,威脅兼暗示台方若不接受九二共識,將中止與台方現有的溝通聯繫機制。消息指,習近平已為兩岸關係劃了新底線。台海上空陰霾聚集!


蔡英文昨早在總統府進行首場外事活動,會晤出席其就職典禮的帛琉總統。儘管她國際事務經驗豐富,但以總統身份見外賓,顯然尚未適應,一開口竟以流利英文說「很高興見到訪問團遠道而來」,隨即又糾正稱:「哦,在媒體鏡頭前,我應該說中文!」現場一陣笑聲。但總統府的笑聲難掩北京的「排炮聲」。前日下午,國台辦已批蔡英文的就職演講是一份「沒有完成的答卷」,指國台辦與台灣陸委會的聯繫溝通機制,是建立在九二共識基礎之上;只有確認九二共識,兩岸制度化交往才能延續。昨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又回應,稱只有確認堅持九二共識,「兩部門(國台辦與陸委會)聯繫溝通機制才能得以延續」。換言之,不認九二共識,兩部門聯繫或中斷。




大陸官媒斥台獨蠢蠢欲動

代表官方的大陸國台辦和台灣陸委會,負責人前年才實現會面,為兩岸分治60多年首次。去年11月7日新加坡「習馬會」,雙方又決定在國台辦和陸委會之間設熱線,但開通剛半年,就面臨「cut線」之虞。內地觀察者網昨頭條用陸委會主委夏立言打電話圖片,配以「您撥打的用戶正在等待『九二共識』中」大標題(小圖),演繹兩岸官方渠道被斷後台方的尷尬情形。而「次一級」的機構大陸海協會,負責人昨表示,「只要海基會得到授權,向海協會確認堅持九二共識這一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兩會受權協商和聯繫機制就能維繫」。換言之,如果蔡英文授意台灣海基會,向大陸海協會放風「認可」九二共識,大陸也收貨。否則,連這個「半官方」渠道可能也中斷。官方新華社昨也發文「台灣當局新領導人須放棄『打太極、兜圈子』做法」,重申國台辦、海協會的立場;《人民日報》頭版則刊評論文章「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基礎必須維護」,直斥今年以來「台獨勢力蠢蠢欲動」;提示早在11年前大陸已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警告「台獨勢力如誤判形勢、鋌而走險逾越底線,下場必定可悲」!海外多維網昨稱,中共突然高調「排炮齊轟」蔡英文,且明確以國台辦和海協會跟台方「斷交」作要脅,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已就台灣問題作出最新指示,並且劃出了清晰的底線。去年3月全國兩會,習近平曾在講話中公開警告,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的政治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台立委籲中國勿反應過度

陸委會發言人昨晚表示,已注意到國台辦及海協會的發言,會持續和對岸溝通。綠營立委莊瑞雄籲北京勿得寸進尺。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也籲中國不要反應過度,否則會適得其反。新華社/多維網/台灣《蘋果日報》



【中共應對蔡英文招數】


蔡:蔡英文可能出招;習:習近平拆招蔡:維持現狀,拒統不獨習:冷待蔡英文政府,逼接受九二共識蔡:利用日美同北京矛盾強化同盟關係習:外交挖角,加力打壓台灣國際空間蔡:鼓勵台商向東南亞發展習:繼續分化拉攏台商,威嚇綠營商家蔡:繼續低調「去中國化」習:加大經濟制裁和輿論聲討蔡:打民主牌,辦民意公投習:斷絕官方熱線,準備軍事行動蔡:修憲推動法理台獨習:宣佈該引用「反分裂法」通緝分裂分子蔡:破罐子破摔公開攤牌獨立習:台灣將「地動山搖」被大陸武力統一資料來源:綜合媒體及學者分析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522/1962248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1055

稱改善通報後 公安港警將緊密合作 人民日報威嚇 「內地犯在港難逃制裁」

1 : GS(14)@2016-07-09 06:21:44

■特首梁振英昨與官員交代赴京結果,強調不會協助押送林榮基回內地。易仰民攝


【銅鑼灣書店風波】【本報訊】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失蹤近8個月後,返港踢爆被內地部門關押真相。內地公安部趁港府官員赴京商討通報機制時,播出林被拘留及「招供」片段反擊。《人民日報》海外版昨更接力刊出評論文章,指林榮基在內地犯罪證據充份,斥他返港後「背信棄義、出爾反爾」。文章更語帶威脅指改善通報機制後,內地各省市公安機關與港警執法合作將更加緊密,「犯罪嫌疑人以為逃到香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的圖謀難以得逞」。記者:譚靜雯 林社炳



昨日,《人民日報》海外版刊登題為〈尊重言論自由反對造謠抹黑〉的文章,指已向特區政府通報林榮基涉嫌非法經營罪,「犯罪行為和結果都在內地,內地有無可爭議的管轄權」。



批評有人藉機搞港獨


文章斥林在內地認罪態度相當好,又承諾遵守取保候審的規定,但他返港後卻指內地限制其人身自由,大力批評林「漠視法治、背信棄義、出爾反爾」。文章更將林榮基事件延伸至港獨議題,指在一些人操控下,「有人企圖借助林榮基案給內地公安機關扣上違法辦案的帽子,挑起兩地人民的對立情緒,興風作浪妄圖為港獨造勢」,斥林講了很多與事實不符的話,蒙蔽、欺騙港人。文章末段更表明,就林榮基案件,公安部與港府磋商完善兩地互通機制,更語帶威脅指內地各省市公安機關將與港警更緊密合作,「犯罪嫌疑人以為逃到香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的圖謀難以得逞了」。港府官員前日赴京與內地公安部改善通報機制,公安部甚至在會面時,播出林被拘留和招供片段等「罪證」,促林返內地受查,否則將依法對他變更刑事強制措施。特首梁振英昨早與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向傳媒交代赴京會面的結果。梁振英稱,雙方同意將兩地通報機制的時限定為14日內,並討論統一通報的內容,包括疑犯年齡、案件性質及案情摘要等細節。特區政府也爭取擴大通報範圍至所有執法單位,他形容今次磋商已經取得階段性成果,又透露月底將會有第二輪磋商。


■《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刊評論文章,指林榮基即使來港,仍逃不出內地制裁。

港府稱不押林回內地


公安部促林榮基返內地接受調查,記者問到港警會否協助押送林榮基返回內地。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稱,會面期間內地部門沒有提出相關要求,更強調任何人在香港受法律保護,包括人身安全。他稱,香港與內地無簽署任何移交逃犯等安排,內地強制措施在港沒有法律效力,「唔會幫人處理冇法律依據嘅事」。林榮基昨接受港台專訪時透露,在內地被拘押期間,未有經過法庭審訊和判罪等司法程序,不明白何罪之有。他又稱自己的經歷已證明內地政府無法無天,即使有通報機制,內地和香港也不可能是對等關係,在檢討機制後,亦不會按港法律執行。對於特區政府表明不會將他移送返內地,林以「聽住先」回應。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07/19684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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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威嚇選舉主任 網民「肥菜」被捕 fb留言「掟炸彈」  疑不誠實用電腦

1 : GS(14)@2016-08-07 00:57:32

■涉網上辱罵及威嚇選舉主任的蔡佩強昨被捕。翁鈺輝攝


【立會選戰】【本報訊】在多名本土派人士被禁止參選下屆立法會後,兩名選舉主任近日遭網上留言恐嚇及辱罵,有人更聲稱「掟石頭」、「掟磚頭」及「掟炸彈」都已有心理準備。警方昨晨在筲箕灣拘捕活躍網絡的22歲「高登巴打」蔡佩強,指他涉嫌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經問話後准保釋候查。記者:胡恩宏 翁鈺輝以花名「肥菜」活躍於網上各大討論區的蔡佩強,自稱是關注廢青權益大聯盟召集人,居住筲箕灣耀東邨。蔡向警方報稱無業,但警方在其身上撿獲一張電訊公司職員證。蔡是本土派支持者,曾加入社民連,近年擁護城邦派,以及積極參與「高登巴打」的號召活動。警方發言人指被捕人士現獲准以現金3,000元保釋外出候查,下月上旬再到警署報到。據稱,本土民主前線已向蔡提供法律支援。而他在獲准保釋後於昨日下午5時在其fb貼文稱「各位,我係肥菜,一切安好,有心」。


■警方指涉案人曾在網上發佈威嚇言論,包括提及已準備掟磚、石及炸彈。

警:不排除拘捕更多人


負責今次拘捕行動的是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人員,昨晨7時許,探員來到蔡佩強在耀東邨住所將他拘捕,事後押返灣仔警察總部扣查,同時帶走兩部電話。高級督察趙建業指出,疑犯是不滿兩名選舉主任禁止參選人競選立法會的決定,在網上發佈威嚇言論或作出人身攻擊,包括提及「掟石」、「掟磚」及「掟炸彈」。趙又說,警方發現有其他人於網上公然針對有關選舉主任,作出具威嚇性的行動或惡意的人身攻擊,有機會觸犯法例,警方正在追查,不排除有進一步拘捕行動。他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及言論自由,但強調互聯網並非無法可依的世界,提醒網民注意言論。並稱有關調查不會因為疑犯的政治背景而作出針對,完全視乎案件性質及證據。據本港法例規定,不誠實或犯罪意圖而使用電腦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兩名選舉主任羅應祺及何麗嫦,近日遭人在網上起底批評,其中羅應祺的照片更被人放上網,詛咒他「不得好死」,又恐嚇「禍必及妻兒」。根據蔡佩強的facebook內容,本周一(1日),他曾在網上留言針對羅應祺:「嘩!我好X驚呀,X你老母羅應祺!」上月30日,又在fb留言「掟磚頭又好,掟石頭又好,掟炸彈都好,都已經有晒心理準備」。昨凌晨3時,蔡在fb上載一張今年農曆新年旺角騷亂的掟磚相,聲稱「與有榮焉」,但4小時後他即被警方拘捕。至昨日傍晚,網上涉嫌恐嚇及辱罵的留言已全被刪除。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04/19722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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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主任何麗嫦收刀片信 警針對網上威嚇拘中大生

1 : GS(14)@2016-08-07 23:32:34

■涉在網上發表針對選舉主任威嚇言論的中大生昨被蒙頭帶署。翁鈺輝攝


【立會選戰】【本報訊】新界東選舉主任何麗嫦懷疑再度遭受刑事恐嚇,前日她收到一封附有界刀刀片的信件,信中留言警告她「等天收」,警方重案組已經接手調查。另外,一名就讀於香港中文大學的19歲學生涉嫌在網上發表針對選舉主任的威嚇言論,昨日被警方拘捕。記者:翁鈺輝 張培生



警方表示,前日下午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在沙田上禾輋路沙田政府合署一辦公室,收到一封懷疑有恐嚇字眼以及附有刀片的信件。消息透露,收到該信件的辦公室是4樓的民政事務處,而收信人則為身兼沙田民政事務專員的何麗嫦,信件當時由何的秘書打開。


■涉事中大生早前在fb分享何麗嫦相片,並留言稱「送佢見閻王」。

重案組接手查恐嚇信


據悉,該封恐嚇信內附有一塊界刀刀片以及一張A4紙,紙上寫有兩行字,內容大意指何麗嫦阻撓立法會選舉,留言要她「等天收」。警方把案件列作刑事恐嚇,目前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暫時未有人被捕。此外,警方針對近日有人在網上發表威嚇選舉主任的言論,經過調查之後,昨日早上在元朗八鄉一個單位,拘捕一名19歲姓鄭男子,他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警員亦於單位內撿走其電腦及電話等證物以作調查,鄭稍後獲准保釋等候調查,9月上旬需向警方報到。鄭為中文大學風險管理課程學生,即將升讀3年級。他在自己facebook不時分享本土派的資訊,本月2日梁天琦遭選舉主任何麗嫦取消參選立法會資格,鄭分享了本民前的fb消息及圖片,並留言稱「我一直覺得有啲人係唔需要經過審判就應該直接處死,選管會班X樣就係最好例子」。



fb留言「送佢見閻王」


同晚,鄭亦於fb分享了其他人附上何麗嫦的相片,然後留言指「入deepweb請槍送佢見閻王」。另外,鄭又曾經在中大學生會的fb發文稱:「有冇人識入deepweb請槍送呢3位選舉主任見閻王?」並獲其他網民回應。中大發言人表示,校方目前正了解事件,若有關同學向學校求助,學生事務處會了解其需要並作出適當協助。而中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黃梓甄則表示,學生會並不鼓勵任何人騷擾選舉主任,會盡量為鄭提供所需協助,包括聘請義務律師等。上周三警方已拘捕一名花名「肥菜」的22歲姓蔡男子,他涉嫌發表網上言論威嚇選舉主任,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警方表示,未發現鄭與蔡有關連。何麗嫦與另一名選舉主任羅應祺,近日分別禁止梁天琦及支持港獨的陳浩天參選立法會,遭網民在網上「起底」及人身攻擊,部份留言更帶有威嚇性。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07/19726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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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教師討論港獨 當局威嚇註銷資格

1 : GS(14)@2016-08-15 22:51:33

【本報訊】教育局對港獨態度轉趨高調和強硬。教局昨明言,校董會應適當跟進鼓吹港獨的教師,若失德或遭註銷教師資格,「如教師在校內鼓吹港獨思想,須承擔相關責任和後果」。教育操守議會前主席韓連山擔心,教局如此高調禁止校園討論港獨,或嚇怕部份教師,在課堂上自我審查。中學生組織學生動源成員計劃在新學年參選學生會宣揚港獨,遭左報連日炮轟。教局昨回應傳媒查詢時,較以往只重申教學不應政治灌輸的取態更強硬。局方先引述《教育條例》稱,校董會應向教職員表明對其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的期望,「如有個別教師鼓吹港獨,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可按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作適當跟進」。


韓連山:重蹈國教覆轍


教局續稱,教師言論和行為應符合專業操守和社會期望,若違法或失德,教局將按一貫機制檢討其教員註冊資格,「教育局會按事件性質、嚴重性、法庭裁決及紀錄或調查結果,向有關教師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取消或拒絕其註冊教師的資格」。教育操守議會前主席韓連山指,據他了解,議會從未接獲教師因與學生討論政治議題而被投訴的個案,遑論裁定專業失德。他又指,《香港教育專業守則》訂明教師「應致力培養學生的自由、和平、平等、理性、民主等意識」、「與學生討論問題時,應盡量保持客觀」及「應鼓勵學生獨立思考作出理性的判斷」,因此教學內容不應設任何禁區,包括港獨。加上港獨議題與通識科單元「今日香港」相關,教師應協助學生討論及全面了解社會對港獨的爭拗,而非迴避或偏頗。韓連山憂教局高調禁止討論港獨,「相信令一部份教師卻步」。他斥教育局打壓校園談論港獨的手法重蹈國民教育的覆轍,「將片面訊息話畀學生聽,反而係違反專業原則」。他促教師「企硬」,「希望香港教師繼續用專業原則,專業精神去教學」。■記者白琳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815/1973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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